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威权民族政体的省察
祝家华
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我们最好相信制度的健全之制衡,而不是强人的英明之领导。然而,“种族威权民主”政体的威权倾向已使权力太过於集中;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关注大马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应积极促使其政体朝向民主化发展。
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既不是完全民主,也不是完全威权或专制的国家,它被笔者特定为名“种族威权民主”的混合政体。这样的政体可以解释为:穿着民主的外套,脱掉外套,内有种族威权(Ethnic-authoritarian)的衣服,在里头有威权主义的内衣,整体就结合成“种族威权民主”的控制型的稳态结构。它维持了大马一定程度的政治稳定,并推行属於边陲或半边陲(Periphery or Semi Periphery)的资本主义经济的依赖发展(Depended-Development)之策略,希望追随东亚的官僚威权政体之“政治控制,经济自由”之发展模型,以期脱颖而出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
要求稳定牺牲政治发展
这个自71年就逐渐成型的“种族威权民主”政体,固然有其历史性的角色和任务,尤其面对艰难的国内族群政治及国际的优胜劣败之竞争,更是需要政治上的稳定;但是这是否可以成为牺牲或放弃政治发展(Political Development)的正当理由呢?要知道政治衰退(Political Decay),尤其是一些政治制度的破坏及欠缺,最终会倒过来伤害国家本身的处境,同时也会损害公众的利益。“种族威权民主”政体的稳态结构有何欠缺?它的负面影响是什么?应如何加以改善?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经由以下几方面加以探讨。
第一,在面对种族政治时,维持“种族威权民主”政体的国阵集团,尤其是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她们乃以种族的眼光和意识形态去处理,而不是以大马全民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这和独立前夕没有差别,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意味着国阵在处理种族政治的问题并不是积极去解决,而是采取取消问题、控制议题来掩盖潜在的难题,以致30多年来,种族政治一直是大马的隐忧。陈志明博士曾批判联盟的领导人没有政治发展的目标,让精英份子的各自利益及种族政治支配和建构了大马的民族国家之建设(Nation Building)。
笔者认为,这样的批评对现今的国阵之精英领导层一样有效。说句不客气的话,马华和国大党,甚至是民政党,它们对种族政治的问题完全受巫统所牵引,它们的领导人在此问题上根本缺乏领导能力和远见。现任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曾说,假如巫统改变种族政党之属性,马华必定改变其华人政党的属性,这种“等待”的政治心理正是马来西亚华人的政治人物之写照,而李金飾这类“等待”的优柔寡断之心态,也断送了其自己的政治前途。这种缺乏“领导”和发展目标的精英份子,是否也会有一天等待种族政治潜在之危机爆发时,断送了大马的发展前途呢?显然的,我们有必要要求他们更积极去解决种族政治的问题,不然1987年的险些出现种族冲突的事件又可能重演。
种族政治已制度化
其实,这种以巫统高压和控制的“种族威权”的安排,已使种族政治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不但使种族政治不易处理,而且也受巫统之内部强弱所影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巫统内部分裂或其地位受威胁时,“种族威权民主”政体之稳态结构会出现周期性的震荡,像1987年至1988年所发生一系列政治不稳定事件,正说明“种族威权民生”政体的控制型之政治有稳定中的不稳定倾向,这样的政体对国家并没有长远的好处。我们更期待一个健全而比较开放的政体,让种族政治的问题可以经由开明的辩论而达致共识,以建立全体大马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意识,而非狭隘的族群意识。
马哈迪的个人魄力
第二,“种族威权民主”政体之威权措施的安排,不但破坏了国家的整体之民主制度,同时使权力集中在一个集体(如巫统及国阵),甚至一个人的身上。例如1988年的修宪案使司法地位降低矮化、国会上议院的非民主化(宪法有建议应朝向民选上议员迈进,但30多年来官委上议员不减反增)、诸多法令给予部长极大权力、各种官方资讯的管制、传播媒体的控制等,已使到执政集团的权力迅速集中化。而其综合的结果是巫统有绝对的权力,而其领导人更是有如“太上皇”。这种情况最易使政治腐化、贪污、偏袒、利益输送、立法品质低落、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化、公平化。另外也使到大马的政治稳定依赖於巫统乃至於其领导人个人,这对於国家长远之政治发展是不利的。像目前大马依赖於首相马哈迪的个人之魄力,一旦他有三长两短,国家恐怕会陷入不稳定的局面。这对於一个欲建立稳健的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依靠强人而不是开放的民主制度,显然是弊多於利的。
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在生前曾对大马三权之一的司法权之损害有一警惕的谈话,他说:“我们的法官是这宪法的守护者,也就是我们民主政府的守护人。如果他们失去了独立性,我们那些不确定的自由将立即受到威胁。而我们的法官的确在1988年被剥夺了其独立性,因此我们大家今日都处在巨大的危险中。”的确,谁敢担保未来的国家领导人不会滥用权力?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我们最好相信制度的健全之制衡,而不是强人的英明之领导。然而,“种族威权民主”政体的威权倾向已使权力太过於集中,并且破坏了早期的一些三权分立之民主制衡之建制。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关注大马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积极促使其政体朝向民主化之发展,以阻遏有一天国家可能真正朝向威权政体演化,这样一来对谁都没有好处。
(03-09-1993《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