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9.07.18
(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3名独中生家长针对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的上诉案,维持原判,并谕令3名独中生家长需支付2万令吉堂费给董总及关丹中华中学。
以丹斯里依德鲁哈伦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宣判维持高庭的判决。另两司是拿督苏拉雅及拿督锺贤源。
2016年10月14日,4名独中生家长周志光(峇株华仁中学)、余云中(永平中学)、冯秀丽(坤成中学)及黄晨曦(居銮中华中学)就关中学生参加统考一事,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鉴定关中113学生报考统考的合法地位。
吉隆坡高庭在2018年4月6日裁决,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属合法,关中可继续让学生参加统考,3家长即周志光、余云中及冯秀丽后来提出上诉。
董教总较后在今年4月11日发信取消3名独中生的统考资格。
今早,上诉庭三司驳回董总和关丹中华中学寻求撤销上述3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诉讼申请。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在庭上说,鉴于两名独中生已年届法定年龄18岁,因此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本案。
独中生家长代表律师余万里在庭上也说,其当事人因不满董总发信禁止3名独中生报考统考,于今年5月31日入禀吉隆坡高庭。
3名独中生家长代表律师为余万里及林碧芬;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林云诗、关中代表律师为杜成顺及王绍云。
黄觥发在庭外受访时说,3名独中生中的2人,分别在今年2月及6月年满18岁法定年龄,因此家长无法代表他们呈交宣誓书。
另一方面,关于关中学生参加统考资格事,董总主席陈大锦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董总门户开放,欢迎学生家长前来协商。
“董总不会拒绝3位学生要报考统考的要求,因此请学生及家长前来协商,这样事件就可以圆满解决了。”
陈大锦也形容上诉庭判决令人振奋,对于华华社及华教都属全赢的局面。
关丹中华中学校长蔡若峰则说,该校陷人此事已有6年之久,影响华教发展,元气大伤。
“因此,期望案件再此能告一段落,尤其是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对于大马未来的华教生态带来了非常正面和积极的影响。”
到场者包括董总副主席杨应俊、秘书长黄再兴、中委杨才国、陈正锦等。
中总会长兼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丹斯里方天兴形容,上诉庭维持之前高庭判决,为我国华教与统考发展的再一次标杆性判决与胜利!
他对上诉庭的判决表示欣慰与兴奋。
他说,经过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之后,有关方面理应达到把此课题“要求司法厘清”的初衷,因此,他衷心希望对方不要再提出上诉。
“如果大家口口声声都说爱华教、支持华教育和维护华教的话,这是多赢的判决,没有任何输家。”
他在文告中说,今天上诉庭维持去年高庭对此案的原判,不只是对关中,更对统考和独中教育发展带来重要和关键性意义,尤其是董教总和独中工委会在主办和批准统考的自主权方面,已经进一步获得司法的保障。
他说,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中生已经获得法律的保障来报考统考,对统考和我国华教长期教发展来说,也是一大突破。
他形容,除了全国华社,有关判决对关中、学生和家长,都是期待已久的佳音,关中将不负华社所望。董事部、家联和校方将继续在获得华社配合与支持下,继续加强努力把关中办得更好。
方天兴也代表关中感激此案中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关中各机构,以及辩方全体代表律师等各方面,在期间所作出的努力和筹备。
(吉隆坡17日讯)董教总形容上诉庭三司裁决维持高庭的原判,驳回3名起诉人挑战关中生报考独中统考;是历史性、具标竿性的判决,且是多赢的。
“这项判决不论对关中的办学以及统考的发展皆意义重大,除了将困扰关中多年的违法报考统考忧虑,一扫而光,也让统考做为一项全国的考试取得法律保障的地位。”
董教总发文告说,他们将会主动透过学校诚挚邀请3位起诉人学生,商讨恢复他们的统考生资格。
董教总说,随着上述庭的这项宣判结果,意味2018年4月6日高庭的岁判决,董总开放关中报考统考,没有必要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须事先取得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因此,董总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是合法的,且关中学生拥有参加独中统考的合法权利。”
董教总对这项裁决深表欢迎和欣慰。
董教总指当初这起官司的起诉人,以统考若开放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恐有抵触《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规定之虞,从而会祸及统考遭到当局取缔停办,损及全国的独中生升学权益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另外,也厘清3位起诉人的疑虑,即董总开放关中学生考统考不会影响到现有独中生的权益。所以董教总允许关中学生考统考的决定,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
董教总说,从2016年首批关中初三生参加初中统一考试以来,关中学生已经连续3年报考初中统一考试,今年如无意外关中高三学生更会首次参加高中统一考试。
上诉庭驳回3家长申请 关中考统考案维持原判
(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3名独中生家长针对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的上诉案,维持原判,并谕令3名独中生家长需支付2万令吉堂费给董总及关丹中华中学。
以丹斯里依德鲁哈伦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宣判维持高庭的判决。另两司是拿督苏拉雅及拿督锺贤源。
3家长需付2万堂费
2016年10月14日,4名独中生家长周志光(峇株华仁中学)、余云中(永平中学)、冯秀丽(坤成中学)及黄晨曦(居銮中华中学)就关中学生参加统考一事,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鉴定关中113学生报考统考的合法地位。
吉隆坡高庭在2018年4月6日裁决,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属合法,关中可继续让学生参加统考,3家长即周志光、余云中及冯秀丽后来提出上诉。
董教总较后在今年4月11日发信取消3名独中生的统考资格。
今早,上诉庭三司驳回董总和关丹中华中学寻求撤销上述3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诉讼申请。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在庭上说,鉴于两名独中生已年届法定年龄18岁,因此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本案。
独中生家长代表律师余万里在庭上也说,其当事人因不满董总发信禁止3名独中生报考统考,于今年5月31日入禀吉隆坡高庭。
3名独中生家长代表律师为余万里及林碧芬;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林云诗、关中代表律师为杜成顺及王绍云。
黄觥发在庭外受访时说,3名独中生中的2人,分别在今年2月及6月年满18岁法定年龄,因此家长无法代表他们呈交宣誓书。
陈大锦:欢迎3家长协商
另一方面,关于关中学生参加统考资格事,董总主席陈大锦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董总门户开放,欢迎学生家长前来协商。
“董总不会拒绝3位学生要报考统考的要求,因此请学生及家长前来协商,这样事件就可以圆满解决了。”
陈大锦也形容上诉庭判决令人振奋,对于华华社及华教都属全赢的局面。
蔡若峰:纠缠6年盼落幕
关丹中华中学校长蔡若峰则说,该校陷人此事已有6年之久,影响华教发展,元气大伤。
“因此,期望案件再此能告一段落,尤其是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对于大马未来的华教生态带来了非常正面和积极的影响。”
到场者包括董总副主席杨应俊、秘书长黄再兴、中委杨才国、陈正锦等。
方天兴:上诉庭维持裁决 华教统考标杆性胜利
中总会长兼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丹斯里方天兴形容,上诉庭维持之前高庭判决,为我国华教与统考发展的再一次标杆性判决与胜利!
他对上诉庭的判决表示欣慰与兴奋。
他说,经过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之后,有关方面理应达到把此课题“要求司法厘清”的初衷,因此,他衷心希望对方不要再提出上诉。
“如果大家口口声声都说爱华教、支持华教育和维护华教的话,这是多赢的判决,没有任何输家。”
他在文告中说,今天上诉庭维持去年高庭对此案的原判,不只是对关中,更对统考和独中教育发展带来重要和关键性意义,尤其是董教总和独中工委会在主办和批准统考的自主权方面,已经进一步获得司法的保障。
他说,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中生已经获得法律的保障来报考统考,对统考和我国华教长期教发展来说,也是一大突破。
他形容,除了全国华社,有关判决对关中、学生和家长,都是期待已久的佳音,关中将不负华社所望。董事部、家联和校方将继续在获得华社配合与支持下,继续加强努力把关中办得更好。
方天兴也代表关中感激此案中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关中各机构,以及辩方全体代表律师等各方面,在期间所作出的努力和筹备。
董教总:多赢判决 统考地位获法律保障
(吉隆坡17日讯)董教总形容上诉庭三司裁决维持高庭的原判,驳回3名起诉人挑战关中生报考独中统考;是历史性、具标竿性的判决,且是多赢的。
“这项判决不论对关中的办学以及统考的发展皆意义重大,除了将困扰关中多年的违法报考统考忧虑,一扫而光,也让统考做为一项全国的考试取得法律保障的地位。”
商恢复3学生统考资格
董教总发文告说,他们将会主动透过学校诚挚邀请3位起诉人学生,商讨恢复他们的统考生资格。
董教总说,随着上述庭的这项宣判结果,意味2018年4月6日高庭的岁判决,董总开放关中报考统考,没有必要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须事先取得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因此,董总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是合法的,且关中学生拥有参加独中统考的合法权利。”
董教总对这项裁决深表欢迎和欣慰。
董教总指当初这起官司的起诉人,以统考若开放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恐有抵触《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规定之虞,从而会祸及统考遭到当局取缔停办,损及全国的独中生升学权益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另外,也厘清3位起诉人的疑虑,即董总开放关中学生考统考不会影响到现有独中生的权益。所以董教总允许关中学生考统考的决定,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
董教总说,从2016年首批关中初三生参加初中统一考试以来,关中学生已经连续3年报考初中统一考试,今年如无意外关中高三学生更会首次参加高中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