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合作社和信心危机
蔡维衍
7月23日国家银行援用刚刚生效的1986年必需(保护存款人)条例冻结了青团运合作社的活动,这项措施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谁知却也引起了严重的后遗症,掀起了对合作社金融部挤提的浪潮。导致几家华资合作社无法支持,进而呈文要求国家银行干预。谁知这个要求演变成国家银行冻结另外23家合作社以及132名有关合作社的董事和主要执行人员的财产和银行户口。这是各合作社负责人始料不及的。如今合作社解冻无期,合作社存款人也不知他们的利益如何在此项行动中得到保护。
在考虑到一些合作社害群之马的因素后,许多人都同意国家银行的行动是合理的。一些人甚至认为这种行动应该在很久以前进行,这些人也无法了解为什么有关当局没有更早釆取行动。例如已成立多年的青团运合作社一直都在合作社发展官管制之下。根据1948年合作社法令,这些合作社每年必须呈上损益账目、董事报告与稽查报告供合作社注册局审核。合作社注册官也可以委任本身的稽查师调查任何“不正常情况”,不过实际的情况是:某些合作社依然年复一年以“非常状况”进行业务。
其实华资合作社根本是“新经济政策”催生的产物。在重组社会的名目下,政府协助土著控制了我国大多数重要行业包括银行和金融业、矿业和种植业等。华人渐渐感到失去政治力量之后,他们的经济力量也即将被侵蚀殆尽。为了要设法补救以迎头赶上方才倡议组织控股公司,向大企业进军。而为了控制这些控股公司,合作社便应运而生。组织健全的马化合作社在马化控股公司的投资量不少便是一个例子。
经过多年的经营,这些合作社金融部取得华社的信心,逐渐成为“华资银行”的代名词。根据报道,这23家合作社共有54万名社员,吸取超过14亿元的存款。合作社集合融资的方式实际上可以加强华人的经济力量,如果有适当的时机,应该大展身手才是。然而在形势比人强之情况下,组织华资控股公司的人士越来越感到政治力量的重要性。这几年来,华团所倡组的控股公司无法肩负起振兴民族经济重组。除了外在因素外,这些华团控股公司,或因负责人基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过于谨慎而无大作为,或因有人假公济私而“不战先败”。华团在和经济活动沾上边时,大多感到一筹莫展。而今华资合作社负责人又因少数不负责任者而沾污了清誉,为数132名的合作社负责人之名单在报上公开后,华人社会竟然对领袖们的信任起了怀疑。
这个信心危机主要是由于华人政治地位衰微而起。华人领袖在种种困境中无法向华人社会“交货”。华社面对许多挑战,华团控股公司一直受限制于法令条文,无法从事有生产性的经济活动;虽然常听说某华团控股公司和友族合作促成政府私营化计划,不过总是空雷不雨,不能取得商业合约。目前有些控股公司似乎已沦为非营利的福利机构,而华资合作社也因没有坚强的政治力量为后盾,活动范围有限;此次受制于更多存款人面临困境。目前已有一部份人士等不及水落石出,不分皂白对合作社负责人大事抨击了!
其实华社不应由于华资控股公司亏损以及华资合作社遭受冻结事件而对目前华社领袖失去信心。目前华社所面对(包括经济)的问题多是由于政治力量单薄而起的。过去一些华社领袖陶醉在“华人主经济”的空洞诺言中,如今必然觉悟“政治比经济更重要”的真正意义,但为时已晚矣!
虽然我们不否认一些华资机构本身内部必须调整,不过我们也明白只要政治力量足够强大,亏损更多的组织都能在政治力量下得到扶持,而屹立不倒。目前华社的经济处境(政治处境不谈也罢!)必须由华社本身来支持,虽然“自强自救”是老套论调,不过如果我们希望在自己的国家光荣生存下去,那可是在当前客观环境下唯一可循的办法!
(07-09-1986《马来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