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马来西亚华人的前景

当代马华文存6文化卷·90年代

 

21世纪马来西亚华人的前景

明智选择正信宗教

陈金狮

 

在这新旧世纪与千禧年交替的门槛,看到宗教势力膨胀,宗教乱象丛生,如何加以回应?以下几点是人们所当关注的:

 

一般“正信”(按社会学观点说)宗教,具有共同取向,即关切人生的各种终极性问题,包括(一)生命的来源、价值、意义和目标。(-)人生的苦难和考验。(三)善与恶,爱与欲的互动关系。(四)死亡与来生的探索。这不但是正信宗教一直在认真思考的课题,也是人类穷一生之力要寻求了解之谜。古代人尝试通过宗教以寻找人生的答案,在前面的世纪与千年,人们也会有同样的需要。

 

确定对正信宗教的需求

 

人类在心灵上需要宗教,犹如肉身需要食物。从基督教角度看,这是因为人被造带着“神的形象”,并拥有“神的灵气”,因此“宗教性”或“敬拜心”是人性内在成分,就如人的“道德性”或说“良心”一般。

 

宗教是“万物之灵”的人“灵性”的表彰,是扼杀或压制不了的。当代无神主义的没落,和相对的宗教崛兴现象,是这论点最佳说明。宗教信仰的崛兴,不单在亚太区包括本国有目共睹,在欧美地区也蔚为风气。这风气的导因之一,与新兴的“后现代主义”情结有关,也跟“未世情结”有关。

 

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主义意识中理性主义、世俗主义、和发展主义的反弹与抗衡;有关意识引发了人类回归自然、真我、心灵、神灵、宗教(包括邪教、迷信)等之情结;亦可视之为现代人“寻根”的一股浪潮。

 

基督教界时下蓬勃发展的灵恩运动(Charismatic Movement,亦可视之为一种后现代主义效应。欧美社会基督教门外近年来则流行着"新纪元运动"New Age Movement)。这运动基本上是一种东、西方宗教与灵性的混杂主义,既可相信上帝和耶稣,也可接受印度教的自我神化和轮回观念;既可祷告,也可通灵交鬼;或选择参与瑜伽、巫术、神医、精神治疗、潜能发挥等活动。同时欧美社会也日益面对外来移民带人非传统宗教之冲击。因此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趋向,不是需要或不需要宗教信仰,而是如何看待和选择宗教信仰,或称之为“灵性功修”。

 

华族同胞向来在宗教信仰课题上相当随便•一般人取传统或实用主义立场,或“信则有,不信则无”模棱两可,结果是一旦面对危机或打击,常是显得失措无助,像无主孤魂或无牧羔羊,以至招损受害。经营赚钱固然重要,确定和选择适当的宗教信仰至少一样重要。在当前世代,不主动的去寻求正确信仰,总有一天什么宗教都要找上门来,那时恐怕更多麻烦!

 

如何选择“正信”宗教信仰(不单从社会学观点说,也从宗教学观点说)?那应该是属于个人问题。在此笔者只能给予一点原则性参考:

 

反面而言:(一)远避在财或色方面企图占人便宜的神棍或教派,也慎防主张暴力伤害身心的狂热宗教主义。

 

(二)质疑“隙缝”之神或“隙缝宗教”。所谓“隙缝宗教”是指一些比较“原始”的宗教,譬如过去的人们对自然界和人生的许多现象缺乏了解,总是把所有迷惑不可解的事情“推卸”给神明,以寻求心灵的安宁。隙缝宗教夹在文明与神话的隙缝之中,经不起时代的测试和考验。随着知识普及和科学进步,这一类宗教必将失去其功能和存在价值。

 

(三)不满足于“快熟面”神明或“快熟面”宗教。所谓“快熟面”宗教,指需要时加以利用,不需要时可撇在一旁,以个人利害关系为依归的“有求必应”廉价宗教;这类信仰给人的最多是“快熟面”的价值。

 

正面而言:信仰必须是真正能助人安身立命,建立健全人格和灵性,并给入生崇高、永恒的价值、意义和目标。它也必须带对全人类和万物的关怀

 

落实真正的信仰自由

 

德国神学家孔汉斯(Hans Kung)说得对,没有宗教间的和睦,谈不上人际间或国际间的和平。笔者要补充说:没有真正的宗教自由和交流,不会有宗教信徒间真正的和睦和交流。时下标榜人权、自由、民主与平等的全球性大趋势,基本上是欧美世界五百年来血洎教训激发起的人文资产,不单当珍惜之,更重要的是当真诚的加以落实。不然的话,在这多元宗教崛兴和挤逼的“地球村”(也是个“文化村”、“宗教村”),恐怕产生极大的冲突和破坏,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将不幸言中!

 

宗教意识形态的“竞争”是免不了的,也可以被接受,只要它不是原野的狙击,而是自由市场百货公司的那种“交易”。各行可把其看家本领和货色大方摆出,顾客则有充分的自由按个人的需要。这情况下,输家须有心服口服的涵量。

 

为了人际和世界和平,新世纪必须推展和落实百货市场式(emporium style)的宗教自由。单程取向(one-way traffic)的宗教“自由”是落伍、虚伪和霸道的。真正的宗教自由必须是能移“给与受”(give and take)的。这是根本的公平准则;违背了,其他免谈!

 

政教分离行得通?

 

宗教信仰的权力和自由在原则上是正确、积极且正面的,但在实施上常有困难和偏差。例如:

 

a)作儿女的是否有自由选择宗教信仰的法定年龄,是否有需要这方面的规划?若有需要,由谁或何法定机构加以规划?若儿女不受有关之约束又如何?

 

b)国家或区域是否适合设立国教或官方宗教?传统上拥有国教或官方宗教者在踏入新世纪应如何加以处理?不单回教世界,欧洲的一些国家,如德国、挪威、甚至英国等,也须面对相关问题。拥有国教的国家,如何公平对待不同宗教信仰人士?

 

c)美国的政教分离制度理论上甚为理想,但是否矫枉过正以至于把信仰挤出了校园(如不准在公立学校读经和祷告);到底政教分离真正的涵义是什么?美钞上至今仍印着“我们信仰上帝”,如何实施政教分离而又不至产生神、人对立或疏离?美国官方机构是否以人本主义(Humanism)代替了宗教信仰?人本主义本质上是否也是一种宗教信仰?进化论到底是科学还是信条?这些是许多美国人争辩着的课题。

 

d)按印尼的5大建国原则(Pancasila),国家公平的看待不同宗教,明文规定的有回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孔教和兴都教。政府聘请并指派不同宗教官员处理本身及相关事务。但可惜在70年代末,开始约束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以后更加拉紧。Pancasila模式为何不能贯彻落实?如何有效的遵行其条文和精神?笔者本来对这模式寄予重望,期盼它甚至有朝一日被其他国家(包括欧美国家)引为借镜,但愿这个理想不至幻灭!这也是当前印尼政府与社会炽烈关注的课题。

 

e)处理政教关系,什么是最理想的模式?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印尼模式?土耳其模式?新加坡模式?或者……?当然有些模式不值一提。这是面对新千年不同国家、社会所必须加以认真考量的实际课题。如何一方面考虑到背景、国情、风俗等因素,同时认真全面落实宗教信仰的人权和自由。这是值得深思熟虑的一项时代挑战。

 

f)就个人层面,政府官员或党团工作者也须思考许多相关问题。如何在不妥协个人信仰立场大原则下,公平且爱心的对待不同宗教人士和团体?什么是信仰的妥协?什么是文化或社交的适应?若有朝一日个人所皈依的少数群体宗教转变成为多数群体信仰,并且具有压倒性的势力,那时是否还坚持宗教自由和公平政策对待少数群体?

 

面对新世纪和新千年,宗教将越发成为全人类更切身、复杂、敏感且棘手的课题,没有人或政府可闪避。处理不当,可成为爆炸性的因素,但它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但愿在宗教信仰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大前提下,各国(包括我国)能更妥善处理相关课题。但愿宗教信仰在新世纪和新千年成为更具建设性动力。

 

宗•教•霸•权 使新世纪陷大灾难

 

欧洲中古时代的政教混淆或宗教霸权,产生宗教逼害和战争,也是导至理神主义(Deism)、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世俗主义(Secularism)兴起之关键性因素,直到今日仍遗害无穷!

 

上主给全人类信仰自由,基督福音的精神更是十字架舍己救赎的爱,可惜中古时代的教廷被权势蒙蔽,改教运动也有其盲点,以至带来破坏。中东与中欧一带的宗教侵略,显然的还缠累毒害着现代人!从正面看,可当做给予新千年人类的血泪教材!

 

今日世界仍有些地区实行宗教霸权和信仰逼害。加上政教混淆或部落主义、种族主义的勾结,将使新世纪陷入大灾难!最妥善对策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者本质上关系到人心灵中最深层的问题与诉求,关乎人与其创造主(或有关“本体”)的密切关系。也关乎人所寻求至终的价值、意义、目标和归宿。若这方面的需求和动力也被否定或压制,乃最残酷的非人性化逼害!

 

21世纪给全人类最大的一项挑战是:在一个多元宗教信仰(包括无神论、不可知论、怀疑论等意识形态)彼此共存甚至竞争的地球村,如何真正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款的涵义和精神:“每个人都有思想、良心和宗教权利。这权利包抱更改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和自由,无论这举动牵涉个人或群体;它也涵盖隐私或是公开的以教导、行为、敬拜和仪式表达宗教或信仰的权力。”

 

没有真正的人权,除非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仅(包括自由改教的权力);没有真正的自由,除非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包括不信宗教信仰的自由)。若有人信错了、选错了,让上主在末日跟他算账吧!不容许他人加以对付。

 

16-07-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