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的理念——国家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当我们回过头看印度次大陆及邻近属地形成渊源已久的印度文化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共同点。印度文化并不是源自吠陀文化,也不是在公元两千年前中期由亚利安游牧民族传至印度的。这点值得19世纪欧洲历史学者的注意,这些人因为对文化有优越感,便承继过去对历史歪曲或曲解的过失;近期的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如John Marshall,Stuart Piggot等人研究发;现到早在公元三千年前,印度文化已在印度河谷成型,而这些文化的传播者可能是德拉威族;;近年来从南印度德拉威挖掘到的陶器及石块上的刻文中显示德拉威族跟印度文化有一定的连接性及延续性。人类学及民族学的研究也指出,整个印度基本上是和德拉威族发生关系的。德拉威语言目前仍在尼泊尔、巴基斯坦、比哈尔省的一些地区,Uttar Ptadesh及其他北部的省流行。数以亿计的北印度哈里山人(Harijans)和南印度的德拉威族有着很强的种族及文化的关连。著名学者如Burrow及Emeneau等所做的语言学调查显示德拉威族语文及文学曾对梵语及文学的演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最近的研究有更惊人的发展;在早期的文明史中,印度文化并不只局限在印度次大陆而已,甚至远至闪国(Sumeria)(古伊拉克之名)及埃及都其影子。David McAlpin的研究发现波斯西南部古老的爱粒米(Elamite)语言和德拉威族语言是同语根的。更令人兴奋的发现是早期有着相当文字基础的闪国语言居然是淡米尔的雏形。同时,我们也发现到闪族和德拉烕族都有着共同的文化根源。两个社会都使用同语根的语文,庙堂膜拜是他们宗教信仰的中心。他们的上帝是同一个,而他们在哲学上的用语中也出现几乎相等的辞汇。
我们发现到今天所流行的瑜伽热、庙堂膜拜,仪式及形式及知识的传统在古代早巳存在。尽管过去曾经过数次文化的激荡,这些基本的要素如今已是印度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在公元六世纪以前,随着佛教及耆那族(Jainism)的成立及发扬,实证主义崛起,导致科学及社会学科的发展。至到今天,语言学家如Panini及Tolkappiyar的成就是人类学术成就光辉的一面。Panini细剖了梵语的语音及文字的结构,而Tolkappiyar不但分析了淡米尔文的语音及文字结构,也对它的口语及文字上的运用作相当详细分析。如果Panini是世界上首位结构语言学者,那Tolkappiyar不愧是世上第一位社会语言学家。Tolkappiyar也对印度有系统的逻辑兴起有所发现。根据这个传统,我们可以找出影响兴都教的认识论的源起。尽管这种实证精神笼罩着印度文化近千年,然而它并没有排除庙堂的膜拜。不管是佛教、耆教或其他新兴宗教,这些习俗仍是居于中心。可是在公元五世纪时,新兴实证主义的潮流已逐渐改变。在淡米尔南部所发动的反革命是由Saivite及Vaishnave Baktas族带动的。这个反革命的起因是因为实证的精神已带来了道德的沦落,而且人们也了解到单凭智慧及知识开不会带给社会最高的满足感。在此情况之下,音乐、舞蹈及其他艺术形式便应运而生。Baktas族擅长吟唱美丽动听而且很有内涵的抒情诗。人们开始执迷在以建庙堂,而且有独特的风格。在新谱的古代圣歌里,神话故事的内容已被釆撷其中。这个革命不但遍及印度,同时也远至东南亚及远东。如今在印尼、东埔寨、泰国及马宋西亚都还遗留着那个时期的古老兴都庙堂。事实上这些情诗都遗留至今,而且成为南印度、锡兰、南非及马来西亚兴都人的民俗的一部份。即使是在泰国,甚至在加冕典礼时这些情歌也会被吟唱。
几个世纪以后,另一种新的思潮又在印度兴起。这时是由有神论者兴都Darsanas族所带动的,而且他们在心理科学方面的进展是卓越的。他们对人类的行为有深入的了解,并将它融人宗教的信仰中。在这方面,较著名的哲学家有Sankara,Meykandar,Nammaivar及Ramanuja Madhava尝试将这两种传统融合建立一个概念性的系统。
今天我们就来到现有的兴都教及印度文化。自Bakti革命之后,印度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印度文化便一直延着Bakti及Bakti以后的脉络继续发扬及光大。即使经过欧洲殖民文化的洗礼,也不会动摇其稳固的基础。西方思想的渗透基本上也没有改变印度文化的本质。有个合理的解释是,印度文化并不是僵硬的。在它久远的演化中,每经一次主要的改变,便提升了其生活的素质及社会习俗。总的来说,它是开放、兼容并蓄的。由于它磐石稳固,表面的冲击开不能动摇它。
我们今天是基于这个背景来探讨马来西亚的印度文化。这个课题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当前,当权者已对国家文化下了个定义。
我们了解的国家文化,是一个新的文化,一个由从政者从现有文化中刻意塑造的,以及被所有大马人接受的文化。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文化有朝一日实现,我们将有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人的文化,其他的文化,如印度文化、中华文化、马来文化、伊班文化、卡达山文化等将会消失。尽管我们仍有肤色之分,但是我们拥有相同的文化经验。即使你们有各自的语言也无所谓,因为大家都懂得一种共同语言。只要你是马来西亚人,你就会以大马人自居,你的思想将不会沿着种族的路子。表面上一些差异是可以容忍的,最重要的是种族的关系、心理等必须是相同的,以便使国人团结一致。假如我们是厨师,该怎样为国家文化“下厨”,有人提议一些菜方,很明显的我们必须不能忘记—卟很重要的佐料,回教。回教是国家文化的基石,任何与它不同的宗教将不会被接受。
这种说法未免太单纯。事实上,我们要谈国家文化,也必须要考虑到其他因素才对。
有些从政者对国家文化的看法好像只顾及表面的征状,如衣类、音乐等。国家文化将是各族文化的总汇,当然并不会违反回教,而且能被各族接受。这种艺术的形式及情感的维系必须是大家所认同的,使大家以大马人自居,而不标榜是马来人、华人及印度人等。
这个概念开没有使任何人变质,或马来人变非马来人,华人变非华人,以及印度人变非印度人。届时将有两种文化,一种是种族性的,一种是国家文化。每一个大马人有时会带有种族色采,有时是带有马来西亚人色采。语言的运用也是并行的,华人有时会讲华语,有些会讲马来话,不同的是华文被列为方言,马来文则被列为国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家文化是撷取自各族群有着共同的本质的文化及不违反回教。既然每一种文化都在演变,因此,我们相信可以从共同的文化因素中抽出来继续发扬,并成为国家文化的基本要素。
我将以一个淡米尔人及兴者陌教徒的身份末分析以上这些可能性,也希望从政者了解到,普通人都对他们所作的努力感到旁徨。学者对文化的定义还不是被每个人接受。E.B.泰勒对文化的诠释是由不同成份的组成,或者同样重要的是,复杂的因素,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风俗及社会成员认同一个社会所需要的其他能力及习惯。类似的定义在社会学及政治学上也许是绝对的,可是在这里却因为没有谈及重点而显得有缺失。
我对文化的看法是,个人及社会存在的方式是通过对宽阔,深入的洞察得以认可及支撑。文化因该洞察力而存在,成员们对于这种感觉有同感。对这种感觉的认同有时是不知不觉的。和他人共享另÷种文化是进人了其精神状况,并有着共同的心理倾向。当然,类似的认同是包括了对艺术形式、行为、风俗、传统、衣着、节日专有着相同的品味。然而,这还是有弹性的。此外,还有更深一层的体认,缺乏了对这一层特殊的体认则意味着文化的不相同,同时也缺乏了心理上束缚。要指出个别文化的特点是有点困难的。我就指出印度文化的特征,来看看它在我们这个多元民族的社会所碰到的困境。
我们不是从Carnatic音乐、Bharata Natyam、婚礼、习俗、淡米尔文、itli及tosai等谈起。事实上印度文化早在此之前已经存在。即使是今天,也不是所有的印度人喜爱印度文化。而热爱印度文化的人不一定会变成文化上的印度人。
讲了以上的话后,我认为还没有谈到主题。有点可以肯定的是,跟其他文化不一样的是,印度文化中的艺术形式并不纯粹为了娱乐,也不是纯粹为了艺术及社会的需求。
印度的文化形式跟兴都教是分不开的。Bharata Natyam是一种舞蹈形式,更可能的是它是一个途径、一个技术来对宗教作深一层的了解。印度文化有个特点,所有的艺术形态形成及改进都是在满足人们对宗教的要求。换句话说,它们跟庙堂是分不开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
Richard Lannoy对印度文化做出有趣及透澈的研究,他指出“印度思想有一个假设,正确的洞察力只能通过各种视觉的意识才能达致,因此,真理最好是从突然而来的启示得来的”。换句话说,印度文化的精华包括了我们器官上的最高发挥。感觉及其他的知识管道都会发挥至最高,以便个人能得到深入的洞察力或视野。印度文化的不同之处,便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对其个人的现实存在有更深一层的了解。
印度文化强调个人特殊的启示,以便在个人的转变过程中让每个人都达到Mukti的境界,或最高的境界。
作为兴都教徒的印度人有点特殊,他相信人活着的目的,生存的意义是要达到Mukti的境界,即个人灵魂上的自我完成。我们一生的经营,不管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都是在努力达到一个完美的人生。一旦我们偷窃、欺骗、说谎及犯罪等,我们便受到束缚,无法发挥内在的完美,于是乎我们又变成有生命期限的生灵,而不是有不朽的生命。如果我们能远离这个束缚,完全从个人的私欲解放出来,我们将会达到不朽。一旦达到Mukti的境界时,我们会变成和神一样,宗教生活是一种生活形式,人们有意识地希望会自我演变以达到精神上的解放。至于仪式,则是宗教生活不可分割的形式。
当我们了解了印度文化的特点以后,便发生了一个困境。因为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a)一个一心一意要追求自我完成的兴都徒,是不能迷信于一本书或任何人的。他只能列这些东西为参考,如同出远门者需要地图及他人指点迷津一样。因此,他必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有批判性,即使是对哲学家或先知。一旦他受他人思想或事务的支配,他便没有资格成为一个严肃的兴都徒。为了达到自我完成的境界,他必须要解放自己。
(b)为了达到自我完成的境界,他可以毫无限制地使用任何方法,任何形式。只要能协助个人达到内在的自主、不朽的境界,一个开拓的视野将可成为兴都文化的一部份。
有了以上的条件后,我们可看出,印度人是如何难于去适应所谓的国家文化政策。
当然这种冲突并不只限于在马来西亚而已。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是东方价值观与闪系价值观的冲突。所谓东方价值观,是指有着兴都教及佛教根基的印度文化、中华文化、日本文化及其他亚洲文化,而所谓闪系价值观,则是指犹太教、基督教及回教。闪系的价值观及文化是权威的,上帝的话是不可违背的,而且是由少数的先知传达的。先知讲的话,即是从上帝口中而末,他们的圣经及可兰经是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可质疑的。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理,反之,都是违反真理。如果有矛盾,问题不是经典,而是我们普通人曲解了他的真言。经典上的生活方式是正确的宗教生活。只要我们严守神圣的旨意,我们死后可以共上天堂。
如果国家文化政策的基本要素是不能违反回教的精神,我个人便面临了困境。
作为一个努力于纠正有内在犯罪感的兴都徒,我是通过舞蹈、音乐、雕刻、绘画、哲学辩论、静坐及节食等途径来达到宗教上的需要。此外,我也有权创造新的形式、知识追求来符合我的宗教需要。
从闪系基础衍生而来的文化是不能质疑先知及他们的话的,那我岂不是丧失做为兴都徒的权利,如果我成为国家文化的一份子,我肯定将不能成为兴都教徒。
我相信这并不是政治领袖的意图。在尝试塑造国家文化的过程中,我相信他们并不是有心要使我不能成为兴都教徒。尽管他们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当前国家文化的意识却明显地存在着这个可能性。
有没有解决的方法,怎样去塑造一个不会使我丧失成为兴都教徒资格的国家文化,
答案很简单。要接受它却是惊天动地的。
我们应该把任何滋长在这个土地的国民的文化当成是国家文化。我们必须接受事实,让不同的信仰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份。我们不只必须容忍,也应彼此接受。国家文化就是目前我们大家的文化,以及被大家所接受的。回教、兴都教、基督教及佛教等宗教生活,以及卡达山、达雅族、伊班人等原住民的生活方式都能并存,而我们接受它们为我们的一部份遗产。这样,我们将会有一个国家文化末团结我们,而不是将我们塑造一个模式而已。
西方议会民主的兴起主要是限制教会及君王对国家的权力。将立法的权力交给国会,等于是扩大了普通人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把多数的决定即是对的决定当成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我们却不要忘记另一个事实,多数也可能是集体的发疯、偏差、非理性及不合理的。通过国会多数的操纵,一个只被某一文化群体单方面接受的看法也会被通过。
民主的制度有时也会对个人或少数族群的意愿置之不顾,即使其意见是正确的。
无可否认,民主政体应该是让个人或少数群体有表达的机会,但这是居中的少数而已。即使是大众媒介也不是经常客观及中立的。
我们需要一个由真理来影响政治决定及确保个人公正的政治体制。由于没有任何人对是非有绝对的看法,因此,我们应找出一个途径,以便国家在作出重大的决定之际,曾考虑过各种意见的利弊。换句话说,我们应承认一个事实,你认为对的,在别人看来未必是如此。换句话说,我们也应考虑到超然的洞察力。
其让我们称呼这个政治哲学为自然神学(Deiocracy),“Dei”是指神。由于"Dei”是价值观及知识的来源,因此Deiocracy是确保决策的权力是委托给对"Dei”的本质有透澈了解的人。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否则我们将无法摆平人们争说他们是最有洞察力的人的纠纷。
一旦我们接受应该聆听任何人的意见时,我们将能作出明智的决定。
这样一来,Deiocracy提倡生活自由,重视个人,鼓励个人发挥潜能,即使个人的意见与大众相回。在这个政治哲学之下,我们将会有一个改进的民主社会,它也会毫不困难地接受国家文化是由国民的文化形成的。它将不会假团结之名,强施单一论,同时也让文化百花齐放,百鸟争鸣。这样一来,在决定的过程之中,我们可以讨论不同的意见。
除非我们遵循以上的政治哲学,使印度文化作为国家文化重要的一部份,否则,它将会和中华文化及其他文化在我国一起消失。
我们必须强调,Deiocracy并不是神权论(Theocracy)。治国的人才不是祭司或教会,而是从平民中选贤与能。Deiocracy所强调的是我们应该聆听个人内在的呼声,以及个人有自由如此做,并公开发表意见。民选的政府承认有精神实质的存在,而通过文化,个人将可以更接近这种超然的力量。同时,个人也可对关系到群体的事务给予宝贵的意见。
K. Loganathan先生是理科大学教育系讲师。
兴都教徒的国家文化观
Mr. Loganathan
当我们回过头看印度次大陆及邻近属地形成渊源已久的印度文化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共同点。印度文化并不是源自吠陀文化,也不是在公元两千年前中期由亚利安游牧民族传至印度的。这点值得19世纪欧洲历史学者的注意,这些人因为对文化有优越感,便承继过去对历史歪曲或曲解的过失;近期的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如John Marshall,Stuart Piggot等人研究发;现到早在公元三千年前,印度文化已在印度河谷成型,而这些文化的传播者可能是德拉威族;;近年来从南印度德拉威挖掘到的陶器及石块上的刻文中显示德拉威族跟印度文化有一定的连接性及延续性。人类学及民族学的研究也指出,整个印度基本上是和德拉威族发生关系的。德拉威语言目前仍在尼泊尔、巴基斯坦、比哈尔省的一些地区,Uttar Ptadesh及其他北部的省流行。数以亿计的北印度哈里山人(Harijans)和南印度的德拉威族有着很强的种族及文化的关连。著名学者如Burrow及Emeneau等所做的语言学调查显示德拉威族语文及文学曾对梵语及文学的演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最近的研究有更惊人的发展;在早期的文明史中,印度文化并不只局限在印度次大陆而已,甚至远至闪国(Sumeria)(古伊拉克之名)及埃及都其影子。David McAlpin的研究发现波斯西南部古老的爱粒米(Elamite)语言和德拉威族语言是同语根的。更令人兴奋的发现是早期有着相当文字基础的闪国语言居然是淡米尔的雏形。同时,我们也发现到闪族和德拉烕族都有着共同的文化根源。两个社会都使用同语根的语文,庙堂膜拜是他们宗教信仰的中心。他们的上帝是同一个,而他们在哲学上的用语中也出现几乎相等的辞汇。
我们发现到今天所流行的瑜伽热、庙堂膜拜,仪式及形式及知识的传统在古代早巳存在。尽管过去曾经过数次文化的激荡,这些基本的要素如今已是印度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在公元六世纪以前,随着佛教及耆那族(Jainism)的成立及发扬,实证主义崛起,导致科学及社会学科的发展。至到今天,语言学家如Panini及Tolkappiyar的成就是人类学术成就光辉的一面。Panini细剖了梵语的语音及文字的结构,而Tolkappiyar不但分析了淡米尔文的语音及文字结构,也对它的口语及文字上的运用作相当详细分析。如果Panini是世界上首位结构语言学者,那Tolkappiyar不愧是世上第一位社会语言学家。Tolkappiyar也对印度有系统的逻辑兴起有所发现。根据这个传统,我们可以找出影响兴都教的认识论的源起。尽管这种实证精神笼罩着印度文化近千年,然而它并没有排除庙堂的膜拜。不管是佛教、耆教或其他新兴宗教,这些习俗仍是居于中心。可是在公元五世纪时,新兴实证主义的潮流已逐渐改变。在淡米尔南部所发动的反革命是由Saivite及Vaishnave Baktas族带动的。这个反革命的起因是因为实证的精神已带来了道德的沦落,而且人们也了解到单凭智慧及知识开不会带给社会最高的满足感。在此情况之下,音乐、舞蹈及其他艺术形式便应运而生。Baktas族擅长吟唱美丽动听而且很有内涵的抒情诗。人们开始执迷在以建庙堂,而且有独特的风格。在新谱的古代圣歌里,神话故事的内容已被釆撷其中。这个革命不但遍及印度,同时也远至东南亚及远东。如今在印尼、东埔寨、泰国及马宋西亚都还遗留着那个时期的古老兴都庙堂。事实上这些情诗都遗留至今,而且成为南印度、锡兰、南非及马来西亚兴都人的民俗的一部份。即使是在泰国,甚至在加冕典礼时这些情歌也会被吟唱。
几个世纪以后,另一种新的思潮又在印度兴起。这时是由有神论者兴都Darsanas族所带动的,而且他们在心理科学方面的进展是卓越的。他们对人类的行为有深入的了解,并将它融人宗教的信仰中。在这方面,较著名的哲学家有Sankara,Meykandar,Nammaivar及Ramanuja Madhava尝试将这两种传统融合建立一个概念性的系统。
今天我们就来到现有的兴都教及印度文化。自Bakti革命之后,印度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印度文化便一直延着Bakti及Bakti以后的脉络继续发扬及光大。即使经过欧洲殖民文化的洗礼,也不会动摇其稳固的基础。西方思想的渗透基本上也没有改变印度文化的本质。有个合理的解释是,印度文化并不是僵硬的。在它久远的演化中,每经一次主要的改变,便提升了其生活的素质及社会习俗。总的来说,它是开放、兼容并蓄的。由于它磐石稳固,表面的冲击开不能动摇它。
我们今天是基于这个背景来探讨马来西亚的印度文化。这个课题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当前,当权者已对国家文化下了个定义。
我们了解的国家文化,是一个新的文化,一个由从政者从现有文化中刻意塑造的,以及被所有大马人接受的文化。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文化有朝一日实现,我们将有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人的文化,其他的文化,如印度文化、中华文化、马来文化、伊班文化、卡达山文化等将会消失。尽管我们仍有肤色之分,但是我们拥有相同的文化经验。即使你们有各自的语言也无所谓,因为大家都懂得一种共同语言。只要你是马来西亚人,你就会以大马人自居,你的思想将不会沿着种族的路子。表面上一些差异是可以容忍的,最重要的是种族的关系、心理等必须是相同的,以便使国人团结一致。假如我们是厨师,该怎样为国家文化“下厨”,有人提议一些菜方,很明显的我们必须不能忘记—卟很重要的佐料,回教。回教是国家文化的基石,任何与它不同的宗教将不会被接受。
这种说法未免太单纯。事实上,我们要谈国家文化,也必须要考虑到其他因素才对。
有些从政者对国家文化的看法好像只顾及表面的征状,如衣类、音乐等。国家文化将是各族文化的总汇,当然并不会违反回教,而且能被各族接受。这种艺术的形式及情感的维系必须是大家所认同的,使大家以大马人自居,而不标榜是马来人、华人及印度人等。
这个概念开没有使任何人变质,或马来人变非马来人,华人变非华人,以及印度人变非印度人。届时将有两种文化,一种是种族性的,一种是国家文化。每一个大马人有时会带有种族色采,有时是带有马来西亚人色采。语言的运用也是并行的,华人有时会讲华语,有些会讲马来话,不同的是华文被列为方言,马来文则被列为国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家文化是撷取自各族群有着共同的本质的文化及不违反回教。既然每一种文化都在演变,因此,我们相信可以从共同的文化因素中抽出来继续发扬,并成为国家文化的基本要素。
我将以一个淡米尔人及兴者陌教徒的身份末分析以上这些可能性,也希望从政者了解到,普通人都对他们所作的努力感到旁徨。学者对文化的定义还不是被每个人接受。E.B.泰勒对文化的诠释是由不同成份的组成,或者同样重要的是,复杂的因素,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风俗及社会成员认同一个社会所需要的其他能力及习惯。类似的定义在社会学及政治学上也许是绝对的,可是在这里却因为没有谈及重点而显得有缺失。
我对文化的看法是,个人及社会存在的方式是通过对宽阔,深入的洞察得以认可及支撑。文化因该洞察力而存在,成员们对于这种感觉有同感。对这种感觉的认同有时是不知不觉的。和他人共享另÷种文化是进人了其精神状况,并有着共同的心理倾向。当然,类似的认同是包括了对艺术形式、行为、风俗、传统、衣着、节日专有着相同的品味。然而,这还是有弹性的。此外,还有更深一层的体认,缺乏了对这一层特殊的体认则意味着文化的不相同,同时也缺乏了心理上束缚。要指出个别文化的特点是有点困难的。我就指出印度文化的特征,来看看它在我们这个多元民族的社会所碰到的困境。
我们不是从Carnatic音乐、Bharata Natyam、婚礼、习俗、淡米尔文、itli及tosai等谈起。事实上印度文化早在此之前已经存在。即使是今天,也不是所有的印度人喜爱印度文化。而热爱印度文化的人不一定会变成文化上的印度人。
讲了以上的话后,我认为还没有谈到主题。有点可以肯定的是,跟其他文化不一样的是,印度文化中的艺术形式并不纯粹为了娱乐,也不是纯粹为了艺术及社会的需求。
印度的文化形式跟兴都教是分不开的。Bharata Natyam是一种舞蹈形式,更可能的是它是一个途径、一个技术来对宗教作深一层的了解。印度文化有个特点,所有的艺术形态形成及改进都是在满足人们对宗教的要求。换句话说,它们跟庙堂是分不开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
Richard Lannoy对印度文化做出有趣及透澈的研究,他指出“印度思想有一个假设,正确的洞察力只能通过各种视觉的意识才能达致,因此,真理最好是从突然而来的启示得来的”。换句话说,印度文化的精华包括了我们器官上的最高发挥。感觉及其他的知识管道都会发挥至最高,以便个人能得到深入的洞察力或视野。印度文化的不同之处,便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对其个人的现实存在有更深一层的了解。
印度文化强调个人特殊的启示,以便在个人的转变过程中让每个人都达到Mukti的境界,或最高的境界。
作为兴都教徒的印度人有点特殊,他相信人活着的目的,生存的意义是要达到Mukti的境界,即个人灵魂上的自我完成。我们一生的经营,不管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都是在努力达到一个完美的人生。一旦我们偷窃、欺骗、说谎及犯罪等,我们便受到束缚,无法发挥内在的完美,于是乎我们又变成有生命期限的生灵,而不是有不朽的生命。如果我们能远离这个束缚,完全从个人的私欲解放出来,我们将会达到不朽。一旦达到Mukti的境界时,我们会变成和神一样,宗教生活是一种生活形式,人们有意识地希望会自我演变以达到精神上的解放。至于仪式,则是宗教生活不可分割的形式。
当我们了解了印度文化的特点以后,便发生了一个困境。因为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a)一个一心一意要追求自我完成的兴都徒,是不能迷信于一本书或任何人的。他只能列这些东西为参考,如同出远门者需要地图及他人指点迷津一样。因此,他必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有批判性,即使是对哲学家或先知。一旦他受他人思想或事务的支配,他便没有资格成为一个严肃的兴都徒。为了达到自我完成的境界,他必须要解放自己。
(b)为了达到自我完成的境界,他可以毫无限制地使用任何方法,任何形式。只要能协助个人达到内在的自主、不朽的境界,一个开拓的视野将可成为兴都文化的一部份。
有了以上的条件后,我们可看出,印度人是如何难于去适应所谓的国家文化政策。
当然这种冲突并不只限于在马来西亚而已。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是东方价值观与闪系价值观的冲突。所谓东方价值观,是指有着兴都教及佛教根基的印度文化、中华文化、日本文化及其他亚洲文化,而所谓闪系价值观,则是指犹太教、基督教及回教。闪系的价值观及文化是权威的,上帝的话是不可违背的,而且是由少数的先知传达的。先知讲的话,即是从上帝口中而末,他们的圣经及可兰经是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可质疑的。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理,反之,都是违反真理。如果有矛盾,问题不是经典,而是我们普通人曲解了他的真言。经典上的生活方式是正确的宗教生活。只要我们严守神圣的旨意,我们死后可以共上天堂。
如果国家文化政策的基本要素是不能违反回教的精神,我个人便面临了困境。
作为一个努力于纠正有内在犯罪感的兴都徒,我是通过舞蹈、音乐、雕刻、绘画、哲学辩论、静坐及节食等途径来达到宗教上的需要。此外,我也有权创造新的形式、知识追求来符合我的宗教需要。
从闪系基础衍生而来的文化是不能质疑先知及他们的话的,那我岂不是丧失做为兴都徒的权利,如果我成为国家文化的一份子,我肯定将不能成为兴都教徒。
我相信这并不是政治领袖的意图。在尝试塑造国家文化的过程中,我相信他们并不是有心要使我不能成为兴都教徒。尽管他们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当前国家文化的意识却明显地存在着这个可能性。
有没有解决的方法,怎样去塑造一个不会使我丧失成为兴都教徒资格的国家文化,
答案很简单。要接受它却是惊天动地的。
我们应该把任何滋长在这个土地的国民的文化当成是国家文化。我们必须接受事实,让不同的信仰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份。我们不只必须容忍,也应彼此接受。国家文化就是目前我们大家的文化,以及被大家所接受的。回教、兴都教、基督教及佛教等宗教生活,以及卡达山、达雅族、伊班人等原住民的生活方式都能并存,而我们接受它们为我们的一部份遗产。这样,我们将会有一个国家文化末团结我们,而不是将我们塑造一个模式而已。
西方议会民主的兴起主要是限制教会及君王对国家的权力。将立法的权力交给国会,等于是扩大了普通人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把多数的决定即是对的决定当成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我们却不要忘记另一个事实,多数也可能是集体的发疯、偏差、非理性及不合理的。通过国会多数的操纵,一个只被某一文化群体单方面接受的看法也会被通过。
民主的制度有时也会对个人或少数族群的意愿置之不顾,即使其意见是正确的。
无可否认,民主政体应该是让个人或少数群体有表达的机会,但这是居中的少数而已。即使是大众媒介也不是经常客观及中立的。
我们需要一个由真理来影响政治决定及确保个人公正的政治体制。由于没有任何人对是非有绝对的看法,因此,我们应找出一个途径,以便国家在作出重大的决定之际,曾考虑过各种意见的利弊。换句话说,我们应承认一个事实,你认为对的,在别人看来未必是如此。换句话说,我们也应考虑到超然的洞察力。
其让我们称呼这个政治哲学为自然神学(Deiocracy),“Dei”是指神。由于"Dei”是价值观及知识的来源,因此Deiocracy是确保决策的权力是委托给对"Dei”的本质有透澈了解的人。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否则我们将无法摆平人们争说他们是最有洞察力的人的纠纷。
一旦我们接受应该聆听任何人的意见时,我们将能作出明智的决定。
这样一来,Deiocracy提倡生活自由,重视个人,鼓励个人发挥潜能,即使个人的意见与大众相回。在这个政治哲学之下,我们将会有一个改进的民主社会,它也会毫不困难地接受国家文化是由国民的文化形成的。它将不会假团结之名,强施单一论,同时也让文化百花齐放,百鸟争鸣。这样一来,在决定的过程之中,我们可以讨论不同的意见。
除非我们遵循以上的政治哲学,使印度文化作为国家文化重要的一部份,否则,它将会和中华文化及其他文化在我国一起消失。
我们必须强调,Deiocracy并不是神权论(Theocracy)。治国的人才不是祭司或教会,而是从平民中选贤与能。Deiocracy所强调的是我们应该聆听个人内在的呼声,以及个人有自由如此做,并公开发表意见。民选的政府承认有精神实质的存在,而通过文化,个人将可以更接近这种超然的力量。同时,个人也可对关系到群体的事务给予宝贵的意见。
K. Loganathan先生是理科大学教育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