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贪局功能
刘磐石
当局一直高喊反贪运动,在我印象中,次数多到已经记不清,但一次又一次之后,旧的口号落幕,新的方法代之而起,贪污行为依然猖獗。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像最近地方政府大肆取缔跑马机、非法电玩中心时,便有“内鬼”通风报信,落得执法行动无功而返。据加影州议员钟道昌透露:他曾随同市议会主席尤索夫率领的扫荡队,扫荡电玩中心,但一样面对消息泄漏;甚至一名执法人员在晚上擅自打开市议会大门,让业者把被充公的电玩机载走,结果东窗事发而遭革职处分。
副财政部长黄思华指出:赌博性质游戏机令政府每年损失7亿6千万零吉。我想,赌博业跟卖淫业一样,没有官员在背后包庇,相信不会如此明目张胆。
公务员涉贪情况严重
记得一位从事运输业,也是小型发展商的朋友曾跟我谈话。他说:“幸好这里的官员贪污,有水可行船,否则,我就没有那么方便了。”他还说:“我的罗里不超载就不赚钱,但我懂得做人,所以一直相安无事,连验车这一关也不会有什么麻烦;还有,建屋申请,要过五关通六个部门,不放水就一关也通不过,一个发展计划就让你痴等三五年才有消息,等得来蚊子都睡觉啦!”
上述现象在芸芸众多的贪污事例中,只是冰山一角,跟过去“土著银行”、“柏华惹”等事件相比,仅属小儿科。但已显见,没有官员涉入其中,泛滥程度绝不会如此严重。
虽然在85个受调查的世界廉洁地位国家中,我国排名第29,在国外还享有较好的形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远离贪污腐化,相反地,情况一直在恶化,引起国人关注。副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坦然承认:公务员涉及贪污情况严重,过去被扣留的300人中,就有62%即186人为公务员。
为了加强反贪工作,反贪污局总监阿末查基提出4项策略,即1.强化内部的效率;2.实施更严格的司法制度;3.鼓励公众人士提供具素质的资料;4.更广泛调查贪污个案。他更表示将研究以立法来对付下属涉及贪污的上司,以有效杜绝公共领域的贪污事件。
反贪污局没提控权
公众人士对总监致力加强反贪污局的功能,咸表同意,惟要立法对付下属犯罪的上司,则矫枉过正,同时置疑其功效。需知政府部门盛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除非在部门里发生重大人事纠纷,否则,大家必定包得紧紧,尽量掩饰,避免麻烦上身;这建议一旦施行,可能会产生反作用,更形加深“官官相护”的风气。
由于反贪污局的架构与权力受到限制,操作时多少受到某种程度的政治势力影响,所以,即使反贪污局总监如何努力落实4项策略,大家可预见,它仍不能有效制止与扑灭贪污活动。理由很简单:
(1)它尽管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但负责官员由政府领袖委任,他能不能排除政治势力的干预,不看当权派的脸色,做现代包公秉公行事?
(2)它只有调查权,没有提控权,能发挥多大作为,把大鱼绳之以法?
(3)它能否在“官方机密”法令的地雷阵中畅行无阻,以及给“告密”者提供保障?如果答案不肯定的话,则4项策略的功能在无形中便要打上折扣。
设立更多投诉管道
众所周知,单靠反贪污局目前有限的权力来对付根深蒂固的贪污活动,是不够彻底和难成气候的,充其量只能起“杀鸡儆猴”的阻吓作用。因此,政府如果真有决心扑灭贪污腐化,必须广纳众言,听取各方积极的建议,多管齐下,才能奏效,这包括:
(1)在宪法上规定反贪污局的独立性,首脑由国会选出,并确定它具有调查、提控等执法权利。
(2)政府各机构决策要透明化、行政要效率化,消除一切繁文缚节和黑箱作业。
(3)涉及公众领域的一切政府部门应树立亲民风气,加强服务效能,避免延怠现象,
(4)解除“官方机密”法令,鼓励公众人士、报章公开揭发各种贪污行径。
(5)领袖应以身作则,保持廉洁形象,举贤用能,摒弃金钱政治和朋党主义。
(6)严刑对付涉及贪污的官员及怂恿者,不管其职位高低。
(7)加强道德教育的工作,奖励严正不阿的公务员和提供正确情报的公众人士。
(8)设立更多投诉管道,让人民可以针对各种舞弊事项,轻易作出投诉。
(08-07-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