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华人之研究
林连玉与马来亚华文教育的斗争,1949-1961
颜清湟
(一)林连玉:其人其事
林连玉,又名采居,于1901年出生在中国福建省永春州逢壶西昌乡。(注1)他家有兄弟姐妹8人,他排行第二。他的长兄早荡,所以他要负起长子的沉重责任。(注2)6岁时进入当地私塾,7岁时在祖父教导下唸三字经,和四书中的大学,中庸和论语。(注3)1916年当他15岁时,就离乡背井到厦门中街永丰参行当学徒。他勤奋好学,工作之余努力自修,而考入当时的集美师范学院,该学院是由著名的侨领陈嘉庚在他的家乡同安县集美创办的。林连玉主修中文和历史,4年后他师范毕业,名列前茅。(注4)。
林连玉的性格和生涯深受家庭的影响。他出身书香世家。他的祖父林以仁和父亲林成扬是当地永春州的名士,以算术舆地著名。他的祖父是清末的岁贡生,(注5)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享有缙绅的地位,是一位令人称道的私塾教师。他为人忠直厚道,为乡里所具重。当时永春州的官员对他敬重有加。(注6)他父亲靠自修努力,精通数学和天文学,曾为全国天文学会会员。他父亲又参与编纂永春县志。在当时,参与编纂永春县志的人大都是当地饱学之士。(注7)我们可以推想,林连玉的祖父曾经在清末考获秀才,但不能获得一官半职,只可以担任私塾教师。他的父亲似乎没有任何功名,但在父亲的教导下自修学习,也以教书为生。当时,他祖父和父亲具有中国传统文人的高风亮节,那就是好学,清高,耿直和忠义,这就铸成林连玉的忠直和见义勇为的性格。
当林连玉的父亲决定要把孩子送到厦门当学徒时,他心中必定感到非常难受,因为这乖离书香世家的传统。可是自1912年满清覆亡和民国建立后,政治经济形势变化迅速,在乡下教书谋生非常困难。幸亏在1917年,也就是林连玉抵厦门的第二年,集美中学,集美师范和其他学院都纷纷建立。(注8)他採半工半读的方式考入集美师范学院,而他对中国文史具有特别浓厚兴趣。校方免收学费又供膳宿使林连玉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他的学业。就是在这宁静和优美的环境中铸造他的性格和酷爱中华文化与教育。集美是当时最先进的一所现代化中学,它的声誉不仅建立在良好的师资,学生素质和现代化的设备,同时它有优良的校风。集美从中国各地聘请优秀教师,收生严格,主要以学生的成绩为录取的标准。集美标榜儒家传统价值观的“诚实”和“毅力”。这反映在校训的“诚”与“毅”上。(注9)这传统价值也纳入校歌中,每当周一早晨学生集会时唱出。(注10)集美校训的“诚”字可以扩展它的意思包括务实和正义,而“毅”则是有毅力并挑战自己,也就是“自强不息”的意思。(注11)像其他集美学生一样,林连玉当然受到这校训的影响,并把它当作以后为人处世的座右铭。像许多民国时期的现代化中学,集美受到蔡元培所推行的新教育思想的影响。蔡氏是著名教育家,民国初年出任教育部长,极力推行改革。他所推行的“国民的道德教育”,包括军国民主义,实用主义,国际主义和唯美主义,对现代化的集美中学有深刻的影响。(注12)集美尤其重视国民的道德教育,它就是创造新中国的重要元素。集美的创办人兼校主陈嘉庚就曾经大声疾呼教育是救国强种的有效工具。(注13)集美中学当然具有这种精神,强调道德教育(德育)的重要,而利用它来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当时集美对学生的操行比学业还看得重要,老师也时时对学生的品行加以考察和鉴定。(注14)与其他集美学生一样,林连玉免不了受到集美道德教育的影响,这也帮助铸造他以后成为马来亚华文教育的斗士。1924年当他23岁时,林连玉经过5年的埋头苦读,毕业于集美师范,名列前茅。他的优越成绩使校方聘用他为中文教师。
1927年是林连玉生命的转振点。该年,他离开集美到英属马来亚和荷属东印度(即现在的印尼)以追求他的教学生涯。(注15)最初,他可能无意留居东南亚,但由于中国和东南亚环境的变动使他改变主意。这决定影响他以后一生所走的方向。促使他作这样重要决定的原因是1926年末集美闹学潮。学生们因校长拒绝进行行政改革于该年11月罢课,从而导致学校关闭。学生代表们向校主陈嘉庚诉求,要他出面干涉,但遭到拒绝。(注16)集美关闭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陈嘉庚本身面临破产,因为当时胶价大幅下滑,这影响集美的财政。(注17)林连玉的暂时失业并非他作那样重要决定的唯一理由。据说另一个原因是他想到新马劝陈嘉庚重开集美让学子们可以继续上学。根据林连玉本身的回忆,他受校长叶采真的委托,带封私人信给陈嘉庚。在新加坡时他曾面谒陈氏劝他考虑重开集美。(注18)但是令人感到吊诡的是他没有再回到集美,而他却在霹雳的爱大华的国民学校担任临时教师。一个月后,他离开爱大华前往爪哇泗水。通过他父亲的一位学生的介绍,他在东爪哇获得一教职。(注19)另外一个使林连玉考虑留在东南亚的原因可能是闽南地区政治衰败和不安定。自从1917年以后,当地的一批小军阀占据闽南各地。他们为争夺地盘而发动无休止的战争,民不聊生。闽南的政治动荡和社会不安定阻碍教育发展,前途堪忧。(注20)林连玉可能觉得在军|阀的的统治下,在厦门教书并无多大前途。相对的当时东南亚华侨社会表现出安定,教学生涯比较有前途;他也可以成家立业。不管是什么理由,林连玉的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生命和前途。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的损失就是马来亚的获得,那就是马来亚华社得到一位杰出的华文教育斗士。
从1927到1935年的8年间,林连玉在东南亚与中国的教书生涯显得非常不稳定。他初在霹雳爱大华当一个月的临时教员,数年在东爪哇的任抹埠,6个月在吧生和两年在加影;他于1930年代回返故乡永春为母奔丧并在当地任教职一年。后来他又在厦门大同学校任职6个月一直到1935年10月抵吉隆坡尊孔中学担任教职为止。(注21)从1935年10月到1961年8月的漫长岁月,他仅执尊孔中学文史教师一职,在他的教学生涯来说是非常稳定。他初获尊孔教职其实是偶然的。他在小传中提到尊孔任职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朋友黄光饶多方敦促的结果。黄氏于1934年秋被委任为尊孔中学校长。(注22)黄接任后希望有一番作为,如提高学校声誉,聘请一批优秀教师。黄在任时大有作为,不管有没有林连玉的协助,他充实图书馆,建科学馆和学生宿舍。虽然黄任职期间不长,但在尊孔的校史上留下了一页。(注23)
在尊孔的22年的教学生涯(这扣除了日本占领马来亚的3年零8个月的时间),林连玉的形象是一位对中国文史有很深造诣和献身教育的老师。他两次婉言谢绝尊孔董事部的邀请出任校长一职。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百废待兴,董事部请他担任校长,遭他婉拒。但他却情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席,全盘负责尊孔复兴重办的事宜。1945年12月20日,尊孔中学正式复办后,董事部再度邀他出掌尊孔,又遭婉拒。(注24)作为一位教育工作者,他是一位成功和杰出的教师,他爱护学生,对他们循循善诱。(注25)他可能受到孔子的万世师表的影响,要做一位对教育有贡献的优秀老师,而非一位不断在寻求和巩固本身权力的教育行政人员。在他整个教学生涯,不求名利权势,只希望对华文教育有所贡献。其实,他非常看不起为富不仁和臭铜味浓厚的商人,以及那些品行低下的政治人物,他不屑与他们为伍。(注26)他不求闻达,对自己的普通教员的职位感到满意。作为华文中学的一位普通教员,他可以自由发表对华文教育的意见,而不会影响或伤害他所执教的机构。
(二)林连玉为华文教育的斗争
华文作者常喜欢以“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的概念来分析历史与人物的关系。他们认为英雄是在一个特定历史环境下诞生的。然而,英雄的所作所为会影响历史的进程。(注27)这种相依和互动的关系让我们来分析林连玉为何成为不屈不挠的华文教育斗士,而最后成为许多马来西亚华人心目中的族群英雄。1949年,林连玉才开始积极参与建立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但是,组织教师公会的念头早在1946年6月间萌芽,也就是日本投降后的十个月间。(注28)该年,两位华校教师意外死亡,身后萧条,这促使林连玉要建立教师公会的意念。在他的小传中,林连玉提到这两件意外事。第一件,就是他尊孔的同事郑兼三不幸去世,身后萧条,董事部仅发给他的家人两个月的抚恤金。郑氏乃北京大学文学士,教书尽职,他死后家人陷入贫困的深渊。另外一件事就是毗曲安顺华文小学教师黄云河因贫病交迫,只得投水自杀,而他身后子女众多,嗷嗷待哺。(注29)当然,林连玉要建立教师公会的主要动机,是保障华校教师的权益并给予帮助,这就是组织现代的工会。当1949年10月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成立时,林连玉出任秘书一职。当时马来亚的政治局势变化迅速。一批以马来精英为首的马来民族主义者迅速崛起,他们向英国殖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宪政改革及保障马来人的权益。他们也要求对战后马来亚教育政策的制订有更大的发言权。(注30)1949年9月,马来亚联合邦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成立表明政府推出新的干预政策。1950年5月,该委员会提出扩张英语教育以解决种族间的教育问题。(注31)在这之前,英殖民政府和日治时期的伙伴-马来亚共产党-政治谈判破裂,导致全面的武装冲突,而政府于1948年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为断绝马共的物资来源,政府把许多住在农村的华人迁移到政府控制的新村,同时,华人对马来亚的忠诚受到质疑。(注32)当时政府怀疑许多华校教师是马共的支持者或同情者,而华文学校成为搜捕和关闭的对象。(注33)
面对日益加重的政治压力和每况愈下的形势,马来亚华文教育需要一批具有大无畏精神的斗士来维护它的权益。林连玉和他的一些同僚就是挺身而出,愿意牺牲自己为华文教育存亡而战斗的人士。像基督教传教士响应上帝的召引(God’s call),林连玉响应时代的号召成为马来亚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的维护者。他承继了祖父和父亲的坚贞不渝的立场和威武不屈的态度,集美的高道德标准和使命感使林连玉成为一位勇于战斗而令敌人畏惧的斗士。1950年11月,林连玉被推选为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主席。他的选任正合其时来面对华文教育的第一个大战斗,那就是1951年7月颁布的巴恩教育报告书(The
Barns Report)。以巴恩为首的教育委员会是1950年7月成立,主要是因为一批以拿督翁(Datuk Onn bin Jaafar)为首的马来民族主义者不满马来亚联合邦巫文教育现况而设的。但该委员会的权限在于审查当时巫文教育的实况,并推荐如何改善和提高巫文教育户程度。(注34)大约:在同一个时候,在新任马来亚联合邦英国最高专员葛尼爵士(Sir Henry Gurney)的推荐下,另一个芬吴委员会(以威廉芬和吴德耀为首)设立以调查华文教育现况。令人感到讽刺的就是这两个委员会几乎同时在1951年中(即6和7月)提出他们的报告书。两者之间仅差一个月。巴恩教育委员会有14名委员,马来人占9位,所以该会传达出马来民族主义者的心声,那就是马来语文必须在将来独立的马来亚国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实,巴恩教育委员会超越它的权限推荐政府终止现行的民族语文学校系统,并以单一的“国民学校”(National School)取代。这新式的小学只许采用巫语和英语为教学媒介,从而产生双语的学生,他们可以进入以英语为教学媒介的中等和高等教育机构。(注35)
巴恩教育报告书首次以“国民学校”这个名词来描绘这新型的小学,而它将成为马来亚建国的工具。该报告书推荐政府把所有的教育款项用在国民学校身上,以期达到吸引民族语文学生的目的。该报告书没有给华校和印校在新教育系统中任何地位。它相信那些把马来亚当作故乡的非巫人应该放弃他们的语文教育,以达到国家与社会的团结。(注36)另外一方面,芬吴教育委员会并没有当地华社的代表,该会主要是包括两名外籍学者(英籍学者威廉芬博士,和吴德耀博士),他们所提出的建议与巴恩教育报告书有很大的差别。芬吴报告书于1951年7月公布。报告书提醒政府在一个多元种族的马来亚,强迫国民只学习一种或两种语言是危险的。虽然它支持所有学校应教授巫文和英文,但在非巫校中应保存民族语言。芬吴二位教育家相信在多元种族的国家中,“分歧也可导致团结”。像英校和印校一样,华校的课程还欠缺马来亚本土的内涵。这点政府应该加以协助,于是芬吴报告书建议政府协助华校使它成为“真正的马来亚学校”。使它们成为未来马来亚教育制度中平等的伙伴。报告书并建议政府马上给华校增加200巴仙的教育津贴。(注37)
这两个不同的报告书反映出当时两个对移民和他们教育的不同观点。巴恩报告书反映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认为东南亚的外来移民应该放弃他们的文化和传统,而接受同化和融入当地社会。这“同化论”者的观点受马来民族主义者的欢迎和支持。但是,芬吴报告书则反映当时少数但较开明的观点,认为移民有权利保留他们的文化与传统,而慢慢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这所谓“多元文化论”的观点受当时马来亚华社所认可。1951年中颁布这两份报告书引发一场强烈的有关马来亚教育政策的公开辩论。前者受到马来社会和舆论的支持,而后者则受到华人团体和报章的赞赏。面对这两份具矛盾和冲突的教育报告书,英国驻马来亚最高专员本身没有很强烈的看法,但稍为偏向支持前者。他在幕后企图向芬吴报告书的主要执笔人威廉芬博士施加压力,要芬氏修改报告书中的建议,但不得要领。(注38)
就是在华文教育面对空前危机的时刻,林连玉挺身而出来领导马来亚华社反对巴恩报告书。如果巴恩报告书顺利执行的话,马来亚的华文教育将告死亡,而中华文化也将慢慢在这块土地上消失。林连玉知道他所领导的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虽然举足轻重,但它不能动员全马的华文教师,更谈不上争取全马华人各界的支持。在他的同僚马六甲的沈慕羽和森美兰的吴泰山的支持下,林连玉在1951年8月召开一个全国华校教师会议以表达他们对巴恩报告书的不满。自两份报告书发表后,制订新教育政策的步伐快速进行。英国驻马最高专员葛尼爵士已表明态度支持巴恩报告书。他并设立一个特别教育委员会负责起草教育法案以提交联合邦立法议院通过。该委员会由司法部长任主席,委员来自三个政党,其中有两个代表马来族群,它们是以拿督翁为首的马来亚独立党(The Independence of Malaya Party,IMP)和以东姑鸭都拉曼领导的巫统(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UMNO),而代表华族社群的是马华公会,它的两位代表是李孝式(H. S. Lee)和梁长龄(Leung Cheung Ling)。(注39)
1951年8月24和25H,马来亚九州的华校教师公会的30名代表在吉隆坡福建会馆大礼堂集会,商讨如何集体反应两份已发表的教育报告书。大会通过一项决议,谴责巴恩报告书及其主张废除民族语文学校的建议。大会同意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华文教师组织,即马来亚华校教师联合总会,并成立一个筹委会,委员包括槟城的陈充恩(David Chen),吉隆坡的林连玉和马六甲的沈慕羽。(注40)马来亚华校教师联合总会(简称教总)于1951年12月24和25日在吉隆坡正式宣告成立。大会接纳起草的章程及教总的成立宣言。该宣言强调全体华校教师的共同愿望与目的,那就是决心维护华文教育,提倡和发扬中华文化,以及照顾华校教师的切身利益。新接纳的总会章程采纳一个具有高度灵活性的组织,就是由各州的教师公会轮流主办,负责召开每年一度的年会,轮值区的主席为总会的当然主席。(注41)华校教师总会的成立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史上的大事,它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它成为捍卫华文教育的堡垒,它也成为林连玉的权力基础,从而他可以发动抗拒殖民政府的不合理和高压的教育政策。
虽然林连玉在创办马来亚华校教师联合总会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如果我们认为他是唯一的创办人,那将会犯重大错误。林连玉声称在1951年7月间由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发函其他各州16个华校教师公会的代表聚集吉隆坡以讨论如何反对巴恩报告书;而这会议最终导致同年12月的全国华校教师总会的成立。但是,他的亲密战友沈慕羽却声称他于1950年在吉隆坡见林连玉,并向他建议建立一个全马性的教师联合会。在林连玉的同意下,他以马六甲华校教师公会的名义发函邀请其他州的华校教师公会代表汇集吉隆坡,这集会最终导致总会的成立。沈氏又宣称他是总会章程的主要负责人。(注42)林连玉到底在教总创立;过程中扮演多大角色的这个问题似乎已不是重要,因为自总会成立起,他已崛起为华校教师对教育问题的主要发言人,但他正式登上教师总会会长的宝座却要等到1953年12月,那就是教总创办后的两年。
华校教师的反对巴恩报告书运动却成为他们反对1952年新教育法令中对华文教育的不合理待遇。从教总成立(1951年12月)到新教育法令的采纳(1952年11月)的大约一年间,林连玉除了积极反对巴恩报告书外,又企图影响特别教育委员会和它向立法议院提呈的建议。在1951年11月24日,那就是教总成立的前一个月,林连玉代表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向特别委员会提呈一份备忘录反对巴恩报告书中的“国民学校”的概念,并请求委员会把华文教育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他胪列数项重要理由,包括华裔子女对母语教育的需求,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华文教育的和平及非侵略性的精神,华文教育和华人对马来亚建国的贡献,华文可以培养华人对马来亚的效忠,以及在联合国的宪章下,政府有义务保护和保存少数民族的文化等。(注43)
1952年2月,教总主席陈充恩遇刺身亡。当大家还是感到震惊和哀悼的时候,林连玉在丁品松的协助下,以教总的名义于同年9月2日再度向特别教育委员会提呈一份备忘录。从华人的眼光来看,备忘录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它对特别委员会没有丝毫影响。因为该委员会基本上已采纳巴恩报告书中的大部分建议。但是,当该委员会向立法议院提出报告时,其中附加一条文,如果有15名父母要求校方让他们的子女学习华文或印文,那该校就须开设华文或印文班。于是,立法议院一读通过该教育法令,当时只有一位华籍议员黄伯才(Wong Pak Choy)表示对非英巫语文的前途感到担忧。(注44)
在1953年12月林连玉正式出任教总主席之前,他已经成为华文教育运动的实际领袖。他两次向特别教育委员会提呈备忘录的无结果使他了解如果没有广大华人社会的支持,华校教师向政府提出的诉求是徒劳无功的。于是,要有效的反对1952年的教育法令,他必须寻求华人社会的广泛支持。在新教育法令由立法议院三读通过的前夕,他负责召开一个全马华校教师,董事和马华公会代表的联席会议。表面上会议是要讨论于1952年政府宣布的华校教师津贴事宜;实际上,该会议要讨论的是该年11月21日将要出台的新教育法令的应对策略。该会议于11月9和10日在吉隆坡举行,参加会议的70名代表中占多数的是华校教师。在两日的会议中,激昂愤怒的教师代表纷纷发言,谴责将要出台的新教育法令。反而,把原定的有关政府对华校教师津贴的议程变为次要。(注45)会议通过了三项决议。第一,会议致函新任英国驻马来亚最高专员邓普勒将军(General
Templer),向他表示决意反对教育法令草案。第二,发动全马华人社团签名反对教育法令草案。第三,如果教育法令草案被立法会通过,就再度召集全国性大会,继续反对。大会又授权林连玉起草宣言,(注460强烈反对“国民学校”的建立,并强调华文学校教授母语的权利。宣言中列出教授华文的理由。第一,根据教育理论,华人子弟学习母语是最有效的。第二,学习华文是华族的权利。第三,马来亚多元种族的社会需要华文华语。第四,大多数华人有意愿要保留他们宝贵的文化遗产。(注47)〕这并不会令人感到惊讶的就是宣言重复教总在1951年11月24日向特别教育委员会所提呈备忘录中的一些教授华文的理由。由于宣言的目的在于争取全体华社的支持,林连玉在宣言中强调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以及华族之间的紧密关系。他在宣言中推出动人的标语,那就是“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他提醒全体华人,中华文化的保存有赖于华文教育的延续。他暗示如果华文教育沦亡,它将导致族群认同的消失。(注48)
林连玉在1953年12月成为教总主席和华文教育运动的领袖是环境和个人品质所造成。1953年12月第三届教总常年大会由轮值的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主办,作为该公会主席的林连玉也就是当然的教总主席。由于他领导有方和杰出的表现,教总修改章程继续选他连任主席8年,一直到1961年8月政府吊销他的教学执照为止。林连玉的崛起部分是因为环境的变迁。1952年教育法令草案在立法议院通过一读之后,华文教育面对日益严峻的危机。同时教总也缺乏一位果敢的领袖来面对政府的压力。自从1952年2月陈充恩被刺身亡后,教总就缺乏一位有口才和有活力的领袖。(注49)林连玉虽然不谙英语,但他有雄辩之才,思路敏捷,洞察入微,更重要的是他有坚强的斗志和具有为华文教育而牺牲的决心。林连玉的辩才和他的无畏的反驳是著名的。1952年11月8日,当他代表教总与英国副最高专员麦基理(Donald MacGillivary)辩论有关华文教育前途时,他词锋锐利,驳得麦氏无法招架,这件事使林连玉声名大噪。(注50)
从1953年12月到1961年12月林连玉任教总主席的8年间,教总是莒时华文教育运动的主轴,而林连玉是它的公认领袖。这8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4到1957;第二阶段从1958到1961年。前者是反对1954年出台的教育白皮书和争取华文小学教育;后者则是为了华文中学的存亡而战斗。在这8年期间,马来亚的政治形势和马华社会起了迅速的变化。战后,马来亚进入了一个去殖民地化(Decolonization)的时代,政党纷纷出现,它们积极准备马来亚的独立。同时,马来亚的华社也经历激烈的变化。1949年共产党在大陆的胜利切断了来自大陆移民的来源,但加速华社本地化的步伐。更多的华人把马来亚当成第一故乡,不再认同中国或台湾,而他们也准备效忠这新兴的国家。(注51)
当林连玉在1953年12月接任教总主席时,1952年的教育法令草案将通过立法议院的三读而将在1954年正式成为法律。;这给林连玉一种紧逼感,教总必须领导华社对新教育法令作坚决抗争。当1954年10月,执行新教育法令的教育白皮书(Education White Paper)通过立法议院的三读,就在通过接受白皮书之前,它的内容被泄露,刊登在华文报端,白皮书对华文教育极端不利,华社哗然。林连玉见形势危急,他立刻采取行动,召开教总执行委员会的紧急会议,并发出正式宣言公开反对白皮书。但教育白皮书正式于10月7日通过立法议院的三读而成为法律。由于通讯的技术问题,教总的公开宣言于白皮书成为法律后的两天才在华文报章登出。林连玉冒着很大的风险散发反法律的公开宣言,这可能召来牢狱之灾。但他坚持到底作好坐牢的准备。当时他已交托好友福建会馆秘书邱腾芳替他照顾妻子和养女的生活。(注52)在落实1954年的教育白皮书,殖民地政府釆取一个:“蚕食”的策略,那就是逐步把华文小学变成英文小学。政府在华文小学中开设立英文班,由政府出钱开办。教育局向华校发出通知,要他们向政府申办这种英文班,1955年第一学期就须开始。那些实行开办英文班的华校将受到奖赏。当这些由政府设置的英文班在华校中增长时,华文科目就渐渐减少,于是,英文就慢慢取代华文作为教学媒介。对当时华校校长和董事长来说,教育部的这项通令使他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如他们遵守这项通令,那么华校将慢慢死亡;如他们违令,他们将违法而被处分。林连玉了解局势的严重,他向当时马华公会的会长陈祯禄求助。陈氏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吁华校当局暂时不必遵守教育局的训令,直到事件待查清楚后再遵行。这项公开声明收到很好的效果,没有任何华校向政府提出有关开设英文班的申请,截止日期自动失效。(注53)第一个策略失败后,教育局继续出招,向一些特别选出的华校施加压力。教育局训令华校视学官向被选中的华校的校长和董事长施加压力,并以“威迫利诱”(Stick and Carrot)的手段来来迫他们就范,以期达到个别击破的目的。为应对政府的新策略,林连玉鼓励华校采取“拖延”的策略,以消弥政府施加的压力。(注54)林连玉的对策使政府在落实教育白皮书时遭到挫折。
但是,这种“拖延”的策略是被动的,它只是反应政府的策略,而不是解决华文小学的最终办法。差不多同一个时候,马来亚的政治变革步伐迅速,英殖民地统治的时日已屈指可数。当时,以巫统和马华为主要成员的联盟政党不久将执政。其实,首次自治政府的选举将于1955年7月举行,那将决定马来亚的政治前途。因此,华文小学的存亡不取决于英殖民地的教育官员,而是由联盟的政治人物来决定。于是,华文教育的斗争应该由教育移到政治领域。由于形势的需要,林连玉成为一位社会从政者(Communal politician),与马华公会的政治人物联手以达到维护华文教育的目的。他对当时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真挚和诚恳的态度有很深刻的印象。因而,他对华文教育的一些问题也信任陈的作法。(注55)林连玉和他的一批亲信开始了解华文教育问题不仅要在政治领域中寻求解决,而是要寻求政治解决的至高点,那就是要保证华文教育永久的地位。他提出最终目标就是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那就是新独立马来亚国的四种官方语文之一(包括巫,华,英和印文)。为了要达到这崇高的目的,林连玉预备与马华公会的领袖妥协,不惜承受他的一些亲密战友的批评。1954年4月,林连玉被马华领袖说服,把华文教育的最高决策机构的中央教育委员会隶属于马华公会,而非作为一个独立团体。(注56)这妥协使他和他的亲密同僚接受作为华社的代表与联盟政党展开一场大选前的政治协商会议。该会议于1955年正月12日在马六甲陈祯禄的府邸举行,历史上称为“马六甲会谈”。在会议上,林连玉代表华社与联盟主席东姑鸭都拉曼取得政治妥协,那就是林答应华社在大选前不提“华文为官方语文”问题,而东姑则代表联盟政党口头上答应执政后取消1952年的教育法令,并给华文示学增加二百万元的津贴。(注57)“马六甲会谈”受到华文媒体的批评,认为林连玉和他的同僚放弃了华社的基本诉求,那就是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注58)林连玉在官方语文的让步大大协助联盟,因为华社在竞选时没有对联盟作出批评。因而联盟在1955年7月大选中大获全胜,在立法议院中的52席中获得51席。
1955年民选联盟自治政府的成立给林连玉带来很大的期望。他希望新政府能善待华文教育。在胜利的气氛下他表现出乐观和自信,相信新政府会公平对待民族语言学校。在一个为新教育部长拿督鸭都拉萨和副部长朱运兴的庆祝会上,他表达希望新政府能够以民意为依归。同时他警告说如政府没有与相关族群咨询而盲目制订强制性的教育政策,那将遭到该族群的强烈反对。他也向新政府建议设立一个教育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巫,华,印的教育人士,征求他们有关教育的意见。〔(注59)意识到教育对政治的重要性,联盟政府上台后就成立一个教育评审委员会,该会的14名委员由联盟政党中的巫,华,印籍党员选任。(注60)委员会由教育部长任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评审现行的教育政策,并向政府提出改革建议。(注61)这个委员会以主席拿督鸭都拉萨命名为“拉萨委员会”(Razak Committee)。虽然该委员会以巫籍委员占多数,但它还能以务实和妥协的态度来处理民族语文教育问题。为了表示对华社强烈要求的让步,它接受马华公会新任会长林苍佑医生(Dr. Lim Chong Eu)的建议,把现有四个源流的小学纳入国民教育系统。该委员会在它的报告书中强调小学j教育的共同课程和内容问题,而非教学媒介的一律化。但是,拉萨报告书却很清楚表明马来亚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创造一个国家教育制度,而在这个制度下,各族儿童将接受以马来语为国语的教授媒介。但该报告书并没有给一个确定的时间来实现这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注62)
从一个角度来看,“拉萨报告书”的出台是林连玉领导的华文教育运动的一项胜利,虽然这胜利并未全面。林连玉与它的同!僚曾对联盟政府施加少许压力。1955年7月,林连玉和教总副主席沙渊如女士致函自治政府的首席部长东姑鸭都拉曼,祝贺他的竞选胜利,同时也提醒他在竞选前所作的诺言,那就是要重新评审现行的教育政策。(注63)同年10月,林氏率领代表谒见东姑敦促政府兑现诺言。身为马华公会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林通过这层关系发挥他对教育政策的影响力。(注64)虽然林连玉敦促联盟自治政府兑现大选前的诺言,但他并没有进一步向联盟施加更大的'压力,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的问题。如果不是为了大局作想,那就是当联盟自治政府与英国政府谈判独立的时候,马来亚各民:族必须表现和谐共处,团结一致,他是可以对官方语文问题加强:诉求的力度。但他相信国家的独立问题比华文为官方语文问题来得重要。如果他不顾一切对语文问题不让步,那将使马来亚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表象破裂。这将削弱联盟自治政府与英方谈判的本钱。他就是诚挚地接受对方的口头承诺而延迟对华文为官方语文地位的争取。
在林连玉为华文教育斗争的第二阶段中,他的目光和精力主要是放在华文中学的生存问题。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独立后,政府出台的一连串对华文教育不利的事件使林连玉感到极大的冲击和震惊。政府对华文教育不利的动作最终表现在1961年岀台的教育法案(1961 Education Act)。该法案规定在国家教育系统下,所有中学都必须采用英巫两种官方语文中的任何一种作为教学媒介语;同时,所有国民型中学必须为学生准备参加以英巫为媒介语的公开考试。(注65)这个法案对华文中学的重大冲击有两方面:公开考试媒介语以及限制超龄生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直接影响华文中学的生存。在第一个问题上,如果华文中学要接受政府的全部津贴而成为国民型中学,他们势必要接受政府的全部条件。在公开考试语文的让步将增加英语教学的时间,而减少以华文教授的科目,最终使华校变质,成为英文或巫文中学。在第二个有关超龄生的问题,部分由于社会经济的因素,另一方面因实行的留级制度,(注66)华文中学保留许多超龄生,如接受政府的规定将使学生减少,而学生的来源将枯竭。林连玉了解问题的严重性而准备对抗这教育法案。他采取两个策略:一方面以政治手段向马华公会的领导层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就是在董教总的旗帜下争取全马华社的支持。(注67)独立后,林连玉作为马华公会中央教育委员会的成员企图通过政治手段影响新教育部长佐哈里(Khir
Johari)对两问题的让步,但不得要领。(注68)当时的华文教育问题成为敏感的政治问题,因而导致马华公会领导层的分裂。一个以林苍佑医生和朱运兴为首的马华领袖同情董教总对华文教育所采的立场,但另外一个以陈修信和李孝式为首的马华领袖对华文教育采取冷淡的态度,双方产生对立和冲突。1958年3月,林苍佑医生获选为马华公会新会长,他极力替华文教育争取应得的权利,华文教育前景似乎乐观。但在1959年马来亚大选的前夕,林的领导地位被推翻,由陈修信取代。这使到董教总要求联盟政府对华文中学问题让步的希望破灭。(注69)同时也毁坏了林连玉与马华政治结盟的策略。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在原定的政治架构下达到争取华文教育权益的幻想。
林连玉在他的政治联盟策略失败前,他曾利用“群众路线”作为他的次要和补助的策略。他要向马华公会的领导层表明他对华文教育的立场并非只代表华校教师和华校董事的观点,而是代表大部分华人的意见。他们争取华文教育的斗争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为了本身的饭碗和权利,而是全马华人的共识。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幕后推动一次全马华人社团代表大会。1959年4月26日,1200名代表747华人注册社团在吉隆坡精武体育馆大礼堂集会,集体表达他们对迫切的华文教育问题的意见。大会通过一个重要的议案,名为“本邦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这议案包括下列四点。第一,各民族教育均以母语母文为主要媒介,包括教学和考试的媒介语。第二,各民族学校教育一律平等,包括财政津贴,教师薪金和训练。第三,政府应设立“华文教育咨询委员会”由华文教育代表性机构派代表参加协助政府解决有关华文教育诸问题。第四,请政府对目前华文中学津贴即行增加一百巴仙。(注70)全马华人社团代表大会成功的召开加强林连玉在华文教育运动的领导地位;同时,在他与马华领袖交涉时增加了他的政治资本,但非常不幸的是联盟政府并不重视他的影响力。反之,政府认为这是华社发出颠覆政府的危险信号。
在这时候,林连玉也要跟华文教育运动内部敌人作激烈的斗争。这一批人包括华文中学校长和董事长,他们认为接受政府的改制对他们的学校是有利的。他们准备破坏华校的团结,而向政府低头。使林连玉感到震惊和遗憾的是第一间华文中学接受改制的就是全马著名的钟灵中学。钟灵并非以中文程度闻名,而是它的双语制度。自从1923年1月该中学开办以来,就强调英语的学习(注71),自1931年陈充恩出任校长以来,钟灵就以它的高英文水准闻名全马,它的英文程度可以媲美英文中学。但不幸的就是在1952年2月陈充恩因与国民党的亲密关系而被枪杀。这事件不仅震惊整个华社,同时也剥夺了钟灵中学一位精明能干的行政人才。陈死后由汪永年任代校长。他继承陈充恩的遗志,要把钟灵办为著名的双语中学。(注72)汪不顾华文教育运动最高的协调组织——马华公会的中央教育委员会一一的劝告,以及钟灵学生的激烈反对,他毅然接受政府的全部津贴,把钟灵改为国民型中学。(注73)
促使汪永年脱阵的可能的原因包括政治环境的变化,维持钟灵的传统,个人的野心和私人的利益。1980年陈绿漪博士(Dr. Tan Liok Ee)曾亲访汪氏,当他谈到钟灵改制时,汪说主要的原因是要把钟灵中学办为第一流的双语中学,它的英文程度不输岛上最好和历史最悠久的槟城自由中学(Penang Free School)。(注74)林连玉当时很不客气地谴责他是出卖华文教育的叛徒。根据林连玉的解释,汪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他想担任钟灵的永久性的校长,而该职位的待遇等于教育部的髙级官员,享受房屋津贴和养老金;同时,他的薪金将从每月马币800元升到1,200元。(注75)我们情不自禁地要追问汪永年接受改制的真正原因。无可否认的汪有强烈的意愿要保留钟灵的优良传统。但是,当他在1952年2月陈充恩遇刺后接任钟灵代理校长时,钟灵已经是华社公认的著名华文中学之一,它从全马各地吸引不少优秀学生到钟灵就读。为何他需要和当地最好的英文中学竞赛?虽然说接受政府的全部津贴可以减低校长和老师的额外工作量,那就是要向华社筹集学校资金。但是钟灵像其他的华文中学一样向社会筹款已驾轻就熟,不会浪费太多时间。同时,学生们也同意交多一些学费以协助学校解决财政困难。汪永年在作这样一个重要决定时,他一定会了解他的掉队举动会给华文教育带来恶劣的后果,其他一些华文中学可能竞相效尤,最后可能导致华文教育的全盘崩溃。因此,很难使人相信汪永年的动机纯粹岀自利他主义(Altruiism)而没有任何私人利益的考虑?或者,汪永年是一位机会主义者(Opportunist),他看到马来亚政治环境的改变对华文教育不利,如果要出来维护每况愈下的华文教育,钟灵和他本身势必要作出很大的牺牲。他也可能觉得与政府作对是不智和毫无效果的。但话得说回来,汪永年不是林连玉,他当然不会为了华文教育而牺牲自己,他也不想成为华文教育的烈士。当陈充恩遇刺而汪永年接任为校长时,他只是代理的性质,一个永久性校长和相等于高级官员的职位及其丰厚的待遇当然对他有很大的诱惑。紧随着钟灵的后尘,另外两间华文中学,那就是芙蓉的振华中学和昔加末的中华中学于1950年代末接受政府的全部津贴成为国民型中学。(注76)
对华文中学生存威胁更大的是政府对华文中学改制日益强硬的态度。联盟政府觉察到华文教育是它建国的一个大障碍,于是对华文中学改制问题坚持不让步。1959年联盟竞选胜利后,新任教育部长鸭都拉曼达立(Abdul Rahman Talib)于1960年2月设立一个委员会来评审现行的教育政策,他本身出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虽然委任三名马华代表为委员,(注77)但没有任何华文教育界的代表。I960年8月出台的“达立报告书”(The Talib Report)已经没有像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妥协态度。为了达到最终国家的统一和融合,联盟政府准备打击华社的任何抗拒。政府态度的强硬可能是政治形势改变的结果。在1956年制订“拉萨报告书”的过程中,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的观点受到具有势力的亲华文教育派(即林苍佑和朱运兴为首)的重视,但到了1959年中,对华文教育没有兴趣的陈修信派在马华权力机构中崛起,这使到华文教育失去了政治影响力。同时,因为马华在1959年的大选中受挫,它在联盟政府中失去讨价还价的力量。所以I960年的达立报告书重申政府所持的有关华校超龄生和公开考试语文的立场。由于马华公会新领导层的支持,政府认为没有太大的问题来落实华文中学的改制。
“达立报告书”颁布后的一年间,政府尽全力来争取华文中学改制。在各州教育局和马华各州分会支持下,政府向华文中学董事部施加压力。同时,身为达立委员会委员的马华领袖梁宇皋和翁毓麟(Ong Yoke Lin)公开出来为“达立报告书”辩护,声称政府无意消灭华文,相反的政府在维护它。这种似是而非的解释常在政府的宣传品和一些马华领袖的言论中出现。(注78)对于华文中学校长来说,政府所答应改制的配套是很具诱惑力的。对学生来说,他们可以少交学费,并有较好谋职和升学的机会。对教师来说,他们有较高的薪金和职位保障,同时也不必操心学校的财政问题。(注79)林连玉要对抗政府的“利诱”策略是非常艰巨的工作。虽然当时身为司法部长的梁宇皋对林所采的诬蔑行动以及政府要吊销他的教师执照和马来亚公民权的威胁,林连玉以大无畏的精神面对这个挑战,决定出来反对“达立报告书”。他宣称该报告书并非对现行教育制度的审批,而是一个新政策目的在消灭华文教育,它比1952年英殖民地政府制订的教育法令更加恶劣。(注80)他指出“达立报告书”违反“拉萨报告书”中华文教育所获的规定。他强调华文教育困境的关键在于官方语文问题,政府常以官方语文的藉口来迫华文中学改制。他认为问题最终解决办法以及维护中华文化就是要争取华文为马来亚的一种官方语文。(注81)
利用华文报章作为他向华人知识份子传达讯息的园地,林连玉接受政府的挑战。他的顽强的战斗精神,坚定不移的意志,以j及对公理和正义具有强烈信念,他不顾本身的安全和利益,出来战斗。在吉隆坡他与首相东姑鸭都拉曼的得力助手苏比(Mohamed Sophie Sheik Ibrahim)的访谈时,他表示愿意为了维护华文教育而坐牢。(注82)他声称政府的真正目的在于逐步消灭华文教育,并呼吁广大的华族同胞要站稳立场,拒绝政府的条件。(注83)他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呼吁全体华族同胞出来捍卫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不惜一切代价,即使没有其他选择,出来开办华文独立中学。他引叙马来亚历史上华族先辈的披荆斩棘,努力拼搏和自力更生的精神。他强调这种精神应该继承和发扬以克服华文中学所面对的困难。(注84)
为了争取华社人士的全力支持,联盟政府在司法部长梁宇皋的领导下企图解释它对华文教育的好意和照顾。这种论调在每个可利用的场合都传达出来。(注85)但是它的努力却遭到林连玉的阻挠。他不停地在报章上揭露政府的真正动机。为了这个问题他与梁宇皋展开一场论战。但这论战后来变成人身攻击。梁氏形容林连玉是位走江湖者(charlatan),他极力反对“达立报告书”并非为了马来亚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了他本身的私利,为了他的牛油和面包作想。(注86)相反的,林连玉对梁氏提出反击,谓梁是一位可耻的汉奸,为了本身的荣华富贵而出卖华人的利益。(注87)在1961年10月政府的新教育法案(以达立报告书为基础)公布之前,政府因梁宇皋与林连玉公开论战的失利,决定吊销林连玉的教师执照和他的公民权。1961年8月12日,马来亚公民权注册总监发给林连玉一封通知书告诉他的公民权将被吊销。一周后(8月19日),雪兰莪州的教师注册官正式取消他的教师执照。〔(注88)政府对林连玉的高压手段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许多华文中学的董事长在政治的压力下于1961年的最后两个月接受改制。于是,政府在1962年正月公布它的政绩,在70间华文中学中,有54间接受改制为国民型中学,而16间宣布为独立中学。(注89)
(三)林连玉与马来亚华人政治
林连玉不是一位专业的政治家,他没有参加任何政党,也不想靠政治吃饭。即使在1950年代当他出任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时,他并没有参加马华公会为会员。这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实现他的政治野心。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林连玉是一位政治活跃者和一位马来亚民族主义者。他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实现他的教育目标。林氏具有一些政治理想,这些理想是儒家道德主义,西方民主主义和左派政治理想的混合物。曾经受到儒家经典的影响,他常带有儒家道德者的口吻,而以道德的眼光来衡量事件的是非黑白。他认为华文教育的斗争是正义的行为,而为了华社的平等权利而战斗是责无旁贷。林连玉在一间现代化集美师范接受中等教育,他受到现代西方思潮的影响;西方的民主理念如自由,平等和国民权利等都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他曾经宣称平等是比生命来的重要,不平等勿宁死。(注90)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林连玉曾读过马克思和列宁的著作,但作为一个政治的活跃者,他相信群众的力量,他也相信他可以把这力量汇集起来成为一股洪流以支持他的斗争。
虽然林连玉不想成为一名专业的政治家,同时他对马华的一些政治领袖也没有很高的评价。但是,由于形势的需要以及华文教育问题已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政治问题,他于是成为一个业余的政治家。从这个角度看来,他的业余政治活动是勉为其难的。也就是这样,他的业余的行为成为他政治行动的最大弱点,也就是西方人常说的“阿基里的脚跟”(Achilles heel)。此外,林连玉缺乏专业从政者的高度警惕性。他也缺乏那些所谓“精明”政客的狡猾手段,不易中计而放弃基本要求。1955年“马六甲会谈”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来印证林连玉的政治弱点。1955年正月12日,一个重要的会议在马六甲陈祯禄的私邸召开。出席这会议的是联盟政党的代表和马华公会中央教育委员会的代表,而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当时又是全马华文教育问题决策的最高机构。这个会议的重要性在于联盟政党和全马华社对华文教育问题的一次具有历史性的讨价还价会议。这次会议的结果将影响联盟执政后对华文教育的政策。当时东姑鸭都拉曼是联盟代表的领袖,而林连玉则是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的发言人。而陈祯禄的角色则是模糊不清,一方面他是联盟政党中两个伙伴中的一位领导人,另一方面他又是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的主席。林连玉当时以全马华校教师总会主席兼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的身份发言。他从一篇准备好的文稿阐述教总的立场。他宣称英殖民政府是华文教育的最大敌人,而向联盟政党提出的要求则较低调,认为马来亚华人有权利保留他们的语言与文化。在集体的要求上,他代表教总要求将来的联盟政府提供给华校二百万元的津贴,同时要求华文在将来独立马来亚列为官方第二语文。(注91)
无可置疑的,东姑鸭都拉曼和林连玉是这次重要会议的主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政治家,东姑很快地就答应将来他领导的联盟政府将拨二百万元津贴给华校,但他一口拒绝华文为官方«第二语文的要求。他提出最主要的理由是当时的马来社会还没有达到一个可以接受华文为一种官方语文的成熟阶段,而这个政治敏感问题也常被他的政敌拿督翁指责他出卖马来人的利益。因此,这可能导致联盟在将要到来的大选一败涂地。(注91)在另一方面,林连玉对政治协商会议没有什么经验,容易中计,他准备妥协而放弃华文为官方语文的诉求。他似乎被东姑的风度和诚挚的态度所吸引,东姑恳请林连玉协助赢得将要到来的大选,并请他在以后的七个月间不要公开提出官方语文的问题(当时大选将在1955年7月23日举行)。林并没有和参与会议的其他代表商谈,而把这个重要决定权交给陈祯禄。当时陈是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的主席。根据林连玉本身的回忆,他认为官方语文问题并非很快和很容易解决,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陈祯禄作为一种人情。'作为联盟伙伴的领袖,陈祯禄当然乐意赞成,并通过林连玉的口向东姑保证在大选前不提华文为官方语文问题。(注92)虽然林连玉尽力争取,东姑只是答应将来的联盟政府将重新评审1952年的教育法令,但他没有给林连玉任何保证。“马六甲会谈”的结果是巫统和它的领袖东姑的胜利,而华社担保在大选前不提官方语文问题对联盟1955年7月杪压倒性胜利有直接贡献。但是,林连玉对巫统要求的让步被华社认为是一种失败。一份主要华文报章攻击他出卖教总的要求。(注94)〕如果林连玉对官方语文问题有充分准备一个应对的策略,并认清和坚持它的底线,那么,会谈的结果可能会有不同。
“马六甲会谈”早成历史的一部分,事后我们再来评估这事件,林连玉对官方语文问题的让步是一个巨大的策略错误。陈绿漪博士非常正确地下她的评语。她说:“教总同意暂时不提官方语言问题被证明是一项代价很高的让步。巫统领袖认为官方语文问题已经解决,而教总的领袖们再没有同样有利的机会敦促这个问题”。(注95)但应该指出的林连玉是一位马来亚民族主义者,他相信独立问题是首要的,而独立是所有马来亚人,不论种族,阶级和性别,所期待的。在1956年12月当林连玉向华校教师解释为何教总还没有争取到华文为官方语文的地位时,他说,“这时候,我们最重要的原则是马来亚的独立。一切都要在独立的基础上来考虑。也就是说我们所争取的可能危害到独立的斗争。因此,我们必须以最大的容忍来处理这问题。你们要记得,我们的容忍是要实现马来亚的独立,并不是投降……(注96)没有人会怀疑林连玉相信独立是比官方语文问题来得重要的真诚,他把国家的利益放置在华社利益之上。他与另一位新马华社领袖陈嘉庚不同,陈氏是著名的华侨领袖。(注97)他的政治效忠的对象是中国,但林连玉是一位马来亚华族的领袖,他的效忠对象是马来亚不是中国。自从1951年林连玉成为马来亚公民后,他多次强调马来亚对华族的重要。他呼吁华人要把马来亚当作第一故乡,而不是大部分华人传统的观念把马来亚当作第二故乡。(注98)在1957年8月马来亚独立以前,许多华族领袖,尤其是那些受中文教育者,!对本身的政治认同摇摆不定。他们之中也有受到大陆共产党政权或台湾国民党政权的招彿政策而感到困惑。但林连玉对本身的政治认同是清澈和坚定的。他对海峡两岸的政治没有兴趣,他的眼光是放在马来亚的前途。他认为马来亚华人和他们的子孙会继续在这块土地生活下去,并走上繁荣昌盛的道路。
林连玉不是专业政治家,但他有专业政治家的本能。他对当地的政治有丰富的知识,有能力体察政治环境的变迁和辨别政治问题的症结所在。严格来说,林连玉并不合王康武教授(Professor Wang Gungwu)所区分的马来亚华族政治领袖的三个类型。(注99)他应该属于第四类,那就是现代工会的领袖。他在中国出生,受华文教育。但他和许多具有中国情结的华族领袖不同,他具有浓厚的本土认同并为马来亚利益而奋斗。更严格来说,华校教师总会实际上是一个现代式的工会保障教师的权益。林连玉的影响力部分是他所代表的教总,部分是他在华社所建立起来的个人威望。林连玉从“马六甲会谈”所得到的经验以及1955年大选后联盟政府勉强兑现所作承诺的态度,给他一种洞察力来更正确了解巫统和马华的联盟以及华人与马来人的政治关系。当时马来亚华族人口与马来人口相差无几,但大部分的华人没有投票权。他们或者是对公民权这问题没有兴趣,或者是法律上的阻碍,这包括那些在马来亚出生的华人。华人欠缺投票权是当时华人政治最大的难题。根据他的统计,在1955年7月的大选中计有130万选民,华籍选民只有14万,而马来选民超过100万。那就是华人的投票权只有马来人投票权的八份之一。(注100)在票源方面,华人和马来人相差悬殊,当然在一个新兴的民主马来亚,华人面对马来人挑战时相对地站在劣势。
林连玉也了解有关华文教育永久性的解决胥视华人的政治力量。华人投票率的改善将增加华人的政治实力,可以替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争取应得的地位。除这个考虑外,林也知道联盟自治政府正开始制订这新兴国家的宪法,向联盟自治政府和伦敦英殖民地当局表达全体华人对这重要公民权问题的意见是必要的。所以,林连玉在幕后推动于1956年4月27日在吉隆坡召开的全马注册华人社团的大会。林连玉在幕后推动时,受到当时雪兰莪中华大会堂(The Chinese Assembly Hall of Selangor),雪兰莪三十六行团总会(The Selangor Chinese Guilds and Associations),霹雳中华大会堂,及马六甲中华商会的大力支持。加上他本身领导的华校教师总会的力量,他成功地召开这个代表大部分华人注册社团的大会,参加大会的代表超过1,200名。(注101)〕在大会上,代表们以激动的心情发表他们对公民权的意见。最后,大会通过四项重要的决议。第一,本地出生的成为当然公民;第二,侨居本邦连续五年的有权申请为公民;第三,各民族的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第四,各民族的教育与文化平等,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注102)大会成立了一个15人的工作委员会以推动公民权运动,这包括印发中英文的大会宣言和决议100,000份,收集1,200代表的签名,以及印出中英文的备忘录,分呈给联合国,英国殖民部和联盟自治政府。(注103)
1956年华社召开的公民权大会是一个经过详细考虑的步骤。因为当时英国政府所派的黎德宪政代表团(The Reid Constitutional Commission)已于该年三月抵马并作两个月旅行以广泛收集民意。代表团的团长是黎德勋爵(Lord Reid),而代表团的任务是向团体和个人征集意见,以备将来制订马来亚宪法的参考。(注104)林连玉和公民权大会的其他领袖们认为这是难逢的机会向宪政代表团表达华社的集体意见。毫无疑问的林连玉在公民权大会的召开和运作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他是幕后的发起人,他起草大会宣言和鉴定备忘录的内容。(注105)1957年2月,黎德代表团发表了马来亚宪政报告书,它对全马华人和印度人对他们官方语文的诉求表示同情。报告书建议在马来亚独立的十年内或较长的时间,除了马来文作为国家语文外,华文,英文和淡米尔文应列为官方语文,这时间的长短由马来亚国会来决定。(注106)虽然我们没有证据显示代表团的官方语文的观点直接受到公民权大会的影响,但是,当代表团访问全马各地广收民意时,它一定不会忽略华社对这问题所发出的声音。
在这公民权的问题上,林连玉以工会领袖的角色来玩这场政治游戏。他毫无犹疑地利用他的影响力动员群众来支持他对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权益的争取。但是,他坚持采取民主的方式,不赞成以暴力的手段来达到政治目的。他只是利用华人注册社团作为政治压力团体向政党和政府施压。通过了他在华文媒体的人际关系,他利用华文报章来表达他的意见并对他的政敌作出猛烈的评击。(注107)但这些作为都符合现代民主程序,同时他的作为也是从马来亚整体利益作出发点。他与同时代许多出生中国的老客华人不同,他对马来亚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美好远景具有很深的洞察力。自1951年他成为马来亚公民后,他不再效忠大陆或台湾。许多老客华人有很深的中国情结,而有时他们无法在大陆和台湾之间作一选择。(注108)当林连玉把自己的前途和马来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时,他憧憬着一个独立和多元文化的马来亚国,在那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他们也可以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他憧憬着多元文化的马来亚是建筑在世界四大文明(即西方文明,中华文明,马来阿拉伯文明和印度文明)精华的基础上。在他的一篇名为〈马来亚的精神〉文章里,他设想四大文明精华的结合(即英人的民主精神,华人的刻苦耐劳的精神,马来族的乐天知命及印族的善良)将铸造一个世界上最丰富和具有活力的马来亚文化。(注109)他的铸造一个民主和富强的多元种族马来亚的观念是超时空的。
(四)林连玉对马来西亚华社的影响
林连玉在1985年12月18日逝世,享年85岁。同一天,一个包括15个主要华团代表的“林连玉治丧委员会”成立,成员包括教总,董总和各州中华大会堂,而林连玉的灵柩停放在雪兰莪中华大会供华社人士瞻仰。12月21日,他的灵柩被护送到福建义山安葬,执绑者超过万人,排满街道达五公里长。(注110)执绑群众之多是历来少见,这证明林连玉是马来亚华社最孚重望的领袖。林连玉没有巨大的财富,也没有政治权势,但他死后赢得千千万万华人的景仰。他们尊敬和崇拜他是因为他为华文教育斗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他的坚定不移的立场,以及不畏强暴的态度,为马来亚华人的平等和正义而斗争。就因为如此,他死后被尊为马来亚华族的“族魂”,而他的精神被冠为“林连玉精神”。根据有关“林连玉精神”的一个解释,这精神可以通过五个层面来解读。第一层面就是国家及人民关系的层面,那就是他极力支持马来亚的独立,民族的和谐共处,团结和有爱心,相互容忍与协助,共存共荣。第二层面是从民族权益的观点来看,那就是保护少数族群的教育和文化,无畏的斗争与自我牺牲的精神。第三层面是民族文化建设的观点来看,那就是不计名利,敬业乐业的精神,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第四层面是从组织的观点来看,它强调依赖组织的力量,利用人才,团体和自力更生的精神。最后一个层面就是从小我观点出发,要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以及注重时事。不应该自私自利,自我中心,但需要关心社会的福祉,支持正义和做好榜样。(注111)很明显的,“林连玉精神”脱胎于“中华民族精神”,而它是一个在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马来亚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中华民族精神”。
我们回顾往事,联盟政府递夺林连玉的教师执照和马来亚公民权的打压行为是一个历史的错误。虽然它收到短期的杀一儆百的效果,使政府的一些批评者沉默,但它不能恐吓整个华社为本身的权益与正义而斗争。事实上,政府的打压行动使林连玉成为华文教育的烈士,华族的英雄。对林连玉的大无畏和战斗精神无比的崇敬和同情使他身后被圣化。同时,华社也获得一个有效的!武器,那就是“林连玉精神”,它可以继续为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在马来西亚的生存和发展而斗争。
在15个主要华团的领导下,圣化林连玉的步伐在他埋葬后;就开始了。一个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很快就成立了。他们趁马来亚各地华人举行“林连玉先生追悼会”(注112)的时刻发动筹款,在一年内筹得马币一百万元。在相当财力的支持下,林连玉基金可以展开一系列的活动来圣化林连玉。自1987年起,林连玉的忌日(12月18日)被定为“华教节”。该日,华人社团代表集合在吉隆坡福建义山林连玉坟前举行公祭。自1988年起,与庆祝“华教节”的同时,颁发“林连玉精神奖”。这奖是颁给那些对华文教育和中华文化有功的团体和个人。这项荣誉将鼓励团体或个人贡献出维护华教和中华文化的力量。自1991年起,林连玉j基金又设立了“林连玉讲座”来提倡有关华文教育,中华文化,以及华人经济和政治的课题,国际和国内知名学者被邀请发表专题演讲。1992年8月9日,著名的诺贝尔物理得奖人杨振宁教授发表“中西教育的比较”的演讲。接着于1994年12月18日,另一名著名的诺贝尔化学得奖人李远哲教授受邀发表“二十一I世纪的教育改革”的演讲。(注113)
但是“林连玉基金会”最主要的一项活动是收集林连玉生前的著作,出版林连玉全集。在他去世之前林连玉没有把大部分有关华文教育的文章收集出版,主要的原因是怕引起一些法律上的纠纷。“林连玉基金会”负责人认为这些宝贵的文字记录应该保存下来留给后世。从1986到1994的8年间,最少有17项有关林连玉的著作出版。其中记载有关华文教育斗争的重要著作如1986年出版的《华文教育呼吁录》,1988年出版的《风雨十八年》上集和1990年出版的《风雨十八年》下集。这三本书构成研究林连玉的主要参考资料。它们保存了华文教育运动的宝贵纪录。同时,它们也加强林连玉作为华教斗士的地位。《林梁公案》和《林连玉公民权案》分别在1988到1989年出版。前者是有关林连玉和梁宇皋的有关华文教育的论战;后者是有关林连玉公民权被递夺后,他请律师与政府诉讼的史实。这两本书的出版肯定林连玉的不畏强暴斗士和华文教育烈士的地位,以及保证他在华社占有圣者的地位。这些著作广泛在华社流传,而继续激励更多华人参加维护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行列。
林连玉的功绩激励了他的同僚,学生和那些认为华文教育应该在马来西亚占有应得地位的人士,他们紧随着他的脚步前进。I960和1970年代,华文教育经历艰辛困难,但还是不屈不挠为了生存而奋斗。自1973年,董教总行列中出现一批新领袖出来领导华文教育运动,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华文独中复兴运动”,华文教育就像火凤凰一样在火中重生。为了要拯救学生日益减少的华文独立中学,在霹雳董总主席胡万铎的领导下掀起一股自强运动的热潮。这运动的焦点在于华文独立中学的财政与结构的改革。在华社的支持下,复兴运动成功地筹集巨款进行结构性的改革,兴建校舍,提高学生的语文与学术程度,并为独中生谋求出国升学和就业的道路。(注114)华文独中自强运动的成功使华文教育再度成为华人子弟的一种教育选择。但值得指出的是华文独立中学的概念是源自1961年3月16日林连玉的谈话。在面对政府强大压力迫使华文中学改制的时刻,林连玉曾大声疾呼华社放弃政府的财政津贴,创办华文独立中学,走自力更生的道路。他强调在老师,董事,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合作下,华文独中是可以生存的。(注115)他的言论和独中自力更生的理念当然影响着新的一代。复兴运动的领袖胡万铎坦诚地承认,1955年他在钟灵中学念书为华文教育而闹学潮时,他也是间接受林连玉的影响,后来他以霹雳董总主席的身份出来领导独中复兴运动是受到林连玉精神的感召。(注116)
(五)结论
林连玉是马来西亚的一位伟大华文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和民族主义者。他的功绩应该在马来西亚的历史上写下一页。他为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生存而斗争的史实支撑了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在一个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国度里,各族群应享受平等的权利。政府采高压手段剥夺他的教师执照和公民权却无心地助他成为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烈士和华族的英雄。他的为族群的平等和权利而战斗的大无畏精神和他的自力更生的理念支持着华社继续为华文教育争取平等和正义而战。他对马来西亚华社的影响是深巨和长远的。
林连玉的贡献是超越华人族群的界线。他在马来西亚创建一个现代化,民主,和工业化的富强国家的过程中作出直接或间接的贡献。在马来亚独立的六年前,也就是1951年9月林连玉取得马来亚公民权时,他间接协助许多华人把他们效忠的对象从中国转移到马来亚。在宏观的历史框架下,他为华文教育的斗争保存了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使它成为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以外的最好华文教育系统。如果没有林连玉的贡献和他的精神,马来西亚大部分的华文教育可能已被摧毁,而华裔马来西亚人的中文程度将大大降低。近年来,中文(华文)已崛起为亚洲除英文以外的第二重要商业语文,华文教育因此在马来西亚极力争取快速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当中国崛起为一个世界经济强国以及它的影响力笼罩东南亚,同时马来西亚与中国建立密切的经贸关系时,那些很好掌握华文和熟悉中华文化的华裔马来西亚人,可以在发展马中经济关系中作出重大的贡献,他们将成为马中商业贸易关系,以及将来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关系的桥梁。
[本文是根据作者的英文原文写成,英文原文,“Lim Lian Geok and His Struggle for the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9-1961)”是作者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召开的“国家疆界与文化图像”国际学术会议(2004年6月23-25日)宣读的论文]
注释:
注1:在清朝的时候,永春的行政地位是州,到民国时永春才改为县。
注2:见林多才,〈为华文教育,托妻寄子,留丹心——林连玉部分家书整理〉,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林连玉先生逝世十周年纪念》(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1995年12月),页43。
注3:见〈林连玉先生生平年表〉,载林连玉著:《姜桂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2年5月),页iv-vo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6。
注4:同上注。
注5:这个头衔是颁给地方名士。见Chong-li Chang, The Chinese Gentry:Studies on
Their Rol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Society(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55),p.28.
注6:见林连玉,〈林连玉小史〉,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1年10月,2次印刷),页190。
注7:见林连玉,〈有关于永春县志〉载林连玉著:《杂锦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1986年12月),页1-3。
注8:有关1917年陈嘉庚创办集美中学和集美师范的史实,见陈嘉庚著:《南侨回忆录》,第一册(1993年),页13。
注9:据报道集美的校训诚毅两字是陈嘉庚和他的弟弟陈敬贤于1918年所题。见洪诗农主编:《厦门市集美中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书前的图片页。
注10:有关集美的校歌,也见同上书图片页。
注11:同上书,页8。
注12:有关蔡元培在民国初期的教育改革,见李桂林编著:《中国教育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页354-355。
注13:见 Yen Ching-hwang,“Hokkien Immigrant Society
and Modem Chinese Education in British Malaya, 1904-1941”, in Yen Ching-hwang, The Ethnic Chines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Business, Culture and Politics (Singapore, Times Academic Press, 2002) , p. 206;也见同篇文章载 Michael W. Charney, Brenda S. A. Yeoh & Tong Chee Kiong (eds.)
, Chinese Migrants Abroad: Culture, Education and Social Demensions of the
Chinese Diaspora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and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 Ltd., 2003), p. 135.杨进发编著:《战前的陈嘉庚言论史料与分析》(新加坡,南洋学会,1980年),页26-27。
注14:见〈操行考察〉,选自《集美周报》,第56和57期,载洪诗农主编:《厦门市集美中学》,页24-25。
注15:在林连玉的一些著作前页所附加的〈林连玉先生生平年表〉把林连玉南来的年份放在1925年,而吕风和郑良树都把南来马来亚的年代放在1927。在比较研究之下,1927年应该是比较接近史实。有关林连玉的一些著作,见《杂锦集》和《华文教育呼吁录》;又见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6;郑良树,〈论林先生的人格和情怀——读《连玉诗存》后〉,载《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47。
注16:见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6;王增炳与余纲著:《陈嘉庚兴学记》(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年3月),页110-111。林连玉在他的小传中提到当时集美学生因受民族主义的影响而作出过分的要求,所以导致罢课和学校关闭。见林连玉,〈林连玉小史〉,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1年10月,2次印刷),页194。
注17:见C. F. Yong, Tan Kah-kee: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 yPress,1987),p.64.
注18;见林连玉,〈林连玉小史〉,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1年10月,2次印刷),页170与194。
注19:同上注。
注20:有关闽南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不安,见周子峰,〈近代通商口岸研究:以厦门城市发展为个案之考察,1900-1937〉(香港浸会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页232-240。
注21:见林连玉,〈林连玉小史〉,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94-195;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6-87。
注22:见〈尊孔中学校史〉,载郑良树,魏维贤编著:《马来西亚,新加坡华文中学特刊提要附校史》(吉隆坡,马来亚大学中文系,1975年),页97。
注23:黄于1936年夏辞职。同上注。
注24:见〈尊孔中学董事长张昆灵于1946年3月18日致林连玉函〉,载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93。
注25:见Yen Ching-hwang(颜清湟),“East Meets West:Memoirs of an Ethnic Chinese Scholar and Social
Activist in Australia and Asia”(unpublished manuscript),pp.31-32.
注26:〈1973年11月7日林连玉致大妹林子贞信〉,载《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2。
注27:譬如曾任教总主席的黄润岳就以这个概念来评论林连玉。见〈黄润岳序〉,载林连玉著:《回忆片片录》(吉隆坡,华校教师总会,1963年?),书前页。
注28:见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8。
注29:见林连玉,〈我组织教师公会〉,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75-176。
注30:见Tan Liok Ee(陈绿漪),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Kuala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pp.46-49.
注31:同上注,页48-49o
注32:有关马来亚紧急状态的研究,见Richard Stubbs, Hearts and Minds in Guerrilla Waifare: The Malayan Emergency,
1948-1960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有关英殖民地政府建立新村以控制乡村地区华人的研究,见RayNyce, edited by Shirley Gordon, Chinese Villages in Malaya: A Community
Study (Kuala Lumpur, Malaysian Sociological Research Institute Ltd., 1973);Francis Loh Kok Wah, Beyond the Tin Mines:Coolies,
Squatters and New Villages in the Kinta Valley, Malaysia, cl800-1980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Cheng Lim Keak (钟临杰),Mengkuang:A Study of
Chinese New Village in West Malaysia (Singapore,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College of Graduate Studies, Nanyang University, 1976).
注33:1952年12月,政府怀疑尊孔中学师生中有共产党的支持者,所以采取搜捕行动。见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2001年第二次印刷),页24-29。
注34: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pp.49-50。在这本书的第50页有一个小错误,那就是把巴恩委员会成立的时间放在1951年7月25日,它应该是1950年7月25日。
注35:同上注,页56-58。
注36:同上注,页58。
注37:同上注。
注38:同上书,页58-59。
注39:同上书,页60-61o
注40:见郑良树著:《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三册(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2001年),页93-94;陆庭瑜,〈教总三十三年〉,载教总三十三年编辑室编:《教总三十三年》(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1987年),页7-8。
注41: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p.92;Tan Liok Ee, “Dongjiaozong
and the Challenge to Cultural Hegemony,1951-1987", in Joel S. Kahn & Francis
Loh Kok Wah(eds.), Fragmented Vision:Culture and Politics
in Contemporary Malaysia (North Sydney, Asian Studie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
Allen & Unwin,1992), p.186.
注42:见林连玉,〈在吉隆坡上海楼饯别会上的讲话〉及沈慕羽局绅,;〈秉承林先生的遗志〉,这两篇文章都载毗吻华校董事会联合会秘书处编:《林连玉》(怡保,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1986年3月),页38-39,55。
注43:见林连玉,〈呈教育遴选委员会意见书〉,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的呼吁》(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1986年),页1-2。
注44: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i nMalaya,1 945-1961, pp.62-63,
注45:见林连玉,〈全国华校董教代表第一次大会〉,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45-49。
注46:同上注,页54。
注47:见林连玉,〈马来亚联合邦华校董教及马华公会代表联席会议宣言〉,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呼吁录》,页8;也见《教总三十三年》,页318-319。
注48:同上注。
注49:陈充恩被刺后,槟城华校教师公会的周曼沙出任代理主席,接着黎博文被选为槟城华校教师公会的主席,于是他成为当然的教总主席。1952年12月教总的第二次的常年会议中,怡保育才中学校长蔡任平,也就是主办第二届教总常年会议的霹雳华校教师公会的主席就成为教总的当然主席。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p.94。
注50:有关这事件的详情,见林连玉,〈副钦差大臣谒见记〉,载林连玉著:《回忆片片录》,页8-14。
注51:有关这个时期马新华社政治认同的改变,见崔贵强著:《新马华人国家认同的转向》(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颜清湟,〈一百年来马来西亚华社所走过的道路〉(2003年11月22-23日在吉隆坡马华:大厦召开的“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百年:回顾与前瞻”国际学术研讨会宣读:的论文),页7-8。
注52:见林连玉,〈粉碎教育白皮书〉,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96。
注53:同上注,页97-98。
注54:举个例子来说,雪兰莪州教育局的高官曾对万撓的三育华文小学施压。小学的校长和董事长被召面谒教育局的三位高官,在场的还有当地的县长和警官。他们被威胁如果他们不遵从法令,学校的津贴将被递夺;但如他们遵照政府的意愿去办,他们将受奖赏。当时三育的董事长是林龙颜,他曾在尊孔念书,是林连玉的学生,所以向林连玉求救。而林就教他采用拖延策略。同上注,页99-104。
注55:林连玉在第二次全马华校教师,董事及马华公会代表会议时陈对华文教育所表现的态度,印象深刻,该会议是于1953年4月在吉隆坡举行。
注56:见林连玉,同上书,页63-65。
注57:见林连玉,〈马六甲会谈〉,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108-118。这个问题将在下一节详细讨论。
注58:在联盟对报界发表的文告说,林连玉和他的同僚代表华校教师,听从他们的领袖陈祯禄爵士的劝告把华文为官方语文问题束之高阁。在联盟的记录也是如此记载。但林连玉在他的回忆录中的记载则有少许出入。他说他只答应在大选前的七个月间不提这问题。同上书,页110-113。
注59:见林连玉,〈欢迎新任正副教育部长(敦拉萨和朱运兴)致辞〉,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呼吁录》,页58-59。
注60:评审委员会有8名巫统会员,5名马华会员,和一名印度国大党的会员。
注61: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pp.165-166.
注62:同上注,页170-172。
注63:见林连玉,〈致联盟主席东姑鸭都拉曼函〉,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呼吁录》,页55。
注64:见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89;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pp.167-170。
注65:见Tan Liok Ee, “Chinese Schools in Malaysian“,in Lee Kam Hing & Tan Chee Beng (eds.), The Chinese in Malaysia (ShahAlam,
Selango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p.243.
注66:见郑良树,〈独立后华文教育〉,载林水檺,何国忠,何启良,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第二册(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1998年),页259。
注67:这就是华校教师总会和华校董事会总会的简称。
注68:林连玉对这次会议的失败,认为部分是由于马华公会文化组主任李润添(Y. T. Lee)对教育问题的无知;部分归咎教育部华校总监督艾支敦(Philip Egerton)的操纵。见林连玉,〈与东姑直接交涉〉,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1年10月,2次印刷),页36-37;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pp.245-246.
注69:据说,在1959年大选前,林苍佑曾向联盟主席东姑鸭都拉曼提出两项重大要求。第一,政府必须给华人在语文,学校和经济领域的平等待遇;第二,在将要举行的大选,联盟应把104个竞选席位中的40席位分配给马华。见Heng Pek Koon, Chinese Politics in Malaysia: A History of the 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256.
注70:〈本邦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1959年4月260>,载《教总三十二年》,页430;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p.258.
注71:郑良树认为钟灵注重英文的传统是早期它的教务主任顾祥麟(顾因明)开始的。顾的中英文造诣很深,曾把一本槟城历史由英文翻译成中文。见郑良树著:《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三册,页393。
注72:有关1931年陈充恩出任钟灵中学校长一职,见钟灵中学教师简史,载郑良树,魏维贤编著:《马来西亚,新加坡华文中学特刊提要附校史》(吉隆坡,马来亚大学中文系,1975年),页164。有关陈充恩把钟灵建为一间著名的双语中学,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pp.214-218.
注73:对这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分析,见同上注,页219-224。
注74:同上注,页218。
注75:见林连玉,〈出卖华文教育罪魁——汪永年〉,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180。
注76: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p.245.
注77:这三名代表是梁宇皋,王保尼与许金龙。他们对华文教育没有什么专业知识,对华文教育的诉求也不表同情。
注78:见郑良树,〈独立后的华文教育〉,载林水檺,何国忠,何启良,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第二册(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1998年),页265。
注79:见Tan Liok Ee, “Dongjiaozong and the Challenge
to Cultural Hegemony,1951-1987”,in Joel S. Kahn & Francis
Loh Kok Wah (eds.), Fragmented Vision:Culture and Politics
in Contemporary Malaysia (NorthSydney, Asian Studie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 Allen
& Unwin,1992), pp.191-192.
注80:见林连玉,〈林连玉书面谈话,I960年8月20日),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的呼吁》(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1986年),页90。
注81:同上注,页92-93;〈我为什么非常失望:I960年8月12日在教总工委会的讲话〉,载《教总三十三年》,页438。
注82:林连玉在I960年8月2日于吉隆坡答株律李旺记花园酒家与苏比作私人访谈,该日也就是“达立报告书”发表的前两天。政府可能在报告书发表之前向林连玉施加压力使他改变立场,但林表示决不妥协。见林连玉,〈不受恐吓〉,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1年10月,2次印刷),页70-73。
注83:见林连玉于1960年11月5日在吉隆坡举行的董教总全国会议的讲话,载郑良树编:《林连玉先生言论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2003年7月),页483-488。
注84:见林连玉,〈津贴金可以被剥夺,独立中学不可不办〉,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的呼吁》,页94-98。
注85:梁宇皋在许多场合都在表达政府的讯息,包括I960年10月3日在怡保狮尾新村马华分会成立四周年庆祝会上,1960年10月17日雪兰莪南花东顺西樵五邑会馆联欢宴上,和1960年11月3日丁加奴福建会馆洗尘宴会上。接着,在1961年5月12日安顺联盟群众大会上,1961年7月23日,在雪兰莪梁氏联宗会欢迎会上,1961年7月26日在新闻部主办太平教师座谈会上,及1961年8月11日在江沙公民座谈会上,他尽力替政府辩护。见林连玉基金会编:《林梁公案》(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1988年),页57-123。
注86:见有关梁宇皋在国会中发表的言论刊登在吉隆坡《中国报》I960年8月130,重刊于《林梁公案》,页42-43。
注87:见林连玉,〈梁宇皋是华人利益的出卖者一一林连玉书面谈话,I960年8月20日〉,同上注,页45-47;这篇声明也登在《教总三十三年》,页439-440。
注88)这两封通知书重刊于林连玉基金会编:《林连玉公民权案》(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1989年),页11-15。
注89:见郑良树,〈独立后的华文教育〉表1和表2,载林水檺,何国忠,何启良,赖观福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第二册,页267-268. 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
pp.274-275, table7.1 andtable7.2.
注90:见林连玉,〈告别教总同仁,1961年12月7日〉,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的呼吁》。页112。也见林连玉基金会编:《林连玉公民权案》,:页60。
注91:有关此次会议的较好分析,见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1945-1961,pp.155-160。有关会议的详情,见郑良树著:《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三集,页273-293。
注92:见〈马六甲会谈记录〉,载林连玉基金会编:《林梁公案》,页132-133;此文件也收入《教总三十三年》,页361-362。又见林连玉,〈马六甲会谈〉,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109。
注93:见林连玉,〈马六甲会谈〉,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109-110。
注94:同上注,页111。
注95:Tan Liok Ee, “Dongjiaozong and the Challenge
to Cultural Hegemony,1951-1987",in Joel S. Kahn & Francis Loh Kok Wah(eds.),
Fragmented Vision:Culture and Politics in Contemporary Malaysia,
p.189.
注96:见林连玉于1956年12月在教总常年大会上的演讲,载《教总三十三年》,页181。
注97:南澳洲佛林德斯大学历史系的杨进发博士形容陈嘉庚为传奇性的华侨领袖。见C. F. Yong,Tan Kah-Kee: 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注98:见陈绿漪,〈从历史观点看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与华教人士〉,载林连玉基金主办,董教总,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星洲日报协办,〈教育,启蒙,创新——“华教50100"林连玉百岁冥诞学术研讨会议事记录,吉隆坡,2001年9月16H),页37。
注99:王教授所区分的三个类型包括A型是那些出生在中国及与中国认同的领袖;B型的领袖地位主要是建筑在他们的财富和他们在社团担任的职位;C型是那些在当地出生,受英文教育和认同马来亚。见Wang Gungwu, “Chinese Politics I nMalaya",in Wang Gungwu, Community and Nation:
Essays on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North Sydney,George Allen and Unwin Australia
Pty. Ltd., 1981),pp.173-200.
注100:见林连玉,〈争取公民权大会〉,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2。
注101:当时每个社团可以派代表两名。根据这个数字来计算,参加会议的社团应该超过550单位。同上注,页8。
注102:同上注,页5。
注103:见〈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争取公民权宣言,1956年4月27日〉,此文件重刊于《教总三十三年》,页373-374;也见林连玉,〈伦敦之行〉,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11-12。
注104:代表团的其他成员包括澳大利亚的W. J. McKell,印度的B, Malik,巴基斯坦的AbdulHamid,和英国的Ivor Jennings.
注105:见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下集,页2-12。
注106:见Heng Pek Koon, Chinese Politics in Malaysia: A History of the 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 pp.228-229.
注107:举一个例子来说,林大大称赞吉隆坡中国报记者宋哲湘,对他的无畏和公正的报道大加赞赏,称他为“华校教师之友”。见林连玉,〈华校教师之友宋哲湘〉,载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上集,页222-226。
注108:有关中国情结和认同问题的讨论,见崔贵强著:《新马华人国家认同的转变》(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年),尤其是第4,8和9章。C. F. Yong & R. B. McKenna, The Kuomintang Movement in British Malaya,
1912-1949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1990), pp.199-222.
注109:见康如也(林连玉的笔名),〈谈马来亚的精神〉,载林连玉著:《杂锦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1986年),页37-40。
注110:吕风整理,〈林连玉年表〉,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94。
注111:见〈林连玉精神〉,载林连玉基金会编:《耕耘与守护:1988(第一届)一2000(第二届)林连玉精神奖特辑》(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和马来西亚永春联合总会,2001年12月),页8。
注112:据记载,林连玉死后的7个月间,马来西亚各地举行了27次追悼会,即是从1986年正月8日到7月12日。见林连玉追悼会一览表,刊〈林连玉基金:十年活动回顾〉,载教总秘书处编:《九五年华教节特辑》,页98。
注113:同上注,页102-103。
注114:有关“华文独中复兴运动”的详细记录,见华文独立中学发展工作委员会编:《霹雳州华文独中复兴史》(怡保,霹雳州华校董事会联合会,1976年);周聿峨:《东南亚华文教育》(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页168-174。
注115:见林连玉,〈津贴金可以被剥夺,独立中学不可不办〉,载林连玉著:《华文教育的呼吁》。页94-96。
注116:这里所谓林连玉精神是指为了马来西亚华人的平等和权利而奋斗的精神。见胡万铎在《林连玉》这本书的序言,载毗助华校董事会联合;会秘书处编:《林连玉》(怡保,霹雳州华校董事会联合会,1986年),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