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质的两党制后果堪虞
谭亚木
什么是“两党制”?
美国政治学者里普逊教授(Leslie Lipson)曾在“The Democratic Civilization”一书中,为两党制国家下过这样的定义:
1.在任何指定时间内,真正有机会取得政权的政党,不会多过两个。
2.这两个政党之一,一定要不靠任何第三党的帮助而能取得所需要的多数,当选以能够继续执政。
3.在几十年内,这两个政党必须轮流执政。
两党制是不是最好的制度?
许多赞成两党制的人,认为两党制是最理想的民主政治制度,因为在两大政党有机会轮流执政的情况下,执政者不得不尊重民意,讨好人民,不敢滥权独裁,胡作非为,他们认为两党制是民主政治的最佳保障。
从纯理论上来看,没有人会说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但事实上是否如此?两党制是不是最理想的制度?这种制度是否符合第三世界的低开发国家和开发中国家的国情?相信谁也不敢遽下定论。
其实不少学者都有注意到,两党制纵然具有上述的优点,但绝非完美无缺的制度。在英国、美国两党制行得通,但这绝不意味着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一样行得通;两党制对已经开发的富强国家有利,但未必对开发中的贫国也有利。
在此,我们毋须花费太多篇幅去细论两党制如何有碍於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规划;如何使在位执政者耗费大量精力於应付强大的敌对党的挑战,把太多的资源用在纯为讨好支持者与选民而非为全民长远利益着想的权宜计划上面。我们只想指出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那就是:在没有强大的敌对党的挑战和威胁的情况下,一个有责任感的执政党往往可以集中精神,埋头苦干,使社会经济与文化取得更大的发展。
日本、南韩、新加坡和台湾今日的辉煌成就,都是在执政党没有受到强大的敌对党干扰的长治久安中达致的,如果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政府5年10年一换的话,我们很难想像他们会有这么辉煌的成就。
马来西亚能不能出现两党制
若严格按照里普逊教授的两党制定义来说,马来西亚根本不可能出现两党制,理由是我们根本没有一个(更不必说两个)政党能单独执掌政权。今天的执政党是由10个政党合组而成的国民阵线。今天在大马创议所谓“两党制”的人士,所提倡的实际上是“两个阵线的对峙”。他们所愿看到的大概是如下图所示的一种局面:
如果所谓“两党制”就是指这样儿的政治对峙形势的话,那么,“马来西亚式的两党制”已经在酝酿中了。但是由於这一个反对党联合阵线内部的矛盾(行动党与回教党之间,以及回教党与46精神之间的矛盾)重重,它能不能在日后的大选中,在同一个旗帜下与国阵对抗,还是大有疑问,但从新山补选以来的种种迹象来看,行动党、回教党、46精神以及其他两个回教政党在竞选中互相合作,互相利用,以增加他们本身候选人的中选机会的局面肯定会出现。
两大阵线对峙有何利弊?
到目前为止,唯一可能出现的反对党联合阵线就是如上图所示的所谓“人民团结阵线”。这并不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另一形式的反对党联合阵线,而是纵有其他形式的阵线,也绝不可能有“人民团结阵线”那样的声势和规模,在大选中,根本无法与国阵抗衡。
如果上图所示的“人民团结阵线”真的出现,那么它对国阵的冲击当然是不可忽视的,因此,我们认为马来西亚人民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必须认真思考和正视这一个阵线的成立,对我国人民所能构成的威胁和危害性。
马华曾经反覆提醒人民,回教党和46精神在行动党撑腰下夺取政权的危险性,我们郑重的指出这危险性,原因是国阵万一倒台,马来西亚的民主自由和世俗的政体也可能被专制独裁的神权统治取代,如果这个局面出现,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马来西亚人民,将会陷入伊朗那样的水深火热之中,永无宁日,人民将被分成信徒和异教徒两个等级,男女平权也将成为历史的陈迹。
回教党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声明,它最终的目标是要建立回教国,46精神的最高领袖拉沙里虽然没有那么明目张胆,但他也曾在很多场合表示同意回教国的概念。其实拉沙里既然选择吉兰丹和丁加奴两个州为他的势力据点,他绝无理由不遵循其支持者的意愿,支持建立回教国。
民主行动党在回教国的问题上,尽管口头上表示反对,但在行动上,却有意无意的助长了“回教徒团结阵线”的气焰,为回教国的实现创造有利的条件。
民主行动党一再表示,它跟回教党和46精神合作,并不是要建立回教国,而是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国阵,换句话说,是为了联手打倒国阵政府。这一点我们当然可以相信,但是问题在於:国阵一旦倒台之后,究竟会出现怎样一种局面?是由民主行动党当家作主,实现他们所鼓吹的“民主社会主义”?还是由回教党和46精神当家作主,逐步实现回教国的理想?答案不言而喻。恐怕只有IQ零蛋者才会相信民主行动党有能力支配回教党和46精神,实现其“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想!
所以归根结底,今天马来西亚人民,尤其是华裔人民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不是要不要两党制,而是:要不要维护一个世俗的民主政体?要不要为了纠正一些现政府的缺点而甘冒永做回教国子民的危险!?
(01-03-1990《政见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