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总33年
陆庭瑜
第一章 教总之成立
(A)1951年初,巴恩氏巫文教育调查报告书发表,建议以国民学校取代其它民族语文学校,也即是以官方语文(英、巫)教育消灭方言学校(华、印)教育。华校教总即应此厄运而诞生。
(B)同年中,芬吴华文教育调查报告书发表,指出华校处境恶劣,建议政府应大量地增加对华校的津贴,改善华文教育等等。
(C)华文教育厄运当头,森美兰华校教师公会即函请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负责召开全马华校教师公会代表大会,研究巴恩及芬吴报告书并寻求对策。
(D)同年8月24日、25日,由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主催之全马华校教师公会代表大会在吉隆坡福建会馆举行。各地教师公会代表有32人出席。
(E)24日上午11时半举行预备会议,下午2时正式会议揭幕;25日下午5时30分会议闭幕,议决要案,一致坚决反对巴恩氏巫文报告书废除方言学校之建议,草拟关于巴恩氏巫文教育报告书及芬吴华文教育报告书之意见书,并公开发表。通过向政府提出有关华校之6项建议:
(1)华文教育应列为马来亚教育体系中之重要一环。
(2)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应有华校教师会之代表。
(3)供给足量经受师资训练之英文教师,以提高华校英文程度,此项师资应受校长之管制。
(4)便利华校师资之入境,解决师荒。
(5)对华校之津贴金应与其它学校一视同仁。
(6)巫文列为初中科目,巫文教师应受校长管制。
(F)此外并通过筹组全马华校教师会总会,票选吉隆坡、槟城及马六甲教师会组织筹备委员会,以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为召集人。
(G)根据大会议决案,于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在同年12月24日、25日举行教总成立大会。
(H)24日上午9时在吉隆坡尊孔中学礼堂举行代表大会,出席代表计9州12区,代表人数37名。通过章程及选举职员。总会主席由各区会轮值,首届总会主席由槟城华校教师公会担任,主席为陈充恩先生。(I)25日上午10时假吉隆坡中华大会堂举行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成立典礼。立刻负起谋求华教同人之福利、发扬中华文化争取华文教育在本邦的平等地位之重任。33年来,未渝此志。
第二章 教总之态度与立场
(A)马来亚以至马来西亚,原是-片处女地由各族移民共同努力而开发,直到繁荣建国,必须共存而后能共荣。
(B)占总人口将近半数的华裔公民之意愿是不能漠视的。
(C)华裔公民是以尽义务、效忠诚为条件、不是以弃母语,毁文化为条件的。所以没有华文教育地位的教育政策,我们必须坚决拒绝。
(D)华文教育必须列为国家教育体系之一环,各民族母语母文的教育一律平等。
(E)拥护巫语为国语(马来西亚语),但华、印语文亦须列为官方语文之-。
(F)凡属公民,其权利与义务必须一律平等。
(G)教总从一开始就立定成功不必在我的态度,而主张揭开问题、让问题存在,问题终将解决。
(H)教总的3个方针:
第1是合理的要求——要求本身应享的权利,绝不侵犯别人,便是合理的要求。
第2是合法的步骤——遵循法律,反对破坏,便是合法的步骤。
第3是坚决的态度——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便是坚决的态度。
第三章 教总与文教
1951年
(A)全马华校教师公会代表大会坚决反对巴恩氏报告书。
1952年
(A)选派华文教育专家十余人,协助政府改编华校教科书,使之具有马来亚背景。改编工作前后历时4年,经审查而准予出版者有营业公司、南洋书局、上海书局等三家。
(B)11月9日及10日,与马华公会及雪州董事联合会发起召集第一次全国华校董教代表会商讨两大课题:
(1)华文小学参加新薪津制问题。
(2)反对1952年教育法令问题。
结果产生大会宣言。
向钦差大臣提呈备忘录并发动四百余杜团签名表示反对1952年教育法令草案。
1953年
(A)争取改善华校新薪津制度大有收获:例如初中毕业服务15年者,教部原定月薪126元5角,交涉后提高296元,每人每月只差5角即获益170元。又如A级教师服务15年者原定每月274元,接受时高至404元,每人每月获益130元。此项争取,初由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单独与政府交涉,获得两次修正,再经董教马华之9人小组专员交涉,又再两次修正,大致满意后而于1953年3月通知所有华校可以接受。从1952年7月份追算。补领薪金的人很多,有的数百元,有的千多元,最多的高达两千多元。
(B)积极支持创办南洋大学。
(C)与马华公会及董事组织合组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委员是董事教师马华公会各10名,三机构主席为当然委员,以马华公会会长为当然主席。
(D)继续反对已被通过的1952年教育法令。
1954年
(A)过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向政府提呈华文教育问题备忘录。
(B)向联合国大会主席潘迪夫人提呈备忘录,请求联合国大会关注并保障本邦华人的合法权利。
(C)发表宣言反对1954年67号教育白皮书企图改华础以英文为媒介之国民学校。
(D)召集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反对华校开设英文班,使白皮书之意图不能得逞。
(E)揭橥教总致力三大目标:
(1)维护母语母文的教育。
(2)各民族的教育一律平等。
(3)争取华语华文列为官方语文。
1955年
(A)在马六甲陈祯禄爵士府与联盟主席东姑阿都拉曼会谈协议如下:教总属下各团体自1955年1月至7月暂时不谈华文列为官方语文问题以便利联盟之竞选宣传。如联盟获得执政则实行下列3事:
(1)取消1952年教育法令,重新厘定对各民族公平合理的教育政策。
(2)增加各华文中学的津贴金100巴仙(原为每生每年36元增至72元)。
(3)所有未受津贴的华文小学班级一律获得津贴。
(B)克服非津贴班6条例之困难。
1956年
(A)主席林连玉顾问严元章受联盟政府邀请为课程委员参加厘订共同课程。
(B)与雪州中华大会堂、36行团总会、吡叻中华大会堂、马六甲中华总商会等5大团体召集全国华人社团争取公民权大会,通过4大要求:
(1)当地出世者为当然公民。
(2)在本邦居留5年以上者有权申请为公民。
(3)各民族之权利义务一律平等。
(4)列华语华文为本邦官方语文之一。
(C)反对拉萨报告书第12条要以国语为所有学校之主要教学媒介的“最后目标”,争取到拉萨答应不将“最后目标”列入新法令中。
(D)向宪制调查团强调列华文为官方语文,实施土生公民权及各族权利义务均等。
(E)协助政府展开火炬运动,呼吁华人子女进华校,接受华文教育,奠定华文教育永存之基。
(F)联合印度教师公会发表宣言,对要求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之一事,采取一致态度。
(G)成功反对掉教师特别检定考试之措施,否则所有华校教师都不是合格教师。
(H)教总经费困难,在会员及社会热心人士(特别是槟城各界人士)大力支持下解决。
1957年
(A)由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产生15人小组委员会负全责准备与政府谈判华文中学接受全部津贴问题。三机构本着与新政府合作的精神行事,虽不屈不挠,唯不得要领。教育部长对教总要求对话亦不理不睬。
(B)华团争取公民权大会代表赴英请愿。过后,从9月1日起至翌年8月31日开放申请公民权期间,又积极推动华人申请公民权。(成绩:共有70多万名华人在那段时间里申请到公民权。)
(C)11月发生全国性华文中学学潮,反对:
(1)取缔超龄生。
(2)反对公共考试以英文为媒介。
教总协助政府呼吁学生平息学潮。
(D)反对节外生枝的华文中学改制的22条件。华文中学除一两间外,都不改制。
(E)成功解决超龄生的问题,不致马上被驱逐。
(F)反对读华文考英文或巫文的初高级文凭考试媒介的不合理措施,使华人深省官方语文之重要。
1958年
(A)成功地将华小纳入国家津贴教育之一环,接受全部津贴。
(B)在怡保召集华文教育大会。
(C)教总大厦落成,此后既为维护华文教育的枢纽,也为教总解决了活动经费来源问题。
1959年
(A)在吉隆坡召开全国华人社团代表大会,通过华人对教育总要求,并发表宣言。出席者共963单位,代表1209人。
(B)《教师杂志》创刊。
1960年
(A)发动教师团体向教育检讨委员会提呈备忘录共47份。
(B)揭穿达立报告书要将华文中学改为英文中学,再改为马来文中学的企图。也揭穿华小将被变为马来文小学的厄运。召集全国华文中学董教代表反对。
1961年
(A)在林连玉主席领导下,教总为华文教育的命运艰苦奋斗。8月12日,连任教总主席8年的林连玉被通知将被褫夺公民权,过后又被通知取消教师注册证。
(B)压力当头不屈服,教总呼吁华文中学不要改制。(后来,即使改制了的还维持下午办独立中学,以容纳政府收不完的70巴仙华小毕业生。)
1962年
(A)召开全国独中校长座谈会,黄润岳主席断言独中“能生存,有发展”。
(B)9月9日,教总教育顾问严元章博士被永远禁入联合邦。
1963年
(A)出版林连玉先生《回忆片片录》,结果被禁,连带刊有《回忆片片录》的《教师杂志》有九期也被禁。
(B)与董总联合呼吁华人社会响应“华人子弟应认识华文”运动,并且身体力行,把子女送入华校肄业。
1964年
(A)呼吁家长及社会人士捐献国防基金。
(B)10月23日,本总会前任主席林连玉先生公民权正式被褫夺。11月14日林连玉先生接受记者访问,表示:为华文教育牺牲永不后悔。
1965年
(A)由本总会主催之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为争取华文地位向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录。
(B)斥责国语月行动委员会及语文局长要华校校牌只用国语书写的违宪行为。驳斥他们指华裔公民本身之华文为外国文字。
1966年
(A)同时也是马华党员、马青领导人之一的沈慕羽主席发动争取列华文为官方应用文运动,被马华公会开除党籍。
(B)与董总合组华教工作委员会。
(C)设立会员子女独立中学奖学金。
1967年
(A)教育部宣布没有剑桥或联合邦教育文凭之中学生不准出国深造(包括华文中学生),教总通过联合董总创办华文大学以解决难题。
1968年
(A)支持独立大学之义举风起云涌。成为独立大学年。出国深造禁令被取消了,也带起了几间大专院校。
(B)自本年起,除一两年外,每年都有联合董总或其它华团主办全国性华校学生学术比赛。
1969年
(A)513前夕,捐献独立大学运动如火如荼。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之注册亦在大选投票前夕获得批准,成为一个保存独立大学基金的合法机构。
(B)10月,接受砂拉越华文中学毕业统考委员会之邀请,代为统考出题(惟该统考后因当局禁令而不克举行)。
1970年
(A)联合董总以举办5年级华文测验之坚决行动,争回5年级检定考试华校必考华文科。
1971年
(A)沈幕羽主席参加华人大团结运动,在怡保演说被政府以涉嫌触犯煽动法令逮捕并控上法庭。
(B)成功召开全国华校董教代表大会,表示维护华教之决心。会见教育部长胡申翁表达民意,要求保存董事会之组织及保有大部分主权。
1972年
(A)主催全国华文独中代表座谈会研讨发展独中办法。
(B)会见副首相请求政府严惩刁难华文在招牌或广告上应用之官员。
1973年
(A)参与简体字推行工作。(1月16日在本总会举行之一项全国性推行简体字会议上达致一项重决定,即本地推行之简体宇应完全以中国大陆的为根据,我们只选而不造,俾与主流不脱节。 )
(B)支持吡叻独中复兴运动。
(C)反对当局派遣不谙华语者出长巴占华小。
(D)与董总、校友会联合召开发展华文独中运动大会,通过独中建议书,成立工委会推动筹募全国独中发展基金。
1974年
(A)筹募全国独中发展基金工作积极进行。
1975年
(A)董教总秉承1974年11月24日华团大会意旨,联合校友会拟具备忘录向马哈迪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提呈,要求政府基于宪法精神及人权,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项条文以确保华小永不变质,且将华文中学纳入政府津贴范畴内,并准许成立华文高等学府。该备忘录获得全国3000多个社团签盖支持。
(B)排除万难如期举办独中统一考试
1976年
(A)筹募全国独中发展基金活动继续进行。8月底,董教总联合雪州校友会举行胡姬书画义卖,义款超过4万元,令人鼓舞。
(B)董教总召开第1届全国独中行政人员研讨会于11月23日至25日一连3天在波德申海滨全国银行雇员职工会训练中心举行。参加者有来自东西马38间独中的65名负责人,以及董教总代表等。
(C)开始进行独中统一课本编写工作。
1977年
(A)3月6日,董教代表紧急大会抗议教育部要解散董事部,议决吁请政府废除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第26条A项有关“取消董事会”之条文及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项条文,保证华小永不变质,并接受华团备忘录全部建议。
(B)吁请全国各地华校董事会、家教协会及校友会全力支持董教总发起之“发展华小工委会”并组织之,其任务除确保主权完整及捍卫华小永不变质外,并争取应得的公平合理地位。
(c)第1个全国独中教学研讨会(数学)在波德中举行。一连6天,参加者150余人,来自马来亚半岛、砂拉越及沙巴。
(D)第一本独中统一课本(初中算术)出版。
1978年
(A)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从1977年10月25日起发动全国华团签盖请愿书向最高元首申请创办独立大学,获得4000多个华团响应。请愿书于1月30日寄呈最高元首。
(B)创办大学申请被拒绝,独大有限公司发起1人1元运动筹募独大法律基金,准备起诉政府。
1979年
(A)参与雪华总商会主催之华文应用文改革工作。
(B)“有鉴于目前情况,既有的小学制度是有必要持续下去的。”这是马哈迪报告书对华团备忘录的反应,也是全国华人捍卫华小的成就。不过,董教总联合指出:马哈迪报告书反复地说明了要私立中学用同样的教学媒介语、同样的教学范围、及参加同样的会考即SRP和SPM,否则,只有关闭的命运,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矛头指向华文独立中学是很明显的。
(C)向教育部提呈华小华语课程纲要建议书。(之前,在1977年,曾争取教育部课程中心接受教总两代表为该中心“华小华语课程纲要委员会”委员。)
1980年
(A)陆庭谕被调职。
(B)独大有限公司正式起诉政府。
(C)为庆祝成立29周年及祝贺教总元老80大寿举行联欢宴会。元老代表林连玉先生在大会上说:华校是教总救回来的。
1981年
(A)教育部决定实施3M制,教总去函教长请求提供详情以供研究。
(B)召开全马华教团体讨论3M大会,向教育部提呈备忘录,提出具体的建议。
(C)积极反对社团修正法案,特别是反对把民间团体分类为“政治团体”与“联谊团体”。以身作则申请为“政治团体”,并且呼吁全国社团全部申请为“政治团体”以行使民权,关心国家大事。
(D)9月28日起一连9天,独大案件在吉隆坡高庭聆审。女皇律师庭上陈词,指政府拒绝独大申请是违反宪法、不合理和不公平的。
1982年
(A)与董总联合朝野政党及全国华团,在华小家长支持下反对3M制不合理措施,终于迫使正副首相宣布无意使华小变质、教部课程中心改变措施。
(B)2月15日起一连10天,独大上诉案件在联邦法院聆审。女皇律师据理力争,指高庭宣判独大败诉是错误判断,希望联邦法院负起责任维护宪法精神。
(C)与董总基于3结合概念,支持郭沬镇、许子根等华教人士参政。
(D)7月6日,联邦法院以4对1多数票判决独大败诉。同日,独大公司发表文告表示不会放弃争取民族权益的斗争。
(E)董教总针对“吉隆坡大蓝图草案”有关教育与文化部分,向当局提呈备忘录,促请政府多建华小,以应需求。过后并和几个华团政党提呈联合备忘录。
1983年
(A)3月27日,与董总、各州大会堂、总商会在槟城华人大会堂举行文化大会,通过备忘录向文青体育部提呈,要求公平对待各民族的语文文化。
(B)独中建议书实施10周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发表检讨报告,指出:独中在维护华族语文。教育及文化等方面,已经扮演了它的积极角色。80年代是独中寻求全面发展的阶段。
(C)通过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成立教总教育研究中心的建议,授权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筹划种种工作。
1984年
(A)新编中学华文教材试用本开始试用。
(B)4月15日教育研究中心正式开幕,即推出其第1项工作计划:华文教育史料展。有关史料在吉隆坡展出之后,文分别在怡保、槟城、太平、文德甲、安顺、话望生、而连突等地巡回展出,获得热烈响应。与此同时,教育研究中心也推出了一套3册的《华文教育史料》册子,尝试把30年来华文教育的风风雨雨如实地而有规则地反映出来。
(C)与雪兰莪大会堂等华团领导机构组织全国华团文化工作委员会。
(D)抗议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教育局规定学校集会必须使用国语。
(E)与全国华团一道支持马六甲青云亭机构反对甲州政府企图铲平发展三宝山。
1985年
(A)全力支持吉兰丹中华独中的复兴运动。
(B)筹备出版一本集大成的《教总33年》纪念特刊。
第四章 小结
(A)教总、董总以及校友会联合为华教,带动华人社会关注华教。华人社会除缴纳教育税之外,每年对60间华文中学和1300间华小的捐献是数以千万元计的,可见华人支持民族教育的一斑。
(B)教总在华教临危之时受命,应厄运而生。虽然争取的是华教,却是整个华族地位与命运之争。所以争取的行列越来越壮大,教总便与华人浑然一体,而就更加任重道远了。
资料来源:《教总33年》,页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