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论’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要成分,该受到儒家人好好地处理;可是,一些儒家名学者对于‘中庸论’的处理,却流于非常主观而烦琐的说法。例如,由朱熹传授下来的,“子程子
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注四),便是那么一回事。程朱这样说法,等于把中庸剥皮拆骨,弄到面目全非。对于‘中庸论’的认识,那显然是会误导的。
“中庸”是一个基本观念,“中庸”是一个理论名词;由此,我们该就“中庸”说“中庸”,不好就“中”说“中”,就“庸”说“庸”,如同程朱那样的说法──因为“中庸”是一,不是二。并且,如果要把“中”“庸”拆开来说,也该不只是一分为二地说过便了,如同程朱那样的说法;还要进而说到,“中”与“庸”的主从关系。
前面那些话可算是导论,同时也算是后面的思想线索。
一 中庸的双重意义
在中国的原始思想里,传说已经有中庸的思想成分,例如帝尧的“执中”,这也许是有的。
不过,传说虽然是那样,中庸论的成立该是在中国思想分家以后,而属于儒家前人的贡献;这主张是由孔子开始,孟子补充,加上作者未明之中庸篇的发展。
“中庸”作为一个基本观念或理论名词,由孔子自己说出来,而且见于《论语》的记录,虽然只有一次;可是,中庸的思想内容,同样是由孔子自己说出来,而且又见于《论语》的记录,却有好几次──只是都没有再说到“中庸”这两个字吧了。
当孔子那一次说到中庸这两个字的时候,虽然他只是赞美中庸的价值,并没有谈及中庸的意义;不过,在《论语》的其他有关记录里,中庸的意义却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那么,中庸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中庸的意思是“无过,无不及”──这是中庸的第一义。
那可以从孔子与子贡的对话看出来︰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
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
曰︰然则师愈与?
子曰︰过犹不及。”(注五)
子贡的想法,如同极端论者的想法,以为“过”总比“不及”好;孔子却简单明确地判断,“过”与“不及”都不好。这当然是由孔子的人生思想里,先已有了“中庸”这个标准态度;而“过”与“不及”的态度,都不符合这个标准,所以都不好。怎样才算是好而符合标准呢?那就该反转来,由“过”与“不及”转变为“无过,无不及”。这便是中庸的态度了。
对于人生态度的“过”与“不及”,在中庸篇里也有孔子的观感纪录下来。孔子说︰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注六)
在那一段纪录里,同样看到人生态度的两种差错,“过”与“不及”;而使到孔子之道,不明不行──这就难怪他老人家感慨万千地说︰
“道其不行矣夫﹗”(注七)
差错的一边是“过”,“过”就失中而不适中;差错的另一边是“不及”,“不及”也是失中而不适中。由此,“过犹不及”,都与‘中庸’有违。只有反转过来,如同前面所说,“无过”也“无不及”,这才不失中而适中,这才符合‘中庸’这个标准。
至于孔子自己做人的态度,会力求“无过”也“无不及”,以符合“中庸”这个标准,我们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在《中庸篇》里有一段纪录,说到孔子自述在言行上所采取的态度,就正好是这样。他说︰
“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注八)
如果“不足”而又“不勉”,就是“不及”;“有余”还要“尽”,就是“过”──这都不是中庸,所以都不会是孔子的作风。孔子的作风,是“不足”而“勉”,就是“无不及”;“有余”而不“尽”,便是“无过”──这才是中庸,这该是孔子的作风。
其次,中庸的意思是“无可,无不可”──这是中庸的第二义。
这第二义也是孔子自己说,而又见于论语的︰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
“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论,行中虑,其斯而已矣﹗
“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注九)
照孔子这一番议论看来,个人在政治行动上的进退有三种态度︰第一种是“不可”的态度,这是不可以降志辱身的退;第二种是“可”的态度,这是可以降志辱身的进;第三种是“无
可,无不可”的态度,这是不可以亦可以降志辱身的或进或退。第一种态度“不可”,第二种态度“可”,不是“过”便是“不及”;只有第三种态度“无可无不可”,才是“无过无
不及”。那么,“无可无不可”的态度,也是中庸的态度了。
事实上,孔子在政治行动上的进退,的确是“无可”,也“无不可”;由此,他在政治行动上的一进一退,都可说是他的中庸态度的表现。孟子曾经转述一种传说,说“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注一○);这是很可能的,而且是没有什么不对的。孔子认真热心世事,所以进出于政学之间;这样,他当然很想做官。换句话说,孔子摆明要做官,这是在政治行动上“无不可”的进;可是,他不一定要做官,这是在政治行动上“无可”的退。
孔子在政治行动上,曾经断然地一退再退,实在是难能可贵。在《论语》里就有这两段有关的记录︰
“卫灵公问陈于孔子。
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明日遂行。”(注一一)
“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
孔子行。”(注一二)
那两件干脆的事实,该走便走的事实,足以表证孔子虽然很想做官,却不是沉迷于官场的人。他能够在政治行动上知进更知退,正是得力于“无可无不可”的中庸态度。这就当然是可以做官,也可以不做官;所以,虽然他很想做官,却是可做可不做。
归结起来说,中庸的意义是双重的︰基本上,中庸主中;所以,中庸是“无过无不及”,这是第一义。由第一义引发第二义,中庸又是“无可无不可”。第二义对于第一义,是适当的补足;这才把中庸的意义充分表达出来,而有助于中庸的理解,也有助于中庸的实践。过去我们惯于着重第一义,总使人觉得原意有所不足;现在配上第二义,可说是原意周全了。
二 中庸的原则与总原则
人生的态度,如果是“无过无不及”,而又“无可无不可”,不就是没有原则了吗?那确实是很可能的。然而,中庸的理论绝不会如此,从而中庸的实践绝不该是如此。不然的话,中庸还有什么价值呢﹗中庸是有原则的中庸,中庸的人生态度是有原则的人生态度。这已经由孟子说清楚了︰
“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
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注一三)
那是孟子对于中庸的第二义,“无可无不可”,所做到的妥当而有力的发挥。当我们身在取与生死之间,究竟何去何从,实在煞费思量;而在思量当中,自然有人会作出没有原则的决定,但也有人会作出原则的决定。中庸所要求的,正是有原则的决定。
孟子说得对︰取还是无取,要决定于“廉”;取不伤廉就可以取,取而伤廉就可以无取。与还是无与,要决定于“惠”;与不伤惠就可以与,与而伤惠就可以无与。死还是无死,要决定于“勇”;死不伤勇就可以死,死而伤勇就可以无死。
廉、惠、勇等等,显然是当我们处于取与生死之间,要采取行动的时候,所应该实践的原则︰所以说,中庸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并且,中庸不只是有廉、惠、勇等等原则,还有贯串那种种原则的总原则。这个总原则是什么呢?是“义”。这也是孔子自己说的,又是见于《论语》的︰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注一四)
“无适”“无莫”相当于“无可”“无不可”,而“义之与比”也就相当于“无可”“无不可”的总原则。这是孔子自己说明了,中庸是有原则的。人生的态度,虽然应该“无可”“无不可”;但是,在“可”或者“不可”之间,总是有原则的。而在原则上,最后就要决定于“义”。
在这方面,孟子曾经模仿孔子,对于中庸的实践,强调必须掌握“义”这个总原则。孟子爽朗地说︰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注一五)
孔子说“义之与比”,孟子跟着说“唯义所在”;这样一说再说,正好表明儒家前人,是一贯地以“义”为中庸的总原则。由此,甚至于说话也不一定要有信用,行动也不一定要能坚决,只要是“义”当如此。显然,那绝不是说,在一般情形之下,随便可以言而无信,行而无果;而只是在特殊情形之下,如果是“义”所应为,也不防在言行上无信果吧了。这还不失为中庸之道。如果不论在什么情形之下,且不问言行的义或不义,却一定要言行必果;这就等于不分是非黑白而要错到底,而要硬帮帮地固执到底。这并不是中庸之道。
其实,孟子放胆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是大有靠山;因为那还是源于孔子的说法,不过孔子的说法来得含蓄吧了。孔子曾经说过︰
“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注一六)
孔子以为在言行上必信必果,只是小人的顽强态度,那就等于蛮不讲理;孟子跟着换句话说,在言行上不必信不必果,才是大人的明智态度,那就等于有理讲理──这就是要看清楚,“义”到底在那一边,然后在言行上作出决定。由此,“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与“无可无不可”,在精神上是符合的。所以,那是中庸之道。
正因为中庸的总原则是“义”,因此,不只是在信或无信之间,果或无果之间,要决定于“义”;而且在取或无取之间,与或无与之间,死或无死之间,通通要决定于“义”。“义”贯串“廉”、“惠”、“勇”;“义”贯串诸原则;“义”是原则之原则。所以,“义”是中庸的总原则。
现在要说到,“中庸”与“极端”这两种态度的关系。中庸既然是“无过无不及”,中庸便是“非极端”的;但是,中庸又是“无可无不可”,中庸却又不是“非极端”的。由此可以说,中庸与极端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相对的对立。这样,中庸走不走极端呢?既然彼此对立,在一般情形之下,中庸不走极端;不过,既然彼此对立只是相对的对立,在特殊情形之下,中庸却不一定不走极端──中庸是可以走极端的,如果是依义而行。所以,孟子又说得对,为了“取义”,可以“舍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注一七)
死是由于赴义,便是死不伤勇;这是义勇的死,那就可以死。人生到了可死可不死的关头,竟然采取为义而死的行动,不能说不是走极端。
中庸论者通常夸张中庸的非极端性,而歌颂中庸(注一八);极端论者通常也夸张中庸的非极端性,而毁谤中庸(注一九)。他们把中庸看作必然地排斥极端,不是出于个人的误解,便是出于学派的偏见,全都错了。中庸虽然有非极端性,却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由此,中庸是有条件地容许极端,中庸容许有原则地走极端;说到底,只要“极端”是“义”,而不是“不义”,中庸该不反对走极端的言行。
三 中庸的实践方法
以义、廉、惠、勇等等为依归的中庸之道,要怎样才能够达到呢?分开来说,中庸的做法有两方面;不过,这两方面的做法,实际上是分不开的。一方面是孟子说的“权”,这是主观方面;另一方面是孔子说的“时”,这是客观方面。在实践上,权与时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权不能离时,时不能离权。这是权与时的交织,这是主观与客观的交流。
中庸的做法是要“权中”,这并不同于“折中”或者“执中”。折中或者执中都是机械的,没有原则的;权中却是机动的,并且是有原则的。折中等于一半一半地打个对折,等于半对半不对;这是言行的机械化,没有道理可说,也就谈不到义。执中便是顽固的变相,如同一本通书读到老;同样是言行的机械化,同样是没有道理可说,也都谈不到义。权中却是在言行上有原则的机动化,权衡“中”而合“义”的所在;既不是打个折扣,又不是无理固执。这就像通常说的,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对于“执中”与“权中”的分别及其得失,孟子有简单精明的判断。他说︰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注二○)
“执中”只是机械地“执一”,“执一”就会相对地“废百”,这显然不是中庸的做法。要做到以义为依归的无过无不及,免于执一废百的差错;便要有“权”,便要灵活地权衡轻重。就算是在孟子的古老时代,处于男女授受之间,“权”同样有方法的作用︰
“淳于髡问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注二一)
由此可以说,在本来是刻板的礼节上,也得从属于义,而通权达变,其他就可想而知。不过,“权”尽管是中庸很重要的做法,也只是一方面的做法;还要有另一方面的做法,配合起来。换句话说,要有客观方面的“时”,来充实主观方面的“权”。时充实权,权透过时;就在这权与时的交织里,作出合于义的决定,便是中庸的实践方法。所以,权与时照说虽然是方法的两方面,但在实践上却是有不可分离的联系。就权说来,有权便有时在;就时说来,有时便有权在。权是时的权,时是权的时;权包括时,时包括权。
在下面关于“时”的纪录里,可以知道孔子和孟子对于“时”都认为是很重要的。
孔子看到那山梁的雌雉,“危斯举矣,翔而后集”(注二二),不胜赞美地说︰“时哉﹗时哉﹗”(注二三)
孟子看到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注二四),更是不胜赞美地说︰
“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注二五)
此外,中庸篇说,中庸的实践就在于“时中”,而且还作为这是孔子自己说的︰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注二六)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庸的实践方法是知时取中;知时取中显然要经过轻重的权衡;轻重的权衡又是以义为依归。不然的话,根本就圣不成圣,那有什么“圣之时”,又怎会值得那“集大成”的赞美。
中庸以义为依归的通权达变,绝不是抽象的死教条的判断,而是具体的活事实的判断;所以,这是一点不错的,“权”必须透过“时”──权要合时宜,识时务,明时势。换句话说,“权”要“看情形”;但并不是看情形来图利,而是看情形来取义。
由此,中庸摆明是不同于要利不要义的机会主义;却有人硬要指派中庸为机会主义(注二七),这不能不说又是出于学派的偏见。自然,机会主义者大可以借用中庸这个金字招牌,来装饰自己“无忌惮”的小人行径(注二八);然而,这是“反中庸”,绝不是中庸。
现在要说到,关于中庸的任何解释,如果有所谓“不易”之类的说法(注二九),都可以看作是误导的。中庸的实践既然有机动性,就不是静止的;因此,中庸是易,不是不易。并且,中庸的态度也有机动性,又不是静止的;因此,中庸又是易,不是不易。把中庸说成“不易”之类的机械论,却是把活的中庸说死了。
四 中庸的评价
对于中庸的人生价值,孔子曾经从道德的角度看,下了极好的评语。他说︰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注三○)
那评语原先是见于《论语》;后来也出现于中庸篇,但缩短为“中庸其至矣乎”(注三一)。这里认为,我们该接受孔子的原意。
把中庸看作“德”是不错的,把中庸看作“至德”还是不错的。中庸本着“无过无不及”与“无可无不可”的开明态度,采用“权”与“时”交织的正确方法,达到“义之与比”而“唯义所在”的恰当判断。这样一来,中庸的实践就可以看作义的实践;而义又是直接基于主德的仁,那么,中庸的实践也就可以看作仁义的实践了──既然是仁义的实践,不就可以看作是“至德”吗﹗
还有,中庸篇又说到孔子曾经赞美帝舜,把他的执端用中看作是“大智”(注三二)。中庸的实践原来固然是看作“至德”,但是在实践上能够达到“至德”的判断,自然已经有“大智”发挥在内了。所以,中庸的实践,就“德”看来,固然可以看作“至德”;就“智”看来,也可以看作“大智”。由此,换一个角度看,再下一个极好的评语,把中庸看作“大智”,并没有什么不对。
这样,中庸的实践,就不只是人生走向“至德”的境界,同时是人生走向“大智”的境界;也就是说,中庸的实践,是人生在行与知两方面,会合走向理想的境界。已经走得非常接近这个理想境界的人,便是圣人,例如孔子─还没有走得那么接近的人,便是君子,例如颜回──“君子依乎中庸”(注三三);“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注三四)
五 中庸的难能
轻视中庸乃至重视中庸的学者,好象都把中庸的实践看得相当轻易;其实,中庸的实践绝不轻易。我们刚才说过,中庸的实践原是人生走向理想的境界;而走向这个理想境界,又没有机械的公式可以依照。由此,在人生的长程里,求中庸的实践,就必须机动地灵活发挥我们的智慧,去把握仁义来权衡时世,这才可能采取恰可至当的行动──那就够难了﹗
所以,中庸篇说,孔子曾经说过︰
“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注三五)
中庸篇又说,还是孔子说的,“民鲜能久矣”(注三六);这该是由论语的“民鲜久矣”(注三七),翻版而来。
此外,中庸篇对于中庸的“难能”,也曾经特别强调,甚至于说是“不可能”的︰“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注三八)
把天下国家分一部分给别人,把爵禄全丢了不要,或者踏上雪亮的刀锋,虽然都很难做到,还是可能做到;只是,中庸的实践,就不可能做到了。换句话说,那三件难做到的事情,如果随意乱做,还是可以做得到的;如果要依照中庸之道去做,这就做不到了。
那样说来说去,中庸的实践总是难能的,这是可以肯定的了;不过,说是“不可能”做到,该看作是夸张的说法。这可以作为对后人提出警告,教我们不好粗心大意,而误以为中庸的实践是轻易的事情。
由此可以说,中庸的实践,偶然做到,也许人人可能;经常做到,绝非人人可能。朱熹把中庸说为“人所同得,初无难事”(注三九),简直是曲说。难道人是生而中庸的吗?中庸既然是走向融和至德与大智的人生理想,要达到这个理想显然始终是“难事”;如果不是难事,就不成其为理想了。
正因为中庸的实践是走向人生的理想,而人生是应该追求理想的;所以,我们当然不会由于中庸的难能,便流于对中庸消极放弃──相反的,却要积极加深和推广对于中庸的认识;使到中庸的作风,活现于家常日用之间,活现于国计民生之间。事实上,在国家之间,大大小小的事情,与中庸之道有违,因而千差万错,实在太多了。
例如近年来中国的文化运动,从新的观点看,“文化革命”是过,“文化复兴”是不及;从旧的观点看,“文化复兴”是过,“文化革命”是不及。孔子说得好,“过犹不及”;新也罢,旧也罢,都不恰当。
后语
现在要在这里说明,我是有意把中庸论规限在人生思想的范围内,而以仁义为归趋;这固然是要符合儒家前人的原义,也认为是在非常的形势里应有的学风。至于后人把前人的人生思想,扩大到宇宙思想的范围,如同说到中庸之“诚”的哲学,尽管可以那样去研究,因为这是我们必须尊重的学术自由;不过,说那是“神的骗局”也好(注四○),说那是“天路历程”也好(注四一),我却欠陪了。
我认定,中国思想之形而上的玄学研究,只属于极少数学者的工作,无关大众人民的生活。然而,活在这个非常形势里的我们,要来研究中国思想,却应该运用我们的才华魄力,来发扬中国所有优秀的人生思想;同时使到那许多优秀的人生思想,活泼泼地出现于当代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之中,也就是活泼泼地出现于当代中国人的家常日用国计民生之中。这不只是严肃而沉重的理论任务,也是严肃而沉重的现实任务。
【附注】
注一)蔡元培 中华民族与中庸之道 蔡元培先生遗文类钞 3页,台湾 复兴 1966
注二)钱 穆 齐物论 庄子纂笺(自印本)14页,香港 1962
注三)徐复观 中庸的地位问题 中国思想史论集 73-4页,台湾 东海大学 1959
注四)朱 熹 中庸章句 一页 四书集注 香港 太平 1964
注五)刘宝楠 先进 论语正义 245-6页,台湾 世界 1956
注六)同注四 4页(原文“明”“行”二字对调)
注七)同注四 4页
注八)同注四 9页
注九)同注五 微子 396-7页
注一○)焦循 滕文公下 孟子正义 247页,台湾 世界 1956
注一一)同注五 卫灵公 331页
注一二)同注五 微子 389页
注一三)同注一○ 离娄下 340页
注一四)同注五 里仁 79页
注一五)同注一○ 离娄下 327页
注一六)同注五 子路 293页
注一七)同注一○ 告子上 461页
注一八)同注一 2-3页
注一九)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85页;91-2页,北京 科学 1961
注二○)同注一○ 尽心上 541-2页
注二一)同注一○ 离娄上 306页
注二二)高鸿缙 “色斯举矣”考 孔学论集(二)台湾 中华 1957
注二三)同注五 乡党 235页
注二四)同注一○ 公孙丑上 127页
注二五)同注一○ 万章下 397页
注二六)同注四 3页
注二七)同注一九 86页
注二八)同注四 3页
注二九)同注四
注三○)同注五 雍也 132页
注三一)同注四 3页
注三二)同注四 4页
注三三)同注四 7页
注三四)同注四 5页
注三五)同注四 5页
注三六)同注四 3页
注三七)同注五 雍也 132页
注三八)同注四 5-6页
注三九)同注四 3页
注四○)同注一九 88页
注四一)同注三 82页
(香港中文大学──《学记》,第一期,196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