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华团与政治的关系
郑云城
前言
虽然马来西亚华团与政治的关系,鲜少有人深入研究,但华团的发展史是不能与政治分割的。早期南来的华人,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殖民地政府任他们自生自灭,为求自保,华人帮会(会党)因此崛起,例如客帮、广帮、福帮、潮帮等,以维系同宗的福利与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各自的利益,这些帮会也自组“公司”,如著名的文兴公司(广帮控制)及海山公司(客帮控制)。各帮会因利益纠纷经常械斗冲突,导致了“政治”(英殖民地政府)的干预,在1890年颁布了“社团注册法令”,严禁这些“公司”的存在。有鉴于此,这些“公司”大多数注册为合法的组织,以会馆、乡会、宗会、宗祠自居。政府因而通过了“注册”管道,限制了华团的非法活动,华人非法组织则转入地下,形成了界分。
疏离与干预
早期“华团”的雏形,是因为政治疏离产生的孤立心态而形成。之后的政治干预,则是让华团名正言顺的在马来西亚立足;但政治干预,不表示华团已经与政治关系密切,它只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管制手法,使“华团”不至於危害社会安宁。
由上而下的政府与华团的政治关系,仅止於表面的政治接触,不是本文讨论重点。从殖民地时期到独立后的种种局势变化,加之华人也成为马来西亚的主人,对政局越发关心,才使到华团在政治参与方面有着更积极的一面。
华团的归类
华团--华人结社的统称。在分类法上,我们都惯常不将直接涉及政治活动的华人政党归类在“华团”之列。除此,以经济(非一般商业注册公司)、教育、文化领域为活动重点的华人组织,皆可归入华团的行列里。如果清楚阐明,则以经济为主流的华团属业缘性,如职工会及商会。以教育为主流者则如董总及教总。其他血缘及地缘性等组织都可归入在以文化事业为主流的范畴内。虽然许多血缘及地缘华团看似较热衷於同乡同宗的福利,也并不积极发展华人文化,但鉴于此类传统华团的众与广,以及后期类此传统华团的组织呈纵面发展,使到它在华社的代表性增加。本文将华团与政治关系的探讨重点放在这类华团组织身上。
无可否认,教育为百年树人的事业,也成为传承文化最有利的工具。然而,华文教育作为传承文化的最重要一环首当其冲受到压制,华教遂退守成为国家教育的一条支流。以捍卫华教的地位为职守的董教总,与政治的关系最为明显不过,虽然他们的政治策略或许有变,但捍卫华教的精神却始终十年如一日。例如1982年提出“三结合”以及“打入国阵,纠正国阵”的口号,并挑战政府而兴讼的“独立大学”案件,都在在企图解除政治加诸於华教身上的外患。华教的生存被逼要在政治上作斗争,而不能全心全意发展教育,是华社的可悲现实。
回看传统华团,其组织从小型作纵面滋长,即从某一乡会,到州属性质的联合会,而各传统华团最终认同於不分血缘及地缘性的州属中华公会或大会堂,其代表性遂逐渐提升,加之于今年初旬华人大会堂联合会的获准成立,几乎形成了一个“百川汇海”的最终局面。而业缘性的组织,也从一个单元的工会或商会到工商总会,对于业缘属性的华团也起着引导的作用。
探讨华团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应舍“支流”而择“海洋”,因个别单元团体难在政治领域里激起波浪。他们充其量的政治参与也仅限于在常年大会的提案上发表大我情怀的政治忧思,但缺乏有效及有代表性的政治行动。然而,对于代表性越高的华团组织,由于是“马首”,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立竿见影之效,政治参与是一个不能摆脱的枷锁。
华团里的政治思潮二分法
华团与政治的关系,我采取二分法则(1)整体性;(2)个体性的看法。整体性意指华团对于政治的总体观念和立场。整体性也指它获得大部分华团的支持,并表示它得到了普遍华社的认可。个体性则牵涉到个人的政治观念和操守,“个体”在这里所指个别华团领袖,因为只有领导人才有能力或权力左右或玩弄既定的总体政治概念。其实,二分法是否必要则胥视整体与个体的政治感官是否达到一致性。对于政治观点的分歧,或者“个体”利益而使到总体利益等而下之,二分法正好让我们看清一些混淆不已的现状。
其实,华团较广、较远、较深邃的政治触及面必须回溯到1983年华人文化大会的召开,紧接着15华团领导机构的成立,以及《华团宣言》的拟定,这个史无前例的转挨点(从形式领导的华团走向思想领导的华团),也是研究华团发展史的“必修科”。
《华团宣言》严格来说是一份“政治宣言”,它缘起於文化事项,但华团领导组织后来察觉马来西亚华社现状,莫不起因政治,而将涵盖面扩大,发展成为一份受到普遍认可的宣言。我将这个历史过程简化如下:
华团宣言---份政治宣言的诞生
国家文化大会於1971年召开,制定了以“马来族为中心”的国家文化3大原则。
10年之后文青体育部进行检讨,并邀请了各学术团体(包括华团)提出建议。为了拟定这影响深远的文化备忘录,促成了各州属级的华团汇集一起,在1983年3月27日於槟城召开华人文化大会,并发表了文化大会6项宣言。这个集会冲击出来的火花,使15个签署的华团联合成立了一个超越州属的15华团领导机构的组织,并在组织下设立全国华团文化工作委员,后有感於理论建设是争取民主自由长期性工作的基础,遂再设立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并草拟《全国华团联合宣言》。
为了将理论付诸於实践,在15华团领导机构的策划下,“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终于在1986年诞生。
《华团宣言》要求与建议的事项共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语文领域5项,宣言总体认为:
(1) 政府所有政策必须符合联邦宪法、国家原则及联合国宣言,以确保基本人权及民主权利不受侵害;
(2) 各种形式的歧视,尤其基于单一种族利益的政策严重地侵犯基本人权,是国民团结的最大障碍。
(3) 我们谴责任何形式的沙文主义,种族主义及宗教狂热行为。
(4) 我们认为,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促进国民团结和国家进步的先决条件,唯有在自由、民主及平等的基础上国民才能团结一致。
(5) 我们要求政府尊重人民在结社、集会、言论及出版等各方面的基本民主权利。
(6) 我们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方案,不分种族地消除贫穷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
(7) 我们吁请全国人民,尤其是我国各政党,支持我们的联合宣言。
第一阶段九大目标
《华团宣言》於1985年拟就,然而为了具体性的行动方针使宣言不流於口号,在1986年,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本着贯彻《华团宣言》的立场,拟定了第一阶段9大目标,简列如下:
1.废除土著与非土著的区分;
2.严厉取缔非法移民;
3.选区划分,必须遵从“一人一票”的公平民主原则,使各选区选民数目大致相同;
4.文化政策的制订必须承认及接受我国多元性本质;
5.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及各族语文;
6.建立廉洁有效率的行政体系,严厉对付贪污;
7.把新村纳入国家发展的主流;
8.政府应尽速批准符合条件之公民申请书;
9.重新检讨违反基本人权的法令。
9大目标虽然包罗了各个领域,但是我们都清楚的看到,华团最高组织认同的解决问题的管道乃通过政治,而解决问题的目标对象则是政府。
政治与商业利益
虽然《华团宣言》逐渐成为最高的华团指导思想的标准,以及形成行动的依据;但是,如果以目前的情况相比,或许会发觉当年的万众一心与宣言在政治上的崇高精神已然成为历史名词。然而,导致《华团宣言》失去效用的绝非单纯的总体政治价值观与一些华团领袖的个体观念失调所引起。如果纯粹是个体政治观念所造成的差异,非大原则的不同,那也仅是步伐的快慢,行动的方法有别,而不影响大方向。可惜的通常华团领袖的个体政治观念往往只是一层外壳……。
遴选“经济领袖”为华团领袖是长期以来华团的弊端。“行事以和为贵”要与在朝政党或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是经济领袖的一些公认特质。因此,小我与大我的利益牺牲之间最富考验性。为了找搪塞的理由,一些看似很有理论基础的“施压”与“协商”论则在90年代应运而生。但是,在实质的权力结构无法建立,而权力的主导者又不服膺于基本人权规则的时候,真正的“施压”与“协商”都不可能产生;因此,这个“理论”企图模糊观念,并达到转移目标的意图。
然而,商业与政治的挂钩在90年代的华团里最大的影响是意识形态的破坏。这个破坏可从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及全国民权委员会的改组,以及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的托管与归属问题窥出端倪。雪民权委员会事件反映了华团内的执政党势力的扩张,并进一步削除华团内的反对力量。
执政党的政治动向
80年代,思想领导的建设在华团领袖群中取得暂时性共识的原因可考。80年代为世界经济的萧条期,而华社也多风雨,如三保山事件,不谙华文教师担任华小高师职事件,茅草行动等,使到一些经济领袖能自发性的醒觉,但90年代的新领导层却在经济一片大好时任职,对当时《华团宣言》所采取与政府“对立”的立场自然不能苟同,而茅草行动的打击也仿佛是一个抹不去的阴影。另外,更多的马华及民政党要担任了某些华团高职,营造了温和,倾向政府的华团,甚至于刻意性的解除华团内不利于政府或执政党的元素。
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的一些争端虽因种族问题而起,但华团的斗争方式却超越了种族的藩篱,而能从人类基本的民主自由及人权的角度出发,这和以往只是强调华族本身权益的作法不一样,也使华团能脱离自身之框而进入一个成熟的阶段。这样的斗争方式却不能维系得很久,自从一些执政党如马华党要及支持者的介入而成为华团领袖,以华族为中心的论调重新回返,这可从近来堂联针对“回教断肢法”所采取的步骤可见一斑。
我想,《华团宣言》的中心思想虽强,但华团组织结构却脆弱使到《华团宣言》轻易的受到破坏。由於执行的单位如民权委员会不被发展成为一个超越所有华团的组织如类似司法组织,而《华团宣言》也不被认同为最具威信类同“宪法”一般的条规,民权委员会在权力结构上必须听命於大会堂而非真正依据《华团宣言》行事,因此在实践上是一大致命伤。
一些华团人士提出“华团不能超越政治,但必须超越政党”的呼吁虽为正确,但在实施上似乎难清楚的划分,因为对於某些担任华团领袖兼政党要职者,党高於华团或华团高於党是关键性的观念;在精神地位上,一般人都会认同於华团的超然性,但在实际地位上(从利益与权力的角度衡量),尤其是执行党,华团工作的义务性使这些身兼两职者服膺於政党更甚於华团。
华团不能避免的成为政治的竞逐场所只因华团在华社能较之政党取得更大的崇信。除了华人主流政党希望能与之保持良好的关系,甚至於其他政党也希望能与之保持一定的联系。如1986年回教党在大选期间与华团举行对话,希望争取华人的支持,另外1990年一批华团人士加入反对党,以图壮大“两线制”在华社里的号召。
结语
不管从主观或客观性的角度来看,华团在我国的发展是不能幸免於政治的。也因为涉及政治,华团更是一个多事之秋。八十年代华团的风雨是外袭,政治凝聚力强,思想意识也因此得以建立,并起着引导华社的作用。然而90年代的华团,在堂联成立过後,似乎有将华团从思想领导的路上带回形式领导之趋势,超然的政治凝聚力也为之瓦解。总体来说,一个健全的华团,是在两股政治力量(反对党与执政党)靠拢时能树立起自身的政治操守,甚至可以在《华团宣言》的基础上,采取政治的主动性。而综观今日华团,在政治的洪流中,似乎失去了自我摆渡的能力或受控於某些华团领导人手上,这是一个困局,也值得广大华社去省思以求突破。
(07-09-1992《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