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问责,继续敷衍

星洲日报2015.02.05

没有问责,继续敷衍
吴健南

    我不屑再谈依斯迈沙比利这号人物,但对于内阁前天会议后所议决的立场很有意见。

    正如我时常强凋的,我国内阁的运作模式乃秉持集体负责精神。但从首相纳吉的官方声明发现,当局明显没有正视依斯迈的种族性言论,而只是为其言论加以粉刷和敷衍,辩称其实是针对所有而非单一种族的商家。

    问题是,所有看过该网上贴文原文的读者,至少都能够亲眼见证,所谓“Melayu”和“Cina”字眼的确出现其中,不可能被他人错误报道或解读。

    更关键的,当事人本身作为一介部长却丝毫没有展现任何担当和忏悔之意,不但一再耍嘴皮子自圆其说,还号召92个巫统区部基层领袖火上加油,颠倒是非把自已的定位从伤害他族的极端分子转换成捍卫本身族群的民族英雄。

    假如首相可以拿出他和巫统最近起诉《当今大马》毁谤他的政治勇气,把华社的尊严当作本身的名誉般看重,相信他必能体会华社以及其他客观中庸的各族同胞当下的感受,也更不会对依斯迈轻易罢休。

    是的,倘若依斯迈那番呼吁多数马来消费者杯葛少数华人商家的言论还不叫种族主义,我真得搞不清楚世间还有什么言论才叫做种族主义。这种言论除了直接抵触煽动法令第3(1)(e)条文的鼓动各族群之间的厌恶和仇视以外,也跟联邦宪法第8条款的人人平等原则相勃。

    更重要的,依斯迈的言论也含有浓厚的毁谤成份,尤其影射大部分华社都是牟取暴利的奸商,其实可以在刑事法典499条文、毁谤法令5条文,乃至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底下被采取法律行动。

    在毁谤法这方面,依斯迈的个案也牵扯出值得深思的另一层面议题,即究竟针对某个族群的毁谤行为能否像一般针对个人的毁谤行为般获得相关的法律保障。其中涉及的复杂程序和技术问题,包括谁能够代表有关族群并拥有相关的陈述权、如何证明族群内所有成员的受伤害程度以及相关的比例赔偿等。类似的争议至今还未在国际司法界取得一致看法。

    无论如何必须强调的,撇开上述司法程序的争议不谈,可以肯定的,多于一人所采取的毁谤法律行动包括公司、社团和一批人士,也在刑事法典499条文的第2注解受到明确认可。或许要采取民事行动对付依斯迈会有一定难度,但在刑事领域方面总检察署还是可以考虑以刑事毁谤华社的罪名提控依斯迈。

    当然,对于上述的内阁立场,与其说是令人失望,更贴切而言也可说是一如所料。撇开那几个来自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小丑不谈,来自内阁成员本身的许多前科极端举措,尤其是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一再漠视宪法倡导提升伊斯兰法庭权限至与民事法庭平起平坐,并主张内阁与吉兰丹伊斯兰党州政府联合设立伊斯兰刑事法技术委员会,但他至今依然安然无恙,而且位子越坐越稳,让国人对整体内阁的治国方向感到无所适从。

    甚至别说是内阁部长,即便是担任芝麻九品官的执法官员,我们也看不到任何的问责态度和尊严,例如那一批又一批一年一度被总稽查司报告所揭发的涉及舞弊官员,大多只是面对内部纪律行动,包括记过或调职敷衍了事,无需负上任何刑事贪污责任。即便是那几个在马航MH370失联事件中犯下国防大过,看漏眼飞机转换航线的军方雷达探测官员,也统统毫发无损,完全无需为本身的严重失职负上丁点责任。

    类似诸多例子已在在显示现时的政府已陷入没有原则底线和基本方向的窘境,把所有的争议和问题一一扫进地毯下,导致国家近年来陷入一波又一波的失序乩局里。类似情况若不加以控制,绝不是危言耸听,随时会演变到像IS般的疯狂境界而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