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团与民权委员会:理喻与胡言
柯嘉逊
无庸置疑的,华团在今日的马来西亚社会是扮演着一个举足轻重和认真负责的角色、诚然,华团是一个混杂的组织,其中一些领导人深具道德:©识,服膺於真理与民主。一些则宁愿以上述原则换取现有的经济和政治利益还有一些根本毫无原则可言,亦不知论理与理性之所谓。
无论如何,华团在历史的长河中会否在马来西亚的一股政治上或是在“华人困境”中取得突破,胥视民主的力量最终会否取得胜利而定。
希望的最佳保证是有关真理、社会正义及民主的论点是极难加以驳斥的。这是为何我们看到一个事实,华社之中没有任何人,包括反动者,敢抨击华团“联合宣言”。华团宣言及华团主要机构对种种课题所采取的明确立场显示华团不但能够为我们的族群,而且也能为其他族群提供一个负责的指南。对马来西亚社会所面对的课题,其所采取的是基於民主与人权的正确立场,而非某些政党为了投机理由所标榜的种族主义立场。
这些华团主要机构决定成立民权委员会,同样是一个非常合乎逻辑与正确的步骤,以发扬联合宣言的原则和要求。每个人都知道华团宣言本身只不过是一份文件,若没有一个像民权委员会那样的组织就能发扬宣言的精神,那是高度天真的。
不过,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利害和没有不同的趋向,今日我们也不会有华人困境。正由於我们本身的社会存在着这些矛盾,我们发觉今日有矛头指向民权委员会的本然与正确立场的蔓延性攻击,而上述立场是民权委员会打从其成立开始即已采取的。
华团中那些加入不能捍卫我们民主权利的政党为成员的份子,已开始攻击民权委员会,而当他们无法以事实和理性的论据取胜时,只好依赖双重标准,幕后的肮脏伎俩,似是而非的论调及彻底的谎言。
最可鄙的其中一个例子,是最近有人指责民权委员会是一个非法组织,对此雪州中华大会堂代表已加以澄清。然而,最可耻的是在华社本身之中竟有人针对像民权委员会那样的合法组织,提出“合法性”与“非法性”的问题,殊不知此举只有使这些思想落伍和反民主的分子丢脸。
其他肮脏的伎俩包括在某一政党所拥有的一份迎合低级趣味的小报里进行令人难以置信的诽谤与抵毁的人身攻击,攻击的对象包括本人在内。只是因为我们不愿让这些“烂臭”报纸得到更多其不应得到的宣传,直到目前还没有人费事提出诽谤的诉讼。而这进一步暴露有关政党的本质,这个政党一直徒劳无功的声称它现今是由“新的改革派”所领导,人们多么期望这种改革首先应迅速的废掉这类毫无报格的小报,因为这对华社是一个耻辱和笑柄。
对於肮脏政治的界说和实践,有人作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批评,他说,真正的政治家绝不自贬身份暗箭伤人,但不知怎么地往往有其夥伴,没有骨气的躲在暗处伤人。
这恰好的概括了最近在大量的小报评论中所涉及的那种政治,在这卑鄙插曲中的可耻另一面是某些知识分子也不设法置身在小报所展开的肮脏运动的事外,更可悲的是一些知识分子竟退身到政党机关报中,而非在较中立的报章上进行辩论。
这确实反映了这类知识分子的低层文化水平,他们行使的肮脏政治使他们成了一种“知识流氓”。
何谓政治?
最近,政治被人以一种可笑的自相矛盾方式摆弄,以迎合个人的口味,一方面,我们经常听到政党人士提出挑战,如知识分子应“参政”,如果他们要有所作为的话,这是最近投人国阵阵营的知识分子慷慨激昂所作的辩护,另一方面,当一个像民权委员会那样的公益团体发表一篇声明,或当民权委员会成员参加一项抗议纠察,我们则听到他们被指责“涉及政冶”。
我们有必要指出这种混淆的想法,首先,当他们说你应该“参政”,真正的意思就是你应该参加国阵,当我们注意到这些国阵支持者对去年大选中所产生的“两党制”拟议发出的叫嚣,这种情形特别明显。如果知识分子聚向反对党,我们肯定听到有人提出他们应当回头,以及他们不应忽略负起华团工作的话。
这种对民权委员会“涉及玫冶”的落伍想法,与几年前当政府提出社团修正法案以使到政党以外的“政治”被列为非法之举的官方想法,并没有什么不同。这种观念已受到反对社团修正法案运动的置疑,使有关法案最终不得不撤销,可是,今天在我们华社本身似乎还有一些落伍分子仍持有这样的看法。
社会科学最基本的一课,是社会上每一件人为之事本质上都属政治,因此,他们若不是封建思想残余,就是企图散布恐怖文化,这是每当普通人民拥护他们的公民和民主权利的时候,用以恐吓民众最常见的阴招。
在每一个民主国家,像民权委员会那样的公益团体都普遍的受承认为政冶体系的合法部份,近年来,这些团体在这个国家扮演了一个更重大和负责的角色,教导人民关於他们切身的民主和人权以及谴责某些政党所倾向的种族主义。
我们应感到高兴,华团扮演了一个有用的角色,引导我们的社会走向民主与人权的正确道路,而远离种族主义的路向。相反的,某些政党则一直利用薄弱的藉口,要我们在民主权利方面作出妥协。这部分原因是由於他们现处於政治从属地位,部分是由於他们的领袖要确保他们的政冶和经济利益。他们的唯一意识形态乃种族主义和非理性主义。
当民权委员会在各种的事务上发表声明时,它就会被指责为“涉及政冶”,这些非议者很快就忘记华团宣言本身便是近年来所发表的一份最宏大的政治声明。令人讨厌的是这些为了本身理由而支持华团宣言的人士,不久就自我暴露而否定华团宣言的原则。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士曾批评民权委员会发表声明呼吁新加坡政府释放最近被扣的人士,要不然就把拘留者控上法庭的事,很明显的,他们并不曾熟悉华团宣言中的第一、第五及第六项条款谴责内部安全法令为严重侵犯人权的事,新加坡的内部安全法令是从马来西亚所衍生的,但更重要的是人权乃国际所关心的要事,也是基於同样的原则促使马来西亚政府谴责在巴勒斯坦、柬埔寨、阿富汗及南非等地的侵犯人权事件。
双重标准乃不诚实及肮脏政治最显彰的标志,因此,当一家英文报恶作剧的报导“民权委员会(主任)柯嘉逊支持务边候选人”,没有任何方面提出申诉,但当我在新闻见报的两周后发表澄清声明加以否认时,一些分子竟开始散布谣言指我“滥用民权委员会的地位”!如果他们对事实有兴趣的话,他们应发现我的澄清声明於发出之前曾在民权委员会的一项会议上传阅,当时并没有人反对我这项正当的澄清。
还有,民权委员会成员参与一些引起社会关注课题的纠察也受到批评,诸如最近的一次集会抗议一名9岁女童惨遭奸杀事。这又一次的暴露了这些分子可耻的自相矛盾,起先他们说:
“华团宣言有何好处?它只不过充满了动听的理想”。接着我们也听到他们嘲笑那些写文章批评政党的知识分子“只是在冷气房里闭门造车”,如今他们又指责同一批知识分子参与一些引起公众觉醒课题的抗议集会,这些集会是他们从不参加和大肆非议的。
当巫统领袖举行群众大会(对他人是禁止的),这些以华裔为基础的国阵政党时有派出代表以示支持,如今当来自不同族群的关怀心切的马来西亚人抗议妇孺被奸害时,这些思想落伍分子就指责民权委员会成员参加“非法的集会”,这只不过暴露他们的思想比当权者更偏狭和墨守成规而已。
那些要否定和破坏民权委员会信誉的人士,他们这样做只是因为他们觉得其存在并不符合其现有政党的利益,但是,他们要这样做之前首先必须向整个国家的华团及其成员说明其意向。
目前,有关民权委员会退出华团成立一个独立机构的问题并不存在,这是因为众所周知民权委员会本来就是华团所成立的。这些要解散民权委员会的分子必须要有一套具体和完整的意见来说服华团为何他们要作出这种改变。依靠肮脏的伎俩,似是而非的论调、谎言和矛盾的双重标准,是无济於事的。
最后关于“参政”问题,有一错误设想以为公益团体的人员将不会参加政党,要是他们这样做,像民权委员会那样的公益团体仍将继续存在并扮演他们建设性及必要的角色。
(17-07-1987《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