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人之困境~(八)马来人之问题

 马来人之困境

(八)马来人之问题

在马来西亚,或尤其是在马来亚,马来人面对着一项个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他们对于马来亚和马来西亚以及对于和其它种族配分马来人土地的真实内在态度。这关系到他们争取到“默迪卡”时的希望,以及遭现实无情击破的希望。这是一个苦境,由于各种原因,每个人避免在公开场合中谈论它。华人和印度人相信:马来人了解自己面对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而公开提及它将产生不能控制和灾难性的连锁式反应。马来人本身一直避免对于这项问题发表公开声明,因为它将使他们难堪,也使到其它人士难堪。对于这个特有的马来人问题的压制,他们比其它任何人须负更大的责任。

谨慎地避免讨论这项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好的。它维持了安宁的气氛,而这被误以为是马来西亚的种族和谐。它有利于良好的行政。它促进了投资和发展。但在这个看来平静和谐之下的真正局势,却充满着危机。每个种族,不论华人、印度人或马来人,紧紧地依附于种族效忠,不断地争论着这个马来人问题。并且因为各个集团不明了对方的力量,以及其所包含的激烈感情,这种争论使局势逐渐紧张,随时可沸腾起来。假如这事发生,而它极有可能发生,由于彼此缺乏认识,便得妥协变得不可能。局势可能变得不可收拾。灾祸可能发生。马来亚可能遭致和尼日利亚同样的命运。

除了了解马来人性格的人外,有关马来人比起其它任何人更要负起压制这个问题的责任的论据在其它人眼中是荒谬的。因此,了解马来人这种特性是很重要的。这是问题的组成部份。事实上,它构成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马来人是谦恭和自卑的。他的世界洋溢着高贵质量,他从不远离拉惹和酋长。他让步,并向他们表示敬意。这样做是一种良好礼貌。它并不是卑微。事实上,它是有教养的表现。马来人通常是站在一旁,而让路给其它人。他不仅站在一旁,而且鞠躬,以示尊敬。马来人秉性谦恭有礼,不仅通过不完全占据道路,同时通过让路和鞠躬,表现出牠的教养。每个人都希望从别人身上得到这点礼貌。但如果对方不是马来人,这种期望即告消失。非马来人将得到宽恕。他并不明白这种礼貌。他不会受到埋怨,非马来人向来受到优待。他不受寄望夫遵循一般的礼节。他可以说出和做出被认为是对马来人粗鲁或不良的行为。他甚至可以在拉惹和酋长面前,做出马来人所做不出的事,但他却不会受到处罚。在每次的事件中马来人都准备原谅和容忍非马来人,这事实本身体现了他的良好教养。令客人难堪是一种失礼的行为,而非马来人向来是马来人的客人,在他的国家的客人。

但令人遗憾的是,马来人的良好礼貌却受到非马来人误解。英国人将马来人的尊敬和经常让步视为儒弱和劣等的证据。马来人习惯上称呼他们为“Tuan”或“主人”,而这被认为是马来人接受欧洲人为他们实际上的主子。

温斯特甚至在他所著的《英马词典》中指出,马来人,包括拉惹在内,称呼欧洲人的正确方法是在名字之前加上“Tuan”的尊称。假如这种傲慢气焰末引起公愤,或这种错误末被指正,是因为马来人认为,指正外国人在礼节上的错误是一种失礼的行为。

华人和印度人来自人口众多的国家,他们较不注意良好行为和礼貌。在他们的生活中缺乏与教养有关的品性特质。他们只依从年龄和财富。华人和印度人从来不了解马来人让步的习惯。他们不把这种良好教养当作一回事。他们不羡慕它,也不觉得需要模仿它。但他们肯定的发觉到,这对于他们是有利的。他们发觉对于他们有利的是:他们能够做马来人所不能做的事。他们发觉到,在这马来人的土地上,他们是拥有特权的一群。

马来人的谦恭和自卑的习惯,只是马来人性格的一面。马来人不断均自我抑制,是很不自然的。他们经常有着一种内部斗争,一种冲突,而这种冲突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来:最先和最重要的后果,是自我退缩到他的种族内。他从不对别人坦白,除非是那些有同情心及他信赖的人。而他只能完全信赖本族人民。因此,他向非本族人民与本族人民所表达的意见是不同的。当然,这种差异只发生在当他要向别人表达不愉快或不合口味事情的时候。如果他的真正意见不会引起不愉快或憎恨,他将毫不犹疑地向本族及其它种族表白出来。因此,以表面的评价来接受马来人是谬误的。他的礼貌和对于不愉快的事件均不兼容态度,如能为人所了解是最好不过的。他的内部冲突具潜在性的危险。它不断地在寻求表达的机会。

“乱杀”(Amok)是一个马来字,这个字现在已被普遍理解。没有其它单个字眼可以形容“amok”,理由是很显然的----因为“amok”形容马来人性格的另一方面。“Amok”代表马来人内部冲突的外在表达形式,这是他长期观察加诸在他身上的法规和条例的结果。这是他的内部痛苦的一种溢出和泛滥。这是摆脱束缚的一种方式。这完全违背了常理与教养。施诸在他身上的束缚和抑制解除了。责任没有了。什么也不必管了。他自由了。跟过去的联系已切断,未来的不再有希望,他只顾眼前。如果用骑马的术语,他看到红色。在恍惚中,他紊乱地冲击出去。他的怯弱和自卑感消除了。现在他是一个“海德先生”(Mr Hyde)----残忍,无情及破坏狂。但是,从一个谦恭而自卑的马来人转变成为乱砍乱杀的狂人往往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它太过缓慢以致可能完全不会出现。他可能来不及等到骚动爆发就已躺入坟墓了。

在今天,“乱杀”只成为一种传说。文明已经使马来人驯服了。他仍然怀着愤恨,但他能更好的控制它,战胜它。但它仍保留为他的特质的重要部份,是他的性格的一个基本部份。

马来人的性格还有其它的方面。现在,暂搁不谈。它们跟马来人问题有关连,但它们只牵涉到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不是牵涉了解问题的潜在危机。这些问题留待后面讨论。

这里对于马来人性格的某些方面的约略检讨,仅旨在说明:马来人问题较其所表现的迹象更具爆炸性。其用意在于使人们在压制马来人的不满之际,关注他们的特性。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整个历史过程中,马来人似乎愿意逐步丧失权势。他们公开和有礼地让出几乎全部的势力及他们自己国土的统治权。

英国人在毫无察觉之下僭取马来半岛的控制权时,似乎是得到马来人,上至苏丹下至地位低下的乡村居民的合作。一名英藉驻扎官的被杀,虽然它使得英国人精明和狡猾起来,但却不能使这个过程中断。他们学会觉察马来人中间的不满暗流,以及不满与谦恭天性之间的矛盾。他们学习怎样抚慰马来人。他们懂得怎样进行工作。因此,在他们逐渐取得政权的过程中,不再受到其它不愉快事件所干扰。移民的涌入,开始时只是涓涓小流,直到英国统治时期,才蔚为洪流,他们取代了马来人,而似乎末受到马来人的任何反对。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已经有迹象显示:马来人欲冲破他们施加于自己身上的有害性束缚。当日本南侵的时候,“马来青年协会”行将与英国殖民统治者进行公开冲突。英国情报局侦察到这点,但威斯敏斯特(英国议会所在地)却被蒙在鼓里。洋洋自得的威斯敏斯特草拟了“马来亚联盟”计划,其最终目标是要剥夺马来人在马来亚仍保有的微小权力或地位。一名傲慢无礼的公务员受委出任总督,作为立法政权的象征,然而这种政权早已是既成事实。因此,愤恨的暗流重新沸腾起来。马来人自认为是他们本身特有的统治者的唯一臣民,在面对威胁他们的危险时,突然团结起来。敏感而富于历史意识的英国人,再一次作体面的退却。马来人中的绅士觉察出这个动向。绅士做了作为一个绅士所应做的事情。友好关系几乎完全恢复。事实上,对英国的敬意提高了。

由于抚慰和保证,使马来人再次成为谦恭的绅士。但是,不久事实即显示,英国人又要耍花样。反对“马来亚联盟”原则的斗争并没有结束。马来人在“马来亚联盟”事件结束以后,继续采取警戒和忧虑的态度,他们很快地察觉到英国人将要采取的更邪恶手段。在防卫上,他们以同样的迂回方式抗拒英国人的行动。我们已经看到英国人熟练于处理马来人问题。每当局势显得难以驾御时,英国人即表演一场体面的撤退。情绪缓和下来的马来人接着将面对新的更圆滑的手法。最终结账时,马来人败了。

英国人在马来亚逗留期间,是马来人和华印族移民之间的缓冲者。这两个种族与马来人之间的接触,不论在行政或社交上,都减少到最低点。英籍的“华民政务司”以及印度人的代理人的设置,说明了这些移民种族的问题是在马来人管辖范围以外。隔离以及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妨碍了社会接触。其结果是,这些移民懂得很少有关马来人的行为和特性,至于怎样去应付他们,更一无所知。

但是,独立撤除了英国缓冲者。骤然间,马来人和非马来人之间建立了各级的接触。当马来人以其古老方式的礼貌和谦恭的态度,面对着那些不了解这种质量以及如何对待他们的人们,局势就逐渐紧张起来。幸亏在政府中还有足够的非马来领袖,明了马来人问题以及英国人的避免正面冲突的方法。但独立过后好几年,开明的马来领袖人数并未增加。较新一代的非马来领袖,所能看到的只是:马来人对非马来族要求无限制进步的欲望是一种障碍。马来人的谦恭和对于扰乱的畏惧,被视为儒弱的表现,不被了解反而受人利用。

裂痕扩大了。容忍为狭隘的效忠所取代。问题日益严重,而马来人内部的矛盾也日益尖锐。礼貌和避免不愉快的愿望,跟自我保存的需求进行斗争。礼貌和教养能居支配地位多长时间?马来人问题在爆发之前能解决多少?答案须视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的态度而定。我们必须学习英国人的政策。我们必须学习去了解问题。我们必须知道它的基础、比例及理由。

这一杯马来人的苦茶必须冲淡。必须寻找一个解决方案,一个没有对任何人不利但却恢复马来人在马来亚阳光下的正当地位的公平解决方案。必须阐明,分析和评价马来人问题,以使我们能够获得一个解决方案。我们必须面对问题,而且必须现在面对,以免为时太晚。

因为马来人突然开始认识到:他甚至不能称马来亚为其土地。不再是Tanah Melayu----马来人的土地。他现在是一个不同身份的人,一个马来西亚人,他只是一个马来裔马来西亚人,他在马来亚----他的土地----的权益,不仅与别人分享,而且分享得不平等。但这似乎还不够,他一直受促放弃越来越多他份内的影响力。

这是马来人的基木论点,它受到其它种族的挑战。马来人坚持,马来亚一向来是,现在仍是他们的土地。假如要颁发公民权给居留在马来亚并视马来亚为其家乡的其它种族人士,决定公民权形式、特权和义务的必须是马来人。一旦成为公民后,非马来人不仅与马来人分享马来西亚的所有权,还分享作为一个公民的特性,并且分担作为一个公民的条件,而新公民不能改变这点。

马来亚是否是马来人的土地?毕竟,华人和甚至印度人在此已有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他们和马来人有着一样多的要求。此外,马来人不是马来亚的第一批居民。在马来人到来之前,原住民已经在这里。假如马来人可以从原住民手中取得土地,那么华人和印度人同样可以这样做。因此,华人和印度人必须和马来人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图驳斥一度成为马来亚公认事实的马来人基本权利的这场阴险运动,始于英国人的“马来亚联盟”概念。它随着马来亚政治的演变而增强或衰落。最后,它随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先生,在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前夕所作的著名声明而达到高潮,他说:“我们(华人)在这里是我们的权力。”换句话说,马来人不会比华人或印度人对马来半岛拥有较大的权力。

自从有历史以来,国家主权往往是产生战争和纠纷的原因。无论辩论的是非曲直怎样,或战争的结果如何,涉及争执的双方从未能达致协议。在这里给马来人的要求提出理由,似乎是没有用的。幸运的是,许多国家拥有和马来西亚相似的问题,而全世界对于它们的公民权政策和国际人格的承认,提供我们一个支持马来人论点的根据。澳洲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几个世纪以前,移居到澳洲的英国人,当然片面地认为他们本身是澳洲土著的土地之正当拥有人。一直到今日,没有一个人认真地提议,白种澳洲人管治澳洲的权力须比土著少。澳洲人已经被国际上一致接受为澳洲的人民。

国际上的同意和承认,对于建立一个国性是很重要的。这种承认可以采取许多方式。外交使节是最具体的形式。但假如没有委派代表,政府或一个国土的当权者,可以与外国谈判,缔结条约和贸易,成为有关领土的合法的、种族的或国家统治者。全世界都跟澳洲人而不是跟澳洲土著进行谈判和接触,这个现象建立了这样的事实:澳洲属于移民的澳洲人。

我们知道,澳洲最初的移民是英国人血统。逐渐地,其它欧洲血统的移民移居到这里。但当其它种族来到的时候,澳洲人已经被承认为一个国际人格。他操英语,基本上依据英国风俗,和信仰基督教。他接受与英国皇室的联系,甚至当他的国家独立后,仍然保持这种联系。这种特性的建立,意味着较后来自欧洲其它或亚洲国家的移民,必须依从这种特性。如果不能依从,意味着他将不能取得作为一个澳洲人的合法地位。非英籍移民跟其祖国断绝了一切联系,而且无意离开澳洲,这些事实并不能使他自动成为澳洲人。新来者何时可以称自己为澳洲人,这个问题是由确定的澳洲人决定 假如他依从成为一个澳洲人所须接受的条件,他将获得法律地位而其后裔将成为澳洲人。但是,他和他的后裔作为一个澳洲人的权利,并不扩张到要坚持:改变澳洲人的定义,以使其语言、风俗和传统,跟他的祖国相同。一个俄裔澳洲人并不能坚持,只因为他和澳洲的其它任何澳洲人拥有相同的权利,那么,苏联人的语言和风俗必须成为澳洲的语言和风俗。一个华裔澳洲人不能要求华人的语言和文化被接受成为澳洲的语言和文化。

换句话说,一旦澳洲人的国际人格已经建立起来,以及澳洲人本身希望保持这种身份,没有一个澳洲人可能根据他们自己的解释尝试改变它。原本讲英语的澳洲人将不会容忍此种行为,势将采取行动将这些新澳洲人驱逐出境及阻止更多这类移民的入境,以防止任何弱化他们地位的运动。

其实,整个移民、行政和教育政策是为永久保留澳洲人作为一个基本上是白种的讲英语的跟随英国风俗及信仰基督教的人的特性而拟订的。移民受到控制,使得常常有足够的确定的澳洲人去冲淡新移民的影响。

美国是另一个拥有跟澳洲相似的历史和政策的国家。虽然红印第安人比澳洲土著较有组织和较进步,但国际上从未把他们当作是美国的主人。移居在今日美国各地的人民并不是全部属于盎格罗撤克逊血统,即使在初期也不是这样。有十三州是英国人的殖民地。许多荷兰人移居到新阿姆斯特丹州,过后迁移到纽约州。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则受法国殖民统治。通过人数的绝对优势和战争及谈判,讲英语的盎格罗撤克逊民族支配了美国,并创立美国人的确定形象。连绩的欧洲移民浪潮,虽然他们最终在人数上超过那些纯英国血统者,但他们是那么地有节制,以致英国的语言和文化调整和保留为美国国性的基础。

今天,美国仍然有少数人民保留使用其祖国的语言以及一些风俗和宗教。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多黎各人、甚至华人,生活在特定的集团内,并使用本身的语言。他们甚至拥有本身的报纸。他们与“故国”保持联系。但作为美国人,他们全部讲英语,并没有尝试去要求承认他们本身的语言和文化为美国的语言和文化。其实,一旦他们获得公共的承认,他们就尝试忘却他们的语言和祖国,尝试迁出他们的少数民族居住地并自命为普通美国人。他们比美国人更为“美国化”,他们小心翼翼地注意维护移民法令,教育政策及其它政府设施,以保留受公认的作为美国人的概念。

比较接近我国的有泰国和越南。泰国拥有其中一个最大的华裔少数民族。在全国的二十五百万人口中,估计华人大约占二百万。此外,不少华人与泰人通婚,而被视为泰人。华族移民到泰国,几乎跟华人到他们仍然称为南洋的地区进行冒险活动同一时期。东南亚大陆的国家被视为中华帝国的进贡国家,而中国外交使者的任命,比其它国家来得早。最终,华人强求贸易和获取财富,导致越来越多华人移居到东东南亚各国。直到最近,这些华人仍不愿申请居留国的公民权。

不过,在泰国,华人经济霸权的威胁早就受公认。不肯定的是,甚么时候泰人觉察到一个不被吸收的大华族社会可能使已经因跟中国毗邻而感到不自在的泰国沦为那个帝国的进贡国。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泰国早期的历史中,为防止增长中的华人社会影响泰国人的国家和国性而拟定的制约受强制实施。通过施加于纯血统华人的贸易和就业限制,鼓励异族通婚及吸收泰国文化、语言和宗教。政权稳固的掌握在泰人或是那些依从泰国意识,有着华泰血统的人手中。在泰国的历史中,从未产生谁对泰国拥有更多权力的问题。不论很早就定居在泰国的是什么种族,只有确定的泰人,在谁能获公民权的问题上拥有最后言权。虽然现在有二百万华人是泰国的永久居民,这种事实并不按给他们权力称自己为泰人或要求他们的语言和文化被接受为泰国的语言和文化。

华人本来是越南的统治者。在越南,华人从未被真正吸收。在法国统治时期,华人远离越南人而生活。对于越南的所有权从未引起质疑。越南人从法国手中承继这个所有权,然后限制华人(大约二百万人)在他们的小区中。华人征服者的后裔和较后来的华裔商人,则被视为外国人,没有公民权利。华人在越南的历史比在东南亚各地的来得悠久,他们的国家是毗邻的,他们的宗教相同,他们的姓名常常难以辨别。但是越南人坚持只有他们拥有越南,而他们决定谁以及怎样才是越南人。

东南亚其它地区的华人历史跟马来亚的一样悠久,但是,没有一个地方的华人要求或已经被接受为这些地区的土著。

我的争论重点是:马来人是马来亚的合法拥有者,如果公民权颁发给马来人以外的其它种族,那是因为马来人同意这样做。这个同意是有条件的。

从对其他国家的研究中,所得到的第一个结论是,原住民均存在早于其它种族移殖者,并不意味着国际上公认这个国家属于原住居民。举几个例子,澳洲、台湾和日本存在着原住民,但没有一个地方,他们被视为是有关国家的“确定人民”。“确定人民”是那些建立第一个政府,而这些政府是有跟其它国家进行官方活动及有着外交关系者。

还有一个条件。组成第一个有效政府的人民及其合法承继者,必须在任何时候,人数超过有关国家原有的部落。上述的国家情形是这样。但在南非、肯尼亚和罗德西亚,原住民人数超过组成第一个有效政府的种族人数。

我们知道,今日世界对于这些国家局势的态度。虽然肯尼亚的白人政府曾是第一个有效政府,现代观念坚持:原来的非洲黑人,因为他们的人数超过白种人,以及他们是这个地区的原住民,所以必须成为肯尼亚的政府和确定的人民。随着时间的演进,世界舆论的压力强迫肯尼亚发生这种变迁。同样的论据可以引申到南非和罗德西亚。尽管在这两个国家,白人移民组成第一个有效的政府,而且长久以来在国际上已经被接受为确定的人民,他们仍然被促让步给在人数上压倒他们,而且在种族上是跟这个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的非洲黑人。

在马来亚,无疑的是马来人成立第一个有效的政府。自从马来亚有史以来,马来土邦就已经获得国际上的承认。外国的贸易,条约和外交代表,是跟马来人统治的马来土邦进行谈商。马来人(Orang Melayu)一路来就是马来半岛的确定人民。原住民从未获得这种承认,他们亦末要求这种承认。没有听闻过原住民政府或原住民邦国。最重要的,原住民人数从未超过马来人。相当明显的,假如今天原住民有四百万,马来人视马来半岛为其国家的权力,将会受到全世界的质问。但事实上,原住民人数不超过区区几千人。

中华帝国向一些马来土邦索取贡物。这本身就是一种中国承认马来土邦的存在以及马来政府合法地位的形式。因此这可以看出,假如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指示,马来人真正是马来半岛的确定人民,马来亚的真正和原来的统治者和主人。

没有其它种族具有任何理由来争论这点。历史,特别是现代史,支持马来人的论点。外国政府和人民的一切事务,是跟这个国家的统治者,马来拉惹进行接触的。没有其它人冒称他有权力可以代表半岛与外国缔结任何协议或条约。葡萄牙人从马来人手中取得马六甲。后来,葡萄牙人丧失了这块领土给荷兰人,而荷兰人又丧失给英国人。吉打的马来苏丹将槟城租借给英国人,后来,威利斯省也是通过跟吉打苏丹签订协约而并入英属槟城的领土。天定和邦咯岛是霹雳苏丹租借出去。当这两个地区对于英国没有用途时,英国将它们归还给霹雳苏丹。没有人提出质问,究竟在这两个地区的英国殖民地人民是否为英国人的承继者。他们甚至从未被咨询过。在天定和邦咯归还以后,也没有人抗议和议论。

以新加坡来说,英国人欺骗了柔佛的马来王。棺当明显的,如果不是英国人策划秘密转换柔佛统治者,新加坡可能不会割让给英国。这些事务之必须进行,说明了英国承认马来人对于新加坡岛的权力。

以后的英国统治马来亚的历史中,马来人和马来统治者是唯一受英国人咨询和承认为马来亚的确定人民。在海峡殖民地,英国人的统治没有跟马来人商议。这可能是因为马来统治者没有地位去抗议。吉打苏丹曾经尝试重新取回槟城,但却受到英国雇佣兵的挫败。在此事件以后,他们认为最好将英国搁置一旁。马来人非常清楚地看出,一旦领土租借给英国人,英国人表现得不像租借人,而像彻头彻尾的主人或地主。除非拥有可击败英国的武装力量,任何欲使英国人修正他们对于租借这个名词的解释之努力,都是枉费心机的。

在马来半岛的其它地方,英国人通过马来人实施其统冶。应该承认的是,马来人没有撰择,只有服从。在跟英国人缔结的各项条约中纳入的有关马来统治者“必须接受英国顾问所提出的劝告”的条文,除英国人外,谁都感到羞耻。这个策略使英国人可以任意做所喜欢的事,而他们所喜欢的事情是没有限制的,其中包括撤除苏丹和窜改承继法典。

但事实依然是,英国人通过马来人而不是其它人统治马来亚。固然,咨询性的立法机构也包括一些非马来人。但这些机构并没有执行的作用,可以说它们均存在只是用来减轻英国人的愧疚。非马来人不是真正的立法者,他们只是进行官样文章式批准的人。所有主要的改革,例如创立“马来联邦”以及拟议中的包括马来亚各州在内的“关税联盟”,是直接与作为各州的真正执行首长的苏丹商议的。

日本人对马来亚的占领,并没有改变马来统治者的地位。日本人保留他们的苏丹地位,虽然日本军事政府觉得没有需要再跟他们讨论行政事务或政策。在东南亚战争中,日本人将北部四个马来州转让给泰国。泰人通过军事总督实施统治,但同样的没有废除这些苏丹。其实,当时的苏丹,比在日本人手下拥有更大的特权地位。

日本人的战败,以前受英国保护的地区,在行政上发生许多变迁,砂劳越的白人拉惹布鲁克和英属北婆罗州公司受促将它们在这两个地区的管辖权移交英国政府。当其中一个布鲁克抗议时,英国立刻采取对付的行动,这显示出英国的决心。即使英国驻砂劳越的总督被刺杀,也不能改变英国的决心。

在马来亚,英国首次在没有与马来统治者商议的情况下提出其计划,当时的英国工党政府对这个国家只有很少或缺乏认识,觉得马来苏丹不够民主。他们的地位因而减至主教身份,而全国行政工作完全由英国人管辖。此外,所有居住在马来亚的人都成为公民,并和马来人拥有同等的权利,这符合英国人在牵涉到他人的财产时所持的一般性论调。以巴勒斯坦为例,英国人把整个国家从阿拉伯人手中取来交给犹太人。

英国人仍然保持着拘泥形式的作风。虽然他们拥有权势,可以忽视苏丹和马来人,他们在形式上坚持取得苏丹对于建议中“马来亚联盟”的同意。一个来自巴勒斯坦的官吏被委派处理此事。英国人在发出如不妥协,将不予承认的威胁后,不顾礼节地仓促迫使九个马来统治者同意此事。这里提出此点旨在说明:即使在马来人和英国人关系最恶化时期,英国人仍然在形式上承认马来苏丹在马来半岛各州的合法权力。当马来人的鼓噪和骚动日益恶化,以致英国人被迫放弃“马来亚联盟”的计划和恢复马来统治者的地位时,这点显得更加突出。

自此以后,一切导致1957年马来亚独立的改革,都是经过马来统治者及代表马来人的最大马来政党----巫统充份的协商和同意后作出的。因此很清楚的,一直到英国于1957年8月放弃统治权之前,英国人承认马来人为对马来亚进行任何改革时唯一须取得同意的人。其它种族也受到咨询,但马来人反对的建议根本没有机会通过。

独立后,还发生其它有关华人和印度人跟马来人拥有同等权力去要求马来亚作为他们本身的国家的争论。这些要求忽略了先例和历史的事实。其中一个较有趣的要求是,华人和印度人是发展马来亚并促进繁荣的人民。这看来是须颁所有权予发展者,而不必顾其它的因素。

首先,这个声明是不大正确的。许多因素促成马来亚的发展,而所有种族对于发展,都有贡献。马来人对于大量移民的容忍,是不能不被视为重要的因素。假如马来人一早就加以反对,那就没有移民到来发展马来亚。马来人不仅允准移民,他们也负责治理和为国家制订政策,使得移民可以累积财富而不必害怕遭剥夺。虽然,在这种工作上,他们曾获得英国人的劝导和协助,但这仅仅显示,英国人同样负责发展国家,并促进繁荣。其次,移民并不是为发展马来亚而来的。他们到来,是因为能在容忍和稳定的气氛中赚取财富,而这种气氛在东南亚所有殖民地和国家中,是马来亚所独有的。这种发展的利益,主要是谋求财富的移民所取得。马来人大多数居住在乡村地区,并未从这些发展和繁荣中得到多大利益。假如没有发展,他们也不会怎样介意。他们当然将不会因他们不能享受繁荣而放弃对于马来亚的索求。

这个要求所产生的问题是:是否发展国家的人民就能够自动地得到权利?假如仅仅是发展,就使得任何种族移民在所居留的国家中能够享有这种权利,那么英国人必然是第一个对马来亚、肯尼亚及其它殖民地提出这种要求的人。华人对于菲律实、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也作出很大的贡献。但在这些华族移民----发展者符合了一系列复杂的条件,可能包括改变姓名及跟确定公民结婚之前,他们是不可能声明,这个国家为他们所有。在美国,因对于国家的发展有能力作出贡献而被挑选出来的移民,仍须符合多项居留限制条件,包括语言测验,才能成为公民,并且声称美国是属于他们的国家。

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仅仅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有贡献的事实,就可以作为要求贡献者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的唯一堆则。因此,宣称华人和印度人负起马来亚的发展任务,并不能使这些移民及其后裔获授予跟土著马来人同等的地位。他们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条件,才能达到这个地位。

另一个论点是,无数移民已经在马来亚居住了超过一代以上,并已跟其本国断绝关系。这些人民声称由于他们只对马来亚效忠,他们必须拥有马来亚公民权及和马来人同等的地位。声称效忠是很容易的。为了表示效忠,必须着重某些条件。即使这样,也不能视所有的声明得到印证。移民可以声称马来亚是他们唯一的国家。他们在马来亚出生,他们在这里工作,以及他们有财产在这里。他们死于斯并埋葬在这里。正如马来人,他们没有其它国土可去或称为他们的家乡。在国内外,他们都是马来西亚人。

但事实依然是,假如一名马来人和一名印度人被迫离开马来亚,印度人可以定居在印度,并成为一名印度人,但马来人则不能够,华人也一样,无论他有怎样的想法,假如他觉得有需要回去,他仍会被中国接受入境,其实,我们还没有听说过,离开马来亚的印度人要申请印度公民权而遭印度拒绝的事。同样地,马来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海外华人如因政冶理由被驱逐出境,将受到中国热烈欢迎。假如马来人遭驱逐出境,他们要到哪里去?他们将发觉,由于种族联系,没有一个国家会接受他们为公民。甚至印度尼西亚也不认为马来人源自印度尼西亚,它不会自动接受被放逐的马来人。

一个人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土著,他不能属于其它种族,而且真正认同于某一个国家。假如一个人的种族根源,被其它任何国家所认同和接受,他就不再是土生土长的,并且不能声称居留国为他所有。这并不是说,假如能够符合公民权的其它所有限制条件,这项声明也不能生效,但仅仅声称效忠和归属感,并不能证明一个人有资格获取公民权。

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一个新国家的过程中,新的国家将成为不同种族集团的混合体。这个新国家的形式和新公民权,必须满足所有组成的种族。假如我们要避免自私的种族偏见所产生的差异,了解每个种族的有关权利和要求是很重要的。这种了解必须具普遍性和广泛性。重要的是,这种了解必须基于理性的论点,而不是仅仅情绪和自私的动机。

我坚决认为马来人是马来亚原有或土生的人民,唯一可以声称马来亚为他们的唯一国家的人民。按照全世界的惯例,马来人对于施加在非土著渊源公民身上的公民权的形式和义务问题上享有某些不可转移的权利。在讨论这些权利的内容以及马来人怎样地要求和坚持其权利以前,必须注意的是,在马来亚,即使这些权力的有限实施,也是非常显明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当局相当轻率的授公民权予异种的、非同化的、数目大到难于管治的非马来种族。在东南亚其它国家(以及在澳洲、美国和巴西),扩展公民权的过程是逐步的,并且受具有远见的移民政策所控制。当不同种族渊源的小移民集团获得公民权,他们采纳有关国家中人数较大的确定种族的特性、特有语言和文化。这些新公民忘掉了祖先,他们不但与确定种族之间难于区分,而且反过来坚持保留他们所接受的公民权条件。这种保留和持续确定种族特性的过程,最初是人为的计划,后来变得自我拘谨和从其本身取得冲力。它利用了人类的某些价值观和特征。新移民的持久处于少数种族和非特权的地位,使他们产生一种欲望,要跟多数种族结合,以获取特权地位。原有文化,语言和种族特性立即消失,这些和作为公民所获取的特权比较,是微不足道的。既已获得这些特权和被平等接受,人类天生的嫉妒心理使他们去维护这种地位的条件。这个过程一旦开始,是不会中断的,除非有其一个侵略性和诡狡的特定种族集团移民的大量涌入。

在马来西亚,非常明显的,只在英国统冶时期,这种现象才会发生。有迹象显示,在英国人将其势力扩展到这儿之前来到马来亚的华人和印度人经过了一种典型的同化过程。在马六甲,华人和印度人失去运用他们的语言的能力而使用马来语。他们也采纳马来服装和马来文化,尽管还保留其本身的宗教。可以肯定的是,假如英国人没有鼓劝华人和印度人以不能控制的数目移入,然后将他们和马来人隔难开来,这些外来种族和马来人之间的差异将会减少,而马来人的问题也不会产生了。现在,即使对习惯于某些权利和不必尽义务的大异族集团实施最低的公民权条件,也受到过份的注意 再回到原有人民的权利问题,我们可以说,这些权利是有限的。这些权利的目标及其实施,并非为了使原有确定种族的特权持久不变,以排斥新移民种族,而只是确保确定种族的特性永久存在。因此,种族起源不是重要的,也不能使新移民失去资格。这一切条件的实施意味着:移民们如果愿意依从确定公民的特性,将能正式成为公民,并且将行使同样的权利和特权。但这些权利和特权并不包括改变确定种族的特性。这种对于确定特性而非种族根源的强调,是一个重要的原则,这体现在限制新公民改变这些特性的权利上。

在马来亚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马来人向来承认这个原则,并接受那些具备马来特性的非马来人。唯一的额外限制就是坚持:马来人的定义是指一个信仰回教的人,这个坚持使得马来公民权只局限于印度尼西亚人、阿拉伯人和印度回教徒。因此,我国有些马来人很明显的是阿拉伯人、印度尼西亚人或印度人。重要的是,这些人民不仅依从马来人的所有特性,并且坚持永远保留成为马来人的准则。

在其它国家,外来的公民对于他们本身特性的控制和维持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随着不同的国家而有所差异。另一方面,控制维持一国国性的手法,不仅是原有确定公民,也是归化公民所关注的事情。顺从和坚持语言、移民、文化等政策,从而创造和保存独特的国性,是全体公民的责任。

必须承认的是,语言是最重要的特性。任何国家的国语,通常使国民与其它人区分出来。只有英语例外,由于偶然的历史事件,它成为了英国以外国家的国语。然而这个原则仍应用于:----原本被采纳为国语的语言的持久使用,成为原来的以及归化公民的权利和所关注的事。在马来亚,马来语是第一个建立有效政府的原来人民的语言,因此,马来语成为国语是很符合逻辑的。马来语可能通过新字的结合和新结构,而经历各种改革,但它必须一直被承认为马来语。

可能有人争论,马来语基本上也是印度尼西亚的语言,在马来亚,它不会比华语和印度语更具有土生性。但是,印度尼西亚语也不是印度尼西亚的土语。在印度尼西亚的群岛中,居民操多种不同的与马来语有关联的语言。因此在爪哇,主要语言是爪哇语,在苏门答腊,有阿齐语、孟达希琳语、米南加堡语及其它苏门答腊语言。在西里伯斯,居民操讲另一种跟马来语约略相同的语言。由于偶然的历史事件,本来是马六甲和整个马来半岛,廖内以及苏门答腊小部份地区使用的马来语成为了整个马来群岛的共通语言。当第一个政治醒觉,震撼了今日印度尼西亚的不同人民,这个共通语言是唯一的联系媒介,并广泛地用作团结的因素,很自然的,它后来被采用为印度尼西亚的国语。但是印度尼西亚不同地方的人民,在他们本身关闭的社会中,仍运用他们的方言,只有在马来半岛各州,马来语是土著人民的共同语言。马来语的确是马来亚的土语。作为最先移入半岛和建立有效政府的人民的语言,它比其它语言更有优先权或为国家的确定语言。

还有其它须接受马来语作为国语的理由。但它们与现在讨论着的关于原有人民使这方面的特性持久化的权利问题毫无关连。他们的语言将他们跟其它国民区分出来,当这种语言被新的非马来公民所采纳时,也同样的区别出他们在国语的问题上,新公民的权利是受限制的,他们并不能尝试以其它语言来取代它,即使在技术上和法律上,这是可以做到的。宪法上明确规定了马来亚的国语,宪法可以在获得三份之二的国会议员同意下加以修改,看来新公民可能动议改变国语。任何类似行动将违反马来人所给予并由非马来人所接受的公民权之精神。

在马来亚,讲非马来语的公民人数太过于高,这个事实可能被利用作为理由将马来语从例常用途分开出来,然而,重要的是要记得:讲非马来语公民人数的增加,是得到马来人的同意。这是基于一项默契:公民权的准则不仅要加以遵守,而且必须保持不变。可以肯定的是,马来人将不同意自由授发公民权给非马来人,如果他们有一丝怀疑新公民有意以任何方式改变国语。世界上其它地方的普通实践,使马来人相信,一个非马来公民,将不能改变马来语作为马来亚人民特有语言的基本地位。

但是,马来人以其惯有的容忍精神,并不坚持使国语具有真正专独地位,正如其它国家所认为理所当然者,其它移民语言的继续使用和发展,不但被允许,还获得宪法的保证。马来亚并没有坚决主张像东南亚其它国家那样对于移民语言进行严酷压制,以及像澳洲和美国那样的有效但较不明显的加以控制。为申请公民权人士所设的语言检定测验,如果和澳洲及美国比较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其实,可以这么说:马来人实际上协助发扬非马来语言,他们同意政府资助专为非马来公民而设的非马来学校。

所有这些举措趋向于抑制马来语作为确定语言的应用和发展。马来人不想令人不愉快和难堪的欲望,已经给他们造成困境,这在其它地方是不能想象的。

今天,新公民正在发起一种运动,完全反对优先权和惯例。对于使用移民语言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和不合情理。在殖民统治时期,所有政府文件使用英文却被视为理所当然。那些不能明了英文者,只好去找寻他们本身的通译者。招牌和通告,除少数例外,都是用英文,如果这些告示只对少数人有用,这种情形是可以预料和容忍的。马来语,即使在殖民统治时期,比起英语来,用途更广和较易为人明白。现在,情形更是如此。但是,文件和通告专用作为国文的马来文,却遭受反对,理由是很少上了年纪的非马来人能够明白。过去,当这些同样的一批人不能明白英文时,他们却不抗议。

“马来西亚广播电台”实际上已经增加使用非马来移民的语言。不懂得华族方言的人士将没有机会在一些公共公司任职。马来亚大学进行华语和淡米尔语的教学和研究。以英语作为媒介语的学校有教导华文,假如有需要,方可以在以马来语作为媒介语的学校中教导华文。戏院放映的西片附有华文字幕却没有马来文字幕。公共服务中对于讲非马来语官员的大量雇用,意味着马来人会见这些官员时,只能通过通译员而不能直接交谈。

这些清形不可能发生在马来西亚周围的任何国家中。澳洲和美国也没有这般情形。但在马来西亚,非马来公民却坚持说,在促进和推广这些外语方面,还做得不够。他们要求政府扩大官方的华语用途,并且倡议从最低一级到大学级开办华文教育。专门华文教育资格被接受为有足够条件雇用于公共服务。马来人对于这些一直保持被动的态度。由于惯有的谦恭和礼貌,他们大多数没有提出反对。领袖们呼呼他们冷静,一些甚至提倡作更大的容忍。惶惑和麻痹,使得马来人容忍了在语言问题上所面对的困难,他们不是基于一种公平的感觉,而是基于回教人民的宿命论。迹象显示,马来人将保持这种态度。对马来人语言问题的任何谅解精神及对马来人采取的任何正义行动,必须来自非马来人,他们中较为世故者,都认识到马来人的要求是公正的。

移民的控制,通常是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保持其特性的一种办法。在那些由外来种族集团通过移殖而建立起来的国家,例如澳洲、新西兰、美国和拉丁美洲国家,情形更是如此。如果马来半岛的马来人在过去控制了移民,那么他们将能确保作为确定人民的他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受到灭种的威胁。但马来人却没有做到这点。这不是因为他们看不出危机,而是容忍和自由放任态度的结合,以及他们对于别人的信赖所造成的。

在葡萄牙人到来之前,有零星的外国商人,好像阿拉伯人、印度人和华人,差不多已是定居在马来土邦的各个角落。这些人跟他们的祖国断绝了联系,他们倾向于吸收马来人特性而被马来人吸收。抗拒性最强的集团是华人,尽管他们采纳了马来人的语言、服装甚至社会活动方式,他们仍保持独特和隔离。然而,只要政权是在马来人的手中,这些不破吸收的移民,其人数当不会增加到足以向马来人提出挑战, 一直到马六甲,及至槟城和新加坡溶入英国人手中之前,在各种情形下,都没有出现过大量移民。这些城市、海港完全是由外国人控制,排斥马来人对移民问题的发言权。对于华、印移民大量涌入给他们带来的恐惧,他们也无能为力。结果这些殖民地成为华、印人侵入腹地的驿站。首先他们只是以商人和贸易者的身份,而不是以移民的身份出现。马来拉惹和酋长的恐惧,终于被丰厚的礼物和向来是华人商业特点的直接利润分配所消除殆尽。授予华族商人的鸦片和赌博专有权,给马来酋长赚回财富。他们也发觉,与其自己去采矿,不如将之转让华人,所得的利润更多,

统治者对于国内华、印人数增加所感到均不安,很快地因从移民企业征收到大量捐税而平静下来。当时,移民们没有表示要定居下来及要求公民权利,更没有表示要根据他们本身的特性来改变马来亚国民的特性。他们主要是华、印籍人民,出外寻求财富,然后回到他们的国家,假如他们在马来亚拥有房室,主要购置于英国殖民地如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作为业务的基地。因此,当英国人扩张统治权至马来土邦时,一些非马来移民早已存在其间。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英国人非常赏识华人和印度人的用途,他们一旦控制了这个国家,即鼓励大量移民。英国人能从他们身上获取一切。他们看得出,马来人将遭受越来越大的损失,过了一些时候,马来人非常的惊恐以致要采取行动。但因为当时英国人是这个国家的真正统治者,觉醒的马来人所能采取的唯一行动,仅仅是一种消极抵抗。他们并未要求控制移民,只是表达对末被视为国家的真正公民而感到的恐惧。英国人于是关注这种局势。他们建议各种保护马来人的方法,据他们解释,这足以确保马来半岛保留为一个马来国家。这种对于马来人及其苏丹的保护性措施,围绕着专门的马来民事服务及只将土地保留给马来人这两种方法。后来,英国人和非马来人用计取胜了马来人,但这些方法,一旦建议出来,再次使马来人陷入安全的错觉。他们在开始时对于大量华、印移民的恐惧,平息了一个时期,而这推迟了关闭防洪闸门的行动。

但是,第二次世战大战开始时,马来人再次产生疑惧。日本人征服马来亚,粉碎了马来人对于英国人保护他们之能力的信心。当英国人回来后,倡议“马来亚联盟”,其政策是让人民获得同等公民权,马来人不再相信英国的信用,这更促使他们对英国的能力失去信心。连马来统治者也恐惧移民占优势。其后对于“马来亚联盟”进行的抗议中,移民的控制成为马来民族主义份子的紧急问题。既然给予移民正式公民权,已经不再是世界大战以前马来人所认为的可笑的事情,移民人数可能超过土著人民的局面就不能让它发生。其实,在马来人向印度尼西亚寻求灵感的日子里,确有认真的计划,鼓励那些较易同化的人移居,这样才能保留甚至提高马来人在数目上的优越地位。

看来合乎逻辑的做法是:一旦马来人从英国人收回支配他们国家命运的权力,他们将马上着手管治移民,以符合他们的利益。虽然承继英国政府的是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的联盟,他们仍有足够势力去这样做。但是,马来人的谦恭和公平对待的观念,阻碍了这项工作。马来人的政府妥协了,并没有坚持采取积极步骤去利用移民政策,以建立他们种族的力量。他们满足于将事情搁置一旁,而将移民政策的真正执行工作,置于非马来人的手中。其实,他们对由于没有严格执行移民法律,许多非马来人移民已经溜进这个国家的事实装作不见。他们这样做,因为他们不喜欢去使那些不守信用的非马来人朋友和同事难堪。这就成为另一个问题。马来人本来有办法去增强他们的政治力量,却让机会溜掉,因为他们无心去做别人已做的事情。在别个国家中,移民的控制,经常是确定的种族保留其政治控制权的一种手段。马来亚的确定种族却不这样做。而这是在选择的情形下发生。天生的谦恭,再次挫败了马来人。假如得到赏识,这一切都很有价值的。但事实却是,不但没有得到赏识,反而被认为是儒弱的表现以及马来人本身对于作为马来亚确定的原本人民所应有的特别权利失去信心的结果。

任何国家的教育政策,其功能除了传授和普及知识以外,还是向未来公民灌输整体意识以及对于国家的效忠和自豪惑的一种工具。在新兴国家中,非常重视教育的运用。在美国和澳洲,确定种族利用教育来向不同祖先的未来公民灌输这样的意识:作为这些国家的公民,他们自动地属于和承继确定种族的文化和特性。因此,使到德裔美国人重视“七六”的精神,尤甚于德意志帝国的光荣史,而希腊裔澳洲人,较熟悉澳洲细羊毛湾而不是希腊过去的光荣史。

在创造整体的意识中,媒介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教学媒介语通常是确定种族的语言。没有人会要求以新移民的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但是语言并不只是一个国家教育政策的唯一重要因素。整个课程是重要的。历史、地理、和文学的教学目的是在于宣扬一个观念:国家属于确定的人民,而要属于这个国家,并索求这个国家的拥有权,我必须与确定人民认同。这种“认同”是要普及的,而且没有与其它国家和文化“认同”的余地,要跟确定的人民认同,我必须接受他们的历史,他们的地理,他们的文学,他们的语言和他们的文化,并拒绝其它的一切。

教育制度常常是单一和国民性的。除加拿大以外,没有一个国家以移民的语言为移民种族提供教育。即使加拿大也不是这个实践的典型例子,因为法国人并不是移民到以英国人为主的国家。他们比英国更早到达加拿大。

除马来西亚以外,在东南亚国家制订国民教育政策的时候,这些原则被明确地遵循。确定的人民,就是组成第一个有效政府的人民,他们制订的教育政策是要使未来的公民能保存和宣扬可区别他们语言、文化和宗教。这就是惯例,并且是确定人民的特权和权利。移民并未受到禁止。他们被接受,不过却是基于确定人民所提的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就是,教育政策必须是根据确定人民的意旨。

马来亚忽略了这个基本条件。英国人要负起这个责任。他们无视他们在本族所移殖的殖民地,如澳洲和纽西兰所做的事情,他们允许马来亚教育发展脱离了国民性。几乎各种类的学校都获准开办,每种教学媒介语都可以使用,每种课程都被允许。看来没有不平常的地方。马来学校的宗旨在于提高识字能力,其课程内容毫无国民性,甚至其教育政策只偏重地区性。英文学校是为了培养半教育的白领阶级,他们对于英帝国制度和宗主国的神话式人物的效忠多过于对他们本身定居的国家。淡米尔学校则完全没有目的。教会学校猷身教育和传播基督教信仰。阿拉伯学校不在英国人控制之下,但却非常兴盛。最后就是华校,它们简直像移殖到马来亚的小中国。在英国统冶时期,整个华文教育制度只是早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叶制订的中国国民教育制度的延伸,但它却朝气蓬地发展。

对于整个教育结构的特性,那些负责向马来政府提供意见的人们,并没有提及。其实,有现象显示,国民教育制度的概念被蓄意压制。当其它独立国家,包括新英帝国自治领和美国,已经利用教育来培养国家特性和效忠精神时,马来亚对于这些发展却是无知的。推广识字只被当作教育的最终目标,而不是寻求更伟大事物的手段。教育和国性变成了两回事,因此,一个外国教育制度如华文教育也有立足之处。

把这种不平常的情况当作完全正常来看待,构成了今日马来西亚国家教育计划所面对的困难根源。华人和印度人已习惯于为所欲为,对于实施一个导致消灭倾向外国的学校的教育制度,他们只看到其不公正的地方。可是,对于在一个国家中宣扬和鼓励外国的语言、文化和制度,他们却看不出其错误的地方。而且,他们拒绝接受其它国家在教育领域内的先例和实践。

马来人面对这种局势,他们并没有提出他们作为国家的确定人民的权利。这将使其它种族的同事和朋友感到难堪。马来人大方他建议妥协。这种宽宏的行为并不受激赏。它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马来人作出很多而且不同的让步,开始时,他们放弃已逐渐形成为国民文体的根据阿拉伯文的文体。这表面看起来很平凡,但是如果跟要华人放弃汉字时,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愤慨相比较,马来人的牺牲可以视为相当大的。假如我们记住,为了宗教的需要,马来人仍需负起这种字体的重担,则其让步的确是值得。但这不是他们唯一的让步。其它国家的语言和制度仍被保留为马来西亚伪国民教育制度的一部份。

这些语言和教育制度与马来教育制度,不仅因语言和课程的不同而区分开来,同时在外表上,建立于不同的建筑物和地点,拥有不同的教师和行政及受种族渊源限制的雇佣制度。某种实例显示,这些外来教育制度比马来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但是,要求马来人让步的需求仍在继绩中,只要马来人不愿令别人难堪,而只坚持着:作为确定的人民,他们有权力制定国民教育的形式,这种索求将持绩下去。

对于英国统治时期的不正常教育设施,必须认识它的实质。一旦认识了这点,那么,在实行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教育制度时将比较少的面对来自那些公开要求不正常权利的人民的骚扰。马来人必须坚决地面对这个问题,而不是因对于他们的权利失去信心,就怀着战栗的心情来面对它。从长期来看,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国民教育制度,必须被全体公民所承认和接受为塑造一个单一、团结的国家的唯一途径。一旦这个政策被接受而加以实施,它将发展其本身的冲力,那么,马来人将不须再坚持它,反而是所有马来西亚公民,不论其种族根源和文化,将维护和实施这种教育政策。

在大量移民还末产生,交通落后的日子里,对大多数国家来说,公民权并未成为问题。疏散了的小股移民,因跟其祖国没有接触,趋向于迅速的同化。一旦发生这个现象,对于不同文化的外国人所产生的天生对立和嫉妒就会消失,那么,公民权的颁发和接受,将会顺其自然地进行。其实,由于外来移民跟确定人民完全认同,人们不会再讨论合法公民权的问题,因为这已经不再引起质疑。

以英国来说,当诺曼人征服英国的时候,许多法国人民移入。随着岁月的消逝,这些人失去他们绝大部份的法国人特性,并在语言、行为和感情上成为英国人。联系上的困难,妨碍他们去了解现代法国文化。渐渐地,已不再需要在法律上授于公民权,他们成为了英国人。这并不涉及意识上的努力。

在马来半岛,英国人到来之前,同样的过程是常见的。来自阿拉伯、印度和中国的移民商人,吸收马来文化,包括语言和服装,假如移民和同化的均衡没有被扰乱,他们都将成为马来公民。但是,在英国鼓励下所造成的移民洪流以及后来的隔离,阻止了这个正常的、自然的过程,从而产生了使马来人烦扰的问题,并且损害了他们作为半岛上确定人民的权利。

这种大量移民,以及移民和祖国之间联系的改善,使得公民权成为确定人民所关注的问题,并使到公民权的控制成为他们的特别权利。全世界所公认的原则是,对一个国家公民权的控制是为了适合确定人民的需要。移民的控制,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最重要的是,遴选可能领取公民权的移民,也是确定人民的合法任务。在大多数国家,法律和条例都列明了公民权的取得方式以阻止移民扭转局势甚至强制确定人民去跟随他们的特性。换句话说,法律的制定是用来阻止征服,因为,当移民保留了他们本身的文化,并且取得该国的政治和经济控制权,他们事实上是征服了原有人民。如果说,这些移民准备保护国家而流尽他们最后一滴血,那是不中肯的;他们只是保护他们所征服到的国家。

公民权从未被当作是一个移民的权利。公民权通常是一种承认的形式,只有当原有人民感到一个移民已表现出效忠,并已跟确定人民真正的认同,才能授予他公民权。如果是同一种族的人民,即使原有的语言和文化可能不同,这种承认是很易取得的。如果是牵涉到不同种族的人民,即使他们具备了确定人民的语言,文化和特性,要获得承认还是有困难的。在许多东南亚国家中,虽然移民与土著人民已经难于分辨,但是公民权的授予还不是自动的。在欧洲国家中,亚洲人和非洲人已几乎与他们本身文化失去联系,并且吸取了他们所定居国家的文化,仍然难于取得公民权。他们的前面横着各种专制的藩篱。只有取得特殊的成就后,真正的平等才受到承认。这点可从日裔美国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出巨大牺牲以后,才被接受为美国人的例子中看出来。

由于公民权是一种承认的形式,我们可以发现到世界各地的移民都特别积极地模仿和表现出确定人民的明显特性。在美国和澳洲,移民通常比确定的美国人和澳洲人来得更为美国化和澳洲化。在东南亚国家中,被接受的移民也有同样的情形。实际上,东南亚国家中的外来公民对待新移民,比原来公民来得更为严酷。新公民意识到,除非他们强调完全的认同,否则将被怀疑,因此他们要表现出对于他们的外国根源的绝对排斥。

日裔美国人在太平洋战役中为美国出色地战斗,其用意就在此。在和平时期,他们没有这种表现机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移民努力地证明他们认同的诚意。现在定居于美国的大多数华裔移民,不仅尝试遗忘他们本身的四千年语言和文化,事实上,他们为他们能够这样做而感到自豪。据报载,华裔菲律宾人说过,对于海外华人的歧视是一宗好事。华裔泰国人在他们家中只用泰语。华裔印度尼西亚人游行示威反对中国。他们改名换姓,这样听起来更像确定人民。他们可能放弃本身的宗教信仰,转而信奉居留国的共同宗教。

除非种族根源是极端明显,同化的过程通常在两三代之间完成。一旦达到这点,情感,反应和行为将自动反映出跟有关国家和确定人民的同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