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若失守,大学何以立校——从南方大学学院人事风波谈大学治理的底线
程序若失守,大学何以立校——从南方大学学院人事风波谈大学治理的底线
大学校园,本应是最讲制度与理性的地方。
然而,近日南方大学学院却因一场人事决策,再度掀起治理争议。副理事长何舜成宣布辞职,并公开表示,不满董事会在未经过完整会议与正式程序下,由常务董事主导决定解约校长及多名行政高层。有关做法,已偏离章程与集体决策原则。
表面上看,这是一次人事更迭;
实际上,却是一堂关于「大学治理」的现实课。
大学从来不是企业。
企业讲求效率,可以高度集权;
大学讲求共识,更需要程序正义。
校长的去留,不只是行政安排,而关乎学术方向、办学理念与校园稳定。若重要决策未经理事会充分讨论,仅由少数人拍板定案,即便结果未必全错,过程却已失当。
而在公共机构中,程序本身,就是正当性的来源。
失去程序,再正确的决定,也难以服众。
据报道,南院董事会共有30人,但关键决策却由8名常务董事作出。这里引发的质疑,并非针对个人,而是制度本身:当权力逐渐集中,当集体决策被简化为小圈子决定,董事会的存在意义是否被削弱?章程是否沦为形式?
长远来看,这种治理方式带来的伤害,往往比一次人事风波更深远。
教师会担心专业不被尊重,
行政团队会失去安全感, 学生对学校前景产生疑虑, 社会对董事会的信任也随之动摇。
大学最珍贵的资产,从来不是建筑或排名,而是「公信力」。
一旦信任受损,再多资源也难以弥补。
因此,何舜成选择以辞职表达立场,某种程度上,是对制度的一种提醒——当程序被忽视时,沉默等同默认。
辞去职位或许容易,但坚持原则并不简单。
这起事件不应只停留在人事纷争的层次,而应成为南院乃至所有高教机构的一面镜子:
在效率与程序之间,我们是否过度偏向前者?
在决断与合议之间,我们是否忽略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大学之所以为大学,不只因其传授知识,
更因为它代表社会对理性、规则与公共责任的坚持。
若连大学自身都无法守住程序底线,又如何教导学生尊重制度?
治理的成熟,从来不在于「谁说了算」,
而在于「是否依规而行」。
唯有制度被尊重,程序被落实,
大学才能真正立校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