从种族矛盾看种族协商的重要性
郑光祖
种族矛盾根源
马来西亚建国迄今32年,虽然种族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但除了1969年种族冲突事件之外,各族人民大体上均能相安无事,也因而稳定了国家继续发展的脚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种族纷争的危机已然消失。倘若多元种族社会互相尊敬、谅解、接受、信任、亲善及沟通的共处原则受到破坏,目前尚属脆弱的种族联系难免出现裂痕。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多次强调人民必须牢记1969年五一三悲剧的教训,无非是要人民加强国民团结,时刻避免国家陷入另一场国难。
种族矛盾现象异源于血统渊源,历史背景、语言文化、宗教信仰或社会阶级的歧异与隔阂。南非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黎巴嫩境内基督教徒与回教徒的敌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与以色列犹太人的历史恩怨、苏联少数民族与多数民族在语言文化方面的隔膜、印度的种姓阶级制度、美国黑人对他们人权地位的不满等,都是种族矛盾与动乱根源的现实写照。在我国,华、巫、印、卡达山、杜顺及达雅族在血统、历史、语言、文化、宗教等特征上具有极大的差异。基于此,各族强调本族的利益而产生种族共处时的矛盾乃属难免之事。问题是:在这种多元特殊性的国度里,种族矛盾须以什么方式来加以降减?种族和谐如何能够获得维持与强化?
华小高职与回教法案事件
对于存有种族利益冲突的社会,要维系国民的完整性确是一项艰巨与长远的挑战。在殖民地政府统治的时代,我国人民一直被分而治之以巩固统治者的地位。国家独立后,各族K期各自为政的传统也就成为我国人民自治的一项严峻考验。30多年来,种族利益的矛盾不时被一些偏激、煽动、机会及分裂主义者肆意利用来作为达到某种特定意图的课题。除了1969年的种族冲突事件之外,1987年8月间爆发的不谙华语教师被派用担任华小高职的事件被偏激与煽动的言行所挑起而致种族情绪高涨澎湃起来,最后酿成11月的茅草逮捕行动。究实而言,华小高职风波原可理性地轻易解决。但在种族立场对立、各不相让的僵局下,事件演变成几乎失控。这场危机的解决方案终在国阵内阁会议及“5人小组”的内部协商的渠道上获得达致。
此外,今年7月19日雪州立法议会通过的回教行政法案亦引起另一场轩然巨波。该法案第67条规定一名非回教徒一旦达到回教法律所列明的“成年”阶段,同时头脑清醒,即可皈依回教;第70条阐明皈依回教者,其未成年的子女将自动成为回教徒。此项法案引起非回教徒社会哗然。反对党时不可失地渲染及抨击一番。然而,8月16日雪州议会议长公开录音时却显示反对党的5名州议员并无反对该项法案的通过。鉴于该项争论性的法案抵触国家宪法第12条(4)所列明“年龄未满18岁者之宗教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决定”的规定,国阵采取协商的行动解决这项课题。
种族协商的实惠
我国的种族正式协商始于50年代。1953年8月23日及10月11H,华巫印族通过马华公会、巫统及国大党联合举行国民大会,要求英政府在马来亚联合邦举行议会民选。1955年的首次民选立法议会大选中,华巫印“联盟”赢获总数52个议席中的51席。接着,“联盟”积极向英政府争取我国独立,结果在1957年8月31日终于如愿以偿。对华人来说,马华公会与巫统及国大党协商合作的其中一项重要成就在于成功将华人社会纳入国家独立后的政治与政权的主流。1957年11月14日,马华公会展开全国性号召华人申请公民权的运动。虽然此举曾面对来自华人社会本身的一些非议与指责,但马华公会在限定的1年之内争取得100万华人成为我国公民,使他们及其后裔从此享有我国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在我国领土上拥有一个政治归宿。
近几年,除了华小高职与雪州回教法案事件之外,马华公会在国阵协商程序里继续克服了许多影响华人社会的课题,其中包括马六甲三保山发展计划与地税问题、合作社一元对一元退款、华裔公民不被称为外来移民以及拉曼学院文凭原则上受承认。无可否认,种族协商讲究:协商实力的强弱。华人社会在埋怨族群地位日益式微或为此寻找代罪羔羊之余,是否更应该在族群争取权益的力量上作一番诚恳的自我检讨与彻底的变革?
协商讲究实力
“公平、民主、人权”不会因为呐喊、挑衅、抨击和退出抗议而自动让人送上族群的门槛来。由于族群力量受到反对势力的分化,造成华人在政府的协商力量蒙受重创。事实显示,每当族群遭遇挫折时,反对势力非但不能纾解困境,反而铸成更大的困境,最后反将矛头指向他人。华人就在这种政治恶性循环的残局中至今未能寻获一条出路。
巫统纷争曾给一些人带来一种推测,认为巫统内订将会削弱巫人的政治力量。可是,巫统最近完成的区部与支部改选明确揭示巫统政治力量已经更上一层楼。在133个区部改选中,90%区部主席重掌职权,而在支部改选方面,80%支部领袖重获连任。鉴往知今,巫人绝对不会作出导致他们当权优势地位受到威胁的任何行动。在此意义上,从巫统党争分化出来的四六精神党充其量只能在少数几个地区里或有斩获,而以回教徒团结阵线及行动党组成的反对党联合阵线势必犹如历届大选一样,在大选时昙花一现后即自动解体。华人社会与其等候有利的局势来改变族运,不如立即着手自力更生,巩固本身力量,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人争一日之长短。
实现团结理想
种族协商的途径必然不是理想中的顺畅易行,而是荆棘满途,崎岖不平的。由于协商的方案难以满足每个族群绝对100%的要求,因而协商者往往被个别族群指为“妥协者”。实际上,协商的成果不应单从个别族群权益观点来衡量。种族协商合作在这数十年里逐步提升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及促进国家的发展乃是一项不容否定的事实。我国处于建国初期之际,各领域的政策与概念尚待拟定与形成。在种族利益矛盾的环境下,塑造政、经、文、教等领域以建构理想的多元种族模式,无疑需要通过种族协商方式来予以落实。各族人民应积极参与协商、合作、沟通的程序以巩固国家团结的基础。波折肯定会有,但只要决心毅力不灭,未始不能在将来实现国民和谐团结的共同理想。
(12-10-198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