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巴恩氏巫文教育报告书
巴恩报告书调查委员会系受联合邦钦差大臣任命负责调查巫文教育制度与贡献改进的意见
[调查委员会] 据报告书中披露,该调委会的组成成员有5个英国人,9个马来人,共14个委员。其中11位是现政府官员,10位服务于教育部。调查团是以牛津大学社会科主任巴恩氏为主席。
[参考数据]
委员会会见过27位有关人土,并接获88封意见书。(注:所见27位教育界人土中,没有一位是华、印人土。所接获88封意见书中,没有一封是华、印人士所提呈。)
[报告书内容摘要]
第20页:“吾人深信初等教育应以造成一种共同之马来国籍为目标,以收容各种适龄儿童于国民学校,以取代目前之各种方言学校”
“在原则上,吾人提议取消各民族之方言学校。当然,方言学校之消灭是逐渐实施者,但今后关于教育经费之拨给,国民学校应有优先权。”
第21页:“这样一来,我们要华人与印人的父母逐渐放弃他们的学校,而送他们的子女来到国民学校求学,在国民学校内,仅仅有一个东方语言在教授,这就是巫文。我们不预备强迫这般父兄们,让他们逐渐自动的来国民学校读书。如果华人与印人要维持其固有的方言小学,那么我们的计划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第24页:“我们这种新的国民学校,是一种建国的学校。我们的目的是要教授巫文。因为我们以为做父母者如果认为马来亚是他们永久的家乡和忠诚的对象,他们应当很喜欢叫他们的子女来学习这种语文。反之,他们若不高兴如此做法,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表现对马来亚不忠诚,及不把它认作自己永久的家乡。”
第65页:“政府应该计划选择地点,开始实施这种教育制度(即开办国民学校)。在建立了国民学校的地方,所有政府小学将改为国民学校,同时劝导华、印方言学校也同样敢为国民学校。我们建议,请政府继续对各族方言学校继续供给辅助费时,应以参加改组计划作为条件。”
注:巴恩为Barnes的译名,又译宾尼斯
巴恩氏报告书的反应
槟城华校董教大会:(中国报 31.7.1951)
「巴恩氏报告书已超出巫文教育之范围,而牵涉华校应否消灭的问题。」
星华校联合会:(中国报 10.8.1951)
「马来亚之文化,乃中印巫共同造成,如一旦巴恩氏报告书被接纳,各民族将分裂。」
梁长龄(中文教育咨询会委员)︰ (中国报 23.8.1951)
关于整个马来亚的教育制度,应由各族教育人上去研究,最低限度中印民族有建议的权力。」
联合邦教育部任职之著名马来亚作家及学者夏芝星拿鸭比颠氏:
批评宾尼斯氏之巫文教育报告称:倘若政府接受该报告书而取消方言学校,在初期之数年内将会造成极端之混乱,因为突然促使各民族初级学生学习巫文是一种极其困难之事,此种困难将会继续十年至十五年之久。
吉隆坡华校教师会: (中国报 23.8.1951)
(一)宾尼斯氏报告书是越俎代庖的,其报告已超出巫文调查之外。
(二)参杂有种族歧视偏见的成份。
(三)仅代表一部份的意见。
(四)不明了中、印文化的伟大及方言学校的真相。
(五)抹杀方言学校对于马来亚现在与过去的贡献。
(六)忘记了母语对于儿童学习的重要性。
(七)舍去合作政策,采取旧式的消灭政策。
(八)忘记了马来亚是各民族和平共处的地方,更忘记了英联合国是一个世界各民族的国家,马来亚实际上是一个联合国的缩写,民族杂处之邦。
(九)过去马来亚有经验,有高见的教育家都重视方言学校。
(十)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如法、加、瑞…有数民族数方言而能团结尽忠于国家者,这可资取法的。
(十一)马来亚各民族的文化是相因相成的,况中华文化早巳成为马来亚文化之一部份。
(十二)欲使各民族忠于本邦,决非用强力所能成功。
(十三)华侨视马来亚一如故乡,生斯、食斯、聚斯,身家性命财产,均系于斯,其不忠于斯者末之有也,间或有少数的华侨,对于马来亚,或爱之切,望之殷,操之激,致有不如意之事件发生,这情形不过暂时的局部的。
(十四)中华文化的优点,对于马来亚的贡献甚大,如农工商各种技术,山林渔泽的经营方法,很多是华侨的传授,至于其风俗习惯,宗教言语,亦多取自中印各民族者。
(十五)中华文化非但中国入爱之,许多英、美、法人、马来人、印人皆爱之。
(十六)华侨在马来亚已尽其一切义务,自然有受教育的权利。
东姑鸭都拉曼:(中国报 29.8.1951)
「我请求政府立即实施巴恩氏报告书,以便马来人在普通教育地位上能与其它民族获得平等地位。…巫统关怀的是如何提高马来人的教育地位,这也是该报告书的建议,应予以施行。」
依淑夫议员:
「我们应反对方言学校。马来人可以忍受一切不平等地位,但如今马来人已不能忍受巫文为人摒弃。」
前任联合邦教育部长池土曼: (中国报 6.9.1951)
宾尼斯委员会于研究巫文教育之时,忽略了马来人基本之弱点。马来人基本之弱点并非教育而是经济,但该委员会则认为要改善马来人之经济地位,则预先改善彼等之教育,此乃为一项错误,由于马来人之经济落后,致造成彼等对教育之落后,同时又造成少数马来人能入英文学校攻读。
马华商联曾代表大会:(中国报 15.9.1951)
「巫文教育报告书委员会未有华印人土参加,亦未征询华印人土意见,实为不民主。其主张废弃方言学校,于教育观点并不健全而带含糊。设立国民学校,并不能促进各族之团结…废除方言学校与联合国宪章背道而驰。」
陈修信:(中国报 20.9.1951)
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接纳违反教育原理建议诚为留下一个污点:
宾尼斯委员会所作之建议,已超出其工作范围,该委员会并无华、印代表,所考虑之备忘录亦未邀请华、印两民族提供,所以该报告书可以说不能代表整个马来亚人民之意见。
倘若马来亚各民族对教育问题之分歧意见不能获得首先解决,将来马来亚之教育政策将趋向于毁灭。中央教育咨询委会于研究宾尼斯及芬吴两报告书后所作报告书,主张一名六岁之学童须学习三种言语,即中、英、巫,试问此是否合乎教育之原理?
教育部长多拉星甘氏的言论大意如下:
一、宾尼斯氏报告书无意消灭中、印文化。
二、保存中、印文化,不在方言学校。
三、指摘华校对于中国文化无甚贡献。
四、英校可以代替方言学校负起僻授母语语文的责任。
拿督翁: (中国报 17.9.1951)
马来人对于成立一个马来亚国籍的基本原则已经热烈的接受,可说马来人的思想曾经有革命性的巨大转变,因为这原则符合本党的宗旨,故此也同样热烈的受本党的欢迎。有些马来人领袖责问本人「马来亚人到底是谁呢」?本人说,马来人领袖及马来人代表都拥护宾尼斯报告书,马来亚人无他,就是他们所承认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