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与发售新股

   当代马华文存3经济卷 80年代

股权分配与发售新股

蔡维衍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重组社会,亦即重新分配国家财富,这是由于土著在国家财富所占的比例太少所致。1969年土著个人和马来人利益的股权只占西马的有限公司之1.5%,当时华人的股权达22.8%。根据官方的预测,马来人必须在1990年至少拥有西马有限公司30%股权,政府在重组社会这一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为了土著的利益,马化收购合众银行引起了巫青的异议,马化因而无法达到控制合众银行的目的。即使当土著已控制我国银行业的70%,国大党的控股公司收购联合亚洲银行(UAB)的意图也受到挫折。巫青团的反对使到公众人士怀疑到底非土著怎么样才能在1990年达致40%的指标。

 

至目前为止,土著已占有园丘的45%,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开发并种植了许多油棕园。马来西亚许多经济发展计划未能如期完成,但是Felda的计划却常常超越指标。土著也占有矿业和釆石业的50%,世界最大的露天锡矿场也是由土著控制。至于在制造业方面,土著股权是较少些,但也占有18%以上。为了加速达致至少”30%的目标,便在发售工商业新股方式推行一套新的办法。

 

1022日正式发售新股的美马贝有限公司(Mechmar Bestobell Bhd.)宣布让公众人士认购1千万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其中拨出49%490万股保留贸工部批准的土著投资者,10%保留给政府机构,6%保留给该有限公司的童事与职员,只有35%350万股是让公众人士认购。而这350万股中又有明文规定30%105万股保留给土著申请者,这样七除八扣,非土著可以认购的股份只有245万股,占该有限公司发售新股的24.5%,而土著则至少占59.5%

 

这间公司的董事主席(根据他的名字)应该是华人,他目前占有31.49%股权,在发售新股后,他和非土著只占该机构的29.16%,比起土著董事和土著人士所占有的33.25%还要少。这不是土著至少占30%股权的唯一例子,在今年12月另一家丸一钢管有限公司亦将发售900万新股,其中也将拨出57.4%保留给土著投资者、政府机构以及该集团雇员,看来这是马航(MAS)发售新股开创先例后政府重组社会的新措施。

 

公众人士非常关注马航(MAS)发售新股(保留51%新发售股份给土著)事件,不过贸工部方面所得到反应似乎是来自报界的朋友们,这些无冕皇帝敢于直接向当局提问,华人社会似乎毫无反应:华人商会和政党只在华文报章发表文告吧了!

 

更有一些人士只在枝节上大作文章,提出异议;这些意见包括另外拨出30%的措施没有在招股书上说明(结果在美马贝有限公司明文规定了),或责问只看名字以认人是土著与否,那些以Henry, Robert, Jimmy为名的沙巴和砂月劳越土著也将被视为非土著。这些意见显然没有触及新的配股方式加强土著主义的趋向。当然我们不敢完全否定这些批评的价值,我们也不敢期望以发表针贬时弊,或立场鲜明的文章来改变我国经济状况,但是一些华人商团应该可以将华社的意见以书面向当局反映,使执政者明白华社的真正意愿。

 

19-09-1985《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