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主人权看多元种族政治

  当代马华文存1~政治卷• 80年代

从民主人权看多元种族政治

陈友信

 

谈起民主人权,许多人都以1948年公布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为立足点,因为这份历史性文献首次阐明人类(包括世界各国)必须不分种族、性别、宗教地发扬对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捍卫基本人权是人类的共同天职,没有国界区分。

 

正确地认识捍卫基本人权的理论基础,对当前华社突破困境是意义重大的。民主人权是个超越种族的概念,它正是当前种族主义者的照妖镜。只要华社所争取的符合基本人权,那不只令我们更易联合他族的开明人士,也获得国际上的支援。如此一来,剥夺华社民主人权的种族主义者,不只要面对华社及他族民主人士异口同声的声讨,也将成了国际上各国民主人士的公敌。在某些适当时间及空间,这种国际舆论的压力,更能产生实效。

 

〈华团宣言〉的拟立,是以我国人民的民主人权为依归,不只谈及华社本身的问题,也广泛地涉及超越种族的各领域,如国家经济、妇女、童工、环境污染、工人权利、民主选举等。想将〈华团宣言〉降低成仅是为华社捍卫权利的,若不是别有居心,就是看不到华社奋斗的方向、争取权利的理论根据。

 

以超越种族的方式来争取民众(当然包括了华族)的权利,就必须推动多元种族政治,但这也正是一些自称为“民族英雄者坐立不安的潮流,因为在多元种族政治洪流中,靠沙文种族主义捞取政治资本者将无立足之地,彼等更不能通过煽动种族情绪步步高升。

 

民主政治和封建专制政治的最大区别,恰恰在于人民的参与程度。民主政治最高权力可归纳为三权的分立,那就是立法权、司法权及行政权。在民主政治的政治运动中,也正有三股政治力量的鼎立,那是执政党、反对党及民间组织。政党是影响政治的最直接、最集中的组织,但在左右民众政治思潮、表达民意及提升民众的政治醒觉中,民间组织的角色是不能被取代的。任何人士看不到民间组织及社团对国家政策所能发挥的影响,就是根本不明了民主政治的真谛。

 

近来,华社有人热衷于讨论“知识分子应否参政”,有意地将参政理解为参加政党,并把在华团中工作或服务者视为非参政者或称为问政者,这是具有误导性的。除非将参政狭义地解释为参加政党政治,则无可厚非。广义而言,参政是参加任何能够影响国家政治的活动,这当然包括关注政治的民间组织的活跃人士。例如我国国民觉醒运动的詹德拉博士对我国政治产生的影响,肯定会比一个只懂在大选出现于选区的政党人士更有效。

 

在巫统改选中,挑战派向当权派责问的许多课题,如国产车计划、向东学习政策、官员贪污等,都是民间团体早已展开运动反对过的。在这些课题上,民间团体更是先知先觉,并能直接表达庶民疾苦!至于知识分子参加政党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足为奇,任何有政治常识的人也不会全面去反对的。

 

基於确定了我国民众,特别是华社,在现阶段斗争中应以民主人权为行动指南,而民主人权是非种族性的,各族开明人士更应尽全力推动多元种族政治。

 

即使再三高呼“华人团结”,而华社确也曾给于彼等政权的委托,但华人权益依然如江河日下,一年不如一年。彼等也不能否定,以目前我国的政治现实,所谓的华人选区日益减少,前途可虞!

 

以雪州巴生为例,根据巴生大蓝图的预算,华族人口从1988年的43.3%减至199536%,而巫统将从1980年的37.2%増至1995年的44%。在不久的未来,当全国没有华人选区时,以单元种族政治为斗争目标的华人政党,将何去何从?或是在马来选区中选来称代表华人?

 

在一个多元社会中,以多元种族政治奋斗将会为全民带来好处、特别是人口占少数的民族。以多元种族政治宣扬各族平等地位,配合他族民主人士开展民主运动,争取国际支持,是我国政治发展中对华社及我国人民有利的唯一途径!

 

16-07-1987《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