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蓝图与新经济政策
吴木炎
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社会经济委员会为提高人们对国家经济的认识,分析国家经济政策对国计民生的影响,特主办这项国家经济政策研讨会。
在这项研讨会上,我的任务是要提出我国各个发展大蓝图中有关新经济政策的内涵,以及人民对政府在发展计划中贯彻新经济政策的反应。
我也希望通过这个讲题,使人民了解新经济政策的正确意旨以及日后的实施。
新经济政策舆论的轴心
首先,我认为有必要对近来有关新经济政策的各方面言论所产生的混淆予以澄清,目前华人社会及巫统对新经济政策的看法意见相左,而且双方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导致以讹传讹的局面,造成这种局面的最大原因,是因为有不少人对新经济政策断章取义,没顾全整个政策的涵义。
我谨此对有关之论争提出我的观点:
(一)新经济政策是国家主要政策之一,它负有不分种族消除贫穷及重组社会的崇高使命,各民族皆公认在我国这个多元化民族的社会实施这种政策是绝对需要的,而且都已接受及参与推行这项政策。
(二)到目前为止,华人社会从未反对过新经济政策的原则,非但没有反对,而且还协助政府推行以落实新经济政策的目标,一般上华人社会是不满新经济政策在实行上的人为偏差以及所产生的种族极化问题。
(三)中央政府曾多次强调不愿看到新经济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生偏差的现象,而一般上严重的偏差都出现在中央以下的州、市,甚至是县署的层次,最糟的是,在愈低层次的行政系统中的人为偏差愈直接影响人民,而最感遗憾的是,在这层次的偏差不易被中央政府发现和认定。
基于上述的观点,我坦诚和直接的指出,华人社会其实从未质疑过新经济政策的原则及存在,但却一直不满新经济政策在实行上的人为偏差,我也必须指出,这种人为的偏差是导致今日种族极化严重问题的根源之一。
新经济政策为蓝图策划目标之一
在策划和制定发展蓝图时,无论是州际的、区域性、城市或乡村规模的,都必须以达致新经济政策目标为策划规范之一。
实际上,在实施发展蓝图期间是可以达致新经济政策目标的,以下是一些实例:
(一)增加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不分种族消除贫穷;
(二)通过房屋及公共设施致力提高落后地区的生活水平,以及加强这些地区的经济基础,以确保城市及乡区在发展上不会产生不平衡的现象;
(三)在商业、工业、房屋、投资等各方面引用新经济政策的各项条文及供给鼓励土著参与,并且在土著传统落后的经济领域引发积极的活动,以达致重组经济结构的目标;
除了上述之外,各阶段的蓝图计划亦注重社会重组,包括土著在就业、教育、小企业等方面的机会,当然其他民族在各领域也受到蓝图的具体照顾。
华人社会所忧虑的问题
每当任何一个发展蓝图公布时,华人在一般上的感受是相同的,诸如在吉隆坡、加影、吧生、芙蓉、怡保及槟城等大城市,当有关之蓝图公布时,我曾收集和分析华人社会的回馈,这些城市/市区的居民大多数是华人,工商业机构多为华人所有,经济活动主要是由华人所推动,故他们所忧虑的问题与其他地区如瓜拉丁加奴、甘马挽、亚罗士打、哥打峇鲁居民所顾虑的问题是不同的。
大致上华人对实施大蓝图而担忧的问题可综合如下:
(一)鼓励土著参与市中心经济活动的方法,其中包括规定商业机构在发展至某一规模时,必须邀请土著参与30%以上的股权,对一些历来是家族管制和经营的商业机构来说,是不容易达致的目标。鉴于此,有关之营业在扩展上受到阻碍。
(二)当局为了重组商业活动,某些市中心的商业执照,小贩执照等优先发给土著,以达致平衡,在这种情形下,非土著的机会被削减。
(三)工商业的顾问因平衡的问题,也形成了在发展上的阻碍,尤其是某些专门知识领域的顾问专才机构。
(四)房屋分配、土地发展、土地垦殖计划、就业机会、新市镇的成立及分配方式等都优先给土著,使到其他族群深感不安。
除了上述忧虑之外,华社对教育、文化、宗教各方面也有隐忧,惟因这些问题不直接涉及新经济政策,故不在这里详述。
新经济政策与发展蓝图实施期之差距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为期20年,将于1990年结束,但大部份的发展蓝图的策划目标都是指向公元2000或2005年,因此产生了一个实际问题:“发展蓝图乃以新经济政策为策划准绳,但在时间上却出现矛盾!”这项矛盾是否昭示着:新经济政策将延长至公元2000年或2005年?
上述问题的提出是绝对正确的,但从策划的角度来说,由于新经济政策目前仍在实行中,而1990年后将以怎样的经济政策取代,目前尚无法知晓,故在策划发展蓝图时,是必须以目前的新经济政策为根基,并计策到新经济政策的最后一年。不过,我必须在这里指出:新经济政策于1990年结束时,大蓝图内的经济合成部份必须检讨及酌情修改,否则对非土著是不公平的。
其实,我应该阐明和强调,任何一个发展蓝图,每5年都必须检讨和重新评估,如果没定期检讨和审度的话,有关的发展蓝图将失去其实际性。举例来说,一个在10年前拟定的发展蓝图,乃根据当时较高的经济成长率而策划,但在实施期间,却发生了预料不到的世界性经济不景,波及的影响至深且重,使到事先的预测已不符合实际情况,如发展程度缓慢,国家资源缺乏,人民收入及工商业活动降低等等,在这种情形下,假如不及时重新检讨和调整有关的策略,将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鉴于此,我建议在1990年时,视新的经济政策而定,有必要重新鉴定任何一个发展蓝图的策略方针,在目前阶段要去修改是相当困难的。
新经济政策结束后的展望
根据原定的计划,新经济政策将于1990年结束,依我的看法,不管政府当局届时是否延长新经济政策,或是以新的“国家经济政策”来取代,其原则及方针应该不会乖离目前新经济政策所欲达致的两大目标,即不分种族消除贫穷及重组社会。所以,假如祈望1990年后的国家经济政策会有180度的镇变,是一种不实际的想法。
虽然如此,我们应该看回新经济政策的原来意旨一一不分种族消除贫穷,这是绝对可以接受的,另一个目标——重组社会,却有争论的地方,政界人士的看法是80年代的经济衰退所产生的影响极深,故导致不理想的成果,这是针对重组社会强有力的理由之一。
结论
各种发展蓝图的策划及实施,虽然都以20年的时间作为标准(即超逾1990年),并以新经济政策作为策划基础,但并不意味着自动延长新经济政策,因为蓝图一般上都需要定期检讨和调整,在1990年后的国家经济政策未制定前,以目前在实行中的新经济政策作为策划根基是最实际的作法。
在1976年城市及乡村策划法令下,一般上蓝图的准备工作必须是公开的,因此在1990年如现有的新经济政策结束,而新取代的国家经济政策若有重大的改变的话,公众人士有权力要求修改和更正发展蓝图。
(15-12-1986《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