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导论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严元章藏书0037

 

教育哲学导论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教育哲学导论讨论了哲学教育之间的关键联系。作者探讨了哲学的作用,认为它是一种批判或澄清的活动,而非一门高深科学,并强调了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其中一个核心议题是价值判断的性质与辩护,特别是道德判断在教育目标和理论中的地位。此外,文章还详细分析了理论解释在科学中的应用,并将其与教育理论的地位进行对比,指出许多教育理论只是礼节性的称谓,只有当它们基于心理学或社会学的既定发现时才具备真正的科学价值。最后,作者简要阐述了宗教与道德对教育哲学的影响,质疑了关于宇宙目的论和宗教信仰的理性基础。

 

D. J. O’Connor所著的《教育哲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EDUCATION)一书于1957年首次出版,由ROUTLEDGE & KEGÄN PAUL出版公司在伦敦发行。本书旨在成为教育哲学的入门读物,同时也试图为那些在大学和师范院校学习教育学、但缺乏正规哲学接触的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哲学思维的简单引介。

本书的视角是当代哲学分析Contemporary ‘philosophical analysis’)的观点。作者指出,这一标签并非指单一的“哲学流派”,而是指许多观点迥异的哲学家所从事的工作,他们共享某些尚未在教育著述中得到充分体现的态度和思维方式。O’Connor的目标是阐明哲学的方法和发现如何能为教育理论家和教育学学生提供服务。

本书内容结构

本书共分为六个主要章节,系统地探讨了哲学与教育理论的交叉点:

  1. 哲学与教育(Philosophy and Education
  2. 哲学的性质(The Nature of Philosophy
  3. 价值判断的辩护(The Justification of Value Judgments
  4. 理论与解释(Theories and Explanations
  5. 什么是教育理论?(What is an Educational Theory?
  6. 道德与宗教的一些问题(Some Questions of Morals and Religion

哲学的本质与作用

在阐述哲学的性质时,作者采取了一种与传统观念不同的立场。传统上,人们期望哲学家能提供宇宙的总体观、人类地位的理性解释,并为宗教观点提供理性辩护。然而,O’Connor认为,将哲学视为一种类似于高级科学(superior science)的假设是错误的。

本书所代表的哲学观认为,哲学并非知识的实体,而是一种批评或澄清的活动activity of criticism or clarification)。哲学可以应用于任何学科,包括教育理论的问题。这种观点源于近几十年来的哲学变革,它使人清楚地认识到哲学并非像历史或植物学那样是积极知识的体系。

O’Connor强调,理解哲学的局限性至关重要。哲学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区分不同类型的陈述和证据(例如,观察的经验证据与演绎的逻辑证据)。这种对逻辑区分和语言多重运作的敏感性,对于任何理论活动都是非常有用的资质。现代哲学还关注语言的功能和局限性,例如,许多哲学中的关键抽象术语(如“心智”、“上帝”、“原因”)是模糊且歧义的,因为其使用场合不明确或互相冲突。

教育的定义与组成要素

在教育方面,本书采用了一种更广泛的定义,指出“教育”涉及三个要素:

  • a)一套传授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技术
  • b)一套旨在解释或证明这些技术使用的理论
  • c)一套体现在传授知识、技能和态度的目的中的价值观或理想

本书明确指出,要素(a)和(b)——即教学技术和解释这些技术的理论——是实证科学,特别是心理学的范畴。哲学无助于证明此类事实问题。

哲学与教育理论的主要接触点

本书主要探讨了哲学对教育理论产生影响的几个关键领域:

  1. 价值判断的辩护(Justification of Value Judgments 这是哲学与教育之间最重要和最明显的接触点。教育体系的目的是在受教育者身上培养社会认为有用和期望的技能和态度。教育目的列表(如提供生存技能、职业培训、培养批判性思维、欣赏人类文化成就等)必然体现了提案者的价值判断。 哲学的任务在于仔细审查和分析这些价值陈述令人困惑的特征,使其清楚地表明主张者声称了什么,而反对者否认了什么。哲学不能证明或验证特定的价值判断,但它可以澄清它们的内容。
  2. 教育理论的性质(The Nature of Educational Theories 教育理论往往是不同类型陈述的复杂混合体。哲学的作用是阐明和评估这些理论的逻辑价值及其解释功能。在科学背景下,“理论”通常指经过观察验证的假说,或逻辑上相互关联的已证实假说集合。 作者认为,教育中的理论一词通常是一种礼节性的称谓courtesy title)。只有当我们应用心理学或社会学中已确立的实验发现于教育实践时,它才是合理的。许多早期的教育理论(如柏拉图、赫尔巴特或蒙台梭利的理论)是基于形而上学思辨、伦理判断或对成功实践的推测,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理论。
  3. 道德与宗教问题(Morals and Religion 本书的最后一个重要部分讨论了宗教和道德在教育目标中的地位。作者批判性地分析了“人生的目的”或“存在的意义”等问题。他指出,声称宗教赋予人生目的,实际上预设了宇宙是被设计和创造的,这是“以问代答”(begging the question)。 至于道德与宗教的关系,作者认为,道德规则与神学陈述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一个行为是善的,因为它本身就是善的,而不是因为它得到了上帝的赞许。因此,将道德建立在宗教基础上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可能会导致在神学可信度降低时,道德标准受到不应有的影响。

总而言之,《教育哲学导论》不是要提出一套新的教育体系,而是要提供一种批判性、分析性的方法,使教育学者能够认识到其信念的基础,并能够识别并澄清其理论中的形而上学假设、价值判断和经验主张,从而在知识和理解上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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