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检讨社会保险计划,提供更好的服务

 当代马华文存 社会卷 90年代

不断检讨社会保险计划,提供更好的服务

李霖泰

 

国会去年11月所通过的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修正法案。于今年220日在宪报公布后,日前正式生效。

 

自从1969年推行以来,雇员社会保险法令条文,已历经5次修正。最近一次的修改,可说是社险会员的一大喜讯。职工会和工友对改善社险福利,期盼已久。纵然工友的期望并没有全面实现,但修正后的社险法令条文,比起旧的法令条文,已有改进。

 

有鉴于此,雇员社会保险法令必须经常保持其灵活性,能够顺应时势而作出修改,以便在保障国家利益之余,兼且为会员提供更好的福利。

 

社险是我个人感同身受的课题之一,在我的国会议员任期内,我经常在国会里面针对这个课题发言,呼吁当局为社险会员提供更多及更好的福利。

 

根据报导,在已正式生效的社险修正法令下,国内230多万名社险会员将获得更好的福利。

 

基本上,修正法令扩大对雇主、工友及工作伤亡的涵盖范围。工作伤亡的定义更加广泛,如今,社险会员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也可获得赔偿。过去。社险会员仅在工作地点发生意外或患上职业病,才有赔偿。

 

扩大伤亡的涵盖范围

 

现在,工作伤亡概括工友在上下班途中,或在规定休息时间从工作地点往返用膳地点途中,或从在出差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而且不论有关工友使用何种交通工具,照样赔偿。

 

无论如何,工友发生意外后必须向警方报案,并把报案书副本交给雇主,以便雇主向当地社险办事处呈报。

 

这是一项良好与积极的修改,它顺应工友长久以来对获取这种福利的意愿。

 

此外,因工作意外导致永久性残废及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也增加一倍。举个例子,一名永久残废的工友,现在可获105千元的赔偿,以及每月14百元的退休金,直至终生。

 

这点受到欢迎,不过,它仍然有必要依据情况不断检讨,提高赔偿额。

 

在修正法令下,暂时性及永久性残废及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也提高一倍。有关赔偿分别为:暂时性残废的工友每天可获的赔偿从2533分增至50元。至于永久性残废,则从每天285角增至585角。

 

渔夫及稻农也将受惠

 

其他方面的额外福利包括社险受保范围扩充至受雇的渔夫及稻农,并规定至少拥有一名雇员的公司须成为社险会员。目前,仅有聘请五名雇员的公司才须成为社险会员。

 

修正法令也放宽会员父母及祖父母成为受益人的条文。此外,丧失工作能力退休计划的受惠条件,也已放宽。如今,享受丧失工作能力退休计划的资格,由原本的36个月减至24个月。不过,减低受惠资格限期并不足够,社险局应该取消这个限期,以使它的丧失工作能力退休计划比其他保险公司更具吸引力。

 

其他扩大社险范围的修正条文,包括把受保者的入息从原本的每月1千元提高至2千元。同时,月入超过2千元者,也可在公司的同意下受保。

 

随着社险会员的增加,这个机构的财务情况也将更加稳固。因此,将来它便有能力推出更多福利造惠会员。

 

确保修正条文全面实施

 

配合在今年71日实施法令的这项修正条文,社险局已采取步骤加强执法组,并确保所有修正条文被全面实施。

 

社险局必须拥有效率良好的执法单位,以确保所有雇主皆为雇员缴纳社磴,同时遵守法令的一切条文。

 

社险局应该增聘员工,以在工作地点进行调查,而且,社险局也不必等到工友作出投诉后才展开调查工作。

 

再者,社险局也应该展开宣传运动,让会员了解修正法令下所提供的各种福利。关于这点,我建议社险局也把讯息传达至乡区,而不再囿限于城市地区。

 

这项宣传运动用意在于让城市及乡区居民,包括新村和园丘居民了解社险修正法令的最新进展,以及他们所可享受的福利。

 

对我国而言,社会保障是一个新的领域。因此,当局必须向人民,尤其是有资格受保和享受福利的人民,作出详细解说。

 

最后,社险局的计划与福利必须不断检讨,它也应该毫不犹疑为会员推出更多计划与福利,以使会员信服它是一个真正关心他们未来幸福的机构。

 

08-03-1992《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