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联控股必须上市——揭开民族企业的面具
许庆琦
商联控股董事经理丹斯里颜清文近日对报章发表谈话,指商联控股是“民族事业”,商联控股上市有损华族经济利益。任何股东若是争取商联控股挂牌上市,便是置私人利益于民族利益之上。
此话见报之后,“民族企业”论便纷纷出笼。有者认为商联控股是“民族企业”,不可让马来人拥有30%股权,否则就会变成土著企业;有者认为商联控股股东为了“民族企业”应该平息纷争,适而可止,姑息董事部的做法。
这篇文章,算是对这些“民族企业”论者的总答覆。
什么是“民族企业”?
要论“民族企业”,必须先为“民族企业”下一个定义。
什么是“民族企业”?简单地说,“民族企业”就是那些为民族做出了贡献的企业,就是那些对民族的教育、文化、经济等领域做了积极的建设与服务的企业。
“民族企业”不能单单以股东或董事的种族结构来鉴别,倘真如此,那么吉隆坡股票交易所挂牌的云顶、丰隆,甚至第二板的利高、华大等,都是“民族企业”了。“民族企业”并不是相对而存在的,不是因为有了马来民族,才有华族的“民族企业”。
其实,世间难找“民族企业”,民族企业家倒出现了不少:陈嘉庚先生,毁家兴学;陈六使先生,出钱出力创办南洋大学;李光前先生,开办学校,设立奖学金,造福族群。马新华人尊敬他们,认为他们替华社做了好事,而尊重他们为华人民族企业家。
因此,民族企业家是世人为了肯定这些企业家对民族做出了贡献,而给予的光荣称号,是一种荣誉。不是任何个别企业家可以随便给予自己的封号。同样的,“民族企业”也应该是世人给予的尊称。不是任何企业可以给自己贴上的号称。
我国所谓的“民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新经济政策下的产物。七、八十年代,由于政府雷励实施新经济政策,华人在经济领域里陷入极端的苦闷,当时马华的一些领导人于是提出民族自强自救的口号,建议集聚华人民间散资以搞大企业来冲出困境。
于是华团的控股公司及合作社便以“民族企业”的姿态出现。一时风起云涌,华社被这阵“民族企业风”刮走不下10亿零吉。这些“民族企业”业绩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不需我说。
商联控股便是赶上这“民族企业”的最后一部列车。
商联控股是不是“民族企业”?若以上面所述的定义来衡量,其答案是浅而易见的。
商联控股不是“民族企业”。它只是华资企业。
商联控股招股之初,订下堂堂皇皇的六大任务。
1.引导华商争取国家经济政策中的机会。
2.协调华团的商业活动。
3.协助中小型企业现代化。
4.推动华商发展精密工艺。
5.带动华商进军国际市场。
6.安排及提供人力训练。
6大任务仍未落实
商联控股如果落实六大任务,它的确可被冠以“民族企业”而当之无愧。但是经过漫漫15年,它终究没有兑现当初向广大华社许下的承诺。15年来,商联董事部几乎只字不提上述六大任务,更遑论去落实它了。
商联控股董事部辜负了华社和股东给予他们的寄望与委托!商联控股董事部若不同意这看法,可以详列事实说明商联控股15年来对华社所做出的贡献,华社当会以最热烈的掌声回报之。
商联控股17位董事若有自认是民族企业家者,也请挺身而出,让世人评论评论,看是否当之无愧。
商联控股如今无异于一般公共公司。不同的是它的股东结构,它的25000名股东里并没有大股东。它其实是一间披着公共公司的外套,但股权结构却类似合作社的商业机构。
商联控股董事部不能在谈到股东权益的时候,便晓以民族大义,在说到董事酬劳的时候,却又与一般公共公司相比,这是双重准则。
商联控股向华社集资了1亿零吉,它的董事部不能成为一小撮人的禁斎,我们不容许商联控股董事部在公司法令的掩护下,以区区3%股权,便傲慢地以大股东自居,漠视其余97%股东的意愿。
商联控股定要上市
解答了商联控股是否是“民族企业”后,就可以轻易解答上市的课题。
商联控股既然不是“民族企业”,就必须从股东利益来衡量事情,任何对商联控股股东有利的事,就是对的,是好事;反之,则不对、不好。
商联控股上市,不会损害华族的经济利益,不管谁做董事,要是做错事,就要负起责任,引咎辞职,商联控股董事部若做出侵蚀股东权益的事,股东们就要据理力争,绝不苟且姑息。
只有建立这样的企业文化,政府正大力鼓吹的企业监管,才得以落实。我们的企业机构,才可健壮成长。
只有商联控股上市,股东才能在不必缴税的情况下,取回十几年的投资,股东才能够享受到资金市场的效益。
商联控股上市后,只要董事部把公司管理得好,公司有潜能,股东有信心,怎会出现商联控股一上市,华族股东便纷纷抛售,而马来投资者却拼命购买的情形?况且,商联控股没有上市之前,可以做出适当的安排,以便使到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出现变动。
商联控股挂牌上市,原则上和技术上都没有问题。这样做,最少可以增加也是华社一份子的25000名股东的一些财富,商联控股未能为华社做事,起码这点办得到,中国改革开放之父一邓小平先生就是替老百姓创造了财富,得到世人的尊敬。
君不见拥有13万名会员,以巫统党员为主的统一合作社,在几年前脱掉了合作社的外衣,摇身一变,成了吉隆坡股票交易所里的蓝筹股吗?我们可以研究看看他们如何挂牌上市,吸取一些经验。
做为挂牌上市策略的一部分,我们建议商联控股立刻归还股东利益,动用现有的1.4亿零吉储备资金,以一比一的比例,发红股予现有股东。
以上市后每股市价2零吉来计算,现有股东每1股可得净利2零吉。若没有上市,并以商联控股过去15年所派发的共计50仙的扣税后股息来算,股东们要等60年才可以取回同等的回酬。
这就是守卫所谓“民族企业”的代价!
保卫权益须靠政治
保卫一个民族的经济权益,必须以政治力量为后盾。若以为以几间公共公司的力量,就可以做到,那是妄自欺人,骗自己罢了。
商联控股不是“民族企业”,商联控股上市不会损害华族经济利益。商联控股股东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绝不会让一些带着面具者,用25000名股东的利益,来祭奠所谓民族事业的大旗。
倘若有人认为反对商联帝沙上市,争取商联控股挂牌上市是置私人利益于民族利益之上。那么,就让这滔天大罪由我来承担吧!
我绝不后悔,世人当有定论。
(17-10-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