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悲剧》~部统计表

《五一三悲剧》


部统计表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年5月13日至7月31日﹞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截至1969630日各族死亡人数﹝括符内数字是遭枪杀者﹞
州名
马来人
印度人
华人
其它
总数
吉打/玻璃市
--
--
--
--
--
槟城
--
--
1
--
1
霹雳
1(1)
1(1)
9(1)
--
11(3)
雪兰莪
22(8)
12(5)
123(34)
15*(1)
172(48)
森美兰
--
--
4
--
4
马六甲
1(1)
--
6
--
7(1)
柔佛
--
--
--
--
--
吉兰丹
--
--
--
--
--
丁加奴
1
--
--
--
1
彭亨
--
--
--
--
--
总数
25(10)
13(6)
143(35)
15(1)
196(52)
*在巴生河及矿湖内所寻之极度腐烂尸体

全國緊急狀態統計表﹝1969年5月13日至7月31日﹞
全國緊急狀態統計表﹝1969年5月13日至7月31日﹞
截至1969年6月30日各族受槍傷人數
州名
馬來人
印度人
華人
其他
總數
吉打/玻璃市
--
--
--
--
--
檳城
--
--
--
--
--
霹靂
--
--
--
--
--
雪蘭莪
37
17
125
1
180
森美蘭
--
--
--
--
--
馬六甲
--
--
--
--
--
柔佛
--
--
--
--
--
吉蘭丹
--
--
--
--
--
丁加奴
--
--
--
--
--
彭亨
--
--
--
--
--
總數
37
17
125
1
180
*包括三名警員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年5月13日至7月31日﹞
截至1969年6月30日遭受其它武器攻击的各族收伤人数
州名
马来人
印度人
华人
其它
总数
吉打/玻璃市
--
--
--
--
--
槟城
1
--
1
--
2
霹雳
2
--
5
--
7
雪兰莪
82
9
129
15
235
森美兰
--
--
4
--
4
马六甲
5
--
5
--
10
柔佛
--
--
1
--
1
吉兰丹
--
--
--
--
--
丁加奴
--
--
--
--
--
彭亨
--
--
--
--
--
总数
90
9
145
15
259
*包括混种人,巴基斯坦人及新加坡人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截至1969731日,遭警方拘捕之各族人数
州名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其它
总数
吉打/玻璃市
100
70
30
9
209
槟城
166
401
340
11
918
霹雳
328
1557
569
11
2465
雪兰莪
1008
2144
797
31
3980
森美兰
59
175
64
--
298
马六甲
156
325
26
3
510
柔佛
112
373
28
1
513
吉兰丹
87
7
1
--
95
丁加奴
29
2
--
--
31
彭亨
32
72
20
--
124
总数
2077
5126
1874
66
9143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年5月13日至7月31日﹞
截至1969年7月31日,遭警方受控于法庭之各族
人数
州名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其它
总数
吉打/玻璃市
23(8)
12(1)
16(12)
3
54
槟城
119(107)
273(247)
286(284)
9(9)
687
霹雳
230(214)
1211(1196)
438(438)
11(11)
1890
雪兰莪
549(382)
1166(904)
657(578)
27(7)
2399
森美兰
59(17)
33(32)
30(29)
--
122
马六甲
55(23)
85(37)
21(15)
1(1)
162
柔佛
26
98
2
--
126
吉兰丹
42
4
--
--
46
丁加奴
17
1
--
--
18
彭亨
13
24
20
--
57
总数
1133(751)
2907(2417)
1470(1356)
51(28)
5561(4552)
注:
(1)其它包括混种人、欧洲人、巴基斯坦人、泰人及新加坡人。
(2)在括符内之数字是指违反戒严令而受控于法庭之人士,此数字已包括在括符外之数字内。
(3)到一九六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为止,共有382名马来人,490华人,114名印人及23名其它民族人士因触犯除了违反戒严令以外之其它罪项而受控于法律,这些数字将因警方逐渐完成调查有关案件而增加。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截至1969731日,
被控谋杀与纵火而正在等待审判的各族人数
 
谋杀
纵火
谋杀与纵火
州名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槟城
--
--
--
--
--
--
--
--
--
霹雳
1
--
--
--
--
--
5
--
--
雪兰莪
--
2
--
2
--
--
10
--
--
森美兰
14
--
--
--
--
--
--
--
--
马六甲
2
2
--
6
1
--
--
--
--
总数
17
4
--
8
1
--
15
--
--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截至1969630日,从各族人士中所卤获的各项武器
(不包括那些在甲洞及增江交出的武器)
州名
华人
搜获的武器
印度人
搜获的武器
马来人
搜获的武器
槟城
2
2枝土制来福鎗
1
1把镰刀
1
1把刀
彭亨
7
4支长矛
2支铁管
2支长木棍
--
--
--
--
森美兰
40
10支铁管
5支日本长剑
12支铁棒
29件其它武器
1
1把普通小刀
1
1把长刀
霹雳
16
1.32布郎令手鎗
6支巴冷刀
3支长矛
7件其它武器
1
1把刀
15
2条硝酸甘油炸弹
8件雷管与引火线
10支削尖竹矛
7把巴冷刀
1支马来小刀(Kris)
雪兰莪
258
17把斧头
12支长矛
124支铁管
22支巴冷刀
15个灯泡酸液弹
12个玻璃瓶炸弹
7把长剑
56件其它武器
74
24个斧头
47支长矛
117支铁管
47把巴冷刀
49支长木棍
20件其它武器
178
10把斧头
34支长矛
52支铁管
61把巴冷刀
48支长木棍
1支猎鎗
1支手鎗
44发猎鎗子弹
47件其它武器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截至1969731日,各族人士自动交出武器人数
州名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总数
雪兰莪
10
72
10
92
霹雳
6
6
3
15
总数
16
78
13
107
注:其它各州之报告,尚未收到

全国紧急状态统计表﹝1969513日至731日﹞
五月十三日后,有一千零一十九人据报失踪。其中有四十六人是死亡名单中被发现,二十五人则在受伤名单中,有一百廿五人则在被拘留者的名单中,有三十九人下落不明。其余则平安返家,该三十九失踪者分别如下:
截至1969731日,各民族人士经报失而尚未寻获者
州名
马来人
华人
印度人
总数
槟城
--
3
2
5
霹雳
2
1
2
5
雪兰莪
2
15
1
18
森美兰
--
2
1
3
马六甲
--
1
1
2
柔佛
1
3
--
4
丁加奴
2
--
--
2
其它各州
--
--
--
--
注:以上数字是取自景察局报告


《五一三悲剧》~二十二、民主宪制与国家个体

《五一三悲剧》



二十二、民主宪制与国家个体
 
 
一个国家之宪法,乃执行三项任务:
 
﹝1﹞表达人民建立其国家的愿意,
 
﹝2﹞建立一个一定体制的政府。
 
﹝3﹞授于而同时又限制政府所拥有之权力。
 
宪法虽然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但宪法中有一些条文是较其它条文更为基本的,因此,这些条文是认为「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在宪法之中。在马来西亚宪法内,这些「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包括:
 
﹝1﹞第三章全部,有关公民权的条文;即使在宣布紧急状态之后,根据第一五0﹝六A﹞条文内的规定,这第三章全部亦不得暂时停效或修改。
 
﹝2﹞第七十一章规定联邦政府确保每一州之宪法及马来统治者之权力及特权。
 
﹝3﹞第一五二章规定马来语文作为国语,并终于成为唯一官方语文。
 
﹝4﹞第一五三章规定最高元首负责依照此条文以维护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及其它种族的合法利益。
 
﹝5﹞第一五九章内规定,任何有关修改马来统治者﹝第三八、七0及七一章﹞及马来人之特殊地位﹝第一五三章﹞的条文,必需经统治者会议之批准。
 
要了解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在宪法内的条文的重要政治性,吾人须回颇宪法的来源及其历史,在马来人拒绝了麦买高计划之后,一个工作委员会便于一九四六年成立,这是马来亚联合邦总督和马来统治者以及巫统的代表所同意的。该工作委员会,经过一番之解释而了解有关公民权问题,必须在英殖民地大臣「已经接受马来人特殊地位将被维护的原则」下予以研究与考虑。该委员会也被提醒:「马来人并没有其它的家乡,但其它的种族除了少数之外,与他们的原来国家尚保持各种程度不同的联络,同时有许多人把那些国家,而不是马来亚,当作他们的效忠首要对象。」
 
不过、第二个委员会又于一九四六年成立,以研究第一个委员会的建议草案,同时要使到「马来亚各族人民,都有充份和自由的机会表达他们的意见。」
 
第二个委员会曾召开数次公开会议,并接获由本国各族人民提呈的之八十一份备忘录。值得注意的要点,厥为大多数非马来人的意见书内,并没有质问马来人的特殊地位,或马来统治者之主权。
 
一九四八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首次规定,在马来亚的非马来人可领取公民权,此条文之范围于一九五二年再予修改扩大。关于本国公民的历史,另一个重大事件,乃是独立宪法。为了起草此宪法,乃委任了一个以李特勋爵为首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曾在马来亚一共召开一百十八次会谈。此外,它尚以比较非正式的方式考虑其它代表的意见书。该委员会的许多建议都被列入独立宪法内。宪法的第十四条﹝一﹞﹝D﹞内,又开辟加另一途径,使到「于独立日或以后在联合邦内出生的每个人」,根据法律的执行自然付与公民权。马来西亚成立时,此条文改为「在独立日或以后以及在一九六二年十月以前在联合邦内出生的每个人」。马来人同意此数项条文,以作为重新保证马来人的特殊地位的代价,同时,政府负有责任维护此项条文,但亦保护其它种族的合法利益。
 
这数项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在宪法中的条文,系经本国各族团体之同意,它们是互相磋商及妥协后的成果。它们代表了本国各种族间必须遵守的协约,同时亦是宪法结构,例如基本自由,政府机构及数十项其它详细条文所建立的基础。如果这些已被深切及坚定制定的宪法条文受到任何侵蚀或削弱,则整个宪法的结构将会被危害,而随之影响到国家的生存。缺乏了解及以轻率傲慢态度对待这些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宪法条文,乃是构成五一三骚乱的根本原因之一。那些相信民主传统人士乃是响往基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及集会结社自由,然而,此种信念从未接纳一项理论,即任何人士都能进行鼓吹叛国活动,或与此类同之以武力,欺诈或颠覆方式来推翻宪制政府,或废除宪制政府的活动。
 
政府认为本国之种族问题可采用下列途经去应付。本国之公民,尤以那些根据一九四八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之条文而成为公民者,应了解宪法中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的意义。马来西亚人士,不论其种族之渊源,应领会到国家之潜力及特征。新成立之国家团结署及全国行动理事会将制定此项指南。
 
其次,政府有必要立法规定下列人士为罪犯:任何人士发言,印刷或出版词句或声明,或以任何行动去质问联邦宪法中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所确定的事项,权利,身份,地位,特权或主权,或者有趋向挑拨各种族间的恶感及敌意者。
 
政府或者需要考虑修正联合邦宪法,以便容纳新法律及保障第一五二章条文规定﹝有关国语及其它种族的语文﹞使此项条文,与第三八章﹝有关统治者会议及其任务﹞,第七一章﹝有关联合邦对州宪法之保证﹞和一五三章﹝有关马来人之地位及其它各族人民的合法利益﹞,与第一五三﹝五﹞﹝有关联合邦宪法之修改或撤消,需经统治者会议之批准﹞有同等的重要性。政府亦或需要以同样的方法来维护用以禁止任何质问联合邦宪法内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之行动或言词的一切法律。
 
最后,政府或需考虑修正联邦宪法。藉以保护第一五三章﹝五﹞,即:在宪法内规定,在未经统治者会议之批准前,第一五三章﹝五﹞不得予以修改或撤消。这些法律之通过,将可以确保种族之情绪在实施正常的民主程序时,不被利用。这些步骤符合法津原则,而且亦不会与民主制度背道而驶。
 

《五一三悲剧》~二十一、选择

《五一三悲剧》



二十一、选择
 
 
我们不能让国家再次遭受「五一三」事件的重演,本国整个前途有赖于全国行动理事会主任能否成功地完成其任务。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成为本国历史的悲哀事绩。该日象征着一项残酷事实:即是,若要避免另一场可能更严重的种族冲突在本国重演的话,那么了解本国之政治与宪制历史,以及领略种族间之敏感情绪,是重要的。忽视此项政治现实,将会使到国家之生存受到危害。
 
今日世界有许多国家是实行民主的,但每一个国家必须切实地评估其本身的政治与社会环境,而制定其自己之宪法、条例、习俗及实践。马来西亚具有基于其本身之历史及当前各种族组成的特征,因此,它现时必须为本身的种族问题寻求一项解决方案,一项能够保证将来种族之敏感情绪绝不再被正常民主程序,即大选宣传,所挑剔之解决方案。
 
本国面对着三项选择:
 
﹝1﹞保留于消极态度,让种族间之仇视恶化下去,而终于毁灭国家;
 
﹝2﹞恢复一九四八年前之宪制地位;或
 
3﹞制走一项积极的解决方案,在种族和谐及亲善的情况下,使人民的愿望能够得以实现。
 
第一个选择,即保留消极态度,乃是不负责任。
 
第二个选择,却恢复一九四八年前之地位,系倒退的步骤。
 
因此,最合理之选择为实行第三个选择。

《五一三悲剧》~二十、障碍物

《五一三悲剧》



二十、障碍物
 
 
全国行动理事会,乃为应付全国紧急状态,和促使国家恢复原状而设立的。其基本的任务为:
 
﹝1﹞恢复法律与秩序。
 
﹝2﹞保证本国行政之顺利进行。
 
﹝3﹞恢复各种族间之和谐与互相信赖。
 
第一及第二项任务已在顺利进行中。第三项任务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在各种族和谐不存在之一天,议会民主则难以恢复。只要各种族间之敏感情绪仍然存在,他们是能轻易被不负责任之政治宣传所利用,而带来另一次更严重之种族冲突。
 
在今日之敏感情形之下,可能激起种族不安者,是毛泽东的代理人,私会党及种族极端份子。目前毛泽东的代理人已转入地下,但他们正忙于吸收新支持者,计划发动更多暴乱作为初部攻击策略的一部份,以谋夺权。因此,他们乃为国会民主之恢复的一大阻碍。
 
私会党亦继续造成一项威胁。在过去,私会党乃为一些华人社会中的一部份体系,专门勒索款项及控制部份华人。在最近之骚乱中,有一些私会党徒在某些华人地区以保护者身份自居,因此就在某些华人地区获得某些程度的敬重。据悉,私会党正利用目前的局势以图私利,他们的手法是通过威胁手段﹝如勒索、杯葛马来人货物等等﹞或巧妙诱骗及散播谣言。
 
第三种成为阻碍恢复正常状态者,是种族极端份子。他们存在各大种族间,他们的数目虽少,但是,他们却是狂热和活跃的,他们拥有极大的破坏潜能,因此就对国内种族和谐造成一项经常的威胁。本国没有一个种族是占大多数的。他们的活动只会削弱国家的力量,因而在其过程中受到毛派份子的利用。
 
本国已进入一个彷徨的时期,为期是否久暂是无法立即加以判断的,但是它是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国家行动理事会,基于其超越政治的立场,已为国家带来信心和稳定,但尚需时日才能使此种信心与稳定的意识变成互相信赖与和谐。国家行动理事会主任,在其致力于恢复种族和谐及保证本国具有永恒之国会民主基础之余,有需要考虑一连串之规范作为政治思想和活动的标准,使种族和谐永远不受到损害。为维护一个和谐的马来西亚,将有需要制定若干原则。

《五一三悲剧》~十九、外国报章与毛派份子

《五一三悲剧》



十九、外国报章与毛派份子
 
 
马来亚共产党从不轻易放过有可利用的局势,它正向在最近的骚乱中受苦而感不满的华人群众进行召募及寻求支持。年老者妇女与儿童,对于政府与志愿团体的拯救热诚感到满意,但是青年人却受共产党干部的争取。他们将最近的骚乱以「马来人拿枪,华人为牺牲者」的说法向这些年青人解释。
 
在外国方面,他们从一些外国报章的不正确及不利的报导中获得利益,一些外国的大众媒介有时不自觉地协助毛泽东派份子分裂国家团结的长期计划。
 
除了不自觉的协助毛派份子外,一些外国的大众媒介,尤以英国及美国为甚,通过歪曲的报导,为马来西亚华人带来甚多的损害。登载在某些外国报章的报导,谣言多过事实。这可能一部份是由于在骚乱发生后的头几天,缺乏正确的情报。但是,无可否认的,一小撮外国通讯员,热烈地接受某些种族集团之疯狂指责为事实。除了故作耸人听闻的报导外,一些照片的标题也显然与事实相悖。例如,一张有关保安部队队员与武装的马来人在禧律回教堂附近的照片,被当作军方与暴民勾结之物证。经过仔细调查后所从得的事实是,军队刚好成功地牵制了马来人,而该张照片是刚好在那些马来人尚未被解除武装,迫回他们的甘榜之短时间前所拍摄到的。假如他们在回教堂内被殴打或枪击,尤其是当他们在不对保安部队进行反抗的情形下发生,则一个全国性宗教暴乱将会爆发而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某部份的外国报章之报导亦带有这样的印象,即华人是「受迫害的少数民族」。此举只有在马来西亚华人当中助长不安及紧张的情绪。在某些方面,这些报导与星加坡随后发生的华巫冲突很有关系。这些报导不但不正确的反映局势,甚至完全忽视本国华人已为马来人所接受的程度。除了对国内种族关系问题引起不良的效果外,这些不诚实的报导翼亦可轻易引起马来西亚与一些列强间的误会。通过外交上的大事努力,以及在这些国家驻隆的外交使节的合作与谅解下,误会才得以避免。

《五一三悲剧》~十八、夸大的报导和实况

《五一三悲剧》



十八、夸大的报导和实况
 
 
虽然骚乱形成了华巫间之冲突,但是以马来人占多数的保安部队却能以高度的纪律和约束执行工作。在他们的努力迅速恢复法律与秩序和防止骚乱蔓延之工作过程中,无辜的公众人士或可能曾受到粗暴的对待,但在这种情形下,这是无可避免的。
 
有一部份人士,诬责保安队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欠公平及带有种族色彩。在此次重大事件中,军警动员,计武装部队二千名,警察三千六百名。若此种诬责具有任何真实性,则该所谓被视为「目标」的某种族之死亡数字将更宠大矣。
 
还有一种诬责,谓保安部队人员到处抢劫,而种族主义份子在其宣传中特别指明这种勾当全是由皇家马来军团所干的。调查显示,自五月十三日至七月卅一日,只有七人报案谓遭被疑为保安部队人员抢劫,我们只要看看骚乱的程度和被派出的保安部队的人数,就可了解这些都是些微的孤立事件。所有的这些报告都已呈交官州刑事调查部。
 
另外。还有谣言和外国报章的报导。大意谓暴乱的受害者被秘密埋葬于没有记号的集体坟墓中,使事后无从指认。根据这些报导,醉酒士兵和麻疯病者被用来挖掘坟墓。事实上因为下列理由,致不克将遇难者尸体交由亲属自行埋葬,诸如尸体已高度发霉,费时验尸,印指模,拍照及在尸体系上辨认牌等手绩,其更重要者为避免更进一步激起种族间恶劣局面。
 
在埋葬前,警方和医院工作人员已进行指认和记录尸体工作,使亲友能于日后举行重葬,或最低限度易于追认。故尸体上及坟墓上均置有标志。
 
一百零二具被认为非回教徒之尸体经辨明身份后已于五月十八日、廿日、廿一日和廿二日个别葬于双溪毛儒,并于墓顶置上标志,但当局无法辨认死者的宗教信仰。十八名经辨明为回教徒死难者皆于五月十八日不分种族埋葬于鹅麦。六月二日,又发现另一具尸体遂将之运往双溪毛儒埋葬。另八名来自非敏感区之死难人士,其尸体可以辨明者,已由当局交与亲友自行埋葬。
 
坟场地点系由卫生部在较少骚乱之地区内择定。埋葬回教徒和非回教徒的工作大部份由中央医院人员,双溪毛儒麻疯院职员中之志院人士,双溪毛儒油棕园的马来劳工和市政局劳工等负责。埋葬工作由冯达德高级警长与三苏汀高级警长轮流监督。这二位警长较早时用警车从医院停尸房将尸体运至埋葬地点。军人从来未涉及埋葬工作,至于诬责利用醉酒士兵之谣言,更为无稽。
 
根据双溪毛儒麻疯院内的一名保安负责人郭孝华先生供称,有一次马来亚大学的二名讲师和十一名学生也协助埋葬工作,郭孝华先生是负责招募工人在双溪毛儒做埋葬工作者。
 
有人推测最少有二千人在骚乱中丧生。这项夸张的数字可能是因为当时误信没有根据的谣言及公众人士采询失踪人士之数次有以致之。在失踪案件中,有许多是重复者,因亲朋间曾为一名夫踪者作重复报失。﹝请参阅本书后段全国最近骚乱之统计表﹞

《五一三悲剧》~十七、军警联合行动

《五一三悲剧》



十七、军警联合行动
 
军警曾进行卅三次联合行动,将私会党员,歹徒及其它不良份子从其窝窟中肃清,并逮捕二千余人。在联合袭击行动进行时,军队曾三度开枪,制止捣乱份子突破封锁。
 
在这段期间,在甘榜拿督加拉末及太子路敏感区三百家以上的华人,在军队的协助下,搬到默迪卡球伤及中南区难民所内暂避。
 
当戒严令开始实施时,每个人被令离开街上,留在屋内。这项戒严令在所有地区实施,唯甘榜峇鲁例外,因当时有数千名从外地前来准备参加游行的人,以及从附近地区甫来找寻庇护者,已在该处挤满着,因为人数太多,他们大部份无法留在甘榜峇鲁的房屋及教堂之内,唯一可能解决的办法便是把甘榜峇鲁封锁起来当为一个大戒严区。
 
每于获得车辆时,军队及警员便将这些人一批一批地送回他们原住的甘榜。由于这样,人们就误解这是警察与军队和马来暴民同谋。
 
军队除了实际上协助警察恢复法律与秩序外,亦从事其它工作,协助民事行政以维持重要服务机构。举例言之,马来西亚地方军团工程队协助民事服务当局,使首都继绩获得食水及电力供应。当局在巴生港口之工作因骚乱而告停顿,但在马来西亚工程队港口组与马来西亚皇家海军协助下,这项工作得以恢复,工程队铁道组亦协助马来西亚铁道局,因为在骚乱最初几天,铁道服务全部濒于停顿。马来西亚皇家空军除了在敏感地区保持在空中监视外,也从哥打峇鲁运载军队及从怡保运载警察增援部队到吉隆坡来。
 
马来西亚工程队亦协助吉隆坡自治市清理道路上被焚烧车辆之残骸。军队故伤人员亦在吉隆坡中央医院协助院方救治受伤人士。此外,军队亦在各军营中收容四千一百一十三名各族难民。
 
保安部队奉严格训令,以不偏不倚的立场进行恢复法律与秩序,他们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满意。

《五一三悲剧》~十六、谣言与预想不到的事件

《五一三悲剧》



十六、谣言与预想不到的事件
 
 
虽然雪兰蜈莪警察总部在五月十三日下午二时半已经听到可能爆发暴乱的谣言,当时得到之情报显示,这将只是一个和平的游行。但是,如果游行队伍受到攻击的话,将会演成以牙还牙的事件。谣言同时也显示,游行队伍可能在秋杰律及苏莱曼大厦地带受到一些华籍人士之攻击,警方估计,除非游行队伍受到攻击,那么麻烦事件,就算有其可能性,也不会发生的;无论如何,在游行队伍在傍晚七时半离开太子路之前,暴力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于是,警方调派人员以防止游行队伍于傍晚七时半之后在敏感地区受到攻击或攻击性人。在这种情形之下,警方估计,只要七时半之前,有足够的警员布防的话,这项游行将会顺利完成。
 
在傍晚七时,离开游行时间足足半小时,联邦后备队已经在这些地区严阵以待。一支富有经验的镇暴队在六时卅五分已在峇都律与秋杰律交界处严阵以待。这支队伍在六时卅分,经过雪兰莪州务大臣官邸时并没有发觉甚么暴力行动。另一支镇暴队伍在六时五十分,低达雪兰莪州务大臣官邸。当时,太子路上经有三人死亡,一支镇暴队伍已在武吉免登怖防,另外两支队伍则在附近警察训练所候命出发,每支镇暴队伍人员当中,四十巴仙是华籍人员,另外六十巴仙是非华籍人员。
 
六辆警车亦奉命怖防以下地区:第一辆是在火治街,第二辆在太子路交通圈,第三辆在甘榜峇鲁。第四辆在甘榜班登,第五辆在半山芭,第六辆在昔乔拉律及彭亨律交界处。。此外,警方亦调动十组机动化镇暴轻装先遣队分别布防,谐街地区三组,半山芭,蕉赖地区两组,金马律地区两组,昔乔拉律地区一组,十五碑两组,警方估计,由傍晚七时开始,只要警方在那些地区把防务联成一气,那么,游行队伍将不会受到捣乱份子所攻击或攻击他人。但不幸的是,最先发生事件不是在预料中的地区,而且时间也比预科的早得多。
 
警方决定不撤消发予巫统胜利游行的准证是不容易的。准证之发出乃基于三种主要固素。第一,民主行动党及民政党经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和十二日,且至十三日凌晨举行多次合法或不合法之游行。第二,经过二天来的种族性的侮辱后,首都马来人的情绪沸腾,如果在这个时期取消准证的话,将无可避免地引起了种族性麻烦。最后,警方估计,防止麻烦事件最好之保证便是将这个游行置诸适当监护下。
 
暴力事件一经爆发,警方便立刻采耿应付行动。召集全体人员,分配任务及进行调动,其中包括联邦警察总部及联邦警察训练所之人员,同时,在受训中的警员接替警察训练所内富有经验的卫警执行任务以便后者能前往骚乱地区。甚至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铜乐队队员亦从新配备执行保安任务,赶往骚乱现场。然而,因暴力事伴分散在吉隆坡各地区爆发,警察实力已濒捉襟见肘之势。尤其在军队于晚上十点低达敏感区之前和由怡保出发而于十四日凌晨低步之警察增援部队到达前,大部份警察部队负起拯救工作,护送在敏感地区受困的人以及保护重要的建筑物以防受到破坏。警察因忙于救护工作,故对实际镇暴行动不免稍受牵制。
 
警方在镇暴与维持治安行动上,大感困难,因许多华人在吉隆坡市内受骚乱影响及未受骚乱影响地区马路上同样筑起坚固之障碍物,此外,许多华人在初期对警察采敢的敌对态度也阻碍了警方之行动,这种态度是由邢些不负责任的非巫人反对党在漫长竞选运动中所造成的。
 
根据警方估计,吉隆坡警卫军总部﹝负起首都安全责任﹞在下午三时半经已戒备,其司令官是在下午六时四十七分寸接获骚乱的惰报及吉隆坡「保安局势趋危境」的恶耗,当晚八时便宣布戒严。由于局势之严重,当局不得不调动军队协助,军队之介入系副首相敦拉查亲自批准的。
 
军队最初奉召时,一中队皇家马来军团分驻三个公路控制点,执行非流动性职务,他们并不参预流动性的捍卫法律之角色。另一中队亦奉调加入,途中,该队不得不解救沙叻秀警署,盖当时一大群武装华人企图攻占该警署。当军队解除了警署被围攻之危险后,而警察增援部队亦已低达,该队便另派一小队前往古路巷营救受一大群华人攻击之一支镇暴轻装先遣队。华籍暴民拒绝散去,经开枪后,他们便鸟兽四散。
 
当时,甘榜峇鲁及伙杰津一带已经无法控制,军队乃奉召协助警察维护法律与秩序。一中队的军队第一次进入这地区的时间大约在晚上十点钟,这中队之军队立即在禧路和太子路之交叉虚与太子路交通圈一带布防。当军队抵达该地区时,许多店户及被推倒的车辆正在焚烧中,死伤人士亦散布四周。
 
该中队又派一班人马驶往柏京路地区调查,据报该地一群华人和马来人间的冲突已迫近。当军队低步时,他们说服了马来群众留在他们的甘榜,但华人群众态度更形倔强。军队发现一名华人用猎枪乱射,于迫不得已之下,始行开火,但事前已重复警告人群分散。在此次事件中,军队造成了最大的伤亡,计有十一个人被击毙,这事件发生在五月十四日早上十二时十五分。
 
以后几天内,在其它场合中,军队亦不得不开枪,致造成伤亡事件,但射击对象都是狙击者,制造麻烦者以及违反戎严令者;而且,每次只有一,二个人遭击,军队除了把伤亡者送入医院之外,并把伤亡事件报告警方。据所知此次囚被军队开枪而蒙受伤亡的人数,总共有四十一名。
 
该时,首都局势更显得无法控制。为实行有效地控制局势起见,当局决定将首都划分为两个区域。军队负责鹅麦河以东地区之保安,包括甘榜峇鲁,秋际律,峇都律,而警察则负责鹅麦路以西地区。更多的军队及警员由吉隆坡以外地区调入吉隆坡。保安队除了驱散暴民及实实戒严令外,同时亦须对付狙击者。在一些场合中,军队巡逻时曾受到拥有猎枪及短枪之华入射击,举例来说,在甘榜拿督加拉末外面,一支军队在巡逻时被一群华人射击,军队开枪还火,击毙其中一名,余者四散。
 

《五一三悲剧》~十五、五月十三日

《五一三悲剧》



十五、五月十三日
 
 
经过这数日来饱受威胁和侮辱,一部分巫人的反应就是要集合在甘榜峇鲁内。
 
拿督哈仑敏哈之依特斯说: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晨,一群联盟中选的州议员在雪兰莪秘书处内我的办事室举行一个会议,讨论组织州政府事宜。事后我便回家,整个下午留在家中忙于招待来贺我中选的来宾。」
 
「在该日下午五时左右,太喜马节带了两名自称为陈志勤医生专差的华人来见我,他们通知谓民政党不会和民行党组织联合政府,并嘱我单独进行。我对他们说请陈医生亲自打电话给我。他们便立即辞去。嗣又接到V.戴维的电话,说我应自行组织州政府。因为民政党是不会和民行党联合组织政府的。这两位民政党领袖这次所说的话使我感觉诧异,因为他们现在的话和不久前当地报章所载的有所矛盾。」
 
「到来参加游行的人们首先集合在哈芝亚默拉萨里的院内及其屋前的路上,甚少人站在我家的院内。」
 
在同日下午,民政党发出通知声明该党在雪州议会内将保持独立的立 场。这一来,给赢得大多数州议席的联盟一条出路去自度组成一个州政府。在这阶段,巫统雪州分部决定了举行一个胜利游行,庆祝新的州政府成立。五月十三日晨,警方同意发给准证,因为同样准证于上日已经发予民政党。警方已接获保证这次游行将保持和平,且当时并未接获任何使人不安的情报。这个游行是由巫统雪州分部发起,并邀请各交部派代表于五月十三日下午七时集合于州务大臣官邸。该游行是定在该日下午七时半开始的。
 
一群土著学院的学土也在州务大臣官邸范围外参加集会,因为在民行党和民政党的「胜利」游行中他们也是成为侮辱和挪揄的目标。
 
经过上两日的污辱挑拨,在五月十三日傍晚,准备参加的群众,惰绪已告紧张。
 
曾有一度,吉隆坡方面盛传有某些华人份子届时将向该游行施以攻击。巫人方面决心如遇攻击时即行报复,并配备短剑长刀等武器以防万一。他们也顾虑到这次游行是准备在华人林立的城市内举行的,有些空手队员发觉到本身或者需要自卫,故匆匆临时削尖竹棒权充武器。
 
当巫人尚在州务大臣官邸附近集合时,消息传来说一批来自鹅麦准备前往甘榜峇鲁参加游行的巫人,在文良港被华人攻击。
 
据警察野战队指挥官沙万里助理总警监报告说,在下午六时卅分左右,当骚乱行将在太子路爆发之前「………一名驾着士古打的巫藉青年向着州务大臣官邸驶去,同时喊着『文良港方面已经被攻击了』。」
 
据一名电报局雇员向亚巴士警长供称:「……下午六时许,我把车子停近马来亚银行文良港分行前,一名巫籍青年走前来告诉我,说前面光明戏院附近已发主了打架事件………文良港的商店都匆匆关起来……」
 
据陈汉强助理警监录下的一份供词称,一名文良港的华籍商人回忆说: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六时十五分左右,当我正在静坐店内时,忽闻一阵骚乱来自文良港路与鹅麦路的交叉点地带。向外一看,目睹行人纷纷逃避,同时也听到一华人喊着「排华」。戎立即将门闭上,当时我目睹一群巫籍青年沿我店的对面路旁经过,向着吉隆坡前进。我无法仔细观看,因他们正在用石块掷击两旁商店和击破在路旁停泊汽车的遮风镜…。
 
又一名警官,即联邦后备队一个部队的指挥官汤马士思华那旦助理警监,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罢勤后,'闲留于他的文良港区四会路住宅中。在供词中他说:
 
「在下午六时十五分左,我的儿女正在屋前花园里游戏之际,忽说外边发生了骚乱事件。我向外一看,目睹一群步行的,乘单车的和乘士古打的华籍男子由彭亨路再入我屋后的贫民区。不到几分钟后,他们又再走上彭亨路,手携铁管,木幌和长刀。较早时我妻驾了我的车子出门。我看到这个局面,立刻徒步向着文良港走去,找寻她的下落。我低达四会路和彭亨路的会合点时,大约是下午六时廿五分,当时马路被车子壅塞着。当时在联成巴士公司办事处对面,站看一个为数的八十名的人群﹝华人约五十名,印人卅名﹞手持长刀,铁管和木棒。他们都面朝着文良港市区。当我朝着联成巴士公司办事处前进时,数名武装华人从贫民区走出来,经过我身旁,加入该办事处的人群中。随着,我看见两辆由华人驾驶的汽车,以左回右避方法通过由文良港市区蜂涌而来的车辆,这两辆汽车的遮风镜已全部被击碎。在巴士公司辨事处前的华籍人群,将这两辆车子拦着。我听到他们用华语交谈。在这两辆汽车获准通过后,我目睹两名华人分别驾驶士古打,用左回右避方法通过文良港市区驶来的车辆。当他们到了这人群的面前,有些华人要把他们拦阻。经过一番追逐后,终于将后面的一个用铁管打倒,但他急急走向路旁空地去,转眼间不知去向,其余一名则加速马力驶去。此时,我用淡米语向一名武装印人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回答道:「马华公会在摇动其尾巴」,所以他们「要给牠一个教训………」
 
揭由陈亚灿警监记录的一项供词,一名惹兰端姑鸭都拉曼的华籍商人说:
 
「在下午六时卅分左右,我站在店前,目睹许多华人站在马路两旁,等待观看游行。当时有两辆巴士车低逢附近的车站停下,有些车上搭客高呼文良港方面已经发生了打架事件,有些搭客就此下车,但另一批青年蜂涌上车,朝向文良港进发………。」
 
这说明了当时在神榜峇鲁方面尚未有发主骚乱,如果有了的话,那些青年就不会涌向文良港了。
 
在文良港打架的五人和非巫人,双方本来都未使用武器的。但当双方都受到纷纷如雨下的石块和玻璃瓶袭击后,巫人们便向附近各商店索取武器,但立刻遭受闭门谢绝。一名印籍摊主和他的伙计对S‧多乃拉查助理警监和T.古路兰南代助理警监说这批巫籍暴徒「随着使用木棍和石块攻击过路汽车。其中一些暴徒是来我的摊位索刀。当我俩回说没有刀时,他们便将我们拳击一顿。我的伙计的面部受了重伤………事后他们便走到鹅麦路与文良港的交叉点地带,用木棍和石块攻击所有停在路旁及来往的汽车。他们之中有些携带着刀的。」
 
汤马士思华那旦助理警监供词中指出,当华印流氓赶回家里拿出武器时,巫人亦向路旁汽车的遮风境泄愤,及抵达联成公司停车厂前时,武装华印青年们已严阵以待。当多名巫人驾士古打冲过驶向甘榜峇鲁报讯时,大部份巫人亦赶返鹅麦家里去武装起来。当他们回到文良港时,已是下午七时。一队由罗耀康助理警监领导下的联邦后备队亦已在中华学校前怖防准备用催泪弹将他们驱散。当时有两辆士古打在路上看人燃烧,更有数人受伤,其中一名系雪州锡器工厂鹅麦分厂的雇员,他稍后死于中央医院。
 
照情形看来,大概有些文良港的马华会员以为这个巫统游行是个联盟游行,所以也参加巫人队伍,由鹅麦出发。这里可以说明为什么在联成车厂集合的华印流氓向那两名华籍士古打驾驶人追击。这又可说明那武装印籍青年给汤马士思华邢旦助理警监的回答。
 
已经证实的真相就是:当有些巫人正在步行或驾士古打前住集合点时﹝因为本地巴士车似已停驶﹞在文良港受到三五成群的华人印人所挪揄,继而双方以石块和玻璃瓶投击,这事件的发生是在甘榜峇鲁暴力事件尚未爆发前的十五分钟。等待这事件的消息传来后,甘榜峇鲁附近才爆发冲突。事前两日间的挪揄和侮辱事件已经制造了一个爆炸性的气氛。
 
明显的就是这次事件于下午六时左右首先是在文良港--一个意料不到的地区--发生。当时距该由太子路游行时间尚远。暴乱一经触发便迅速地,如水跟泻地蔓延到金马路,惹兰端姑鸭都拉曼,拿督加拉末,甘榜班登,蕉赖及甘榜哥冷芝。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六时廿分左右,联邦后备队第5B队队长谭光荣助理警监领带该队前往秋杰路和惹兰端姑鸭都拉曼间的该队指定服务地点,途中经过州务大臣官邸时,大约系下午六时卅分,该处当时并无任何动乱,他没有停留便继续前进。但他用无线电向雪州警察管制中心说有「为数约四,五千人的群众」在州务大臣官邸前之马路旁集合,有一部份已溜进园内和附近住宅里,他们中有些持着棍子和旗织,「其中有几个持看短剑和长刀。」他估计着如果这个游行被击的话,一定会发生恶劣事件。在提心吊胆下,数分钟后他低达指定巡逻区,并视察这区情势,他甚至检查「该区的行人天桥以防有人向游行队伍掷物……」
 
谭光荣助理警监又回忆说:
 
「在下午六时四十分左右,当我站在指挥巡逻车顶上,发觉了一阵火姻从州务大臣官邸一带冒起。我这时乃感到骚乱已经爆发了,遂将我的部队前移到惹兰端姑鸭都拉曼的交通圆圈一带。」
 
巫人在文良港被非巫人攻击的消息,鼓噪了那圭在州务大臣官邸和他的政治秘书哈芝亚默拉萨里住宅对面路旁集合着的巫人。当时起了一阵自然的强烈排华反应,但第一个遭难人士的身份尚无法认明。
 
据哈芝亚默拉萨里说:
 
「在下午六时四十分左右,有一个人匆匆走来告诉我说外面已经发生了骚乱。我走出去一看一辆轻型货车正在我屋旁的太子路上燃烧着。」
 
据他调查结果,车上的两名华人就地被杀死。他匆匆走到州务大臣的官邸去,但当时拿督哈仑已站在一辆巴士车的顶上,力劝群众保持冷静,但群众却高声答谓:「拿督,我们忍无可忍了。」顿时惰势更形鼓噪。
 
随着,哈芝亚默拉萨里,「也攀登车顶协助州务大臣劝服群众。在下午六时五十分左右,我看见为数约二、三百的巫人走出州务大臣官邸范围朝向惹兰端姑鸭都拉曼前进。我便看清楚了,他们是决心要和华人冲突,我们的忠告都不被他们接受。」
 
在这一批巫人走向惹兰端姑鸭都拉曼后,不久沙里文助理警监辖下的1B联邦后备队亦赶到州务大臣官邸前面,并有效地将该地封起来,杜绝便多巫籍群众加入第一批向着惹兰端姑鸭都拉曼前进的巫籍群众。他抵步时是下午六时五十分。当时有数辆汽车已被推翻、推侧或在燃烧中。又有三具尸体在路上横陈着。一名华商高级人员在一辆车内佯着死去,侍警察走近时才朴出来,置身沙里文肋理警监的保护下。
 
在这时间里,那一批向着惹兰端姑鸭都拉曼前进的巫籍群众也是沿着太子路走向交通圈,沿途用木棍和石块向在逃避着的华人群众掷击。根据该处的一名华籍店主说,当暴徒经过时他将铁门关起。但他的邻人却从楼上将玻璃瓶向暴徒掷去。一部份暴徒立刻分散,转而向附近店户进攻及纵火。
 
当这批巫籍群众到达交通圈时,谭光荣助理警监即下令用催泪弹将之逐退。他估计这批暴徒为数约有一百五十至二百名。当这批暴徒正向甘榜峇鲁匆匆退却时,他们又遇到沙里文助理警监辖下的1B联邦后备队「截击」,随着,使化整为零,纷纷逃入甘榜峇鲁的小巷内。以后,沙里文助理警监辖下之1B队、谭光荣助理警监辖下之5B队、毕烈淡星助理警监辖下之4C队和刚到援的刘耀康助理警监辖下的之1C队,都非常忙着么付在甘榜峇鲁、秋杰律和拿督劳路地区的华巫暴徒。许多武装暴徒被捕和数名无辜人士获救。在甘榜峇鲁和秋杰律地区活动的巫人,与在惹兰端姑鸭都拉曼、惹兰拿查劳活动的华人,都受到严正公平的侍遇。
 
一部份尚留在甘榜峇鲁内的等候参加游行的巫人发生恐慌:他们都是徒手的,也有忧虑着他们处于市区外的家人安全,更有的是要避免骚乱的。所以这批人有的徒步、有的乘单车,有的驾士古打,个别走回他们的甘榜去报告这一个种族冲突的消息。当时尚未施行戒严。在这情势之下,激昂和狂乱的情绪便在下列地区构成,如甘榜班登、甘榜拿督加那末,甘榜哥冷芝、甘榜利巴再也、甘榜八打党的巫人区和甘榜哈芝鸭都拉哈金等地。
 
五月十三日中午,华人区内已发生了极度忧虑。当时谣传这个巫统游行将会变成横行无忌的。私会党徒也显得格外忙碌,以长刀铁叉、玻璃瓶炸弹,铁管等武器发给下列地区党徒,如惹兰端姑鸭都拉曼、惹兰秋杰、惹兰怡保、蕉赖、孟沙、金马律、武吉免登和首都内其它地区。一名在一间药房服务的印籍配药员,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六时许返家途中,看到下面事件。在一个访问中他对s.都拿拉查助理警监和T.古露兰南代理警监说:
 
「我目睹一辆漆上红白两色的巴士车在昔乔拉路组屋间停着,约有二、三十华籍青年持着棍子和自来水管上车,华籍的驾驶人和售票员也从中帮助。车子终于经过沙球拉路交通圈沿着彭亨路转向惹兰端姑鸭都拉曼驶去。这车子可能是每日川行的联成巴士………」
 
所以当甘榜峇鲁暴民发生时,私会党代理人已准备行动,进入巫人甘榜搜劫和攻击华人区内的巫人。当一群私会党代理人涌入戏院时,苏丹街的柏屏戏院的第一场电影也即停演。观承中的巫人一个个的被拖出来殴打。一群私会党徒在惹兰秋杰附近的联邦戏院的各出口处等候着巫人于第一场完毕时出来。在大约下午八时廿三分,谭光荣助理警监和联邦后备队5C在惹兰拿查劳京华戏院附近遭遇了约一千名华籍武装暴徒,随将之驱散。警方救出数名受伤巫人送入中央医院救治。
 
在最接近甘榜峇鲁区的甘榜拿督加那末内,一个住在该甘榜名叫范川泉的华籍建筑工人于下午七时左右听到骚乱事件的消息。他便向巫籍邻人询问事件的起因。他亲说:「巫籍邻人告诉我这不过是一场打架事件吧了,但是他未叫我逃避。」当时甘榜里是正常和安宁的,范川泉也就此返回家里去。这场「打架」的性质不久便渗透整个甘榜。这时巫人也武装起来,在他们的住宅外集合来准备低御华人攻击甘榜。
 
此时,有人高呼说,他看见一辆满载看华籍男子的「连奴华」车和一名华人从远处走过。随着便发生了一场追逐。整个甘榜里盛传着旦夕将有华人来攻甘榜的谣言。据范川泉说他的屋子在下午七时卅分左右被人纵火。他和十二名家中大小逃入附近的军营,并获得庇护。他高龄的父亲也许死于火焰中了。
 
大约同时,有二名华籍电视机修理人,在附近一马来西亚皇家警察乐队队员的住宅里正在修理着一架电视机。翌日,在局势稍为和缓后,巫人屋主把他乔装巫人,戴上宋谷,偷偷地送他潜入警察训练所去避难。
 
下午七时,一些巫籍青年乘了一辆汽车和两辆电单车驶入甘榜班登,沿路对每个人高呼着:你们赶快回家内将门窗关上,因为「我们住在甘榜峇鲁的同胞已经被人屠杀了。」约廿分钟后,第一间店房就被人纵火了。据在甘榜班登警察分站值勤的谟罕默哈达警长供称,约下午七时卅分他把一辆由甘榜班登达林驶出来的东方巴士车拦阻,并嘱驾驶人,售票员和两名搭客走入分站内躲避。十分钟后又有一辆巴士车从甘榜班登达林驶出来,他设法将之拦阻,但它却一直驶前了四百码,遂被一群青年将之拦阻下来,纵火燃烧。

《五一三悲剧》~十四、反应

《五一三悲剧》



十四、反应
 
哈芝亚默拉萨里向警方作下例陈述:
 
『一九六九九年五月十二晨,余向雪兰莪务州大臣拿督哈仑密告,谓甘榜峇鲁巫统青年渴望举行一个巫统游行,原因是要给予反对党知道巫统亦有值得庆祝的理由,因为他们并无在州选举中被击败。余对州务大臣说巫统青年团曾被民行党及民政党员及其支持者于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晨所作所为而感到痛心。当日他们在吉隆坡及八打灵向巫人嘲笑和侮辱,在甘榜峇鲁巫统青年团的心目中,如果此般污辱单向联盟或巫统而发,他们当然不在意,但是,许多青年团员对余说此般侮辱,诸如:「巫人有什么办法呢?」和「巫人返入森林中做山番吧!」这些话实在使他们太难堪,因为它是且接讽剌一般巫人而非巫统或联盟。雪兰莪州务大臣同意组织巫统胜利游行之建议,但他警告余说该游行必须以合法,和平及有秩序之方式来进行。』
 
「获得州务大臣之赞同后,余便告知甘榜峇鲁巫统青年团,叫他们召集尽多人数来支持此巫统胜利游行,否则它使失去其组织的意义。他们同意余之提议。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七时三十分举行此游行,参加者聚集于州务大臣官邸。」
 
「于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大约九时卅分,余驾车往吉隆坡数个马来甘榜与该处巫统领袖连络以期召足支持人数参加。余所到访之甘榜如下:甘榜拿督加那末,鹅麦﹝八条半啤﹞,甘榜八打灵,马来区,甘榜哈芝鸭都拉哈金,甘榜班登打林和甘榜再也,余告知他们此游行的出发地点和时间。余花了约四小时访问这几个地方。」
 
「当晚巫统领袖们给余的响应极大。他们对召集支持者参加此游行之事非常热心。他们说此类侮辱诸如:「马来人已死去了」和「土著学院可以关闭」是无理取闹的。有人对余说当民政党及民行党举行胜利游行经过巫人住宅区时,其支持者曾向巫人做出猥亵手势………」
 
雪兰莪州务大臣拿督哈仑敏哈芝依特斯在其向警方陈述中说:
 
「于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日﹞约下午两时,余由摩立返甘榜峇鲁家。当天傍晚一群联盟中选人到余住宅商讨组织本州岛政府大计。然而,他们忙于处理选举结果事项,所以还末有机会讨论组织新雪兰莪州政府计划。」
 
「当晚余接到许多由自称为巫统支持者拍来的电话,告诉有关反对党胜利游行参加者之举动。他们认为此种举动有辱巫人。此类电话不断而来,直至翌日黄昏……」
 
拿督哈仑叙述有关其政治秘书哈乏亚默拉萨里之到访及报告,谓一批巫统支持者曾到其往宅并表示他们渴望举行一个胜利游行之事。于是拿督哈仑邀请他们到其官邸。在其向警方陈述中,他继续说:
 
「初时余曾设法劝阻他们举行胜利游行,盖恐有意外事件发生之可能。不过。当他们保证此游行将会在一个和平及有秩序之方式下举行,同时又要获得警方准证,余终于同意他们的建议。为了体面和保证参加者行为端正起见,余答应参加及领导此游行。余认为在游行之前有劝告队伍之必要。于是余召集所有参加者在余之住宅范围内集合。同时,此亦能给余一个机会来对这批巫人宣布有关余组织州政府之意志。这样余或能减轻他们可能对此事之疑惧………」
 

《五一三悲剧》~十三、目无法纪

《五一三悲剧》



十三、目无法纪
 
 
此类行动之一般共同特点,就是完全在于蓄意藐视交通规则、破口臭骂、下流姿态及高呼口号蓄意评击巫人。此类举动与五月九日毛泽东式出殡游行同出一辙。游行队伍内步行及在汽车和啰哩车里的人所露出毫无自制的傲态目的,不外是要向当局示威而已。
 
当时,反对党--民政党和民行党--的领袖,并无遏制或谴责其当工作人员此种举动。
 
虽在极度的挑衅下,受辱最深的巫人群众仍然保持忍耐及自制。但是,他们实际沉思一下,心有不甘而愤恨一项事实:这就是虽然非巫人尤其是华人能够多获寥寥数席,就露出了如此想象不到的傲气。对全体巫人来说,由五月九日至十二日间发生之事件,实在使他们为自己前途而恐惧。例如,在五月十二日警方的自制及华人的目无法纪行动,使巫人顿时怀疑政府是否愿意或有能力来坚决处治此类不法份子。巫人失望及仿徨之情绪,再加一九四五年的所谓「人民法庭」的回忆,扫荡了全首都巫人群众。在五月十二日早上,一群甘榜峇鲁巫统青年会见联盟州议员哈芝亚默拉萨里敏亚利说要举行一个巫统游行,其目的是「给反对党知道巫统亦有良好理由值得庆祝,因为他们并没有在州选举中被击败」。

《五一三悲剧》~十二、「胜利」游行

《五一三悲剧》



十二、「胜利」游行
 
 
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及十二日,民行党和民政党又举行了喧噪而充满着种族挑衅性和威胁性的「胜利」大游行,继以无数的分支小型游行。
 
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日﹞,民行党无获得警方准证而举行多次游行。该日下午五时,一队具有约五辆汽车,十五辆电单车的游行队伍沿十五碑朝向罗尼路前进。孟沙区国会议席和板底区州议席的中选人吴福源亦参加该游行。当队伍经过十五碑警察署时,以毕人居多数的队员竟用巫语高呼:「你们警员奈我们什么何?我们是皇帝!」和「踢走所有巫藉警员」的辱骂。
 
下午八时卅分许,另一队民行党游行队伍,在武吉免登沿路向值勤巫籍警员做出下流的侮辱姿态,并以秽语相加。同晚十时,又另一队民行党游行队伍向吉隆坡前进。当经过特利华路警察署时,竟向巫籍警员用巫语大呼「巫人去死,山番们回到森林中去!」约子夜时,一队由民行党和民政党合并的电单车,士古打的游行队伍,路经十五碑警署时,又高呼侮辱性和污秽的口号。
 
与民行党不同的,就是民政党的支持者到此时为止,尚未组织任何游行队伍。但于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晚十时许却在未获得警方准证下擅自举行,约四十名民政党支持者乘汽车和士古打沿半山芭监狱附近的曾吉多拉路前进。他们在欢呼声里竟用巫语发出「吉隆坡现在是属于华人的」口号。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峇都区国会议席和甲洞州议席中选人陈志勤医生领导一个经警方准许的游行队,途经怡保路,惹兰端姑鸭都拉曼,国会路,鹅麦路,惹兰那查劳而折回怡保路。沿途用下列巫语口号辱骂所有巫籍观众。如:「马来人回甘榜去!」「马来人现在失势了。」和「现在我们掌握控制权了」等。游行队伍系由为数约五百辆士古打组成。队伍抵达甘榜峇鲁时,又用下列巫语口号向巫人辱骂:「巫人滚出去--你[们为甚么还留在这里?」「我们就要鞭鞑你们,我们现在强大了」等。
 
在这个游行队伍特别以巫籍警员作为辱骂的目标,正如在为期长久的竞选期间内一样。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七时卅分许,在半山巴路执行正常巡逻职务的一一八一九号警员诺丁被五名华籍青年包围并企图将他围殴。当时该警员听到批辈青年用巫语喊着:「把所有马来人杀光。」经该警员拔出短枪后彼等才逃走。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时许,九四三九号警察伍长加森正士半山巴警署询问处值勤之际,目睹一队民政党游行队伍两次经过该警署前,并听到队伍高呼:「将全部警察赶出去」的巫语口号。
 
同日下午八时卅分许,二二四八号警员苏拉曼正在武吉免登警察分站执勤之际,目睹一队民政党和民行党的联合游行队伍路经分署前,该警员听到队里有人用巫语高呼:「为什么要巫人来掌我国的大权,这个国不是马来人的」和「警察是阳具」等污侮口号。
 
不久后,当三七五九六号警员正在半山巴新巴剎路值勤之际,目睹该民行党和民政党联合的游行队伍,路经该处,当时队员数次用巫语高呼:「马来人完了」的口号。
 
据金马路警察分署的警长曼苏敏拉依巴拉谦说,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七时许,在值勤该民政党游行之际,他在怡保路听到队伍用巫语高呼:「马来人是阳具」和「还是去死的好」等侮辱口号。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晚上,高级警察曹长亚利亚士敏哈芝默柔苏接获刚从武吉免登罢勤归来的二二四八号警员的报告,说该民政党游行队伍经武吉免登路时,他听到队伍用巫语高呼:「这国家不是属于巫人的,我们要把巫人赶出去」的口号。
 
据雪州警察总部副警监诺丁敏亚露丁称,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三日凌晨约六十名民政党支持者途经禧律,向甘榜峇鲁巫人挪揄,谓巫人应滚出这个甘榜「返森林裹去」。这队伍亦经过太子路和州务大臣官邸。
 
据八打灵土著学院︵该学院系政府设立以教育贫苦巫人者︶的司阍人安路亚敏亚巴士供称: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九时卅分许,一个「相当长的」民政党支持者的游行队伍,徐徐经过学院前,沿途猛击铁罐喧噪不堪,交通亦被阻塞。他听到有数队员用巫语高呼:「土著学院是阳具罢了!」「土著学院是阴户罢了」和「帆船破漏入水了」等口号。这个以电单车领队的游行,经半小时才全部经过该学院。他目睹v.戴维颈项挂着鲜花串,站在一辆游行的开蓬汽车上。
 
一个名曼苏鸭都拉曼的土著学院的学生也目睹当时情形,他证实司阍人安路亚的供词,且说他也听到「五年后,土著学院就要倒闭了」,「现在是我们掌权了,你们有甚么办法」和「马来人回去甘榜」等巫语口号。
 
又有一个名奥士敏马末的土著学院的学生当时适值站在该学院园内,他也目睹游行经过同时也听到「马来人失势了,土著学院就要解散了!」的巫语口号。另一名鸭都华歇敏哈芝意邦的巫人当时也站在校园内,他听到队伍用巫语高呼:「马来人回家去吧,去死吧!」另一名鸭都哈地敏哈乏沙立天的土著学院学生当时也站在校园内,他也听到游行队伍高呼「马来人返回甘榜去吧,土著学院要关闭了!」的巫语口号。
 
一名叫N山德拿西加兰的书记说,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七时许,他驾着汽车从洗都驶向市区,低达怡保律和麦士威尔路间交通圈时被站在马路两旁为数约四百至五百名的华印群众壅塞。当彼等目睹前头「贺顿」汽车的驾驭人为巫籍人士,便鼓噪起来,用红旗向他挥舞。这些红旗的旗杆是一支削尖了的棒子,同时更高呼着:「马来人回甘榜去吧」和「帆船破裂了」等巫语口号。
 
当山德拿西加林慢慢跟着那巫人的车子前进时,他听到人群中有些青年们用巫语说:「这个不是马来人」,意思就是说他们不应揄及侮辱他。
 
另有几个同性质的游行也在吉隆坡之内其它地点举行,一群一群的非巫人流氓,在州务大臣的甘榜峇鲁官邸面前高呼威吓,说将以武力滚他出屋外去。
 

《五一三悲剧》~十一、制造紧张情绪

《五一三悲剧》



十一、制造紧张情绪
 
 
如说是马来亚共产党造成五月十三日暴乱事件用以立刻夺敢政权,这是不确实的。他们并没有准备好这个步骤。事实是马共党徒,马劳工党内的共党代理人及受酬私会党代理人同时活动,制造种族紧张气氛而达到危险高峰,马劳工党大体上遭受马共的影响,而其党员差不多全部都是华人,因此就具显著的沙文主义色彩。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四日,一群马劳工党青年被三名警察巡逻员发现在甲洞区涂写反大选标语。被喝令停止时,该数名青年以铁棒和铁质弩弹还击警员。因此,警方迫不得已开枪自卫。其中之一名青年受伤而丧生于医院里。
 
上次一名巫统工作人员在槟城遇害其葬礼肃静,与马劳工当对此名青年的葬礼适得其反:马劳工党设法将此具尸体冷藏保存,并择定于大选投票日举行大规模葬礼。藉以破坏大选进行。警方发给出殡准证,指定出殡期为五月九日而非五月十日,同时规定送殡人数不得超过几百人。而且所经过的道路以不阻碍吉隆坡交通为限。
 
这些份子藐视警方一切命令,而举行一大规模游行。送殡者为数估计有一万人,途经吉隆坡市中心。沿途中高喊毛泽东口号,唱「东方红」歌和高举毛泽东肖像与红旗。游行队伍经过吉隆坡市中心,致使各主要街道交通顿形壅塞,并向路上巫人挑衅,用马来语高呼:「马来人去死!」及「血债必须以血来还!」
 
鉴于隔日是全国大选投票日之故,警方乃奉命以最高度忍耐性执行工作,于是一项不幸冲突才得以避免。在这种情形中,一九六九年五月十日之大选投票日在无任何严重意外下顺利举行。

《五一三悲剧》~十、私会党与政治

《五一三悲剧》



十、私会党与政治
 
早在上世纪初期华籍移民开始涌入本邦之际,私会当组织就开始在本邦萌长生根。当时本国缺乏坚强的法律,保安及经济基础,致使私会党获得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最初政治活动记录,登载于上世纪中期档案中。当时,他们企图在霹雳州制造纷乱,导致英国干预及在一八七四年邦咯协定之签署。私会党向来所扮演的角色都是破坏性的。诸为:鸠收「保护」费,勒索,绑票,抢劫等重罪。
 
这些私会党对某部份华人掌握传统性的控制,其活动在近数年来日益增加。在最近大选期间,私会党向一些候选人实施若干影响力。在一些地区内,除非候选人缴纳「保获费」,否则难以进行竞选宣传活动,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在吉隆坡,私会党便用贯用的压迫及恐吓手段来获取支持。有一些被沙文主义所驱使的私会党代理人,全心致力制造种族紧张情绪,其目的是削弱本邦。
 
在吉隆坡发生的种族冲突事件,已被证明与私会党实有连系,而且有些私会党徒,确是马来亚劳工党内一些被马共控制的支部的党员。他们为自已所确定的目的而工作:即制造及维持紧张气氛,以便继续扩大其勒索勾当。

《五一三悲剧》~九、种族性政治

《五一三悲剧》



九、种族性政治
 
在最近的长期竞选期间中,有些不负责任的候选人,利用种族性问题种族情绪。这些投缘份子的成份从一个极端达到另一个极端:首一个极端作竞选宣传,在其种族性的竞选演词中,显露出彼等正在明目张胆,挑拨是曲解和抨击宪法中的弟一五三条条文;其它一个极端是利用巫人恐惧心理,说巫人会被非巫人所埋没。更为极端的一派;就是那些质问巫人是否具有历史的根据而被视为马来亚土著者。
 
在群众大会中,从他们在演词所强调的不同要点,都可以看出这种挑拨性的手段和技术。他们对懂得英巫语的听众所讲的话,和对懂华印语的听众所讲的话,完全有不同的强调。在他们所印发的宣传手册和传单,也采用同样的手法。以当地语文所刊印的手册和传单,尤其是特别看重在挑拨种族情绪。
 
他们屡次宣称,政府当局于政府部门转任职员时特别注重聘任巫人而将非巫人摒弃,同时又宣称巫人已掌握民事行政兴军警方面大权,特别是在政府第一级公务员中尤甚。
 
在此处我们值得将这些谴责,和本邦各族人士担任政府高级公务员的数目,互相比较。
 
各族担任政府第一级公务员统计表〔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一日的实情〕
 
 
巫人
非巫人
总数
行政服务
706(57.8%)
515(42.2%)
1221
专业服务(不包括教育)
385(19.2%)
1613(80.8%)
1998
教育官员
51(29.9%)
122(70.1%)
173
警察部队(因保安理由,实在人数不予公报)
38.7%
61.24%
100%
武装部队(因保安理由,实在人数不予公报)
64.5%
35.5%
100%
 
 
在其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中,巫人及非巫人公务员的比例,更显出巫人占劣势,其特出的例外就是在军警中的下级人员,因非巫人对此项工作久已不感兴趣。
 
上述数字揭发了非巫人在所谓巫人领域的公共服务机关内所占的人数。巫人对于摒弃非巫人之说,认为是一种蓄意的曲解。一向认为已被摒弃于本国经济圈外的巫人,现在开始顾及彼等在公共服务机关的地位亦将会受到威胁,但非巫人政客对大部份非巫人商场向巫人施行闭门主义行为从未提及。
 
首相在整个竞选期间内,对此类利用种族情绪挑拨的行动,曾经发出过警告,他在四月十五日在庇胜演说词中曾警告民行党不得触犯宪法中第一五三条。他说:「如果他们〔民行党〕这样做下去,国内必会发生混乱,而我们目前享受的繁荣亦会随之烟消云散。」
 
在竞选演说时,有一些非巫人的种族份子,不断挑拨同族人对巫籍警察人员的不满情绪,谓警察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偏袒之处。这些人直接造成一部份非巫人的种族对法律和政府发生蔑视。
 
竞选期间的长久,对于马来西亚的种族和谐,大为伤害。政党中双方的极端份子,继续一方面高唱「土著主义」,另一方面又高唱巫人贫乏的老调。在一个具有这样明显的种族文化与经济类别的社会里,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结果使到大部份心怀广阔的巫人以及那些决心效忠的非巫人进入困难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