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李特勋爵宪制调查团备忘录

  华文教育呼吁录

呈李特勋爵宪制调查团备忘录

 

诸位以国际宪法专家的资格,负担起马来亚宪制调查的工作,将来提供的意见,即为本邦基本大法的根据,马来亚人民未来的命运,可以说被把握在诸位的手中了。我们对诸位有极大的信心,也有极热切的希望,下列各点,请求诸位有深刻的了解。

()本邦独立建国声中,有两个最大的问题,一个是公民权问题,一个是语文问题,这两个问题,如果没有获致公平而合理的解决,则马来亚的建国,不但不能招来幸福,相反的,可能招来不可想象的灾祸。

()在语文问题中,把华文、巫文、印文并列为官方语文,是必须实现的,这有以下的原因:

(A)过去殖民地政府,曾订立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企图消灭方言学校,现在一九五六年教育报告书,仍有「本邦教育最终以巫语为媒介」的字句,因此,华人及印人,对于民族文化被消灭,有极大的恐惧。如果不于宪法上将华文,及印文定为官方语文,对华印文的地位予以保障,则民族的恐惧心理,不能消除,根本谈不到真诚合作,共同建国,这一问题将为种种祸端的总根源。

(B)官方语文应根据人民实际应用的语文而订定,这是世界各国不易的法则。本邦三大民族为华、巫印,故三大民族的语文,均应成为官方语文。

(C)就事实上说,本邦政府对于晓谕各民族的文件,原来就已译为华巫印英四种文字发表,故并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仅为法理上的承认,并不是新的创作。

(D)马来亚各大城市,可谓业已完全华化,华文在本邦通行最广,华人有九十巴仙只懂华文,不懂英文或巫文,如不将华文列为官方语文,则政府的政令,必然发生杆格,上意不克下宣,下意不克上达,决非民主精神的表现。

(E)眼前若干政党主张沿用英文为官方语文,而排斥华文及印文,这种结果,即系造成以英文为武器,阻止最大多数人进入议会,而让极少数认识英文者包揽政权,此计划是为广大人民所反对的。

()华人曾为保卫马来亚而流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马来亚的华人独自奋起,组织义勇军于新加坡最前线协助杀敌,组织游击队,于沦陷区打击敌人,故华人爱护马来亚,并非空谈,乃有极坚强的事实可以作证,而这种种事实,为他族所未曾表现者。

()马来亚各地区,均有华人的坟场,荒冢累累,埋骨数百万,此为开辟马来亚之先驱者。华人对于马来亚之丰功伟绩,任何民族,均不能相比。

()我们相信,在宪法上,国民的每一份子,其权利与义务是绝对平等的。民族间文化与经济发展得不平衡,乃是内政上的设施问题,决不是宪制上的问题。

()马来亚的建国,应有一个新的观念,便是这一群人,住在这一块土地上,每个人均有生存的权利,没有你多我少,你主人我奴隶的分别。

()马来亚华人的力量,在于各社团,不在政党,这有他的历史背景。原来已往属殖民地政府所统治,政党全无作用,华人在本邦以生存为目标,故以社团的组织,图谋同群的福利。这些社团,有些是职业性的,有些是学术性的,但却有真实的群众力量。所以马华公会,每遇重大问题,必须请求社团代表会议来解决与支持。因此,这次华人社团代表大会所提的备忘录,足以代表全体华人的总要求,其重要性超过任何政党。

()马来亚已往是英国的殖民地,独立以后,仍为英联邦的一环,将来命运如何,英国应当表示关心。但英国在马来亚的殖民地官僚,未能发挥英国传统的民主精神及法治精神。贵调查团此次在马工作,应着重于实情的考察,不宜偏重官方的文献。譬如一九四七年联合邦协议未曾征询华人的意见,是私相授受的产品,当时,华人就曾总罢业,表示反对。

()华人是本邦文化与经济最发达的民族,同时也是最大的纳税人。

鉴于上述各点,我们可以得到几个结论,那就是华文必须为官方语文之一;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土生公民权原则,必须在马来亚实施;各民族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一律平等。

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