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经济地位渐走下坡

 当代马华文存3经济卷 80年代

华人经济地位渐走下坡

林玲莲

 

新经济政策推行17年以来,我国华人的经济地位到底面临了怎样的问题?

 

为了对此作出评估,运用了两项衡量的准则。

 

第一,在政府企图清除贫穷的努力下,相对穷苦的马来人而言,穷苦的华人到底从中获得了多少的好处?

 

由于贫穷乃我国各民族所面对的难题,而且新经济政策实施的第一用意,就是无视种族(根据1971年至1975年推出的第2大马计划)改善人民的生活,因此在推行时应该不致于发生任何不公平的偏差才对。

 

可是,经过第一项准则的衡量,得出的评估却是穷苦华人获得的生活改善比不上穷苦的马来人,因为机会和资源的分配,往往基于种族的不同,而并非视需求的殷切而定。所以贫苦的马来人与非马来人之间的不平等差距,也就越拉越大。

 

第二,依据所有与推行新经济政策相关的马来西亚计划上所声明的,不会有任何团体蒙受损失或者感觉遭到剥夺,作为衡量的准则。

 

就此点而言,我们不但能够发现华人团体感觉遭到剥夺,并且我们可以说,华人的经济地位已经受到侵蚀,而这是有违新经济政策的精神和意旨的。

 

制造新的不平衡

 

从现实的观点视之,我们必须承认,为了确保新经济政策的成功推行,协助马来人争取到更均等的机会,以及进入经济主流从事活动,政府有时必须行使一些不平等的政策,以及放慢非土著的发展速度,那是无可厚非的。

 

非马来人暗许政府这样做,也只是认为此乃他们对达致全民团结所作出的贡献,而不是认同马来人天生就应该享有永恒的特权。

 

我们关切的是,华人在这方面作出了让步,却反而不但新的机会受到剥夺,甚至连原有的合法经济权利也受到不正当,以及严重的侵蚀。

 

经济重组的真正精神,本来就是希望透过经济的功能,消除种族间歧异,而不是去制造新的不平衡

 

在政府消除贫穷的多项努力中,穷苦的华人又到底享有怎样的成果呢?

根据往年的5年计划所发表的官方数字显示,自从这些消除贫穷的计划推行后,我国的贫穷影响范围已从1970年的49.3%,下降为1984年的18.4%,受益人包括城市和乡村地区所有的穷苦社区(假设穷苦的华人也概括在内)。

 

穷苦华人受歧视

 

不过其中一大问题是,政府从来就不曾厘清他们以何为基础,去对所谓的贫穷影响范围作出估计。

 

少了这项厘清,使人有理由相信“绝对贫穷”的水平可能有所改善,穷苦马来人和穷苦非马来人之间相对贫穷的水平,却有所恶化。

 

因为穷苦非马来人并未获得适当比例的机会分配。例如在全部5个大马计划当中,新村发展所获得分配的公家基金总额,少于7500万元。

 

以新村超逾100万人口的华人数目(根据第5大马计划,1985年的确实数目是180万人)来计算,每年每人平均只获得3元而已。

 

相反的,和马来人相关的土地和区域发展,单单是第4大马计划,所提供的公家基金就远超过5亿元。

 

至于土地的分配,主要由华人人口构成的新村,所面对的问题又更加恶劣。

 

1982年底,联邦土地发展局计划安置的家庭,华人只占1.7%(依据19821031H,土地和区域发展部在国会报告的数字);联邦土地复兴局的计划,华人则只占了大约2%(根据马华1980年向政府呈交的有关本地华人的土地和耕种的备忘录)。

 

华人机会受限制

 

5大马计划也显示,从1976年至1984年,城市的贫穷自17.9%降至8.2%,下跌率超逾一半以上。

 

可是这份足资可疑的数字,实在很难吻合严酷事实的反映。成千上万的人士,已经由于霹雳州和雪兰莪州多家锡矿公司的关闭,以及工商界的大规模裁员,而失业和丧失入息。

 

公共发展支出支助小商家向来就很少,在第4和第5大马计划的分配只占第5大马计划贸易和工业支出总额的3%

 

即使如此,城市地区的华人在小贩设备、档位、廉价屋等分配方面,依然蒙受不平等的待遇。

 

另外一个例子是世界银行提供予小企业的贷款。直至1986年底,当欠缺土著申请人,世界银行的贷款计划才略为放松,批准非土著申请。

 

在教育和训练设备方面,穷苦的华人很明显的饱受冷落。作为最有效的消除贫穷的方法之一:教育和训练,本来就该任由所有穷苦的马来人,自由和公平的去争取的。

 

然而,实际状况却是因为大学的限额分配制,已经剥夺了那些没有能力出国深造的穷苦华人在本地求取高深知识的机会。

 

1980年至1984年,政府颁发的海外留学奖学金,非土著获取的机率低于4%

 

至于住宿学校,玛拉少年学院,以及和美国大学联合主办的校外课程,都尽量保留给不管是穷苦或者富裕的土著孩子。

 

而其他的在职训练和专门技术发展的机会,无论是在公家或者私人机构,对于非土著也越来越多限制。

 

多数华人为穷者

 

其实,即使在新经济政策作出策划时,事实也已经显示穷苦的华人至少占了华人总人口的一半(根据邮局1970年的计算调查,这些穷苦的华人每家月入低于300元)。富裕华人所占的数目,不到华人总人口的10%(即每家月入超过1千元)。

 

这一小撮富有的华人精英人士,被用来作为国家经济重组的原理基础,根本是不公平的对待那些数目比例更大的,居住在贫穷或者贫穷边缘的华人。

 

而这也正是新经济政策重组,导致华人肇发经济问题和不具安全感的主因。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在一代之内,马来人至少拥有和掌管全国工商业总额的30%,而且全国在工商领域和就业模式上,到1990年时,也具体反映我国各民族的结构状况(根据第3大马计划)。

 

可惜的是,在演绎这些目标和实施这些政策时,由于出现滥用权力、乖离原则,以及不公平处理等事项,于是难免令华人心起疑窦,惧怕新经济政策乃为让马来人统领全国经济而设——这与其说是经重组后,我国可成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还不如说是为国家制造更多新的分裂和困扰。

 

在一些几乎清一色由马来人包办的领域,如果不能引进更多的非马来人,经济功能上的种族两极化,将永远不会被消除掉。

 

土著股权有隐義

 

关于土著在公司领域真正拥有的股份,也是一个甚具争论性的课题。

 

任何人要是曾经看过今年5160,星报刊发的舰队集团公司阵容表,一定会震惊于它如何假借一家信托公司,结果和至少150家公司的股份牵扯上了关系。

 

根据资料,这家名为Syarikat Nominee Bumiputra的有限公司,虽然注册为许多公司,其中包括不少挂牌公司的股东,但是事实上真正的获益东主,还是由马来人一手控制的舰队集团。

 

易言之,马来人透过信托公司,以及本地公司(官方统计显示股份尚未重组给予土著)所拥有的股份总额,至少已经是低估了。

 

而非马来人在这两方面所拥有的股份,却至少曾经遭到通化膨胀的波及。

 

这难免会引起猜疑,马来人在许多领域的拥有权,其实已经达至30%的目标。

 

华人股权纷易手

 

更重要的问题,也许并非马来人总体而言,是否已经达到30%目标这个数目,而是这个数目在不同经济领域里所占有的份量。

 

在各项经济领域里,金融和银行业的地位应该非同小可,因为它是其他领域为了促进成长而有所借贷和要求财务支助的来源。

 

5大马计划显示,截至19856月为止,土著在全国的金融银行界一共拥有69%的股份总额。

 

园丘业方面,第5大马计划则估计土著拥有的股份总额约达32%

 

假如我们再把联邦土地发展局的股权包括在内,马来人在近代农业方面所占的股份就更高了。

 

矿业方面,由于国家投资有限公司掌握了马来西亚矿业公司的控制权,它也执了矿业的牛耳。

 

在这种情况之下,非议非土著在其他领域所拥有的股份是不公平的。更糟的是,它也将因此妨碍了马来西亚经济的成长。

 

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发展趋势是,在这段不景气的时期,好些数一数二的华人公司接连易手,或者控制权旁落予马来人。

 

就业机会出偏差

 

且试举数例,譬如龙马控股落在Peremba的手里、中央木材归为礼里所有、吉昌机构属于Safuan集国控制、合发吉星易手Kuwait Investment,以及马来西亚资源转手Yayasan Terengganu

 

至于就业,华人的地位也愈来愈不安稳,因为无论在公家机构还是私人机构,就业机会也是有系统的日走下坡。

 

1970年以来,公家机构所增加的新职空缺,大约四分之三为马来人所填补。根据第5大马计划,华人和马来人在公家机构服务的比率为27.1%61.7%

 

而公家领域的要职,即代表国家的行政和外交职务,华人和马来人担任的不成比例更加惊人——位居超等或者更高等职位的华人只占约6.3%而已。

 

就职业的性质来说,华人在专业和技术圈子里所占的比率已从1970年(第3大马计划)的37.7%,下降为1985年(第5大马计划)的32.4%

 

在这方面,马来人所占的比率不但从47.2%,上升为54.4%,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大部份都位居高职。

 

政府22个部门当中,其中19个主管为马来人、2个为华人,以及1个印度人。副主管呢,88%为马来人,5%为华人,以及7%为印度人。

 

企业精神被窒制

 

私人机构方面,华人企业家在雇请职员时也作了好些方面的控制。他们必须在敌视气氛愈来愈浓的环境里运作——新经济政策所产生的干涉和控制,已经减低了自由竞争和控制了企业精神。

 

全国所有公营事业私营化,无论从超亿元的电讯工程至停车收费,皆在缺乏自由市场竞争情况之下,由一些预选的土著公司获取。

 

除此,其他的行政惯例如所有政府的合约,只要低于75千元就特别提供予马来公司;如受邀者才有资格投标,以及不必公布招标结果,这些都往往叫人起疑,会不会因此招致发生舞弊和贪污的事项。

 

上述的种种因素,总之加重国民意志的消沉,认为刻苦耐劳、诚实工作和奖赏不再足以使他们在国内事业成功-----个人想成功,不但必须具有“正确”的肤色,而且必须具有“正确的关系联系。

 

09/1987《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