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无常道,古不可治今
罗汉洲
大概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铁律”发生效应吧,丁加奴州回教党政府上任伊始,也照例先放几把火:除了撤销地税和州内唯一的过桥费之外,又宣布回教徒要交济贫税,非回教徒则要交特别税(Kharaj)。
丁加奴州人民对撤销税务之举,喝彩声尚未来得及收口,全国非回教徒对特别税的哗叫声已四起。
回教党一直强调,回教党政府一定会公平对待所有人民,不会厚待回教徒而薄待非回教徒。回教党的领导人也三番四次地说,所有人类都是由上苍造出来,全都是上苍的子民,所以歧视任何一个人种,都是违背上苍意旨的行为。
这些说话确实引人喝彩。但是,回教党的所谓公平对待,都是以回教教义作为唯一的行为准则,不论是否回教徒,一律需受回教教义管制,这其实明显是不公平的事了。
教义应随时代变迁
回教党对回教教义是非常执着的,他们不但要回教徒严格遵守教义,而且治理国家也需以教义为准,所以回教党执掌丁加奴州政权后,马上声明以教义施政,正因为他们执着于回教教义。
由于回教党人对教义的诠释,与巫统或与其他回教徒有所不同,而且也不若巫统的融通考虑到时代背景不同之处,所以回教党诠释下的教义,特别令非回教徒忐忑不安。
实际上,不论是什么宗教的教义,或什么前贤的名言至理,都有它产生的时代背景,但时代是不停演变的,一切教义、名言,也须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更易,或调适,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此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
很显然的,回教党人不懂得非常道的道理,他们以为世有常道,所以才会执着把千年前的道,施于今时今日的社会,其不得人心是可预期的。
尤有进者,回教党人对道、教义的执着,是一字不易的。教义说偷窃者要砍断手,所以今日就要行断肢法;教义说男女授受不亲,所以男女在公众场所要分座。这又显见回教党人不懂得“得鱼而忘筌,得意而忘言”的道理,因此尽管他们对教义下了皓首穷经的功夫,却只止于寻章摘句的阶段,而不得其精义。
不能由教义制约人
老实告诉回教党人,中国在公元前800多年的春秋时代,也曾实施过刖刑,就是砍去犯罪者的脚,但不久就觉得残酷不人道而废除。当时,目前的各大宗教都尚未创立呢!
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在中国少说也有2千年的历史,也早给中国人摒弃了。
因此,我们今天还要讲“断肢法”,谈“男女授受不亲”,不觉得过于落后吗?21世纪就在眼前,不宜拿着千多年前古人的训诲,一字不易的来管治现代人;正好像千年后的人,不应拿着目前的法律当作金科玉律一样。
回教党人尤需明白,历史最悠久的佛教,是在公元前500多年前创立,但人类历史至少已有5千年,如埃及在公元前4千年已立国,中国也有3千多年的历史记载。回教党不妨想想,人类在没有宗教的教化,没有教义的管束下,却发展了高度的文明,孕育了高尚的品德。目前一些宗教的教义,其实就是滥觞于这些古文明,由这历史事实可见人类即使没有宗教,没有教义,也能过得很好,至少也不比有宗教之后差。另一方面,也可见只有由人类的天赋品性来制约教义,不能由教义来制约人类。
人类可以没有宗教
回教党固执于用教义来管治人民,显然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他们不知道人类可以没有宗教,宗教却不可以没有人类的主次关系。或许他们不愿意承认这项事实,因为他们打算以神的名义来行人的权力欲。
回教党决意推行以教义治国的另一理论基础是,他们认为回教教义最适宜治理人性,人遵循了回教教义,就不会为非作歹。但他们却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也不理会别人怎么样看待这种治国理论。
只因为我们认为这是最好的事物,就要所有的人接受,这种逻辑作一个浅白的比喻,就好像我们觉得咖咂是最美味、最滋补的食物,于是要全人类都跟着我们一道吃咖咂一样。我们可以自辩是出于好意。但好意强施在别人身上,却是不折不扣的恶意了,回教党人必需明了这道理才好。
回教党要以教义管治回教徒,非教徒无权置喙。但要管及非教徒,则有如非回教的教义及于回教徒--样,请回教党人处身设地想一想,就会了解到是行不通的事。
强以政治力量行之,岂不违反了上苍平等对待子民的意旨,请回教党人慎之。
(10-12-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