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新纪元学院
由董总、教总及独立大学有限公司联合统办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1994年03月24日获得注册证,第一届董事于1994年09月18日选出:
主席:郭全强
副主席:林晃升
秘书:叶新田
副秘书:陈友信
财政:江秀滔
副财政:赖兴祥
执行董事:陆庭谕、蔡庆文、陈松生、周素英、沈慕羽、王超群、陈荣量、胡万铎、饶师泉、叶鸿恩、吕 兴、杨云贵、吴建成、丘琼润、陈玉康。
董教总教育中心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向教育部申办【新纪元学院】。有关申办书于1994年08月27日呈上,于1994年09月19日得到教育部学校与教师注册组的答覆:【新纪元学院】及所有私立学院的申办书暂时被搁置,原因是教育部在进行检讨和修定大专法令。1994年10月19日董教总教育中心向教育部有关部门提呈上诉信。
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申办中的【新纪元学院】是一所非营利的教育机构,与其他营利性质的学院应有所区别;
因国家积极推行开放行政策,欲将我国发展为一个区域性的教育中心,同时也肯定了中华人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新纪元学院】正是应着我国的上述发展趋势而申办,教育部理应给予支持而不是将之「搁置」;
建设董教总教育中心,开创华文教育新纪元是得到广大华社的支持,是华裔公民的共同意愿,「搁置」【新纪元学院】的申请,将使董教总无法向华裔公民交待。上述上诉书之副本亦分别呈给马华总会长、民政主席及冯镇安副教育部长,并要求他们协助【新纪元学院】准证的申请。至截稿为止,申办【新纪元学院】的工作,还停留在等待答复的阶段。
在等待的同时,董教总教育中心按原订计划,继续开拓教育交流的管道及开办各类短期课程。
【原刊于1994.12.18之《华教导报》,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