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固打制的面面观
翁诗杰
种族固打制的存废问题,一直成为国内朝野人士争议的重点。不同族群普遍上仍以个别的利益本位来看待固打制。这种情形在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中尤见显著。
在华社党团一致主张以“绩效与需求”取代种族固打制的当儿,巫、印裔社会所持的相反立场是值得我们深思探讨的。
总结概括三大民族对固打制的观点立场,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矛盾歧异:华社朝野党团主要是以阻遏离心、促进人民整合;鼓励良性竞争,加速全面发展的宏观论点作为主张废除种族固打制的理论根据。
但事实上,《联邦宪法》第153条款却清楚阐明公共服务、政府奖贷学金、政府大专院校学额及商业执照准证等的分配方面,必须保留若干合理的名额予土著。这所谓“合理的名额”究其实跟“种族固打”又有啥两样?或许唯一迥异的是它没有说明固打的量额。换句话说,其所谓“合理”的标准尺度可因时而异、因势而异。
有鉴于此,任何只寄望通过政策法令来废除种族固打制者,若不从宪法的修正着眼,那不啻是无济于事的。
马来社会在现阶段普遍上尚未能接受废除种族固打制。基于此,马来朝野政党也尽可能以各种不同的论据理由来维护固打制的延续,这包括:
(1)享有固打配额是马来人的宪赋权利;
(2) 马来人仍未具备足够的竞争能力,俾跟他族争一日之长短;
(3) 符合马来人在本邦政治发展史上的支配主宰地位。
这几种论调不时在马来舆论界一再被提起,致使一般马来群众认为固打配额这一保护伞是他们不可放弃的权益之一。这种理所当然的心态会令人不期然联想到一个可能发生的问题,艮卩:假若马来人已具备了充分的竞争力,跟他族并驾齐驱,当政者会否又基于政治得失,而不敢撤消原有的固打制?若然,这对一个民族社群的竞争力而言,不啻是种长年累月的腐蚀!长此以往,我们又如何能在列强环伺的国际社会中争得一席之地?
尽管目前一些土著同胞也已认同“绩效表现”的重要性——这跟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的“追求卓越”主张正好不谋而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同意以绩效标准全面取代种族固打制。相反的,他们的诉求是在个别族群所获的固打配额中以成绩的优劣作为甄选的准绳。换句话说,任何的竞争主要将只囿限于同一族群的内部而已。
属非土著类别的印裔同胞,也同样希望种族固打制所确定的量额,能实际反映该族的人口比例。
当然,在个别族群社会里皆不乏持有异见者。然而综观当前国内的时局演变与政治文化,可以断言的是,各族若要达致废除种族固打制的共识,首先必须致力缔造一个“均富”的社会,并循序渐进地通过教育剔除任何形式的支配主义思想。与此同时,“追求精善卓越”的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亦须通过全民的良性竞争来加以落实。
(01-07-1991《先生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