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民主权利·打破政治垄断

  当代马华文存1~政治卷• 80年代

争取民主权利·打破政治垄断

陈友信

 

去年1012日,全国27个华团领导机构共同签署了《全国华团宣言》。这份宣言列出了华社力求突破困境的建议及要求,也直接地反映了各族人民争取民主权利的一致意愿。

 

华团宣言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华社首次系统性地概括出华社在政经文教各领域所要争取的权利。华团高呼自强自救之际,就不得不重视理论根据。唯有当华社能一致认同行动的方向,才能达致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华团宣言》中,我们重申维护大马《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而争取民主权利则是贯彻始终的精神。从民权的角度去进行争取华社关注多年的各项权利,有助於获得其他友族人士的认同及支援。

 

实质上,这份宣言在很大程度也是超越族群利益的。宣言再三指出,种族极端主义言论及行动对我国社会的破坏,也表达了各族人民对我国民主制度受到侵蚀的不满及关注。

 

确保我国民主制度的健全发展

 

华团宣言的内涵在于确保我国民主制度更健全地发展。在任何民主国度里,议会民主精神的贯彻具有两大要素:

 

(1)  国家选举必须在公平条件下如期进行。选民具有不可剥夺之知情权”--有权利清楚候选人的素质、背景及其政党之政治纲领。

 

(2)  在大选中,人民必须有抉择的自由。为了确保健全的选举竞争客观条件,执政党及反对党都需具有一定的势力,以便产生权力制衡的效果。

 

我国的政治现实是执政党--国民阵线势力日益增强,而在野各政党则存有分歧,力量单薄却又各自为政。为了能在此次大选中为选民提供抉择的自由,民权委会主张促成反对党阵线。此举不只能打破我国政治垄断,也推动我国人民突破思想禁区,从而认识到民主选举中,应该是任何政党都可被取代的。

 

我们坚决认为,在民主政治中,任何政党都必须从其客观环境里感受到它有被取代的可能性,如此民主才能得到保障,人民的意愿才会受到尊重。

 

根据我国的政治现实,民权委员会所推动的两个政治阵线的概念,有别於英美式的两党制。反对党阵线或者是短期竞选策略,然不失其促进民主发展重大意义。

 

反对党阵线的成立尚有另一层意义;它的成立应基于一些一致认同的民主要求,而不是仅为了争取单元种族的权益。华社民众应能认清;没有共同的原则,高呼团结是无济于事的。唯有通过多元种族政治路线,华裔的权益才能得到长期的保障。

 

回教党的崛起及华社的对策

 

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只惠及一小撮马来权势者,一般的马来中下层人民并没有获得实质的利益,对执政党不满的情绪便开始在马来社会中滋长。回教党在其新领导层的努力下,势力不断兴盛,导使马来社会分裂为两个势均力敌的阵容--巫统及回教党。在这个从未出现的新局势下,华裔选民手中的选票便显得影响深远了。

 

回教党崛起,华社中议论纷纷。有者认为不可与回教党进行接触及任何形式的合作,因此举将导致回教国的出现。另有华社人士推动所谓华回合作,甚至准备在回教党的旗帜下竞选。前者以国阵华裔成员党为代表,后者则是回教党华社事务谄询委员会。民权委员会不敢苟同上述两类论点。

 

我们认为,要促成有意义的反对党阵线,就必须包括回教党在内。回教党将只是阵线内唯一以回教意识进行政治活动的政党,非回教之民主势力应有不卑不亢的心态,与回教党的合作应是处于平起平坐的情况;在回教党旗下竞选,只表示了主客从属的关系,并将产生不良的客观效果。

 

回教党的兴起及其公开反对马来种族主义的作法,有助於民主人士反击种族主义者,华社应掌握此新局面,为促进我国民主制度尽力。

 

进行长期教育,组织民主力量

 

民权委员会的成立,不在于应付大选,更不是为了直接参政。它是民间团体,我们认为民间组织应积极关注国事,参与政治,但要民间组织直接参政是不适当的。民权委员会是超越政党的,我们坚守一向来的公开声明,我们欢迎任何政党以《华团宣言》为其竞选纲领,我们也可能公开支持能有效地贯彻《华团宣言》的政党候选人。

 

民权委员会具有重大的任务,在我国民众中进行长期民主教育,对种族言论行动给予剧烈反击。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民主教育工作,我们须组织自己的力量,扩大民主阵容。各华团应致力培育新秀,全国各区域都应尽快成立各区之民权小组,以推动各项有关捍卫民权的实际工作,展开持久的民权运动。

 

我们欢迎在朝在野各政党对《华团宣言》的支持,更欢迎他们以具体行动贯彻之,民权委员会也将主动联络各族民间团体,为发展我国民主制度制造更有利的客观条件。

 

争取民主权利是个既合理又合法的行动。要求既是合理的,理直则气壮,为了确保我们的下一代能光荣的生存,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据理力争,坚持不懈的。

 

24-06-1987《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