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总简史

教总简史
林连玉



()教总之创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马来亚华文教育界有一进步之现象,即改变战前各自为政之态度,就政治及地理区域分别集合同仁组织教师公会。迄-九五一年全国已有十七区华校教师会之成立。是年殖民地政府公布巴恩氏巫文教育报告书建议消灭方言学校,华人社团大为震动,认为华族文化将被消灭于本邦,各社团纷纷举行会议表示反对。森美兰教师会商请吉隆坡教师会主催全国教师会代表会议共同讨论。八月廿七日,十七单位代表集会于吉隆坡之福建会馆,除向钦差大臣提呈备忘录表示反对巴恩氏巫文教育报告书而外,更议决组织教师总会为华文教育界最高机构,推举槟城,马六甲、吉隆坡三地教师会为筹备委员。是年十二月廿五日假吉隆坡中华大会堂宣告成立。

()会所之建筑

    一九五六年教总经费困难,由森美兰教师会主席吴太山先生呼吁会员自动献捐,获得热烈响应,得款五万余元;槟城各界人士,乘农历八月普渡节,以点唱形式分十四区捐献教总,得十七万余元;其它华人自动捐献者万余元;共二十三万元有余。乃以三万三千元购地一方于吉隆坡中心区之峇株律,前面宽四十一呎,后面宽五十呎,长一百0七呎。由一九五七年四月开工至十二月完成,遂迁入办公室。五层大厦定名为教总大厦,其规模之壮丽,在当时东南亚各国教师团体中,堪作冠冕。

()主席之更迭

    教总最初定为分区轮值制,连选不得连任,由常年会员大会选出。当值区重要常务委员:正主席,副主席,总务,财政,秘书等五位由当值区自行决定之。至一九六0年,改为选人制,于常年大会时预推负有时望之华校教师作侯选人,然后投票决定之。一九五二年,首任主席原为槟城钟灵中学校长陈充恩,未及为教总展开会务工作即于二月间受狙击而死。槟威教师会乃更选黎博文承其缺。一九五三年,第三任主席为怡保育才中学校长蔡任平。一九五四年,第四任主席吉隆坡林连玉,一直蝉联八届,至一九六一年,被联盟政府迫害,既取消其教师注册证复褫夺其公民权,不得不卸其责任。其间一九五四年常年大会因欲使林连玉连任,修改章程为主席可以连任一次。一九五五年常年大会再因林连玉连任之故,又修改章程为主席可以连任。一九六二年及一九六三年,主席为柔佛州龙引中学校长黄润岳。一九六四及一九六五年,主席为吉隆坡丁品松。一九六六年迄今为马六甲沈慕羽。

资料来源:《教总33年》,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