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并,大未必是好
刘磐石
时序8月,大选课题独领风骚,成为最热门的新闻,各政党进入备战状态,大动作出击。一些民间团体抓紧时机,提出大选诉求宣言;许多异议分子也不错过突出政见,大谈民主改革;选民们更在坊间评头论足,准备行使5年一度还政于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大家都把焦点集中在大选方面,对另外一项重大课题没有注意到;最近,银行大合并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国家银行以面对全球化挑战为理由,要建立强大、集中的金融体系,确保本国银行能维持和外国银行的竞争能力。于是,一纸通令,加紧落实银行合并计划,特别是指定6间大银行为主导银行,要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合并在它们的旗号下,这计划预料在9月杪完成定案。
可能是“大即是好”的观念已深深烙印在众人脑海里,人们一般上都崇尚“大”,喜欢冠上“大”,例如“十大企业家”、“十大歌星”、“大律师”、“大画家”等等,以大为荣的风气,十分盛行。
国家银行的决策,似乎也来自“大即是好”的观念,认定银行大合并,是宏伟和有效率,拥有足够实力跟外国银行较量的。
违反自由市场竞争
我们认同政府的出发点,即加强金融体系力量,鼓励银行合并,提高国内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以应付新世纪的严峻挑战,是必需的步骤。但我们不认为政府限制其他银行一定要跟6间主导银行合并的做法是最好的做法;因为强迫性或强人之难,是违反自由市场竞争的原则。况且,胪列的6间大银行,也不一定是最好的银行。
一些大型银行由于管理疏漏和投资失误而一度陷入困境,需要政府解救。反观许多中小银行,却能够在风雨中稳健成长,可见“大未必是好”。
作为监督机构的国家银行,在加速推行银行合并的过程中,无需过于强迫性,只需按部就班,拟出基本方针和条件,公平地督促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身的意愿,选择适合的伙伴进行整合。对于那些有条件自力更生的中小银行,倘若不愿合并,也应该给予机会,让它们独立自主,在市场上自由竞争,这样做比较自然和合理。
大小各适所需最佳
“大”,机动性大,能动力强,固然有其优越的地方,不过,切忌管理松懈,运作不当,否则,一旦变成“大闸蟹”或“尾大不掉”时,则所造成的损失会更大。“小”,灵活精巧,发挥自如,对小企业厂商,有一定的需求价值,不能视如弃履。所谓“大有大做,小有小做”,国外大市场要有大银行支撑,国内小市场,也要有小银行扶助,才能相辅相成,互相映辉,带动国家经济发展。
资本主义“托辣斯”的垄断方式,以发展中国家来说,不见得是有用的楷模。如果决策当局一味只追求“大”,罔顾“小”的利益,光做门面工作,不注重实际绩效,极可能臃肿浮胀,弊多于利,可能为国家带来不利的局面。
在银行合并的过程中,大家也关心会否影响顾客、存户、小股东的利益。为了避免“大欺小”或“看大不看小”的现象发生,以致形成少数“大”者获益,多数“小”者蒙害,政府有必要规定一些准则,以保护弱势者的利益。
应保护弱势者利益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朋友曾向我诉苦说,在吉隆坡市区巴士大合并之前,他是东方巴士的小股东,年年有红利拿,不亦乐乎。可是,大合并之后,他变成了英特拉哥打的小股东,由于开销庞大,公司业绩不理想,不但拿不到股息,甚至要把股票卖掉,也不能脱手;以前是“蓬子脸”,现在是“苦瓜脸”,好不凄凉!
公布详细全盘方案
首长们一再强调在恢复我国经济的努力中,人民应对政府有信心,以及全民团结,支持政府的振兴计划。我想,只要政策能利惠大众,行政具有透明度,大家了解之后,信心就会产生,人民将乐于看到国家走出困境,迈向进步繁荣,而毫不迟疑地誓作政府的后盾。
因此,对势在必行的银行大合并计划,国家银行应公布全盘方案和作出详细解析,对一些值得商榷的处理方法适当加以调整,以确保金融体系能够在健康、合理、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完成整合的工作。
(19-08-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