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团诉求怎么办?
周忠信
由11华团组成的华团大选诉求工委会,在召开会议后一致议决不加入第二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经咨会),因为工委会是以民间团体的身分提出“诉求”,而执政的三华基政党既然已认同工委会提出的诉求,工委会就交由在朝在野政党去争取落实“诉求”,并且会继续跟进的工作。
过后,交通部长林良实要求11华团,重新考虑不加入经咨会的决定。他认为他们应进入经咨会,通过协商方式注入意见,理由是经咨会是制定国家未来政策的重要论坛。他也表示,他不会就此放弃,反而会继续游说11华团加入经咨会。同时,他也邀请不签署“华团大选诉求”的某个华团派代表加入经咨会。
另一方面,林良实表示11华团提出的诉求是谦虚的,毫无威胁之意。而林敬益则将华团大选诉求诠释为“一系列没有设下时限的冀望和请愿”以及“他们的备忘录并非一系列大选要求”(their memorandum was not a list of election
demands)。
该不该加入经咨会?
国会在野党领袖林吉祥则说,林良实和林敬益企图将诉求边缘化;他认为马华和民政党除了应该要国阵对诉求表明立场外,也必须个别针对诉求中有关国民团结、民主、人权、公正、贪污、公平的经济政策、私营化、教育、工人、房屋以及环境等的82项建议表态;而呼吁工委会重新考虑加入经咨会,是为了逃避各自政党对诉求表态,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林吉祥指出,经咨会没有参与来届大选,对政府或内阁也不会产生约束力。
今年8月4日。首相马哈迪推介经咨会的成立,以拟定2000年后的新社会经济政策,井以国家发展政策取得的成就,作为出发点,是政府制定未来10年发展方向的一环。
政府没有全盘接受
1989年成立的第一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是拟定1990年后10年的国家经济政策建议书。在过程中,行动党、董教总、雪华党、人民党、回教党的代表以及一些活跃的知识分子,基于经咨会操作不公正,政府并不认真聆听其意见,也不重视和接纳所提的建议,因此中途退出,不要承担最后报告书所提出的任何建议的责任。首相马哈迪在1991年2月9日接领经咨会提呈的报告书时表明,由于该报告书并非经咨会全体成员所达致的共识。政府不会全盘接受。
第一经咨会花费两年时间和不少人力物力,来研讨各项经济课题,但其任务达致怎样的成效,却备受置疑;因为1992年开始推行的“国家发展政策”,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新经济政策”,经咨会报告书的许多重要建议都未获接纳。
该报告书的重点建议包括:
·鼓励釆用马来西亚人的名称,不要强调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等的种族区分。
·取消教育领域以外的所有固打制。
·促请政府、在野党与社会各阶层,竭力减少种族政治。
第二经咨会代表性?
那么,这次第二经咨会的代表性、范围与权利是什么?
首先,公正党并不受邀;而受邀的行动党、回教党与人民党,连同公正党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从参与第一经咨会的经验显示,执政党领导人“缺乏诚意也不认真”,第二经咨会只是大选前的政治花招,因而拒绝加入。另一方面,大众也对经咨会反应十分冷漠。经咨会其中一名成员,即国大学生理事会主席法査表示,他并不知道大学生在经咨会所扮演的角色,也未受通知有关大学生的角色。
第二经咨会成立的7个委员会如下:(一)国家团结委员会,(二)社会重组委员会,(三)消除贫穷委员会,(四)国家经济与竞争力委员会,(五)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六)金融系统与回教银行委员会及(七)科学与工艺委员会。
经咨会秘书山苏丁希旦表示,公众、社团也可提出建仪,并通过秘书处检查后,才呈交给理事会。
不该加入6点理由
经咨会工作议程定于8月至12月举行小组会议,明年1月至4月举行小组工作倡议,5月4日与5日提呈中期报告,5月至7月举行小组会议,8月7日与8日提呈最后报告,9月提呈报告予内阁。
由此可见,大选诉求工委会是明显不应该加入经咨会的,因为:
(一)经咨会是以国家发展政策取得的成就作为出发点,而大选诉求的前言,一开始就提到“国家的一些政策和施政,特别是在民族平等、民主、人权、司法独立等方面,仍有待改善”。
(二)经咨会成立的7个委员会并没有涵盖大选诉求的17项领域,例如落实议会民主、维护人权及伸张正义、杜绝贪污、让多元文化百花齐放、公正的大众媒体、建立人民对警方的信心。那么,马华民政是要工委会在经咨会谈“半个诉求”,还是将经咨会改为“国家政策理事会”?
(三)大选诉求的前言中清楚表明,提出诉求后,希望所有政党和来届政府支持与实践这些诉求,而非要经咨会去实践。所以,作为民间团体,工委会应交由在朝在野政党去争取“诉求”,并且继续做评估与监督的工作,这样才不会违反大选诉求的原意和2千华团的委托。
(四)第一经咨会报告书的许多重要建议,都未获接纳,一些重要成员中途退出。基于历史的教训,工委会自应拒绝加入。
(五)林敬益将大选诉求铃释为“一系列没有设下时限的冀望和请愿”,但是经咨会是政府制定未来10年经济发展策略的一环,那不是前言不对后语吗?两者岂不矛盾?
(六)经咨会工作议程定于明年9月提呈报告予内阁,距离现在大约1年。执政集团如果真的重视,就应开始在内阁研讨诉求内容,而不是“种族政治式”的丢给三个华基政党,三个华基政党又“推到”没有决策能力的第二经咨会。
简而言之,大选诉求应该秉持原有的诉求方式,也不应被随意诠释。
如果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是“充满谦虚的、毫无威肋的”、是“一系列没有设下时限的冀望和请愿”以及“他们的备忘录并非一系列大选要求”,那马来西亚华社大选诉求到底是什么?
(20-10-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