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与变革: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

 延续与变革: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

张小欣著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7.6



序言

 

跨国移民是一种世界性现象,从古代国家产生到当下,跨国移民一直都伴随着人类生活。由于跨国移民的出现,移民输出国与移民接受国在空间上便联结起来。这其中,侨汇就是两者联结的重要纽带。

 

侨汇即侨民汇款,泛指海外侨民向移出国的各类汇款,属国际移民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2005年世界银行曾出版《2006年全球经济展望:移民及其汇款的经济影响》报告,详尽地讨论了国际移民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关系。时任世界银行行长保罗·沃尔福威茨在该书前言中指出:“移民流动的前景对于发展是关键的。发展中国家通过移民寄往家中的钱(汇款)和其本国劳动力市场压力的降低以及以此与国际市场相联系而获得其先进技术而受益。”此外,在前言中他还说:“《2006年全球经济展望》指出,良好的国内政策和投资环境是多么地重要。它能够显著地增强汇款和移民的作用,改善其家庭的生存状况。”毫无疑问,对于各国移民家庭,侨汇是改善留在原居国的亲属家庭生活的外来经济来源,其数量的多少决定着家庭生活的质量。而对于移民移出国而言,大量的侨汇收入,会显著改善其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在某些国家甚至成为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方式。

 

在近代中国,侨汇曾经在中国国际收支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在1920—1940年期间,侨汇构成旧中国最重要的外汇来源,对近代国民经济有不可替代的影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西方对华封锁,侨汇成为当时中国极端稀缺的硬通货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实施的各种侨汇政策,在当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侨汇进入中国大陆的数量和方式。其成败得失,值得今人深刻反思。

 

从学术角度看,华侨汇款是华侨华人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近现代广东、福建、海南、广西等沿海移民大省社会经济史和近现代中国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定居国外的侨民汇款对本国经济产生影响,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或多或少都有所表现。但是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之大,莫若近现代中国的海外华侨汇款。在近代时期,华侨汇款不仅维持和改善了粤闽两省百千万侨眷的生活,促进了东南沿海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而且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和地方经济建设,有效地促进了近代中国国际收支平衡。在现代时期,海外华侨汇款从各方面支援了新中国的各项建设,改善了沿海逾千万侨眷的家庭生活,对于新生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近代中国由于1840年鸦片战争后遭受西方列强的长期入侵,邮政和金融业长期不能完全自主,导致跨国金融汇兑极度混乱,不仅有国家的公营机构如邮政局、国家银行经营侨汇,而且外国资本和本国民族资本都大量介入,导致国家外汇管理失去控制,最终一发不可收拾。这方面,我们在《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一书中,曾经指出:“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上,公营企事业与私营企业难以竞争。由于公营企事业的性质,决定其负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不可能完全依照市场竞争法则行事。因而公营企事业必须依托行政垄断,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和特许经营才得以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但这种行政垄断与真正的市场竞争最终形成的市场垄断有一个根本差别:即行政垄断通常是不考虑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的,因此也往往效率低下,而缺乏市场竞争力。长此以往,这种非正常垄断必然在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竞争中败下阵来。”

 

鉴于国民党政权失败的教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新生政权便采取了一系列强力措施,不仅完全控制了侨汇的输入管道,而且通过将人民币确立为中国主权货币,严格禁止外汇外钞在国内市场上流通等措施,从而彻底扭转了100多年来中央政府对跨国侨批业无法控制的局面,实现了对侨汇的全面管制。

 

然而,正如本书作者张小欣在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1949—1956年,虽然中国政府成功实现了侨批业经营的国有化改造,加强了政府对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能力,但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内外部原因,其结果仍有不理想之处,诸如侨汇总量下降、侨批业数量减少等问题,其背后的种种因由,在本书中有详尽的阐述。

 

小欣是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之一。本书是他在硕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经大量增补修改完成的。作为他的硕士导师,当年我曾经与他一起在广东省档案馆查找原始档案,看到海量的一手资料,我们只有兴奋并无畏难之心。对前人的研究博采众长,对海量文献精心梳理与认真写作,更是小欣能在同学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而本书就是最好的见证。衷心希望小欣今后能在学术事业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袁丁

201768

目录

 

总序

序言

绪论

一、书名释义

二、学术史回顾与简评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前国民政府对广东侨批业的管理

一、“二战”后政府侨汇经营的恢复与侨汇逃避问题的严重化

二、对侨批业的批评与抑制

三、民国末期广东侨批业管理的成效

第二章 华南解放区侨批业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发展

一、抗战期间中共中央及华南地区党组织对华侨经济力量的认识

二、“二战”后华南党组织对侨汇和侨批业的管理政策

三、华南党组织对侨汇和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舆论宣传——以《华商报》报道为中心

第三章 新中国政府对广东侨批业的初步管理

一、团结与管理:新中国对侨批业的政策取向

二、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颁布与实行

三、管理政策的实际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三大运动与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调整

一、反禁运斗争与侨批业经营方式转变

二、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侨汇保护和水客管理

三、“五反”前后劳资关系调整

第五章 总路线的提出与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全面转变

一、赶超战略与广东侨批业的重要性

二、“侨批员”身份及其管理政策的确定

三、华侨地富提前改变成分与重申保护侨汇所有权

四、邮资、税收、奖金与侨汇管理政策的重新制定

第六章 1956年:广东侨批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与基本完成

一、广东侨批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进行

二、广东侨批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结语

参考文献

 

 

绪论

 

本研究所言侨批业是指凡专营或兼营揽收或解付华侨汇款[1]

 

业务并收寄华侨侨眷信件的私营企业或个人,主要包括侨批局和侨批员(在1953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下文一律用侨批员”称呼前,国内一般将其称为水客,而侨批局一般也被称为批信局、银信局、批局、汇兑局等)。[2]侨批业兼及金融和邮政双重功能,可以说一方面其发展程度和运营网络体现着国际金融和国际汇兑的发展程度和运营网络,另一方面作为近代以来中国经营侨汇的主体行业,其运行直接牵动着中国几千万侨眷的日常生活,是侨乡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此外,侨批业对于作为外汇的侨汇是交由国家结汇收兑,还是选择从黑市逃汇,不仅关系到一国国际收支能否平衡和国家建设所需外汇的充盈程度,而且关系到国家货币主权是否确立。因此,对侨批业的管理政策自近代以来颇为历届政府重视。

 

从解放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性质发生急剧变化,先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继而又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性质的巨大转变和冷战兴起后国际环境的改变,不仅要求新中国政府极力巩固国家政权,而且要求防止经济领域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并尽可能调动一切经济资源保证国家生产生活秩序的基本稳定,其中就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十分稀缺的外汇资源提出急迫需求,为此中央及东南沿海侨乡大省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高度强调要加强对侨汇的管理政策,其中对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重视尤为突出。广东素有华侨大省和侨汇大省之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统计,“广东省侨汇占全国百分之六十以上,居全国及华南区外汇收入的第一位。广东省籍国外华侨人口七百万,其中约有半数与其国内家属在经济上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他们大部分是主要劳动力在国外,眷属及父母在国内,人口估计约六百万,其中主要与次要依靠侨汇为生者在三百万人以上。抗战前广东每年侨汇总平均数六千七百万美元,占广东省平均农产量总收入百分之二五点一一,最高达三六点六八。粤中区一九五〇年侨汇有三千万美元,等于该区农业收入的总值”[3]。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地区仅继续经营的侨批局就有三百三十余家,[4]约占当时全国四百七十余家侨批局总数的百分之七十,[5]而在海外侨居地如新加坡、曼谷、西贡、马尼拉等地还有侨批业一千八百余家。[6]“二战后因受通货膨胀影响,加之外汇牌价不合理,侨汇大量逃入黑市,因此侨批业长期占据着侨汇经营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仅以中国银行和侨批业二者的经收侨汇比例进行比较,1946—1948年经由中国银行收兑的侨汇按年度分别占19.5%9.38%26.35%,而经由侨批业经营的侨汇则分别占80.5%90.62%73.65%[7]由此可见,广东侨批业的运营不仅关系着千万华侨侨眷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建设所需外汇收入,而且关系着主要侨区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这一点正如194910月王达夫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促进华侨汇款》中所言,“侨批局在华侨的存汇业务上,占有极重要的信用地位,不仅与香港及欧美南洋的华侨在业务上人事上有密切的关系,而且机构普遍,手续简便,汇拨迅速,肯做赊汇(即先替寄款人汇款回国,候收款回批到达后,再向寄款人收回垫款),为华侨中基本的信用机构,应加以团结鼓励,发挥积极作用”。为此,王达夫向政府提出多项建议,例如“在华南解放以后,所有侨汇应直接汇至天津、上海、广州等地,以期迅速。同时要切断香港伪中国银行的侨汇关系(即不收由香港伪中国银行的转汇款),使其在侨汇中完全失掉作用,使其对我外汇输入与外汇政策所策动的扰乱破坏阴谋也不能发生效果”;“我们的外汇关系,在初期主要的还是侨汇,为了照顾侨胞的利益,自然要订定合理的外汇汇价,从人民币与各外币的比价上,从一般的国内物价与国际物价的比价上,以及从国际间金银的比价上,都宜订出一个适当的汇价,使华侨资金汇回不至吃亏,甚至有利(例如为避免华侨所在国因物价上涨所引起的货币贬值,与公开宣布的正式贬值等),以促进侨资大量归国,并根据国内经济上的需要、国际上的经济情况,适当地调整汇率,使其富有弹性,以便适合于经济发展的条件,而作灵活的运用”等等。[8]显然,对侨批业的管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汇和侨务管理事务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面对民国时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失败,1949—1956年新中国对广东侨批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管理措施,从确立人民币作为新中国的主权货币并解决侨汇逃入黑市的问题,到推动广东侨批业实现“侨汇归公”的行业变革,不仅彻底扭转了近代以来中央政府对广东侨批业长期难以控制的局面,而且最终实现了全行业的社会主义国有化改造,广东侨批业由此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民国末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为何失败?新中国各级政府对广东侨批业到底采取了哪些具体管理措施?这些措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一改造过程又是如何进行的?面对这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学术界迄今尚未有较系统的专门研究来做出回答,但这些问题是华侨史研究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本研究以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为主题,对上述问题力图做出深入探讨。

 

在正式探讨前,先借绪论部分对本研究的几个关键性词语做出规范性解释,再就相关的学术史做一回顾和简评,以明确本研究得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书名释义

 

第一,“广东”。书名中的“广东”与现在的广东在行政管辖和区划上有较大区别。194948日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并于6月迁至粤东解放区。同年7月中共中央为加强对华南地区工作的领导,决定派遣时任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兼北平市市长叶剑英组建新的中共中央华南分局。[9]81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决定华南分局以叶剑英为第一书记,张云逸为第二书记,方方为第三书记,华南分局领导广东、广西两省和香港工委,其中广东不成立省委(19557月中共广东省委正式成立),可设潮梅、东江、北江、南路、中区等几个区党委或地委,受华南分局直接领导,同时华南分局受中共中央华中局(194912月改称中共中央中南局)领导。[10] 194910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广东省省会广州市(广州市作为中央直辖市直至19546月才划归广东省管辖),116日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1221日湛江解放后,广东的大陆地区得以全部解放。19504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8个团胜利登陆海南岛,51日全岛获得解放,新中国广东省行政区划从此初步确定。全省设潮汕、兴梅、东江、珠江、西江、粤中、高雷、钦廉、北江9个专区和海南行政区,地级市有汕头、湛江、北海、海口、韶关、佛山、江门7市,肇庆为县级市。19523月,怀集县从广西省划归广东省,广东省则将钦州专区(由钦廉专区改)合浦、钦县、灵山、防城4县和北海市划归广西省。19556月广西省钦州专区和北海市重归广东省管辖,并更名为合浦专区。1959320日广东省再次全面调整行政区划,并屡经变动,直到1965年形成专区级的广州市,汕头、佛山、韶关、肇庆、湛江、惠阳、梅县7个专区和海南行政区,以及1个自治州、9个县级市、97个县、5个市辖区。同年626日,广东省合浦县、灵山县、钦州壮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和北海市再次划归广西。19884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并成立海南省,省会海口市。[11]此后,广东的行政区划面貌基本保持至今。

 

第二,“侨批业”。正如文首所说,侨批业是指凡专营或兼营揽收或解付侨汇业务并收寄华侨侨眷信件之私营企业或个人,具体则包括甲种批局、乙种批局和侨批员。甲种批局指凡接受国外侨批局或侨批员直接委托,将国外侨批局或侨批员汇入的侨汇,自行解付给侨眷或转委托其他批局解付给侨眷并收寄华侨侨眷信件的侨批局。乙种批局指与国外侨批局无直接业务往来关系,只单纯接受甲种批局或其他乙种批局委托解付侨汇并收寄侨民家属信件的侨批局。侨批员则指凡来往于国内外,本人在国外向侨胞揽收侨汇并自行返国派解侨眷,在国内无一定机构,以个人方式经营侨汇及收寄华侨侨眷信件业务者。[12]侨批业在国内主要集中于闽粤地区,是当地社会的特色行业。

 

第三,“1949—1956。这一时期是中国社会性质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急剧转变的时期。其实早在延安时,毛泽东就先后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一系列论著,明确指出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社会也确实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即从194910月到1952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以及1953年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毕的社会主义过渡阶段,此后新中国全面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时期。社会性质巨大转变背后所体现出的正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重大变革。在1949—1956年的中国社会经济领域中,就既包含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推行,又包含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国有化改造。

 

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9489月张闻天在《东北局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就已提到,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国家为了经济上的需要,为资本家提供一定的生产或经营的条件,而私人资本家则利用这些条件从事生产或经营,这是一种国家同资本家的自愿两利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资本家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国家则可以对资本家的生产或经营进行必要的管理。这种经济形式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向。[13]对此,19493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14]19499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说明,“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5]

 

但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逐步完成,中共中央在1952年下半年遂开始酝酿并于1953年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12月毛泽东在亲自修改审定的中宣部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完整地讲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6]。“一化三改”就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概括,而按照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对人和社会制度进行的改造,也随之成为过渡时期各行业国有化改造的主要形式。

 

二、学术史回顾与简评

 

本研究选题的问题意识实际正是源于前人在侨汇研究领域的长时期积累。就近代侨汇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回顾而言,2014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山大学袁丁教授等撰写的《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17]一书绪论部分已做了较详细的介绍。本着略人所详和详人所略的原则,本研究的学术史回顾将侧重于介绍并简评学界对1949年及之后中国侨汇、侨批业问题研究的重要成果。

 

岭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出版的刊物《社会经济研究》将1951年第2期作为华侨研究专号,刊发了著名经济学家冯肇伯的长文《南洋侨汇与美洲侨汇》。冯文思考了如何使侨汇数量增加并使之完全经过国家银行汇返而不流入黑市以达到“外汇归公”的原则,指出侨汇政策要注意侨胞的利益和他们的汇款能力,使侨汇能够绵绵不绝地进入祖国以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特提出侨汇分区理论,其中将侨汇来源地分为“美洲侨汇”和“南洋侨汇”两大侨汇区,并就两大侨汇区的侨汇数量、华侨人口、华侨地位、华侨所承受的政治经济压力、侨汇经营机构和华侨籍贯的不同、汇款的效率差异等一系列问题展开比较研究。例如在两区侨汇机构比较方面,冯文就提出南洋侨汇大多采用批信局票汇法或信汇法,批信局是民营的侨汇机构,办理侨汇已有七八十年历史,深得南洋侨胞信任,且批信局多具有地方性,潮州帮、梅属帮、琼州帮以及福建帮为其大帮别。美洲侨汇则有所不同,主要采用昃纸(Cheque,即支票)邮寄的方法,侨胞通常是寄挂号信至内地侨眷,或者寄交香港朋友或商号请其转汇国内家属,又或者寄交广州或家乡的商号再转交其家属等。冯文在文末的建议中提到“二战”后南洋各地政府限制资金汇出甚严,而华侨在当地大部分散居于各都市以及偏僻村落,故南洋的侨汇机构一方面仍应注意借助各批局和水客,由国家银行在各该地的分支机构领导他们吸收侨汇;另一方面仍须注意通过国家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扶助各地侨胞的生产事业,培植他们的汇款能力。至于美洲方面,因当地侨胞既集中于几个较大的都市,而素来的侨汇机构又为现代中外银行,故只要注重国家银行汇率的合理订定、汇款手续的简化以及给予侨胞相应方便等问题即可。[18]冯文的侨汇分区理论对于细化侨汇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事实上冯肇伯就职的岭南大学在新中国成立前已开展华侨问题研究,1948年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就出版有著名东南亚史专家、岭南大学校长陈序经的专著《南洋与中国》,重在阐述南洋华侨对中国的影响。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期间,岭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大部分人员被并入中山大学历史系。从1952年起,中山大学历史系开始了亚洲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亚洲史教研组,重点进行东南亚史和东南亚华侨史的研究。[19] 1957年,中山大学历史系成立亚洲史研究室,[20]19593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又正式成立东南亚历史研究室。[21]

 

1956101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正式成立。南洋研究所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开展研究有关南洋华侨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问题的专门性科研机构。[22]建所初期,庄为玑、林金枝、桂光华等历史研究组、政治经济研究组、资料室教师6次赴福建省晋江专区的泉州、晋江、南安、惠安、同安、安溪、永春、德化、莆田、仙游和福清11个县市的侨乡进行调查,1958年编写出《福建晋江专区华侨史调查报告》,报告中就专门提到晋江专区的侨乡经济基本依靠南洋侨汇,全区100个以上侨乡,其接收到的侨汇数量占国民经济的比例普遍在70%以上,侨乡的公共交通、教育事业较为发达,侨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很大。[23]尽管受到当时研究条件的限制,但是调研组共访问到华侨史迹8处,收集到华侨族谱80部、华侨传说歌谣4首、口述资料70件、侨务文件105件、墓志铭26件等,其实地调研的研究方法拓宽了新中国成立后国内侨乡研究的视野。

 

196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出版了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副教授吴春熙(Chun-His Wu[24]的著作《美元、侨眷与教条:输往共产党中国的侨汇》(Dollars,Dependents and Dogma Overseas Chinese Remittances toCommunist China[25],这是冷战时期学术界对新中国侨汇、侨批业进行专题研究的一本著作。作者的资料主要取材于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的一些报刊资料和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力图细化从20世纪初到1964年之间华侨汇款总额和国别侨汇数量等的变化,并借以说明侨汇数量的升降与政府政策的关系、侨汇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香港作为侨汇进入内地的中转站所扮演的重要和特殊角色、侨汇输出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以及不同侨居国作为侨汇输出地在侨汇总量中所占的不同比重等问题。该书第一部分还专门对这一时期侨汇的“赡家”性质做出判断,并援引大陆《侨务报》的数据加以佐证,数据显示,“二战”前海外侨汇中赡家型侨汇约占侨汇总数的84.5%,企业投资或储蓄等其他目的只占15.5%,而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海外侨汇中赡家型侨汇更占到侨汇总数的90%,而投资仅占2%。该书在第三部分专门讨论了1950—1964年新中国对侨汇的各项政策,认为政府将争取更多侨汇作为主要目的而未能发展出一套有益的、持续性的侨汇体系。此外作者还将1950—1964年中国的侨汇政策划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1950—1952年争取侨汇,1953—1957年保护侨汇,1958—1962年社会主义下的侨务政策,1963年后争取更多侨汇资金。作者始终认为政府对侨汇的争取比对侨汇、侨眷的保护更为重视,而且为争取侨汇而实行的优待侨眷政策引发了社会不平等,但这一问题政府无法解决。最后作者还列举了一些政府对侨汇管理措施的原文规定,以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实施的具体侨汇政策。尽管吴著在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上下了一定功夫,但其史料来源比较薄弱,没有系统接触到银行、侨务部门、侨批业等的一手档案数据,因此其对进入中国大陆的侨汇总量主要是估算,同时也正因为资料有限,吴著对新中国政府政策的讨论过于粗疏,像朝鲜战争、“五反”运动等重大事件对侨汇政策的影响只一笔带过,并未做具体探讨。另外作者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背景和当时国际冷战格局快速变化的复杂性未能做出详细分析,故而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侨汇政策未能给出一个全面客观的评判。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时期,对新中国侨汇研究的成果开始大量涌现,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景象。19876月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林家劲副教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冯元所撰硕士学位论文《侨汇与广东——1950年至1957年广东省华侨汇款的考察》[26],是较早利用广东省档案馆、广东省人民银行、广东省侨务办公室所藏档案资料开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华侨汇款问题研究的专门性成果。在学位论文基础上,同年12月冯元还在《东南亚历史学刊》第4期发表了题为建国初期广东侨汇浅析的论文。[27]《侨汇与广东——1950年至1957年广东省华侨汇款的考察》全文主体分三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近代广东侨汇发展的历史、1950—1957年广东侨汇的发展变化和新中国成立初广东侨汇对广东省及侨乡社会的影响。作者应用了大量档案和侨乡调查资料,使得全文论据充分,在论述过程中,作者对侨汇性质的分类、广东侨汇变化趋势及原因和侨汇对广东侨乡社会影响三方面用功最深,其中有关侨汇对广东侨乡社会影响的分析,显然受到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28]一书启发,作者努力用社会学的方法对侨眷与普通农户在个人收入、消费支出、消费结构、传统风俗习惯影响等方面的异同做出比较,并最终得出侨汇将使侨乡经济稳步向前发展的结论。冯文提出,新中国成立后广东侨汇的主要用途是储蓄、建筑、投资和特殊消费,但这些资金逐渐引起市场商品短缺,不得不依靠国家计划性商品调拨来加以满足,从而保证侨乡经济的稳步发展,与此同时,侨眷与普通农户在经济收入上的差距也逐渐显现。此外,冯文已开始部分涉及广东侨批业,其中他在第二章第三节就以“侨批业与广东侨汇”为题谈到两个问题,即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批业经收侨汇在广东侨汇总量中的比重,以及20世纪50年代中期汕头、海南两地侨批业的特点。虽然这部分并非全文重点,在落笔处也未谈及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政策、实施情况、前后变化和侨批业经营运行状况等,但是冯文对开启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别是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新中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一时期的广东侨批业研究有所贡献。

 

冯元研究成果的背后实际上体现出从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起,中山大学从事东南亚研究的学者们对侨汇史问题的大力关注和着力研究。197518日中山大学以党委1号文的形式向广东省高教党委、省革委科教办提出拟在中山大学举办东南亚研究所,[29]同年23日广东省高教党委批复同意中山大学党委报告。[30]随着文革结束,1978年暨南大学复办,同年8月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也开始复办,该所最早是在中国科学院和广东省委领导下由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社科院前身)和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的东南亚研究机构,1970年停办。中山大学经研究并报省文教办,将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改名为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31]此后直至198811月,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和研究领域的扩大,研究所才又更名为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32]中山大学从事东南亚研究的学者们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就着手研究侨汇问题,部分研究人员深入侨乡收集有关侨汇资料,如对新会地区利用侨汇办企业所做的调查报告,以及对广州东湖新村华侨利用侨汇购房情况的分析,同时有意识地引导硕士研究生以广东侨汇为毕业论文选题,而冯元的硕士学位论文正是其中的代表作。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再度派出研究人员,兵分三路到广东重点侨乡——潮汕、兴梅和五邑地区调查侨汇情况,并组织人力到广东省档案馆大量查阅新中国成立前有关广东侨汇的卷宗,得到一批史料价值珍贵、从未有学者利用过的侨汇原始材料,经整理分析撰写出一系列有关新中国成立前的广东侨汇论文,并从19924月起先后发表于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所办《东南亚学刊》。[33]1999年由该系列论文辑录而成的《近代广东侨汇研究》[34]一书正式出版。该书尽管未涉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问题研究,但对本研究有启发的是对作为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自由港地位的香港在华南地区侨汇流通过程中所起重要作用的较深入论述,其实正是由于香港在侨汇转驳过程中所起的跳板作用,使得该地区拥有大量避港外汇,而且港币也作为有保值价值的货币而广泛流通于华南特别是广东地区,这对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侨批业管理措施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另外,《近代广东侨汇研究》一书还分章对侨汇方式、侨汇种类、侨汇政策、侨汇功能及影响等加以论述,该书是研究民国时期侨汇问题的一部相当系统的论著。

 

1992年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林金枝在《南洋问题研究》第2期上发表的《侨汇对中国经济发展与侨乡建设的作用》[35]一文提出,侨汇不但是国内侨眷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国外华侨和祖国家乡密切联系的纽带,也是国家非贸易外汇的重要收入,对国际收支和贸易平衡,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侨乡的建设都起着积极作用。林文还根据广东、福建两省有关部门提供的侨汇数字并结合其他资料,对1950—1988年的全国华侨汇款数字进行了统计,得出共计96.10亿美元的结论,并将1950—1988年侨汇的增长变化分为六个时期,对各个时期侨汇数额增减原因进行了分析。1993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李国梁、林金枝、蔡仁龙撰写的《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36]一书,书中专门提到二战后福建地区侨批业的发展和1949年后福建省侨批业的改造问题。其中指出,1945—1949年可以说是侨批业的畸形发展时期。抗战胜利后海外侨胞纷纷汇款接济国内眷属,侨批局纷纷在厦门、泉州等地设局或兼营,南洋各埠和省内各地民信局迅速复业。国内外的民信局利用当时国民政府币制的不断贬值及交通不便的情况,几乎将侨汇全部攥在自己手中,一般利润都在10%15%。国内外侨批局相互联合,利用侨汇进行投机,造成了“二战”后侨批业的畸形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华侨汇款大部分为侨批业经营,仅福建省登记的侨批局就有185家,其中厦门86家、泉州30家、福州25家。福建省的资料表明,1950—1958年侨批业经营的侨汇占福建全省侨汇总数的78.7%86.91%,进一步说明侨批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收汇比重相当大。1950年在北京召开全国归侨侨眷福利会议,规定国家银行按侨汇数额付给侨批局12.5‰的手续费。为了引导侨批业逐步走上集体化道路,1955年前后福建省各地侨批业成立联营处,统一解付侨汇。1957年各地侨批业先后成立联合派送处、派送站或派送小组,把过去长途专跑分散解付改为短途接力派送,缩短了派送时间,提高了解付效率。[37]《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一书对本研究有参考价值。

 

在方法论上对侨汇研究有所创新的作品当推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的研究成果,其《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38]一书,摆脱了西方冲击反应模式对中国和亚洲近代化所做的解释。作者认为正是历史上曾有过的朝贡贸易、帆船贸易使得中国与东亚、东南亚国家间形成了一个广泛存在并持续发挥作用的金融和贸易网络,西方国家不是冲击破坏而是适应、利用并改造了这一网络,因此该网络的存在和运行才是亚洲步入近代化所拥有的真正国际契机。文中,作者还对侨汇和侨批局做了专门论述。他认为西方国家在亚洲兴办的农场、工矿企业等对中国劳动力的需求,引发了大量移民并使之具有一定的收入,这是造成近代侨汇增多和大规模流动的原因。但侨汇在流动中因为上述亚洲金融和贸易网络的存在,而直接或间接地与欧美经济发生联系,因此侨汇并不仅仅具有赡养家庭、归还债款等功能,还具有国际贸易结算、外汇投机、经济投资以及平衡一国国际收支等多项作用。而侨批局作为经营华侨汇款的金融机构,则具有邮政和汇兑银行的双重性质,它既发挥着形成和维持华南—东南亚交易圈在金融上的功用,又兼有从事贸易事业和金银交易的业务职能,因此它的存在就形成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的外汇兑换汇款网络。侨批局在亚洲金融和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可以说滨下武志的上述研究为侨汇、侨批局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观点。

 

2001年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的《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年)》(上、下卷)[39]正式出版,全书分专节对新中国的侨汇政策、中国银行做好侨汇工作的措施、联合召开全国华侨侨眷福利会议、扶持私营侨汇业等进行了论述。2001年出版的庄国土《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40]一书,在主体上用七章内容概括了从秦汉时期到改革开放后海外移民同中国的关系,其中第四章谈到“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华人的政策及其成效”,作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对华侨的政策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号召和教育海外侨胞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周围,组成海外统一战线;其次,保护与促进海外华侨以侨汇为主要手段支持中国的经济发展,动员华侨协助祖国建设;最后,明确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规定海外侨报、侨教的中心任务是宣传爱国主义和培养爱国华侨后代。文中对国家“外汇归公,利益归私”的侨汇政策进行了简短说明,又对土地改革运动在侨眷中的影响有部分涉及。但总的来说,作者对该时期政府的侨务政策并未展开论述。同年,由艺苑出版社出版的邹金盛《潮帮批信局》[41]一书,则以潮汕地区侨批业从产生到结束为主线,论述了清代、民国和新中国等不同时期潮汕侨批业的发展历程。同时该书还专门列举了潮帮600家批信局的侨批封图例及简史,有较好的文献价值。

 

20023月杨世红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第2期上的《新中国侨汇工作的历史考察(1949—1966年)》[42]一文,是近年来涉及新中国侨汇研究为数不多的论文之一。作者以侨汇收入为主线,将1949—1966年分为三个时期,即1949—1956年、1957—1962年、1963—1966年,分别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三大改造、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两条路线斗争等运动对侨汇、侨眷和侨务政策的不同影响,以及为维护侨汇收入,侨务部门在一系列侨务政策制定上保持连续性、一贯性等不同于“左”的做法的原因。而作者由此得出的结论对我们极有启发,“当侨务政策不能得到很好执行时,归侨、侨眷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国家侨汇收入就会下降。这时,国家有关方面就会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或者是重申以前的侨务政策或者是通过新的具体政策措施——来制止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侵害,扭转侨汇收入下降的趋势。这种互动关系使得‘文革’前的侨务工作没有受到大的或持续的冲击,侨务政策大体上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这点对我们理解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侨批业的政策有所帮助。但是杨文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江苏省档案馆藏江苏省华侨事务处档案,其局限性在于江苏并非华侨大省,侨汇收入有限,其侨汇数量变动并不能代表全国侨汇收入的变化。另外该文未涉及新中国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

 

20056月厦门大学焦建华的博士学位论文《私营经济与国家控制: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政及银行之关系研究(1928—1958年)》[43],大量利用了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省省政府秘书处档案、省财政厅档案、省邮政管理局档案,厦门电信局档案馆藏厦门邮电局档案以及厦门档案馆藏厦门侨务局档案等一手档案史料。其第六章专门论及1949—1958年后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电局及银行之关系,并在史料论证基础上提出,新中国成立后,“批信局的邮政职能相对弱化,金融职能日益突出。批信局与邮局关系处于相对从属地位,批信局与国家银行的关系占据主导地位,更显重要。因国外侨汇受到严格管制,批信局的侨汇业务受到很大制约,国内外批信局的联系日益受到限制;国内则因新中国政府极力加强对经济的干预与控制,批信局逐渐被纳入国家银行管理和控制的社会主义经济轨道上”[44]。这一判断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2005年东京论创社出版的日本学者山岸猛的论著《華僑送金:現代中国経済の分析》,于2013年由刘晓民译为《侨汇:现代中国经济分析》并出版。[45]该书以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侨汇数量发展和新移民发展为相互交织的主线,重点探讨了福建晋江和广东台山地区的侨汇问题,同时还以新中国各类公开经济统计数据为基础,着重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侨汇数量迅速增长的现象进行分析,指出了侨汇数量增长背后是中国海外新移民的不断增长、中国内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其资本回报率较高等原因,进而提出侨汇发展的引导及其监管问题。该书对新时期侨汇问题所做的探讨对本研究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2007年王炜中、杨群熙、陈骅编著的《潮汕侨批简史》[46]一书,专门论及新中国成立后潮汕侨批业的发展和变化,该书提出潮汕地区解放后由于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便利侨汇,服务侨胞”“外汇归公,利润归私”“维持保护,长期利用”的方针政策,使潮汕地区侨批业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潮汕地区也杜绝了走私套汇和黑市买卖外汇的活动,使潮汕侨批局成为国家银行吸收外汇的一种代理机构,侨批业的性质因此发生了变化。直至1979年,根据国务院侨批业应归口银行的指示,潮汕侨批业完成了历史使命。该书中收集到不少有关潮汕地区侨批局的详细信息和资料,有些还整理为图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1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王冰瑾的硕士学位论文《汕头地方政府对侨汇政策的宣传与执行(1958—1966年)》,主要利用广东省档案馆藏华侨档案、汕头市档案馆藏专属侨务局档案、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机关报《广东侨报》以及口述、访谈资料等,对汕头市贯彻中央和广东省侨汇政策的过程从宣传教育视角做出分析,其中作者强调这一时期归侨侨眷与国外亲人的通信被赋予重要意义,特别是侨批中的回批回文工作已不再单纯是为侨眷代书的服务,而是一支群众性的向国外华侨进行宣传的队伍,是争取华侨支援祖国建设的一种方式。[47]尽管全文篇幅不长,但是视角颇有新意,对侨汇政策的落地过程从基层的视角做出了有意义的分析,深化了相关研究。

 

2013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了邓锐的《梅州侨批》[48],全书第五章论及新中国成立后梅县侨批业的部分发展情况,如其提到19491024日潮梅行政委员会公布了《潮梅解放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私营侨汇金圆券侨批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水客管理暂行条例》《侨汇业申请登记办法》《优待侨汇业条例》《优待侨汇结兑办法》等,给侨汇业以优待侨汇价结汇及免收侨汇转汇汇费的优待等。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金银实行严格管理,金银收购统一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506月成立了中国银行梅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外部与海外中国银行以及香港、澳门各家中资、侨资银行逐渐建立了通汇关系,使中国银行国内外联行和代理行结成了广大的通汇网络,进行收汇汇入与解付。根据外汇归公、利润归私的政策,水客与侨批局的收汇,可通过香港银行汇入国内,通过国内银行结汇、验批、解汇;海外侨胞也可以在海外银行直接汇入,或通过香港转汇内地,进行解付。邓著对于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梅州侨批业简略发展情况有所助益。

 

2014年袁丁、陈丽园、钟运荣撰写的《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一书出版,该书植根于前期厚实的研究成果之上,[49]史料主要取材于广东省档案馆藏民国时期中国银行、邮政厅、财厅档案,主要研究1927年至1949年民国政府对华侨汇款的管制,包括中央政府的各项侨汇政策及其实施的过程、粤闽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及政策、公营银行业以及邮政储金汇业局对华侨汇款的管制、民信业(侨批业)的侨汇经营及其同官办机构的竞争等等。特别着重于研究国民政府时期的各种侨汇政策与实施过程,包括1927—1949年中央政府政策的演变、地方当局的施政、公营行局与民间侨批业的竞争等方面。其中特别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华侨汇款的逃避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指出了侨汇逃避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逃避方式和影响等问题,揭示了民国政府通货膨胀和不合理汇率等侨汇管理政策最终导致大量侨汇通过外商银行、民营侨批局、钱庄、银号等机构流入黑市,这不仅是民国政府腐朽统治的结果之一,也是其最终垮台的原因之一。此外,该书在1947年广东省银行编印的刘佐人《金融与侨汇综论》一书的基础上,对侨汇逃避形式做了深入探讨,对汇单买卖、与进出口商划拨款项和金银现钞走私三种逃汇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这不仅直接展示出新中国成立后侨汇管理方面所面对的基本现实,而且使我们对此后新中国政府做出的一系列侨批业管理措施得以有深刻理解。

 

另就史料出版方面来看,可以说反映新中国成立后侨批业的相关史料汇编的出版作品种类十分丰富。

 

就广东地区而言,1991年《广东中国银行历史资料汇编(1949—1989)》[50]由中国银行广州分行行史编写组编写完成,其中就辑录了部分有关广东侨汇和侨汇业管理政策的文件内容。2003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写的《潮汕侨批萃编》(第1—3辑)[51]正式出版,收录了不同时期大量潮汕侨批影印件。而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从2007年开始至2015年累计出版《潮汕侨批集成》[52]共计三辑108册,收录了近十万份潮汕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侨批影印件,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和历史价值。2011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辑出版了《梅州侨批档案选编》,其中主要收录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梅州籍水客熊耿基经营侨批的较完整单据。[53]同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辑的《泰国侨批业资料汇萃》[54]出版,该书辑录了20世纪初至50年代末期与泰国侨批业有关的各类报业报道、评论和广告等,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011年江门市档案局和五邑大学广东侨乡文化研究中心合作出版的《江门五邑侨汇档案(1940—1950)》[55],也收录了个别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档案。2014年广东省档案局编印了《梅州侨批 世界记忆——魏金华收藏侨批档案汇编》[56],其中收录有不少梅州地区的侨批彩照。2015年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古巴华侨银信:李云宏宗族家书》[57],该书收录了江门李氏家族三代86封古巴银信,展现了跨越清末、民国、新中国三个不同时期的江门籍古巴华侨家族的百年奋斗史。

 

就福建地区而言,1994年和1996年由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编辑,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泉州侨批业史料》[58]和《闽南侨批史纪述》[59]两书,则是将新中国成立后与泉州侨批业相关的当地报刊文章、政府档案资料、已有研究成果和相关人员回忆录集合在一起的“史料集”,其重要性也正在于两书的史料价值。《泉州侨批业史料》分上下两编,叙述了1871—1976年泉州侨批业的发展历程,以及新中国对侨批业经营的继承、管理和改造。《闽南侨批史纪述》一书除对新中国成立前泉州地区侨批业历史做出说明外,还集中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泉州侨批的邮路和批路、侨批业的经营管理、部分侨批局的发展史,同时该书还将部分侨批工作者的回忆录整理成文,集中刊载,这为新中国成立后对泉州侨批业的全面认识奠定了基础。这两部著作为广东侨批业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同样是反映福建侨批业的资料,1997年《中国银行福建行史资料汇编(1949—1990)》[60]正式出版,其中收录了大量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侨批业有关行业登记、成立侨汇联合派送机构、反限汇斗争等管理政策的银行史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1999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上)(1915—1949)、(中)(1950—1978)、(下)(1979—1995[61]三册是史料价值极高的银行史资料集,该套书将80年来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的各时期经营资料分阶段编辑成册。其中中册详细列举了1950—1978年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各项经营活动和行业规章,并对厦门侨批业的管理措施分章予以归类,其中主要涉及侨汇的处理办法和管理规定、侨批业的登记管理、侨批业的机构与人员状况、对派送机构的改造、侨批业收汇与盈余分配情况、侨批业的取消等内容。该书是了解新中国成立后厦门地区侨批业发展变化的一部权威、翔实的史料集,对本书的写作多有参照和借鉴意义,而且还能弥补广东侨批业现存资料的不足。2016年《闽南侨批大全》(第一辑)[62]正式出版,共收录1894—1992年闽南地区侨批及相关资料6 000多份,包括侨批、回批、信局汇票、汇款单据、电汇单等文献资料。

 

此外,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汇管理和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还有以广东和福建为主的包括两省各基层市、县的华侨或侨务志,诸如《广东省志·华侨志》[63]、《广州市志》(卷十八)[64]、《汕头市志》[65]、《台山县华侨志》[66]、《惠阳华侨志》[67]、《珠海侨务志》[68]、《福建省志·华侨志》[69]、《厦门华侨志》[70]、《漳州华侨志》[71]综上,我们可以认识到:第一,包括侨批业在内的新中国成立后侨汇问题研究以及相关侨批资料的影印出版,在研究和出版对象的地域上仍以闽粤为主,而且闽粤两地学者做出了大量基础性的重大贡献,极大地丰富了侨史研究。第二,利用闽粤以外地区侨汇史档案进行研究的著作渐渐出现,[72]这些现象一方面从一个视角反映了侨史研究机构和队伍逐渐扩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侨史研究领域的繁荣和发展,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新时期华侨华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在专门性的侨史研究著作中强调一手档案史料的挖掘和应用,是侨史研究深化并形成新的选题的重要方法论基础,也是进一步推动侨史研究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第四,尽管前人研究成果较多,但真正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档案史料的挖掘还有大量工作待做,而随着档案馆藏部门的法治化、规范化以及保存与利用并重、加快档案电子数据化管理理念的推广,大量涉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档案史料得以逐步公开,加之银行部门对于档案史料的整理出版,特别如中国银行及闽粤地方分支行档案史料的整理出版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新中国侨汇史研究提供了重要条件。第五,就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这一选题而言,重在强调从政策视角来考察政府与社会私营经济组织及个体经营者的关系,不仅要考虑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过程,还要考虑到从民国政府崩溃到新中国政府建立这一复杂历史时期相关政策的变化与发展,这就需要多方面深入搜集这一时期相关资料并将其管理过程刻画清楚,由此就要求进一步深入挖掘相关历史时期广东省政府不同机构所涉及的侨史档案资料,这也是本研究得以开展的重要前提。

 

以上是相关学术研究的回顾与简评,本书的写作正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得以展开和逐步深入的。

 

[1]简称侨汇,一般指海外华侨华人汇回国内主要用于赡养家眷等的非贸易外汇款项。

[2]《侨汇专用名词解释》(1953年),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79,第67页。

[3]《广东省侨汇情况及其存在问题报告(草案)》(收入1953126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次华侨工作会议文件汇辑),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40,第47页。

[4]《有关侨汇业情况资料》(1953年),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79,第65页;《广东省侨批业

改善经营管理方案(草案)》(1956525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

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151,第227页。

[5]廖承志、南汉宸:《有关三年来侨汇、投资与存在问题向毛主席、中央的报告》(19521125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36,第221页。

[6]《广东华侨》(19507月),广东省档案馆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档案,全宗号204,目录号4,案卷号4,第31-32页。

[7]《广东华侨》(19507月),广东省档案馆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档案,全宗号204,目录号4,案卷号4,第31-34页。

[8]王达夫:《促进华侨汇款》,《人民日报》,19491027日第5版。

[9]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第二卷)(1949—1978),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第4页。

[10]《中央关于华南分局、华中局、西南局的干部配备及其管辖范围的指示》(19498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402-403页。

[11]广东历史地图集编委会编:《广东历史地图集》,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年,第187-190页。

[12]《侨汇专用名词解释》(1953年),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档案,全宗号247,目录号1,案卷号79,第67页。

[13]《东北局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19489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第402页。

[14]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4935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321-1322页。

[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8页。

[16]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04页。

[17]袁丁、陈丽园、钟运荣:《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

[18]冯肇伯:《南洋侨汇与美洲侨汇》,《社会经济研究》1951年第2期。

[19]《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规划草案》(1956年),广东省档案馆藏中共广东省委文教部档案,全宗号215,目录号1,案卷号255,第46-52页。

[20]李锦全:《中山大学历史系一九五六学年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

[21]《编后记》,《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59年第4期。

[22]《我校南洋研究所、华侨函授部举行成立大会》(19561016日),厦门大学校史编委会编:《厦大校史资料》(第三辑)(1949—1966),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8-119页。

[23]庄为玑、林金枝、桂光华:《福建晋江专区华侨史调查报告》,《厦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58年第1期。

[24]吴春熙,福建晋江人,生于1914年。1934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第一期华侨班,1937年任《民意周刊》及独立出版社编辑、马来亚槟城《现代日报》驻汉口特派员。1938年夏任职于厦门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任职于厦门市政府,兼任厦门《中央日报》总主笔及南侨通讯社社长。1949年在台湾创办《南国周刊》。1950年任台湾行政院侨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第四组总干事、秘书。后调任中国国民党“中委会”海外工作会专任委员。1970年起任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董事兼合作交换组召集人、特约研究员。1964—1965年受台湾国防研究院主任、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张其昀推荐赴美国斯坦福大学从事一年学术研究,1966年在张其昀创办的私立中国文化学院”担任副教授,并在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五期、联战班第二期受训。参见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上册),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1050页;CHUN-HIS WU. Dollars, dependents and dogma overseas Chinese remittances to Communist China. Stanford The Hoover Institute on War, Revolution and Peace, 1967, Acknowledgement, p. V.

[25]CHUN-HIS WU. Dollars, dependents and dogma overseas Chinese remittances to Communist China. Stanford The Hoover Institute on War, Revolution and Peace, 1967.

[26]冯元:《侨汇与广东——1950年至1957年广东省华侨汇款的考察》,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87年。

[27]冯元:《建国初期广东侨汇浅析》,《东南亚历史学刊》1987年第4期。

[28]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29]《复办东南亚研究所的再请示》(1975103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革委会档案,全宗号229,目录号5,案卷号42,第104-107页。

[30]《同意复办东南亚研究所》(197529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革委会档案,全宗号229,目录号5,案卷号42,第108-113页。

[31]《同意将东南亚研究所改为东南亚历史研究所》(1978105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革委会档案,全宗号229,目录号5,案卷号89,第88-89页。

[32]《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简介》,陈乔之等主编:《中国的东南亚研究:现状与展望》,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7页。

[33]林家劲、罗汝才、陈树森等:《近代广东侨汇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前言部分。

[34]林家劲、罗汝才、陈树森等:《近代广东侨汇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

[35]林金枝:《侨汇对中国经济发展与侨乡建设的作用》,《南洋问题研究》1992年第2期。

[36]李国梁、林金枝、蔡仁龙:《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

[37]李国梁、林金枝、蔡仁龙:《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8-240页。

[38]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39]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年)》(上、下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

[40]庄国土:《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41]邹金盛:《潮帮批信局》,香港:艺苑出版社,2001年。

[42]杨世红:《新中国侨汇工作的历史考察(1949—1966年)》,《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

[43]焦建华:《私营经济与国家控制: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政及银行之关系研究(1928—1958年)》,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44]焦建华:《私营经济与国家控制: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政及银行之关系研究(1928—1958年)》,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71页。

[45]山岸猛著,刘晓民译:《侨汇:现代中国经济分析》,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

[46]王炜中、杨群熙、陈骅编著:《潮汕侨批简史》,香港: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

[47]王冰瑾:《汕头地方政府对侨汇政策的宣传与执行(1958—1966年)》,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第3页。

[48]邓锐:《梅州侨批》,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年。

[49]这些研究成果包括袁丁、陈丽园:《1946—49年国民政府对侨批局的政策》,《南洋问题研究》2001年第3期;袁丁、陈丽园:《战后国民政府侨汇经营体系的重建》,《八桂侨刊》2001年第2期;陈丽园:《1946—1949年广东侨汇逃避问题》,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年;钟运荣:《近代侨汇与国家控制——以民国邮政与广东批信局的关系为中心(1928—1945)》,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袁丁:《国统区与沦陷区之间的侨汇流通》,见钱江、纪宗安主编:《世界华侨华人研究(第一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陈丽园:《民间侨汇网络与跨国华人社会的建构:以民国时期的潮州社群为例》,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后出站报告,2010年,等等。

[50]《广东中国银行历史资料汇编(1949—1989)》,中国银行广州分行行史编写组编印,1991年。

[51]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潮汕侨批萃编》(第1—3辑),香港: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

[52]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潮汕侨批集成》(第一辑)(36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潮汕侨批集成》(第二辑)(36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潮汕侨批集成》(第三辑)(36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53]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梅州侨批档案选编》,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

[54]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泰国侨批业资料汇萃》,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

[55]刘进、李文照主编:《江门五邑侨汇档案(1940—1950)》,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年。

[56]《梅州侨批 世界记忆——魏金华收藏侨批档案汇编》,广东省档案局编印,2014年。

[57]李柏达编著:《古巴华侨银信:李云宏宗族家书》,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

[58]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编:《泉州侨批业史料》,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

[59]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编:《闽南侨批史纪述》,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

[60]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史编委会编:《中国银行福建行史资料汇编(1949—1990)》,福州:海风出版社,1997年。

[61]《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编委会编:《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上)(1915—1949)、(中)(1950—1978)、(下)(1979—1995),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

[62]本书编委会编:《闽南侨批大全》(第一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6年。

[63]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华侨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

[64]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十八),广州:广州出版社,1996年。

[65]广东省汕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汕头市志》(4册),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

[66]《台山县华侨志》,台山侨务办公室编制,1992年。

[67]惠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惠阳华侨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

[68]张英龙主编:《珠海侨务志》,珠海:珠海出版社,2009年。

[69]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福建省志·华侨志》,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

[70]《厦门华侨志》编委会编:《厦门华侨志》,厦门:鹭江出版社,1991年。

[71]漳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漳州华侨志》,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等,其中都包含不少相关内容,在此不一一罗列。

[72]除了前文所提及的杨世红的论文外,还有诸如复旦大学尤云弟在《党史研究与教学》2013年第4期上发表的《上海侨汇与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等文。尤文主要利用上海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资料等,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坚决保护、努力争取侨汇,并实行“便利侨汇,服务侨胞”和“外汇归公,利益归私”的政策以保障侨胞利益,主动创造和利用任何可能的契机来推动外汇国有化以促进经济建设。当时上海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侨乡,却汇入和接洽了数额巨大的侨汇,从新中国成立至1954年底上海共接收侨汇8 333万美元,占上海地区全部对资本主义国家外汇收入的21.5%1950年政府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之际,政府采取原币转汇、侨汇优待牌价、侨汇购债牌价”等举措,吸引了侨胞汇寄侨汇购买公债,支持了新中国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