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民主改革——从台湾政治改革看大马的民主改革
祝家华
台湾在去年12月成功地举行了400年来的第一次省市长之民选,过程尽管有浮现族群政治的冲突和少许的暴力,但毕竟是完满地实行被搁置了几十年的民遊首长之制度,成为亚洲地区成功推行政治改革的案例之一。也1?我们会问,什么因素促使台湾成功地落实了政治民主化的改革?大马的民主政治之改革可从中学习到什么教训和启示?相信这是一个值得深研之课题。
台北市长定期听取民声民怨
台湾地区的政治民主化之改革虽然有不少弊病,但是总的来说是朝好的方向迈进。经过12月的省市长选举,在野的民进党成功夺下台北市长之宝座,成立了市政府的小内阁。同时新上任的陈水扁市长也宣布多项行政革新,也括“市长(以及其他市府的处长)与民有约”的听取民声民怨之时间、捷运工程总体检、延揽朝野人士出任市府重要职位,如台大的经济系教授陈师孟受邀出任副市长。这类政治民主化的成果当然是在成功落实了政治改革后方可见到的佳绩。
台湾政治改革的代价
然而台湾并非一朝一角就成功推行了政治改革,从1987年的解除党禁至今,整个政治改革历程艰辛,诸多人士坐牢被禁返台,甚至牢死狱中或自焚成仁(像郑楠榕)。实际上,台湾的整个政治改革可追溯到更早(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当时党禁未除,台湾的民主人士以党外政团及杂志社的名义推动党外政治反对运动。在经过了镇压、逮捕、牢狱之灾、封守以及被迫流亡异国等等的政治迫害后,党禁才解除,随即有国会的肢体抗争、街头的示威等等,国民党才在倍受压力之下许诺了政治改革的时间表,包括解散“万年国会”(即几十年来经改选)、省市长民选以及总统直选的宪法改革。
民间巨大压力成了政改催化剂
除政治反对运动的抗争外,台湾民间的一股巨大力量是来自各种新兴的社会运动,包括学运、教授协会、宗教团体、环保联盟、劳工阵线等的自发组织,它们所展现的抗争活力,形成了巨大的压力,配合政治反对运动的势力,共同汇成了民主改革的广大要求,国民党才不得不将权力下放,推行政治民主化之改革。
从这些政治反对运动及各类的新兴社会运动之出现来看,台湾是经历了多年的经济高成长后,社会结构有了深刻的变化,教育普及,中产阶级的兴起,各种具有自主性的团体相继形成。以政治组织来说,从早年的党外政团到民进党,再到如今的新党,台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政党政治。以社会团体来说,台湾教授协会、长老教会、澄社等皆在政治改革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自主性的组织之出现,意谓着台湾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之形成。公民社会的出现即是民间能自发组织成各种自主性(Autonomy)的团体,向国家机关(The State)要求权力的下放,摆脱国家机关的工具(The State Apparatus)之宰制、操控和剥削等,以取得对生活世界(Life World)更大的发言权。整个台湾政治改革的过程可说是台湾公民社会展现巨大力量的结果。
大马的政治反对势力已被分化
反观大马的政治反对运动以及新兴的社会运动,其力量还是相当弱小和局限的。政治反对势力被各类种族主义、宗教意识形态所分化,无法形成公民社会所要求的超越族群之公共利益的斗争基础,其力量往往互相抵消而弱化。再说社会团体,诸如Aliran、雪华青、环保组织、宗教团体等,力量还是非常小,所掌握的资源,无论是人数和财物都是很少。谈到她们的自主性,可说是相当脆弱,如果不是被政党操控,就是受制于母体。
我们有理由相信现有某些政党有计划地渗透各类社会团体,包括华团,以取得社会运动的领导权。这样一来,大马的社会运动是很难展现改革力量的。这样的社会我们很难说已有了具体力量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的形成因素
然而我们知道,公民社会各种社会运动的形成对民主改革的推动有深远的影响,单靠政党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而且从台湾政治民主化的改革过程来看,由上而下的政党之政治改革往往是受了民间社会运动的压力之后才不得不许诺的安排,统治者向来是很少自动放弃权力的。因此,大马如果要成功推动民主改革,像地方政府的恢复民选、市长的民选、国会委员会的设立、上议员的民主化等,公民社会的形成是基本的社会结构之条件,然而这条路看来还有一段艰辛的过程好走。
(02-02-1995《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