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生气的意外事件

 当代马华文存 社会卷 90年代

令人生气的意外事件

陈思源

 

南北大道椰壳洞附近土崩,南北大道公司(简称南北)以第一时间声称:该大道是公共道路;在道路上发生任何意外事件该公司没有义务赔偿,也没有法律责任一句话把责任推到一干二净,让人生气。

 

工程部长三美维鲁再一句:“相信是雨季造成,把责任推给老天,更令人血脉贲张。”

 

首相出来打圆场,说政府将继续采取一切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大道土崩事件重演,这才稍熄民间的一团火!

 

有一点不明白,南北大道一早就已经私营化了,为何由政府釆取防范措施

 

古时候,拦路打劫的强盗,只要“肥羊”留下买路钱,就能破财消灾。然而,现代合法的大道,钱照收,安全却要自己醒定。真蛮得可以!

 

人民所以生气南北是因为它强调“任何”意外皆不属于它的责任,意外者(不必刻意找字典引经据典)是意料以外的事情。比如某人坐车要在一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如课途中发生任何事故而迟到甚至不到,那肯定是场意外。

 

不过,意外也分真的意外和意料中的意外,两辆汽车“不知如何撞在一起,是真的意外。三美透露当局已经鉴定另外132处随时会发生土崩的地点。要是其中任何一处真的发生土崩应该是意料中的意外了。

 

南北负责承建南北大道,当然不能否定其法律上的义务。不小心撞车,是纯意外,与南北无尤。但是山璧崩下来,南北就必须作出解释。如果是人为疏忽形成山壁倒塌,南北自然逃不了责任。

 

山崩後,南北分分钟可以成为被告的情况下竟然自承为“法官赦自己无罪,狂得可以!

 

平坦大道布满死亡陷阱,跟朋友“拜拜”祝他一路顺风时,还得从心底打出一个问号:看山君(沿途山壁)是否给脸?

 

内阁还未作出最後定夺之前三美声称上述山崩事件与收费站收费调高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帮南北,真的麻疯出脸!

 

17-01-1996《新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