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团与慈善的前世因缘

乡团与慈善的前世因缘
安焕然
 
四川大地震,震出悲情,也震出人情。
 
人在中国,发觉中国的社会不一样了。这个不一样,在于长期受“政治正确”主导下的社会开始有了民间自觉的胎动。人们开始意识到,不是什么事情都是由政府来主导的,也不是什么事情都只能是由政府来承担的。
 
仁慈、善良、富同情心,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公益事业亦是受人尊敬的事业。但是过去的中国,由于受到“极左”的路线影响,乃致在意识型态上产生了偏见和误解,以为传统的慈善事业就是“封建思想”,是沽名钓誉,伪善之举;又把近代以来西方传教士入华施行的慈善行举,与帝国主义侵华划上等号。诚如周秋光、曾桂林在《中国慈善简史》一书中所说的:“慈善,这古老的救人济世的事业,在新中国建立后的30年里,也就失去了它社会中应有的位置。”
 
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因为频遭各种自然灾害的打击,才开始重视慈善事业。一些国家领导人开始认同这种民间的慈善事业是社会的需要。近来,“和谐社会”更是成为中国新一代领导人的话语,上下影从,一时蔚为风潮。
 
其实,民间慈善事业的义举,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修桥补路、赈灾济贫、捐资兴学等,中国古来有之。尤其是明朝中叶以后,这种情况更是变得相当普遍,而且这种慈善事业是民间社会自觉自发的义举。
这种义举又与明清会馆的崛起有关。随经济的发达,流动人口的增加,异乡人在客地建立的社会组织,如明清时期,商帮和移民在中国各地普遍创设会馆,结合了祀神、合乐、义举和公约的基本功能。它除了是移民社会同籍人士的小区中心之外,许多会馆也相应推行了诸如义冢、助学、助丧、施医和济贫等慈善活动。
 
很可惜,这种民间自发性的组织在传统中国的“正史”上却是“缺席”的,如今我们仅能从明清地方志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是完全不被传统“正史”重视的民间活动。会馆义举之在中国,一直不是官方的主流论述。
 
近代以后,特别是清末民初时期,政府无能,时局混乱,民间社会对慈善事业的推动更是积极,甚至从传统的济贫扩展到慈善教育、医疗卫生和工商经济等层面。而且筹赈活动透过报社媒体宣传,义演义卖活动以情动人,慈善经费有了更多的管道。
 
以上论述,对新马华社来说是相当熟悉的画面。举凡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史,不就是一部民间自觉自主的“慈善公益史”吗?
 
诚如厦门大学历史系系主任王日根在《明清民间社会的秩序》所说的:“凝聚乡情的会馆亦移植海外。从缘起和功能看,海外华人会馆大体是(中国)国内会馆的翻版。”
 
大马华人会馆和华团有其本土化的历程。笃乡谊,萃义举,乃至动员华社各项资源的民间办学,维护华教,固然有其会馆的前世因缘,承传自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但这种强韧的民间活力,反而在中国本土曾经一度彷佛是断了根,却在马来西亚成了华人社会整合的重要有机载体。任何一种文化要有生命力,有其主客观因素和历史背景,而其生命力就来自于它的土壤。
 
星洲日报/边缘评论.安焕然.200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