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火葬是时候!
刘磐石
在城市地区,土地越来越缺乏,成为棘手问题,华人身后事,面对旧坟场爆满、新坟地难觅,甚至原有坟地,需要搬迁,频临死无葬身之地的困境。
正当华社各有关机构头头,为义山问题而烦恼的时候,吴清德博士捎来一项佳音:内阁指示政府机构觅地解决非回教徒有关坟地、火葬场及置放骨灰场土地不足的问题。
华社鲜少实际行动
对华人来说,这无异是件大喜讯,经过吴清德博士和四大宗教咨询委员会领导人的默默耕耘、极力争取之后,坟地问题,拨开云雾见曙光,已使政府改变过去漠视不理的态度,转而要求提出更详细计划书,在明年2月3日提呈给土地及合作社发展部,以便进一步处理、落实非营利组织获取坟地、火葬场和骨灰场的工作。
犹记得,义山问题,开始纷扰到今天,一直闹了两三年,群情虽然高涨,但始终没有结果。我个人有这种感受,认为华社在开会讨论、发表意见这方面,花费很多时间,却鲜少有实际的行动,往往“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谈来谈去都无法达至共识,未能拟出一份具体建议书来,以便向政府陈情、进行交涉,有效解决义山及葬地的问题。
华社义山管理层,临事被动,不敢果断往前看,以致落入随波逐流,是最大的弱点。在处理华人礼葬习俗的事务上,其积极性远不如四大宗教理事会,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今天,吴博士和四大宗教理事会,已迈开第一步,为解决非回教徒葬地问题,争取到初步的成果,大家应当珍惜,华社各有关机构更应该主动跟进,给予配合,提供意见,共同草拟计划书,参予跟政府洽谈,以一劳永逸解决葬地的问题。
乡村地区,发展较为缓慢,坟地问题没有那么头痛。反观城市地区就不同了,像吉隆坡,90%以上的土地经被应用,土地非常珍贵,可谓寸金尺地,连死人之地,也非得拱手让给发展不可。因此,坟地问题,不易安排,即使政府有意拨出土地充作坟场用途,只能选择在偏远的地方,同时,也只能暂行缓和眼前的燃眉之急,长远来说,问题仍然不能彻底解决。
鼓励非回教徒火葬
因此,政府方面,会偏重鼓励非回教徒采用火葬方式,并在这方面提供土地设施和奖励办法,作为一种相应的政策,以纾解葬地的诉求。
华社方面,也应该看清这种趋向,鼓励火葬风俗,并向政府寻求协助,兴建更多火葬场,以利便市民办理丧事。
虽然,华人的土葬风俗,沿用了数千年,大家习惯了传统。但是,随着时代进步,现代人讲求实用、简便,传统的葬俗也在改变中,人们会逐渐觉得土葬既破费、又麻烦,不如火葬那么干净俐落。
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火葬已被广泛推行,中国许多伟人如周恩来、邓小平等,都选择火葬,显示老一代中国领导人,已能接受这新观念。在大马,火葬也渐渐形成风气,除回教徒外,各族人士都乐于接受。
佛教人士认为,人死了之后,一了百了,最好连臭皮囊也一并火化,以免让骸体埋在土里,被虫蛆蛀噬,多受一种痛苦;道教人士认为火葬是比较节省开支、卫生和干净的做法,值得鼓励;基督教人士也相信人的身体是一个躯壳,逝世后没有了生命和灵魂,他们赞同火化后将骨灰置放在墓园内或撒在大海。
贫穷人士难以应付
在鼓励采用火葬的同时,当然,我无意阻止大家沿用传统的土葬方式。自由选择,是每个人的权利,我只是指出:城市华人若要继续沿用土葬,将来除了要葬在偏远的地方之外,更要付出昂贵的费用和舟车劳苦,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一回事,对贫穷者来说,则是难以应付。
吉隆坡偌大一个城市,目前仅有三间火葬场,在应付火葬需求方面,非常不足够。若鼓励火葬,政府首先要拨出土地,由政府机构或协助民间机构以非营利方式,多建数座火葬场、骨灰场(最好附设殡仪馆)。
1964年,广东义山董事部,曾拟议自建火葬场,不过遭吉隆坡市政府反对,认为由政府兴建才妥当。经过多年的交涉,市政府才于1975年,在首都蕉赖路建立一座火葬场。看来,今天广东义山董事部有必要旧事重提,联合福建义山、广东义山争取在新街场路义山范围内自建一座火葬场,以迎合大众的需求。
1997年,马华、华总、商联会三大机构在海上交流时,曾建议华社在各大城市兴建火葬场和骨灰塔,并将盈余悉数捐给华小和独中,这蛮好的建议,目前该是争取落实的好机会。能否成功,且看大家的行动和努力了。
(31-12-1998《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