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落实华巫联营概念
何质佳
相信每一个马来西亚人都有这样一个心愿:迈向21世纪后的马来西亚,国家经济结构和商业环境,将再也没有所谓种族区分的经济合作问题;大家将不分彼此的营造一个属于“马来西亚企业文化”而努力,并共同携手开拓国际市场。
要圆这么一个理想,我国政府和私人界便应把握目前任何的机会,营造一个自然而有利于各族联营合作的环境以真正落实目前甚嚣尘上的“华巫经济合作”口号,除了分享国内的经济蛋糕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够结合力量,共同向外开拓更大的经济利益。
随着马来西亚过去8年来连续取得每年平均8%的经济成长表现后,预计大马会在这个稳健的基础上,继续把我国这项骄人的成就带入下一个世纪内;因而,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很大程度上便需要全国人民对推动国家发展方面取得共识。
在政府有关当局推行各项发展政策中,其中华巫经济合作的经营方式,已是大马未来经济成长和巩固国家经济实力须关注的课题,因此,如何不让这个课题流于形式而空洞化,便有待于政府和私人界共同真诚的推动了!
我国过去20年来进行的“新经济政策”,已在某一个程度上拉起了巫族的经济实力,把过去华巫相去云泥的商业基础和能力,已由上而下的经过调整后,目前双方已企于一个对等地位;因此强调进行真正的经济合作,已是大家急不容缓要实行的计划。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已不能再如过去般,是基于形式上做给政府看、或迫于法令的规定,而形成这种表面上的合作关系。
在国家经济积极拓展,蓄势往“2020工业国”宏愿前进之际,国内的商业发展机会必须依靠各族共同开拓,塑造一个真正属于所有马来西亚人的先进国家。
因此,政府在积极推动国家经济成长之际,便不能再让种族问题阻碍国家经济发展;因而有需要真正鼓励和落实各族间真诚的经济合作,如此才能在安内后,再携手往国际市场争取更上一层楼。
所以,如何落实和推动华巫经济合作,很大程度上更有赖于政府营造一个真正对大家都有利的合作环境,这包括修改法令、制定奖励措施、一视同仁的对华巫合作的企业给予如新兴工业地位等辅助,来促使国内各族主动而自愿的参与联营合作。
所以,政府必须制造一个有利于华巫经济合作的大环境,让这个大环境来带动各族愿意进行合作的意愿,如此才能催生真正的“马来西亚企业家”。
有关当局应该拟定出华巫企业家双方感到公平和合理的制度和条例,如此的合作关系才能持久和稳固。
政府有必要帮助各族私人界一臂之力,扩大经济蛋糕,在企业化和私营化方面,让有潜力的商家分获联营的机会,并在政策上给予完美的配合。同时,提供向海外发展的新资讯,鼓励合作商家走向国际。
大家都明白,国家发展需要各族积极的参与;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也经表明关注华巫合作的真诚问题,他认为,所谓真诚合作,是各自发挥所长,传授管理和经营方面的经验和知识,真正的参与操作和运行,以纠正目前仍然存在的“虚情假意”的合作关系。
在私人界方面,各族也必须摒弃自我利益、自我优越之见;如华族应该改变观念,传授经商和管理的经验与技术,而不是利用巫族的地位来争取自我利益。
至于巫族本身也应该看清目前形势,必须加强本身成为合作伙伴的条件,如放弃“坐享其成”的短期利益,真正学习参与商业经营和管理,培养经济合作上的新一代。
目前,华巫经济合作仍嫌流于形式,单只是政府首长就已经多次表明对这种合作关系的不满意,如最近政府经济顾问敦达因即直接指出华族仍存有私心,土著和非土著在商业上的合作,仍未达到理想的目标。
他因而建议,设立一个秘书处或注册处,以收集有意进行合作的华族和巫族的公司背景、个人资料、亲属情况拥有的技术和资本状况,以及各自的经商经验和条件,让有意合作的各族商家,可以很轻易取得资料,来促使华巫联营概念加速落实。
较早前,为了进一步加强华巫经济合作,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和马来工商联合会建议设立一个“马华巫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共同草拟一项全盘涉及短、中和长程的合作发展计划,以便逐步实现“马来西亚企业”的目标。
在初步洽商的短期合作领域,包括协助马来工商社会致力发展中小型企业,同时也加强双方挂牌公司的参与,以及充份发挥私营化的合作基础。
这个“华巫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是由企业发展部长拿督慕斯达化主催,马华工商联合会与土著工商总会于1995年9月中旬,在一项非正式对话上,同意设立的一个委员会,以协助落实和推动这个概念。
这个委员会将个别鉴定可供华巫企业家,特别是中型工业,可进行联营合作的领域和机会,然后向企业发展部提呈报告。
企业发展部长披露,该部门会在国家企业机构有限公司(PUNNB)的协助下,成立一个“情报交换站”,以收集有意进行业务及管理联营的土著及非土著企业家的资料,以进一步推动华巫之间的联营合作。
政府为了促进私人界企业的发展,以及促进华巫企业的合作,因而于1995年5月间的内阁改组时,把公共企业部改为企业发展部,拿督慕斯达化出任部长后,更不遗余力的推动华巫企业的合作。
该部门也设立一项金额达2亿8千万元的基金,为华巫联营企业提供融资计划。这项基金由8家商业银行组成的一个财团提供,准备为由华巫联营企业提供每项最少200万元至最多2千万元的贷款服务。
贷款的对象是从事涉及基本设施、发电厂、制造业、私营化计划和其他发展计划的企业。参加银行间数和基金的款项,将随时可以增加。这项贷款基金,预料对联营企业的资金来源,将有很大的帮助。
华巫企业合作,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方面,这主要是各族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都在商界和社会上活动,彼此熟络,因而容易达致合作。
但是,大型企业仅占大马企业总数的8%,其余92%是中小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目前华巫经济合作的实例少之又少,政府所应该鼓励的,也是两族在中小型企业领域的合作。
另一方面,一些华商领袖认为,政府应该使华巫企业联营制度化,拟定出一套良好的政策让商人遵循,使他们能够自由选择联营伙伴,政府也应该给予联营企业更多奖励。
他们认为,政府的政策和努力,已使马来企业家在商业上的能力增强,华族因而应该摒弃过去的自我优越感,认为友族应向华族学习经商之道,改变为与友族互相学习和互相配合,共同成长。
“华巫联合委员会”经已设立,目前要做的即是加速行动,落实责任,如期提呈报告给公共企业部,尽早推动各项计划。
大马以目前各族趋向多元化的合作基础,相信将有能力把大马华巫企业合作推向国际化。如果华巫经济合作能够真正推行并取得实际上的效果,则对大马未来经济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必须塑造一个有利的环境”,有了这个环境后,不论是土著和非土著的合作,或是与外资的合作,一定会有更佳的成就。
马来西亚是个多元化种族的国家,如果华族和巫族能够在经济领域中合作,对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都会产生一种主导的地位,并且对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安定,必可带来好处。
(01-01-1996《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