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的理念——国家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国家文化的理念——国家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导言
陈祖排博士

    国家文化问题,对华社及国家来说,并不是新鲜的课题。全国各阶层人士,包括政党领袖、知识份子及社团领导人,都曾针对此问题,发表过不少梢辟的见解。不过,很遗憾的,迄今为止,这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

    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二、廿三日,由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举办的“国家文化研讨会”所提出的各项文化课题,足以证明,在文化课题上,马来人与非马来人之间的歧见,仍然十分显著。

    上述的研讨会,出席之人士大约有二百人。所讨论的论文,共有十篇,范围包括国家文化的内涵、文化支配、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国家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及各种不同宗教和种族对国家文化的看法等课题。

    这个研讨会颇引人注目,一来由于主讲者的背景颇有代表性。主讲者中,除了华裔学者外,还包括了马来及印度学者、依班和卡达山的代表;其次是所讨论的论文多姿多釆:一些是理论性的大块文章,也有一些是各宗教对国家文化的具体看法。

    当然,更令人注目的是在该研讨会上所提出的一些主要课题。“文化民主”是其中一个获得广泛讨论的课题。柯嘉逊博士在其“国家主义及多元文化主义”的论文中,一再强调“文化民主”之重要性,即每个民族必须拥有维护及发扬其文化传统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柯博士也强调容忍精神及寻求文化共同点的重要性。

    柯博士的论点,基本上与亚当·麦凯(ADAM MAKKAl)的看法不谋而合。后者在其“文化支配及少数民族的权利”论文中,深入浅出地阐释自由、平等及博爱的重要性。

    在文化领域中寻求“异中求同”原则,是另一个宅要课题。大部份的主讲者认为鉴于本国多元种族及文化的国情,惟有通过“异中求同,同中存异”的途径,才有望真正塑造一个获各方接受的国家文化。

    卡达山文化协会代表明尼廸·杜宾(BENE DICT TOPIN)在其“卡达山族的国家文化观”论文中,把国家文化喻为彩虹。“彩虹的色彩都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和消失,没有任何一组彩虹的色彩需要为绝灭和消失而恐惧。”换句话说,国家文化应是多姿多釆、由国内各族的文化所组成。

    占士·马新(JAMES MASING)在其“伊班族的国家文化观”中,认为塑造国家文化之终极目标不外是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在塑造国家文化的过程中,绝不可忽视任何族群的文化,也不可纯粹以回教价值为根据。

    达摩难陀的论文,除了强调“异中求同、同中存异”的重要性外:还提到塑造国家文化的几个重要元素,即亲善、容忍;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及谅解。他认为,我们除了保留个别的文化传统与习俗外,也必须准备接受文化变迁及外来的影响。这种态度,是导致中国、印度、韩国和日本文明的主要原因。

    另外一个课题是三大原则及国家文化形式。游若金博士在其“什么是国家文化”一文中,从“多元种族文化”的立场来分析国家文化。他认为国家文化的形式必须基于多元种族文化,而其发展也需符合国家宪法、国家原则及联合国人权宣言。

    陈应德在其“国家文化面面观”一文中,认为国家文化的形式应反映多元种族及文化的国情。他除了主张当局检讨现有的国家文化三大原则外,还建议我国设立国家文化中心以研究各民族之文化,从而促进种族谅解。

    陈金狮在讨沦基督教徒对国家文化的观点时,指出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强制同化是行不通的。他认为文化交流应是自然的涵化,在自由与民工的气氛中产生。他也提议以国家原则取代国家京化三大原则,作为塑造国家文化的基础。

    罗加那丹(LOGANATHAN)在其“兴都教徒的国家文化观”一文中,指出国家文化三大原则太过强调回教,无形中箝制其他宗教的发展。他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蓄意去塑造国家文化。原因是:大马现有的各族文化巳够多姿多釆。它们就是本国现成的国家文化,我们必须接受他们,使它们成为全民团结的工具。

    末诺拿华威(Mohd Nor Nawawi)在讨论回教的国家文化观时,赞同国家文化三大原则。不过他认为回教不单单是一个宗教,而应被视力一种生活方式。根据这种看法,回教就不应被视为国家文化的一个因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回教与文化在概念上有同等的地位。从这种广义的角度来看,回教似乎与众不同;它不应成为国家文化的一部份,把回教解释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同时接受国家文化三大原则,有点自相矛盾。

    在两天的讨论中,主讲者及听众争论了不少问题。不过,他们也在一些课题上达致协议。首先,与会者几乎一致认为在塑造国家文化时,我们应该釆取开放的态度,使国家文化能兼容并蓄。其次,与会者认为各族群保存及发扬各自宗教信仰及传统的自由应该获得保障。最后,与会者认为任何形式的同化,都应加以抗拒。

    从两天来与会者所提出的问题来看,很明显的,许多有关国家文化的问题还没有获得圆满的解决。国家文化政策,形式及内容,甚至塑造国家文化的终极目标,仍然成为争沦性的问题。

    实际上,在民主社会中,这种现象并不足奇。它不应被视力一种消极的现象。相反地,这种争论应被视力一种积极建设性的做法。听众对国家文化政策提出种种批评,显示他们十分关注这个问题。

    如果说举办这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讨论,分析并深入了解国家文化问题,那么这个研讨会巳达致它的目的。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两天讨论的结果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我们也许可以釆取两个积极的步骤。其一是发表研讨会的论文,让更多人士有机会了解国家文化的各种问题。这也就是出版本书的主要目的。其二是继续探讨国家文化问题,尤其是各族人民对国家文化不同的看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肯定的需要再举办另一个研讨会。




开幕词
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文教组主任
张景良

    一九七一年八月,政府在马大召开了一个国家文化大会。几乎所有出席的代表是马来人,非马来人出席的寥寥无几,而六十馀篇由文化专家及知识份子提出的论文中,也甚少是出自于非马来人之手。非马来人的人数不但少之又少,而且根本称不上是代表非马来人。


    文化、青年及体育部过后将这些论文编成一本书,题目“国家文化基础”。在这本书的序文中,编者将国家文化大会所讨论的要点归纳成三大要点,通称为国家文化三大原则,即:

    (一)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原有文化为基础;
    (二)其他适当和恰当的文化元素可以成为国家文化之元素;
    (三)回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重要元素。

    “国家文化大原则”强调惟有在第一及第三原则被接受之下才考虑接受第二原则。

    在我们继续讨论一九七一年国家文化大会后的一些影响之前,我们或许应该问,除了出席者的代表性外,到底这三大原则是以议决案的形式出现或仅是编者自作主张?

    国家文化政策其实并不是抽象的理念。舞狮、招牌、中文支票、母语学校所面对的问题及其他风波都使到我们不愉快。我国一些人民显然会感受到这些限制。但我们可以大声地说大部份的非马来社群都不满这个政策。

    所以当文化、青年及体育部在一九八一年重新检讨十年后的“国家文化政策”时,华社即刻反应,以示我们对该政策的不满。国内主要华人商团及会馆于是在一九八三年三月廿七日召开一个文化大会,出席的代表、专家及学者踊跃。大会后来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联合备忘录。

    我们的联合备忘录反对没有文化民主以及国家文化政策的马来中心思想。该备忘录也在附录中列出此不健康趋势以及文化不平等的实例。

    隔一年,一九八四年四月,主要的印度文化、社会及宗教团体也向文青体育部提呈一份备忘录,诉述印人社会对国家文化政策的不满。

    从以上华印社会所提呈的备忘录,以及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文化研讨会所讨论的大部份论文来看,都对所谓的国家文化有共同看法,而且认为应包括以下要素。

    (一)通过多元种族的大众媒介呈现一套为全民所能接受的共同价值观。
    (二)文化平等。
    (三)文化的自由发展,不受政府政策直接间接的摆布。
    (四)不偏不倚地积极鼓励及支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文化。
    (五)鼓励文化交融,并包括吸收外来文化积极的因素。

    以上异中求同的文化观和国际性文化研讨会的观点是一致的。同时,它也是我国联祁宪法所给予肯定的。

    除非国家文化政策是经过民主的协商制定的,否则这将是永无休止的争论。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很荣幸能主办一个由不同宗教,不同群体参与的国家文化研讨会。我们虔诚地希望这将是迈向体现国民团结的另一个起步。

    以上异中求同的文化观和国际性文化研讨会的观点是一致的。同时,它也是我国联祁宪法所给予肯定的。

    除非国家文化政策是经过民主的协商制定的,否则这将是永无休止的争论。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很荣幸能主办一个由不同宗教,不同群体参与的国家文化研讨会。我们虔诚地希望这将是迈向体现国民团结的另一个起步。

目录

导言:陈祖排博土
开幕词:张景良先生

1.文化支配及少数民族、宗教及语文权利——Prof Adam Makkaj
2.国家主义及多元文化主义——柯嘉逊博士
3.国家文化及马来西亚公民的文化权利——陈应德讲师
4.什么是国家文化——游若金博士
5.回教徒的国家文化观——Dr. Mohd. Nor Nawaw
6.佛教与国家文化——达摩难陀法师
7.兴都教徒的国家文化观——Mr. K. Loganathan
8.基督教徒的国家文化观——陈金狮讲师
9.卡达山族人的国家文化观——Mr. Benedict Topin
10.伊班族人的国家文化观——Dr. James Masing

附录(一):世界人权宣言
附录(二):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
附录(三):联合国文教组织有关文化政策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