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特殊管道与特权关系——从大专生的自主权谈起
杨凯斌
工大最近2起大专生受大学纪律条文处分,引起各界议论。前学长魏家祥在《南洋商报》新柔佛版(10月3日)以过来人的经验,规劝同学们采取“中庸、协商”之道,以免影响学业,辜负父母的期望。
笔者身为当事人之一,对近年来在各大专发生学生人权受侵犯事,有一定程度了解,深深感觉到许多真相与核心问题已被误导与曲解,特写此文供反思、交流及批判。
2个年代大专活跃圈
我们应从族群利益到普世的人民醒觉看大专生自主权。国内各大专校园常有一些学生积极活动的组织,本着“社会醒觉”的观念形成一般的“活跃圈”或“活动份子”。他们关心社会脉动,批判社会的各种不民主、不公正的现象,以求在社会改革上助一把力。
从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活跃的华裔大专活动圈的主流思想,是争取民族权益,发扬中华文化。其中最具意义的是争取成立华文学会。他们也积极回馈社会,尤其是那时深感处于弱势的华社。下乡服务、义务辅导就是由那时开始。
他们也开始接触各种启蒙思想如民主、人权。但相对之下,比较突出的是他们的服务精神与技术能力。由于那时的政经领域还未出现“小开放”,校园面对行政单位限制重重,种族分歧大。身为弱势族群的学长,必须谨慎运用各种人脉关系与资源,在执政党、主流华团、行政单位中游走。因此他们是深谙“务实与中庸”的协商路线。
进入经济急速成长的90年代中期,大马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不均,因此许多社会议题如环保、妇女、人权、边缘族群的命运等,成为新一代活动份子的中心关怀。他们要求改变现有体制,从狭隘的族群权益诉求,代之以建立公民社会。他们要体现的是“人民醒觉”,实践具体的民主、人权。
内部审讯缺法律谄询
大专校园的行政单位仍以分而治之手法,处理各族学生的问题。但是在改革运动中觉醒的马来学生,已开始讨论及认同由华裔活动份子最先提出的“人民醒觉”与“大专生自主权”观念。青年评论工作者黄进发早在几年前,在华研所主办的学生运动研讨会上,曾批判这些拥有特殊管道,而沾沾自喜的头头们为“校园甲必丹”,对整体学生运动、校园团结及思想启蒙是一大破坏。
一直以来,校园各族活跃学生被校方对付的不多。校方偶尔会动用大专法令来恐吓,或尝试约束活跃份子,情况依各大专副校长的开明程度而有所不同。
迄今只有2个案件被提出来。其一:杨凯斌提呈备忘录给大法官,呼吁关注有关安华审讯案件控状再三修改、警察暴力等问题。这是比较具有大学生社会参与权及学生运动意识的。
而王善晖只不过路过常在校园举行的集会地点,而与前来催赶集会的同学一齐离开,却遇上一班在晚上上课的同学、讲师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就无端端的”惹祸”,被冠上“莫须有”的“非法集会”罪名,最近被校方处罚停学一学期。
根据大专法令,超过5人以上的集会,事前没有得到校方批准;就被视为“非法集会”。果真如此,那么每天在校园内,经常举行的同学集会如讨论会、学长给新生辅导、校友集会,也算是“非法集会”了?
王善晖个案显示,任何一个同学都可能被套上同样的罪名,这是一种对学生在集会、行动自由的剥夺与约束。
王善晖的个案是冰山一角。上学期也有5名学生被指超过时限(晚上12点)进入校园,分别被停学一个至2个学期,另罚款200元。另一方面,有一对马来同学以及两对华裔同学也被指在图书馆及校外行为有问题,而各被停学一学期。
在这几个个案里,问题的关键是校方没有公开宙讯。校方权力过大,执法者如保安人员会因此不受约制,而选择性的提控很可能会出现。被指控者不能聘请律师自辩,家长也不能见证整个审讯过程,这导致许多被提控的大专生无法获知自己的权利范围以及得到法律上的咨询。
其中最受人批判的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在校园内部的审讯,未下判前是清白的原则不复存在;受审讯的同学,只能努力证明自己无罪而不能要求控方提出具体的证据。在法律上,这种被称为“疑点的利益"(Benefit of doubt)是归控方享有,整个控方的审讯过程沦为一个道德法庭,罪名的成立是取决于被提控者的道德、行为目的、历史,多过于找出事情的真相。魏家祥本身的“莫须有”被提控,也强力的证明了这个制度可轻易的被滥用。
王善晖也投诉遭到保安人员动粗,这种投诉在各大专校园内,也是常有所闻的。在现有的制度下,保安人员由于权力过大,往往对同学们的态度非常恶劣粗暴。
在杨凯斌与王善晖的案件里,同学及讲师们都不分种族给予支持和协助。在杨凯斌被罚款200零吉后,学生代表理事发起了一人一角钱的捐款运动,就筹得逾300多零吉。他们在校务处前等候听审结果,学生对上述事件的态度,已明确地以行动表达出来!这是一种乐观进取和认识本身权利的和平举动。
自我醒觉与特殊管道
别忘记,在争取马大华文学会复办时期,马大同学也组织过类似的施压行动;博大的同学也曾在前学长、现任马青团副团长卢诚国的带领下,进行过纠察行动,以争取权益(请阅读南洋商报“经一事长一智”专栏)。同学们在校园的和平、勇敢行动,正是最好的民主、人权教育。
一个处处讲求特殊管道与特权关系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已被歪曲、失调的社会,也就是今天我们熟悉的所谓“裙带关系”。这只会培养出许多极其依赖的弱势“小市民”,只能希望天天有“包青天”出现来搭救他们。正当学生准备昂首走入一个更自由、开放、讲求公平权益的现代化社会,这厢却有人呼吁走回以弱者自居、战战兢兢的封建协商主义,真是开历史的倒车啊!
笔者认为,大专生被纪律处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废除大专法令、检讨校园审讯的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大专生的基本人权,而不是一味的研究如何通过特殊管道或走特权关系,解决问题。
行使特殊管道,的确可能方便或搭救受控告的同学。但是在这过程中,我们只助长一种渴望“包青天”,鼓励利用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手段,进而助长对问题一味躲避而后沾沾自喜的阿Q精神。笔者相信,经过多年民主教育的工大生,总不成会赞成这种处世态度吧?
不应在阴影下成长
这篇文章是与多位同学反复讨论、思考后的总结,希望有助于我们认识大专法令与现行的校园内部审讯,对所有的大专生构成一种潜在的威胁与恐吓阴影,而不是只针对校园活动份子而已。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时,大专生不应继续在大专法令的阴影下成长。
教育部更是责无旁贷,有需要坦诚的与大专生对话,进行真正的双向交谈,听取大专生的心声,以及取消任何压制大专生校园基本人权与自由的不合理条文(编按:副首相于16/9/99日准许大专生设i咨询理事会,反映校园心声)。任何的特权和特殊管道都是一种“鸦片”,大专生在面对弥漫让会的保守、消极意识时,更能捉紧原则、坚持立场、冷静,有策略的去捍卫自身的权利。以面对大学企业化后更严峻的挑战。工大工程系不受承认以及大学学费持续高涨,只不过是一个开端而已。
且让笔者摘录德国纳粹时期受迫害的一位牧师的忏悔,供大家一起反思:
“当他们开始对付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开始对付工会份子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不是工会份子。
当他们开始对付共产党人时,我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当他们开始对付天主教徒时,我没有站出来,因为我是新教徒。
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四周已经没有人可以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21-10-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