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人士有没有尽本份?——绝非口舌之争 陆庭谕 “

我们的这一条路

政党人士有没有尽本份?——绝非口舌之争

陆庭谕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句话被指为“劣根性”之一。我的朋友却不以为然地说,在现实社会里却更多的是“各人不扫门前雪,偏管他人瓦上霜”咧。

 

这位朋友是一名主管级人员,他很赞同“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他认为许多部门所以没有效率,许多本份工作交不了差的事故都由于他们“不扫门前雪”,偏偏张家长李家短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

 

所以他很愤慨地说,“把你本身应尽的职责完成,我就感激不尽了。要知道,你自己不做,再影响别人做不好,我们的指标怎样完成?”

 

在这批评与反批评的双方,都有必要自我反省一番。究竟问题发生在那一句“话”上?才不致论为互相攻讦,一无是处!

 

有一次,林连玉先生对一位政党要员说:“你们想取代董教总,但是,你们没有建设。”

 

林先生是很重视建设的。他认为“存在才是力量。”所以他说“对付破坏者最好的答覆就是建设。”我还清楚地记得林先生在三十年前告诫我的话。

 

第一、摆事实,讲道理;

第二、讲积极的,不讲消极的;

第三、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

 

他还把孔子所说的:“吾之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之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作为事例,很有深意地说,不要轻易地相信政治人物的如簧之舌,一切得看事实。

 

马来西亚的政治圈子里有一种“交货论”。在朝的政党交不出货,对在野党的答覆是“当家不当权”,却又反问对方交了什货?

 

其实,广大群众的评价是政党人士有没有尽了本份?

 

既然得到选民的委托,在朝的就应实践诺言在政府里面据理力争。在野的当然要扮演压力集团的角色,否则,便是失责,这就是“货”。

 

民间团体本着基本人权,争取在多元种;K社会中要得到公平合理的地位,那是天经地义的。

 

人民奉公守法,依时缴税纳粮,实践议会民主的义务,当然也要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不光是投票而已。监督甚至鞭挞政党与政府,也是选民神圣的天职。不登记为选民甚至不去投票,而又夸夸其谈,实在是鬼厌神憎的。

 

其实,华社都很厚道的。只要政党人士诚心诚意地去扮演他所应该扮演的角色,没有推搪或推卸责任,华社对他们的评价都会恰如其分的。

 

华社最忌的是那些口舌之争。墨写的谎言掩不了血一般的事实,华社要的是事实,要的是他们必须交“货”。

 

务边补选,尘埃落定,却馀波未了。我想,更大的馀波应该是务边选民所等待的“货色”,绝非口舌之争!

 

19876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