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人权

 

马来西亚的人权

出版:民主行动党人权委员会

 

主席:卡巴星

副主席:法斯兰、温凤玉医生、张守江

秘书:谢金朝

助理秘书:N.M.奈尔、姚克华

财政:黄生财医生

委员:伊士迈、林贵祥、摩哈末依萨、张德发、魏添凤、乔治约翰

 

版权:民主行动党

定价:西马($6.00)东马($8.00)

承印:Pencetak

PERCETAKAN KONG LEE

34, Jalan Merlimau,

Kuala Lumpur.

 

奉献

仅以此书献给热爱和珍惜自由与正义的全体马来西亚人

 

 

目录

 

引子

序言

欢迎词——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曾敏兴医生

致词——东姑阿都拉曼

一、人权——总论

林吉祥

阿都拉萨阿末

二、人权与基本权利

卡巴星

G斯里南

汤美汤慕士

三、人权——表达与信仰的自由

贞德拉•慕沙化博士

陈保罗修士

哈芝苏来曼阿都拉

张清水

四、人权与社会经济正义

陈胜尧医学博士

沈观仰

 

 

引子

 

要到什么程度,还有多少?

 

本书不只论及今日马来西亚的内部安全法令(ISA)及必需(保安案件)条例(ESCAR RULES)、或言论及结社自由、或宗敎及文化自由、或社会经济不平等而已。

 

本书也不单是马来西亚在过去廿八年建国过程中我们所听闻、目击及阅读到有关所有对马来西亚人权的侵犯及社会不平等的一个槪括或总目。

 

像最近举行的民主行动党人权大会那样,本书的编纂要旨,在于唤醒热爱和珍惜自由与民主的马来西亚人关注国内的严重人权侵犯及缺乏社会正义。

 

「默迪卡」一一建国父老们所憬憧带来一个公正、平等及民主的马来西亚,已成泡影。

 

经过廿八年的「建国」,宪法已不再至高无上,行政权力已超越国会的传统权利,复遭专横的行动所侵占,社会正义已荡然无存。

 

因此,要问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要到什么程度,还有多少???

 

热爱和珍惜自由与民主的马来西亚人现在已无所选择,只有挺身而出。我们的唯一保证,就是我们自己!

 

民主行动党人权委员会

 

 

 

 

前言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接纳和宣布「世界人权宣言」,以确定联合国宪章内的「人权及基本自由」「为全体人民及所有国家一项共同的成功标准,每一个人及每一个社会组织在时时牢记此宣言的同时,必须通过敎导和敎育致力于推广对这些权利与自由的尊重……。」

 

为了尽「每一个人及每一个社会组织」的责任去推广对人权的尊重,民主行动党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日至三日在吉隆坡召集了一项「人权大会」,并决定将提呈予大会的论文刊印成书。

 

过去四十年已见证了人权槪念的加强与扩大,由传统的民权与政治自由到强调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一一如无这些,将使民权失去其重要的根基。

 

这就是为什么联合国大会在十八年之后将它对「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承诺提升为受法津约束的国际义务。大会接纳了两项不同的协约一一「一九六六年国际民权及政治权利协约」及「一九六六年国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协约」。

 

马来西亚虽然在一九六六年的联合国大会上投票支持该两项协约,它却拒绝认可或履行受其约束的法律义务。

 

马来西亚政府有充份的理由拒绝贯澈该两项国际人权协约,因为它的人权纪录在该两项协约的考验下站不住脚。

 

在面对人权进受不断的腐蚀与蔑视的时候,马来西亚人必须明了,人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而任何对他们的人权的缩减,就是对他们作为人类的尊严及价値的缩减。

 

好些向大会提呈论文者曾深入论及规定在马来西亚宪法内的基本权利受到侵蚀的问题。

 

有一项需要是:不仅要将原有之基本权利恢复至其原来目的»甚至还要深入考虑未列入马来西亚宪法内的人权,包括:

  不分性别或政治信仰的平等权利;

  知悉眞相的权利;

  对文化特征的权利;

  发展的权利;

  对自由与公平选举的权利;

  紧急状态时的人权;

  少数民族的权利。

 

我不想在此讨论这些权利,这些都会在其他人权聚会上获得更好的发挥,它也不是澈底的。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要确保人权要在马来西亚获得尊重、成功和巩固将是一条遥远的道路。

 

我祝贺民主行动験人权委员会在带动马来西亚人扩大对人权认识的工作上所取得的初步成就,并希望它经常在全国各地举行「人权大会」、硏讨会及工作营的计划,会在争取人权的斗争上作出重大的贡献,俾使马来西亚无须疑虑或恐惧去认可「国际民权及政治权利协约」及「国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协约」,使马来西亚挤身于人权纪录经得起公众及国际考验的其他国家行列中。

 

林吉祥

国会反对党领袖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