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教育法令

1961年教育法令

    1961年教育法令是对1960年教育检讨委员会报告书,作法定施行。

    这项法令对本邦的教育政策并没有基本的改变,但对于华文中学则有着关系存亡的深远影响。这项法令也包含了一些1956年政策以来所需的发展,并巩固了1957年教育法令与1957年教师注册法令。新法案的另一特点是要把一切有关教育的立法集中在一起。

    (宣布)1961年10月21日在国会上三读通过。

    (内容摘要)新法令与1957年的立法并无本质上的改变,法令所包含的新要点主要是:
    ※提高离校年龄;
    ※废除地方教育当局;
    ※设立后期小学;
    ※终止给予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学津贴;
    ※设立全国、州及地方教育咨询委员会;
    ※改组全国教师联合理事会;
    ※设立更坚决的安排,以便受津贴学校给予教授回教知识;
    ※倡用地方视察员;
    ※巩固国家语文在教育系统的地位。
    ※并入1957年教师注册法令。


    达立报告书的最重要建议是免费小学教育。1961年教育法令并无条文说明小学教育将是免费,但学费的规定,是由校长决定,再由国家元首公布条例。换言之,学费是由政府决定。

    教长于18-10-61日下午在国会中提出1961年教育法令二读时许下诺言,只要联盟继续执政,小学教育一律免费。

    他说:政府已决定从明年初对所有受津贴的小学不收学费,政府也决定明年对受津贴中学不增加学费,同时又决定对巫文媒介的后期小学或巫文媒介的后期中学,或乡村职业学校不收学费,对参加特别马来文班,以便能进入受津贴中学的学生,也不收学费。在所有受津贴的中学,如果有需要,十巴仙的学生也可以免收学费,我可以许下诺言,政府会遵守这些决定,只要联盟继续执政,则给予免费的小学教育及各级巫文教育兔费。

    值得关注的是,1961年教育法令也接纳了达立报告书建议的最终目标并立法付诸实行。法令规定,在公款支付的中学,必须利用两种官方语文中的一种(巫文或英文)去教学,并以利用国语教学为最终目标。

    因此,法令规定我国只有两种中学:完全津贴中学(国民中学及国民型中学)或私立中学。过去受部份津贴的华文中学如果要继续接受政府的津贴,就必须改制为国民型中学(以英语教学)。此外,教授华文的时间也将被缩短。

    (注:政府给予华文中学部份津贴的制度,早在1957年教育法令生效前经已存在,并且在此法令生效后继续作为权宜措施而存在着。拉剎报告书笫72段条文允许部份津贴华文中学作为过渡的措施,继利用华文为普通的教学媒介语文,但必须:A)列国语和英语为必修科;B)遵从国民或国民型中学统一课程内容。1957年教育法令中华文中学亦为国民型中学。

    1961年教育法令的实施,无形中就将国家政策的华文教育体系局限于小学的阶段,甚至还将华小的命运置于教临部长的笔尖底下:

   “当部长认为国民型小学转为国民小学的时机成熟,部长有权命令它改为国民小学”。(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项)

    华小是华文独立中学的生命线,而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项的存在,显然是严重地威胁到华文独中的生存;甚至华文教育的存亡。

国会通过和各方反应

    (a)经过了一场大辩论后,被教育部长形容做『国家团结宪章』的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今日已获本邦下议院会议三读通过了。

    邮电工程部长那督辛班登指出,在联盟政府的教育政策下,不但绝未威胁华印族的语文与文化,而事实上且积极扶助之.…………

    华人文化已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它是不能够被任何人绞杀的,目前,本邦的华人文化没有面对甚么危机,它根本不需要甚么人拯救之,让我们想想,一个人的能力是非常非常有限的,进步党的怡保区与万里望区议员(DR与SP辛尼华沙甘昆仲)以华人文化的拯救者自居,但华人文化根本不需要甚么人拯救…………

    那督辛班登这样发问:『我们究竟要把独立的马来亚国建立起来,而使各民族团结一致呢?还是要张大眼睛看到人们好像野兽一般,自相残杀?』

    进步党的DR辛尼华沙甘指出,今天是本邦华印族语文与文化被执行死刑的日子。

    辛氏指出,进步党基于采用议会多种语文制的立场,坚决反对此法令的通过。…………

    或许会有人告诉我们,你们既然要讲要用华印语文,不如返回中国,印度,或锡兰去,但,我们不要回去,我们住在此地,永远住在此地,我们将采用符合宪法的方法,继续斗争下去,继续争取我们应有的权利!    (星洲日招21-10-1961)

    (b)教育部长于23-10-61动议通过教育法令时保证,政府不会滥用权力将华校校舍移作他用。

    本邦上议院今日在此间举行的会议,一致三读通过了教育新法案,教育部长英仄拉曼达立向上议院保证,政府无意运用教育法案第廿一节条文所授与之权力,将校舍非政府拥有的华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

    教育部长指出,此条文之制订,乃针对校舍乃属政府产业的英文国民型小学。

    又称,『此条文引起若干人士之恐惧及误会。但我已指出,此条文的规定,乃针对校舍完全属于政府产业之小学,此乃依照拉查教育报告书第五十六段之规定。』

    教育部长特别指出,一九六一年教育法案之规定,与拉查教育政策之间,并没有基本上的歧异,不但如此,与过去六年来联盟政府所施行之教育政策,亦无基本上的歧异,关于这一点,副总理日前在下议院会议已明晰地解释过。

    教育部长称,『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乃根据一九六0年教育检讨委员会之建议,而制订之,此项政策对所有人士,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及纳税    华人文化已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它是不能够被任何人绞杀的,目前,本邦的华人文化没有面对甚么危机,它根本不需要甚么人拯救之,让我们想想,一个人的能力是非常非常有限的,进步党的怡保区与万里望区议员(DR与SP辛尼华沙甘昆仲)以华人文化的拯救者自居,但华人文化根本不需要甚么人拯救…………

    那督辛班登这样发问:『我们究竟要把独立的马来亚国建立起来,而使各民族团结一致呢?还是要张大眼睛看到人们好像野兽一般,自相残杀?』

    进步党的DR辛尼华沙甘指出,今天是本邦华印族语文与文化被执行死刑的日子。

    辛氏指出,进步党基于采用议会多种语文制的立场,坚决反对此法令的通过。…………

    或许会有人告诉我们,你们既然要讲要用华印语文,不如返回中国,印度,或锡兰去,但,我们不要回去,我们住在此地,永远住在此地,我们将采用符合宪法的方法,继续斗争下去,继续争取我们应有的权利!
    (星洲日招21-10-1961)


    (b)教育部长于23-10-61动议通过教育法令时保证,政府不会滥用权力将华校校舍移作他用。


    本邦上议院今日在此间举行的会议,一致三读通过了教育新法案,教育部长英仄拉曼达立向上议院保证,政府无意运用教育法案第廿一节条文所授与之权力,将校舍非政府拥有的华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

    教育部长指出,此条文之制订,乃针对校舍乃属政府产业的英文国民型小学。

    又称,『此条文引起若干人士之恐惧及误会。但我已指出,此条文的规定,乃针对校舍完全属于政府产业之小学,此乃依照拉查教育报告书第五十六段之规定。』

    教育部长特别指出,一九六一年教育法案之规定,与拉查教育政策之间,并没有基本上的歧异,不但如此,与过去六年来联盟政府所施行之教育政策,亦无基本上的歧异,关于这一点,副总理日前在下议院会议已明晰地解释过。

    教育部长称,『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乃根据一九六0年教育检讨委员会之建议,而制订之,此项政策对所有人士,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及纳税当局认为,由于后期小学计划实施与教育深造班加紧进行的结果,这种私立班级的需要,今后将日益减少。故教育部长希望为全部津贴学校学生着想,从一九六六年起,就可以停止以全部津贴学校的校舍作为私立班级之用。

    凡欲继续下去开办私立班级及招收新生进入此等私立班级的校董,就应该设法在一九六六年以前另建新的或分开的校舍。

    此项安排,表明教育部长在法定教育政策之下,尽其力量在可能范围内设法协助目前部份津贴中学,方便其改制及使其能有资格领取全部津贴;同时也表明教育部长欢迎所有华校加入国家教育系统的诚意。
    (25-10-61  中国报)


    (e)当局将作全国性宣传华文教育问题,表明无意消灭华人文化。

    新闻部所有流动组将会被调动到全马各僻壤新村作上述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政府对华文数育的原意。

    雪兰莪州已成立初步计划,主办小学教师公民训练班,用以对付某些不负责任领袖所作的无理攻击。其他各州也依样主办是类训练班。
    (中国报  26-10-61)


    (f)国会议员李三春讲华文教育问题(一)--七月二日晚马来亚广播电台播出。

    亲爱的听众们:

    教育本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多元化的马来亚,这问题就是更形复杂,更加棘手。尤其是经过了整百年来的殖民统治下的华文教育更使我们对这问题非常敏感。

    因此,许多华人对华教问题就有了一个成见,再加上一些另有企图的政客不负责的宣传,很多人便普遍的存了一种心理,这就是『联盟政府多少都有点消灭华教吧。』

    亲爱的听众:此刻我不是要各位盲目拥护我们所通过的拉曼打立教育报告书,但我要求各位把上述的成见摈弃,平心静气地来研究这本教育报告书和跟我们华教有关的问题。事实上,当我们的祖先,初创华校时,他们并没想到,我们有一天会成为这个国的公民,会做起这个国家之主人翁。那时候,他们所办的教育是中国式的教育,他们原封不动的,把中国的教科书及其他的教材搬到此地。这种出钱出力为子女而教育精神,固然是伟大的。但当时的殖民地统治者,因为他们以为中国人反正是外侨,也乐以对当时的华教,采取不理不睬之态度。在这种情形下,多年来,华文教育便形成了自生自灭之怪现象。我相信各位听众会同意在一个独立的国家里,这种教育制度是不健全的。

    现在让我把这本拉曼打立报告书跟各位略为谈谈:

    首先,让我们了解,要拥护一个民族的文化所必须的基本条件,是要给予这个民族的儿童普遍的接受母语教育,使他们有机会学习母语与文字。其次则给予机会进一步研究民族的文化,唯有这样方能谈上拥护一个民族的文化。

    根据拉曼打立教育报告书,马来亚的华人将有史以来首次获得免费小学六年母语教育。是的,三十八万名华人子弟免费的母语教育。这种措施将为马来亚的华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维护中华文化的最基本条件,教育报告书第九章一百七十五节以很清楚的说明了我们的教育政策。在这种情形下,我有理由相信,许多过去及目前把自己的儿女送入英校念书的华人,在这本教育报告书实行后将会很乐意的,把自己的儿女送入华校,这样一来,将来这个国家的华人子弟,必会普遍的通晓华文,难道说,这是对我们华教不利吗?难道我们愿意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华人把自己的儿女送入英校才是维护华文教育吗?

    教育报告书,第四章八十八节也建议把离校年龄提高到十五岁,目前我们的学童在小学念完六年级后,除了少部份成绩好的升入中学之外,其他的只好离开校门,踏入社会。根据第八十八节说:『十三岁的儿童,年纪太轻,除了他们自己的家庭外,实不能担任普通与合法形式之职业,这样一来已产生了一个具有威胁性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一致认为,我们的教育制度之发展中,应优先处理的是,必须是将离校年龄,提高至十五岁。

    其实,每年有六七万的华人子弟,念完了小学六年级之后,就离开校门,他们之中所产生的问题又有谁来替他们想一想呢?亲爱的听众们,难道我们把离校年龄提高到十五岁有错?不是为我们的子女设想吗?不是为我们未来的主人翁打算吗?
    (3-7-61 星洲日报)


    (g)国会议员李三春讲华文教育问题(二)——七月三日晚马来亚广播电台播出。

    亲爱的听众:

    许多人对于将来之中学制度,有所误解,还有许多人,更大事歪曲事实是这样;将来只有两种中学的存在,其一是全津贴的国民型中学,再次是独立中学,在国民型中学里,主要的教学媒介是官方语文的一种。在我们华人来说,我们还是可以继续在这种中学里研究华文及中国文学史,至于教授华文之时间及节数有的说只有一百八十分钟,有的说只有五节,也有说可以争取到三分之一。总之,这是一个执行问题,而非政策,我绝对相信,假如有需要的话,我们在国民型的中学中,要争取五点钟或六点为华文的教授时间,也并不是一个不可能的事,同时,教育报告书也指出,我们可以用其他语文来帮忙解释(这当然包括华文在内)。事实上,我们目前的华文中学课本,如数学、理、化之类的不是大多数由英文本翻译过来的吗?难道说:一定要学A + A等于A + A才是维护华文教育,而A + A EQUALS A + A就是消灭华文教育的吗?我的浅见是,要了解中国的女学,华人的文化,应该是由中国文学史及华文这两科里面所得来,政府并没有限制我们学习这些呀!相反的,政府还预备选择学历较高的师资加以训练,使他们能够提高中国语文与文学之水准,而且在这种中学里,因为师资方面能得到安定的生活,更能使他们发挥我们的语文及文化的光彩。再说我们每年华校出来的成千上万之中学毕业生,他们除下『家穷无奈做先生』外,毕业即失业的那种现象,又有谁为他们想一想。在殖民地统治下,我们是外侨,对这问题,无权过问。可是今天我们成了这国家主人翁,我们希望我们的子孙们能永远的在这小国土安居乐业,因此我们必须为他们出路着想。在国民型中学里,我们不但享有继续研究华文的权利,同时也为我们多年来,不能解决的出路问题,打开了一扇门,我要说这是为华文在马来亚打下了基础。亲爱的听众们,让我们想想,今天越来越多的华人把自己的早女送入英校究竟为下件么?为件么?尤其是一般口口声声大喊维护华文教育的人士,偏偏把自己的儿女送到英校去,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是傻瓜吗?不!不!他们是政客,玩弄种族主义的政客。让我们大家不要上他们的当。

    如果说联盟政府有意要消灭华文中学的话,为甚么在教育报告书第一百六十五节,会容许独立中学的存在,在这些独立中学,并没有教学媒介语的限制,华人尽可以全部采用华文为教学媒介语。

    从上面看来,我们不难了解,联盟政府,事实是要在目前的情形下,为我们的子弟定下了一条最好的教育政策。我们既要使各族的子弟维护他们原有的文化,同时又必须为他们想一条有前途的出路,所以让我在此地向大众呼吁,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将来,让我们热烈的来支持这本教育报告书。

    最近,马大当局正在积极筹备一小中文部,同时又在报端公开征求教授,使我们感觉到今后我们华人的子弟,由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都有学习与研究华文的机会。一向被漠视的华文教育,在联盟的政策下,已是在马来亚破题儿的第一遭,由小学到中学而到大学,被联盟政府促成为国家教育的一环。亲爱的听众们,这是消灭华文教育吗?

    现在,让我们来检讨一下,这水教育政策对我们家长的益处。

    第一,六年的免费小学教育,教育再也不是有钱人的专利品,割树胶的胶工,开矿的矿工,做店员的,小贩的子女们,都有享受免费教育的权利。

    第二,不但如此,为了维护我们的文化,普遍的小学母语教育,为我们华人文化,在马来亚打下了地基,许多把自己儿女送入英校的家长们,相信也不会那样做了。

    第三,提高离学年龄,不致于使十三岁的儿童需要离校,在后期小学期间,使他们学有一技之能,于离校后能立足于社会,同时在这期间也给他们多一个机会,学习及研究本邦的语文,将来踏入社会对官方之来往信件及社交上亦能应付自如。

    第四,一九六二年的全津贴中学,不但学费减轻,有机会学习中国语文及文学,而且将来毕业的学生,跟其他民族的学生有同样就业机会,以及升大学的机会。

    最后,让我在此地强调,在我们这个多种民族的国家,除了大家能够通过教育及语言互相谅解外,我们在本邦安居乐业,是下可以永远有保障的,只有通过教育共同制度,我们才能建立一十美满家园。
    (4-7-61 星洲日报)


    (h)国会议员李孝友,今晚九时一刻,在马来亚广播电台,就教育问题发表谈话广播。兹将该演词全文志录于后。

    亲爱的听众:

    当我们谈论到教育政策时,许多人无形中会有一种敏感的情绪,尤其是我们华籍同胞。最近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在国会通过后,我们华籍同胞们,无论在加啡馆、茶楼,或是街头巷尾,均在议论纷纷,说『政府要消灭华文』,这种情绪,是因为受到投机政客及少数别有居心人士的故意歪曲事实,而产生之不必要误会的结果。兄弟今晚能得此机会向各位解释,此数育报告书之政策,不但不会消灭华文,而能依宪法保护华文的进展,由小学,中学至大学。更重要的是每小儿童能享受六年兔费,教育及最好而实用的教育。

    一个国家的富强,教育占据重要的地位。我们不能否认,以前我们是外侨(华侨),而独立后,绝大数的华籍同胞都已成为公民。我想这种转变,同胞们是极愿意而高兴的。事实是如此:当英国人管治马来亚时,殖民地主义者为了他们本身的利益,让我华籍同胞自生自灭办理自己的华文教育。而自华校毕业之学生,每年的人数,数以千计。除了一些受训为教员外,其他的多数不能得到一份适当的职业,换言之,就是失业。这些情况,是否应让它继续下去?这是谁的过错?当然是殖民地时代教育不良的结果。因此,一项健全的国家教育政策是需要的。其目的是培养国家意识,建立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国家,以及保留和维护本国的文化及民族语文。通过这原则来教育下一代钓小同胞们,使他们获得真正马来亚化的文化教育,这么一来,他们就有同等的智识水准,更能实地的应用!同等的教育,同等的文凭,就有同等的职业和继续深造的机会。

    以前,很多父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将所有适龄的子女,送进学校读书,致使他们长大后,在谋生方面,遇到各种困难。但是,从明年起,每位适龄儿童,均可享受六年小学兔费教育了。这对于入息较低的同胞,是件极大的喜讯。

    有人会问:读了六年小学后,怎样呢?

    假如你们无机会升中学的话,你还有享受二年后期小学的机会,而得到手工业或家政的训练,出来之后,就有较多的谋生机会。


    我们华人的子女,读完了小学后,有机会升中学的怎办?当他们读完了六年小学教育,对华文已有了基础,而英巫文也略有认识,如果要升中学,政府将给他们特设一年的预备班,而专修英巫文,这样进中学就不会为巫文感到困难,而中学再读华文。

    有人会问,华文是不是会被消灭,兄弟很肯定地说:华文是不会被受消灭的。中学毕业后,更可升大学,我国的马来亚大学由明年起开办,中文学系也已设立了。难道这些事实是消灭华文吗?

    亲爱的听众们:当我们大家了解这份报告书内容后,当然会同意,政府自殖民地主义者手中,将华文文化汇成国家文化的教育。这证明政府是面对现实,而在鼓励中华文化的发展。

    亲爱的听众们,当我们听到某些人士指责教育政策的时侯,我们必须冷静地根据事实来思索,探讨,利用我们的思考力来判断。这样才不会产生一种不正确的成见。而成『人云亦云』的盲目随声附和者。
    (10-7-61  星洲日报)


    (J)李润添在电台广播中驳斥消灭华教说法:

    雪州行政议员,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主席及马华公会吉隆坡分会主席李润添,今晚九时十五分在马来亚广播电台广播,兹录真广播全文如下:

    各位听众:近来有些政党及一部份教育界的人士故意歪曲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加以攻击,认为联盟政府存意消灭华文教育,遂致有一些民众,怀疑彷徨,但『事实胜过雄辩』,我们对于摆在我们当前的事实,应该平心静气地加以分析与研究,然后来作一个判定与结论。

    所谓摆在我们当前的事实是甚么呢?

    (一)由一九六二年起,实施小学兔费教育,使全国的华人子女都有机会学习六年的母语教育,这的确是本邦有史以来,一项破天荒的措施,这种免费教育,明年度教育经费开销将增加一千二百万元,受益最大的,是我们华人的小学生,预算有卅五万之多,对于大多数的贫苦大众,尤其是儿女成群的家长们,不特可以省却重大的负担,事实上亦是维护母语文化的明证。

    (二)联合邦宪法规定:维护本邦各民族的教育文化,同时鼓励与扶助其成长,这也是联盟政府许下的诺言及政策。还有,联盟的主张及宗旨,最重要的,是维护联合邦宪法及促进客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

    (三)在独立前,殖民地政府每年支出的教育费,不过七千万元,津贴华文学校的数目,不过是一百万而已,但联盟执政以来,对于教育费已增加到二万万元,其中津贴华文中小学校已增加至四千万元,独立以后,没有一间华校被关闭,也没有阻止任何一位华人儿童学习母语教育。

    (四)根据拉曼达立报告书建议的国民型华文中学皆有华文课程,每周教授的时间最少有七八节,使我们华人子女每日都有学习与研究母语的机会。在全部津贴的国民型华文中学,将英文及国文的教学时间增加,目的是使中学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机会与出路,即是说:毕业之后,他们可以到政府或工商界获得适当的职位,有稳定的和光明的前途,我们相信这是每一位家长栽培儿女最重要的和共同的目标,还有,他们毕业之后,亦可以进入二年大学进修班,然后直接投考大学,研究高深学术成为专门的人材,这些人才是一个新兴国家在建设方面最为急切需要的。

    (五)联盟政府已决定在马来亚大学设立华文学系,使本,邦华人及其他民族的学生对于华族学术文化,作更高深的研究,这种专门学系的设立,是促进华人母语文化发展铁一般的证据。试问在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要达到民族大团结,大家是不是要通晓一种共同的语文?本邦的共同国语,就是巫语巫文并有另一官方语文即英文,这是本邦宪法规定的。须知,政府的教育政策,虽然在中等学校施行以本邦的国语国文为主要的教学媒介,但其他民族(即华印)的语言文化是照旧有得学习的,就以改制的华文中学来论,华人的科目,可以占全部课程三份之一,由此观之国民型中学的制度,可以造成华文中学生对于中英巫三种语文,皆有专长,毕业之后,他们的文凭,得到国家承认无论就业或升学,都有均等以及优先的机会,兄弟举一个例:在本邦一位『学贯中西』的中学生,他的就业机会,是不是胜过一位单独识华文的学生?如有一位学贯中英巫三种语文的学生,他的机会是不是更优越呢?

    国民型中学,是得到政府全部津贴的,学费既不增加,一般家长及公众人士亦免负担额外的教育费,而且教职员也无减薪或失业之虞,试问这种教育政策是否对于华人不利?

    但有一些政客和顽固的份子,却要歪曲事实,作种种诬蔑及宣传,目的在争取选票,欺骗民众只想做民族英雄,不顾后一代青年的前途以及国家民族共同的利益,我们若相信这种谣言和反宣传,我们华人的前途将受到大大的损害的,我希望大家要『面对现实』,要以马来亚国民一份子的意识,来观察我们的国家教育政策,不要盲信盲从,不要怀疑,要用我们的理智来分析事实,来作一个切合事实的判断,多谢各位。
    (5-11-61  南洋商报)


    (j)教总常年代表大会商属会提案,决组全国华教职总。

    马六甲代表沈慕羽指出,依照目前环境,组织职工会是有必要的,因为华校过去是由华人主办,教师的雇主是董事,而现在华文小学都接受全津,教师的雇主成了政府,政府是以职工会为谈判对象,普通社团是没资格与政府争取待遇的。
    (7-12-61 中国报)


    华校教总第十一届代表大会通过筹组教师职总。
    (8-12-61 中国报)


    (K)教长针对华文中学事件于20-12-61晚在马来亚广播电台发表一篇冗长的特别广播时指出:华文中学如果不接受改学校的财政将会遭到重大困难,政府也不会给予任何津贴,而身为学生家长者将要加重负担。教长提醒学生家长作出明智选择“为下私立学校的低劣教育去每月担负20元呢,还是在全津国民中学获得免费教育,或者在全津国民型中学缴付5元的学费以获得更好的教育。”(编注:引号内乃教育部长谈话原文)。

    教长也提醒华文中学董事会,坚持不改制是没有好处的,教育政策现巳成为法律,根本不可能对一部份津贴的学校会有件么折衷办法,法律己规定政府必须在今年年底停止维持目前接受部份津贴的任何现有中学。
    (中国报 21-12-61)


    (I)华校教总函覆马华公会教育小组表示不赞同华文中学照现行办法改制,主张召开三大机构会议讨论有关问题。

    兹将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之复函录后。

    敬复者:接诵十二月八日大函,承嘱委派代表二人出席

    贵小组于本月廿二日午后三时,在马华总会召开之贵小组委员与吉隆坡四中学董事代表联席会议,商讨有关改制各问题一节,不胜感幸。惟贵小组召集是项会议,乃讨论古隆坡之华文中学改制问题,敝总会实难委派代表参加,甚以为歉。

    盖敝总会认为华文中学如照现行办法改制,虽可获得全部津贴,但主要教学媒介必须改变为英语,此无异于将华文中学改变为英文中学,与母语教育平等之原则,背道而驰,对于此项措施,敝总会绝不同意,敬希贵小组将此意转达贵会当局。倘

    贵会会长另行召集三大机构代表或重组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开诚布公,检讨全国性之中学制度及其他教育问题,则敝总会当乐于委派代表出席也。此复

    马华公会总部教育小组主任
    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
    主席黄润岳
    十二月十九日
    (21-12-61 中国报)


    (m)马华总会教育小组召开之吉隆坡四中学董事代表联席会议,在马华总会召开,以商讨有关改制问题,以便谒见教育部长时提出讨论。而联合邦华校董事总会,同日在本坡中华大会堂议事厅召开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认为该项联席会议,乃属吉隆坡四中学之局部性会议,故议决不派代表参加。

    董总委员会议,亦对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召开之三大机构联席会议中,董总及教总向当时之马华公会会长拿督谢敦禄所提之要求,迄今仍未有结果,应再函现任马华公会会长陈修信,请早日召开三大机构联席会议讨论之。

    查董总及教总所提之主要要求为:
    (一)后期小学应以华语华文为教学媒介。
    (二)华文中学不改变原有教学媒介语文。
    (三)高初级文凭考试应以教学媒介语文,为考试媒介。
    (23-12-61 中国报)


    (n)教长重申本邦所施行之教育政策:

    本邦政府全心关怀我们儿童们的教育,因为他们是明日的本邦公民。新教育政策将由一九六二年起实施,届时将给予采用巫语,英语,华语或淡米尔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学校以兔费的小学教育。

    政府也将由明年起实施教育检讨委员会的建议,即是:考不上中学的小学学生,将有机会在补习学校再读两年书,到十四岁为止。这些学校的教授媒介语为马来文或英文。进入以马来文为教学媒介语的学校的儿童,可获免费教育,但是进入以英文为教学媒介语的,就要给学金。这表示政府鼓励学生利用机会,在以国语为教学媒介语的中小学校念书。

    最近我获悉,有一部份人要政府准许华文中学的学生参加用华文出题的考试,这项建议是不可能接受的,因为低级文凭考试及马来亚联合邦文凭考试,是被认为官方的考试,而所发给的两种文凭是被承认的。

    目前,低级文凭考试,是可以用国语或英语作答,但是联合邦文凭考试则只可用英语作答。由明年起这项联合邦文凭考试可以用国语作答。如果我们准许这两种考试用华语或淡米尔作答,政府即是间接承认马来语及英语以外的语文为官方语文,而违背联合邦宪法的精神了。

    我认为我们目前所接到对于教育检讨委员会报告书所提出的批评,是由于要求承认华文为本邦官方语文的问题而引起。只要华文不被承认为官方语文,这一部份人是不会感到心满意足的。这是他们的真正意图,但是马来亚联合邦宪法规定马来文为本邦的国语及唯一的官方语言,政府绝不会从这立场退却一步,理由是人民已在一九五九年授权政府履行宪法。
    (23-12-61)


    (o)马六甲州华人教育协会假培中图书馆召开理事会议。

    会议对华校中学改制事,研讨颇久。决议向董总提供下列五条意见:

    (一)全部津贴小学升入中学考试既然可用各种媒介语文(即华文,英文,巫文、淡米尔文)作答,则全部津贴国民型中学考试亦应准许考生自由选择任何一种语文作答。
    (二)国民型华文中学校长应具有高等华文学历之人士充任,且须由董事部聘请之。
    (三)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部,对聘请教员应有决定权。
    (四)根据教育报告书之规定,开办独立中学乃合法者,且独立中学乃补助国民型中学之不足,故政府应加以鼓励,不应加以无情之抨击。
    (五)对中学接受全部津贴之廿二条件应重新检讨并予改善。
    (23-12-61  中国报)


    (p)联合邦教育部于昨日发表文告称:最近,某些华校教师团体曾公开发表有关私立华校的言论,并且分发予各华校传阅,必须指出此种言论有一部份简直是不确,另一部份则内容含糊,使人难以知道发言者当时给人的印象是否与他们以前所发表的言论或真实情形发生冲突。

    他们所发表的言论,一部份是难以协调的。
    (一)学生将以母语(即华语)教授。
    (二)学生将参加会考。
    (三)学生可往海外进入英语媒介大学求深造。


    △认清事实

    关于上述三点,如果学生是用华语教授,他们将无法用官方语文参加会考。

    如果他们要会考,就必须以马来语或英语攻读科目,与国民学校或国民型学校相同。继续保留私立学校地位的华校是不能长期蒙骗社会人士的。私立华校必须与国民学校或国民型学校以相同的教学媒介语教授同样的功课,使学生有参加会考的机会,否则用华语教授各科目,并向社会人士表示无兴趣去准备学生参加会考。如果这些学校采纳前者,准备学生参加会考,并考取华文作为一科目的话,则此点与国民学校或国民型学校是没有差别,况且在国民学校及国民型学校中学学生父母可获更佳成绩,而学费亦更低廉。至谓前往海外英语大学或其他教育机关留学,情形亦无不同,除非学生曾以适当语文学习所需的功课,否则他们将无法进入。由此可见得,国民学校,或国民型学校的学生所学的语文,将为会考所用的语文,所以机会更佳,他们的优点即在于此。

  (四)私立学校的优点就是教授三种语文。
  这项优点是难以看得出的,因为已改制的学校,即国民型学校,也教授三种语文。学生可以继续攻读华文到初级文凭及学校文凭,甚至高级学校文凭。同时,他们对于官方语文将有更佳的基础,结果对本地雇主将更有作为,学生本身的出路亦更有保障。

  (五)华人商界仍需要私立华文中学。
  这一点是与第四点有关连的。政府的政策,一方面教育本邦的青年以谋生技能,另一方面则容许各民族的文化发展。过去曾经屡屡指出,马来亚华文中学的悲剧就是学生无出路。即使华人银行,也征聘剑桥文凭或马来亚联合邦文凭毕业生。至于各民族的大商行,大多数是如此。由此可见,国民型学校是最能准备学生参加会考,同时也最能供给学生以更广大的出路范围。

  (六)改制学校的原来配备,现在属于国民型学校,私立学校不准取用。

  这第六点与事实不符,原来的配备,同一校舍的国民型学校及私立学校都准取用,实验室的消耗性及易毁性配备,国民型及私立学校必须各自购置,各自分开保管。

  政府供给的配备,当然只准国民型学校使用,此系合理的,因为每间学校都应自备这种每年购置的消耗性及易毁性材料。

  (七)在华文中学里,学生仍可参加各语文媒介考试。

  (八)过去一部份中学的学生准参加海外学校文凭考试及高级中学校入学考试;现在不准考取海外学校文凭考试一些科目。

  第七和第八两点似乎矛盾,一点认为私立学校不比国民型学校差,另一点则不满私立学校在考试方面得不到公平的机会,事实是什么呢?事实上。关于初级文凭考试方面,如果私立学校的学生在升学考试中及格,他是可以升入中学第四年级,但须视该级有学额而且他又不超过年龄而定,不过,国民型中学具有同等资格的学生,当然有优先权。但如果学生在初级文凭考试中不及格,且留在私立学校里,他可以参加鉴定考试,如果他及格的话,他可以私人应考生资格参加海外学校文凭考试。鉴于要升入中学四年级的学生日益增加的缘故,所以这小年级的考试只限于国民型中学,这倒是事实,其他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教育深造班的笫四年级中继续求学。

    于此可见,考试限制并不多,但是如果学生遇到限制的话,他应记住,如果他考取中学入学考试及格的话,他是有机会进入国民型学校,在更好的环境下求学,反之,如果他不及格,他的遭遇是不会比其他不及格的学生更不幸的。

    (九)私立学校面对困难。

    (十)私立学校并无经济困难,马来亚的私立学校与英国私立学校媲美。

    以上两点也是互相矛盾。事实上,一部份私立学校目前确有经济困难,另一部份则无。一部份有大量现金储备,但是如果说没有经济困难,这是不确的,而且,除非私立学校在各方面降低水准,否则将来的经济困难可能增加。教师团体的言论曾将英国的良好私立学校和他的私立学校作比拟。

    但必须明白,英国这些私立学校每小月的学费是相等于一二百元,膳费还不计算在内。这些私立学校的水准与马来亚私立学校完全不同,它们是具有极悠久历史的学校,一部份还有雄厚的基金。

    所以社会人士应该注意有关私立学校的言论。诚如上面所指出,这种言论是,发言者凭一时的观念而发表,往往会因互相矛盾而使人误解。
    (30-10-62    报)


    (q)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为联合邦教育部有关私立华校的言论的文告发表声明如下:

    联合邦教育部于十月廿九日发表文告指出:『最近某华校教师团体曾公开发表有关私立华校的言论,此种言论有一部份简直是不确实,另一部份则内容含糊。』

    本总会于八月十日十一日主办全国独立华文中学校长座谈会,座谈会记录亦曾印发各有关华校。如教育部文告所指出之言论,系指此而言,本总会愿意逐条解释:

    首先,我们认为我们所提出的都是事实;我们的言论,都是全部协调的。例如关于下列三点:

    (一)学生将以母语(即华语)教授
    (二)学生将参加会考
    (三)学生可往海外进入英语媒介大学深造


我们原来的记录是:『独立华文中学以母语为教学媒介,易教易学;毋须藉助他种语文为学习工具,是直接的学习。』

    『独立华文中学,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国语及英文均为必修科,优良的学生可以精通三种语文。反过来说,在国民型中学中,以英文为主要教学媒介,国语为必修科,华文成了选科;须有十五位家长要求,合理而能做到的情形下,才能开班教授。在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第二条中,明令规定:『国民型中学乃全津中学,收容十二岁至十九岁之学童,给予五年之中等教育;以英语为主要教学媒介,国语为必修科,如有十五位家长要求教授华文或淡米尔文,合理而又能做到时,始给予教授之方便。』

    『独立华文中学毕业生,可井入英美澳洲日本等国之大学,可升入南洋大学,亦可升入香港台湾等地之大学。』

    (四)私立学校之优点就是教授三种语文。

    独立华文中学之优点,不只是『就是教授三种语文』而巳。改制的学校,虽然也可教授三种语文;照法令规定要经过十五位家长要求,才能教授华文或淡米尔文。

    (五)华人商界仍需要私立华文中学

    如果把华文中学看作一种华人商界的需要,未兔轻视了华文中学。我们只说过:

    『独立华文中学之学生,可以参加各种公共考试。高中毕业生可升入国内外各大学;亦可从事其他职业。独立华文中学之学生,能兼通多种语文,出路更多;而华人社会,多需华校学生服务。』

    华文中学是华文文化的传习所,连英国的科学家和美国的中学生都在开始学习,难道在马来亚只有华人商界仍需华文?

    (六)改制学校的原来配备,现在属于国民型学校,私立学校不准取用。

    我们希望这笫六点与事实不符。因为这些学校的配备和校舍,原来都是那私立学校的。改制之后,两间学校共同使用,已是私立学校的慷慨。至于消耗性或易毁性材料,如果原来是私立学校购置的,归那问学校使用呢?物理仪器和化学用具属那类呢?

    我们欢迎:『原来的配备,同一校舍的国民型学校及私立学校都准使用』。我们更希望教室操场,甚至于办公室校长室,也都尽量准使用。

    (七)在华文中学里,学生仍可参加各语文媒介考试。

    对于这一点,我们不明『各语文媒介考试』是指甚么考试;正像前面第二点:『学生将参加会考』,我们也不明白『会考』是指甚么考试。

    关于考试问题,我们说过:

    『独立华文中学学生亦可参加公共考试(见达立报告书第一八六段),其前途较国民型中学学生,不仅略无逊色,而且因母语精通,更为有利。』

    (八)过去一部份中学的学生准参加海外学校文凭考试及高级中学入学试,现在不准考取海外学校文凭的一些科目。

    文告原文说:『第七和第八两点似乎矛盾,一点认为私立学校不比国民学校差,另一点则不满私立学校在考试方面得尔到公平的机会。』

    我们倒不认为这两点『似乎矛盾』。因为私立学校不比国民型学校差,而又在考试方面得不到公平的机会,自然有不满了。

    (九)私立学校面对困难

    我们原以为华文独立中学会有许多困难,我们便列出一条来讨论;讨论的结果,我们的结论是:

    『经过两日之讨论,归纳各方报告,我们对于独立中学之前途,更为乐观,更有信心。在独立华文中学之本身,并末发现任何困难;而改制之中学,却已困难重重矣。因此,我们可以坚定的表示:已改制的中学,应该永远兼办独立中学;未改制的华文中学,千万不要改制。』

    (十)私立学校并无经济困难,马来亚的私立学校与英国的私立学校媲美关于这一点,我们的原文是:

    『马来亚之独立中学,已有优良之历史传统,继续发展,定可与世界各国之著名之独立中学媲美』。

    以上是我们逐条的解释和答复,究竟那一点是『凭一时的观念而发表,往往会因互相矛盾而使人误解』?

    依照达立报告书第一六四段,第一六六段、第一六七段及第一六八段,我们可以明白:达立报告书赞成办独立中学;独立中学可以采用任何媒介语;独立中学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各项公共考试。

    因此,独立华文中学之存在是合法而必需的。最后我们想顺便一提的是:教育部的文告,是用『私立华文中学』;我们的座谈会是用『独立华文中学』,我们是依据达立报告书。对于这个名词,教育部是可以划一的,以免使人误解。事实上英国的私立学校都叫做公立学校,当然不划一,也没有什么关系。

    一九六二年十月卅一日

(r)本邦教育部长英仄阿都哈密于今日早上九时半,在马大主持中学校长会议揭幕典礼说:教师与校长应大力支持舆推动政府理想,使国语成为本邦的官方语言。

    政府的政策在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中志明:『政府的教育政策起先是在一九五七年教育法令中公布,其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国家教育制度,满足人民要求,以鼓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滋长。更为重要者,乃是避免浪费开销,让家长选择其子女所需的学校,同时,在执行上述计划的同时,应该同时兼顾到发展国语,使之成为重要的媒介语。』

    当上述教育政策公布之后,曾有一般人提出反对,一些华人害怕他们的语言与文化被消灭,而一些马来人却不同意执行的方式,把马来语成为主要的媒介语。后来得到政府的澄清之后,其原先的误解告消除,因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乃是要建立一个团结的民族。

    教长说:学校好比是一个团结各民族的熔炉,在推行政府团结全民政策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能够在不同民族学生之中建立起巩固的感情,有一件事是非常令人快慰者,各民族学生中,目前正致力学习国语,这就是达成团结全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里,我要指出,政府是有意保护其他民族的文化。

    教育是一项复杂与困难的问题。我国目前正面对人力的缺乏,我们正缺乏专业人员,同时,我们还需要大量金钱。

    在过去,一般人认为,教育只是一种社会服务,可是,这种见解实际上只是落伍了,根据专家的意见,教育是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一九五七年,我国还没有独立,那时候教育方面的开销是一万万二千二百七十七万元,占全部开销约15.6%,在一九五九年,开销额增加到一亿四千九百九十六万元。占全部的17.9%,在一九六一年,数字提高到一亿八千三百九十七万元,占全部开销的19.6%。在一九六二年,教育开销为二亿二千五百五十一万元,占21.5%,在一九六三年,开销增加到二亿三千万元,占全部预算26%。

  教长又说:在目前,六岁到十二岁的适龄儿童共有一百一十七万八千二百五十八人。占全部适年儿童人数的94%,其他6%是由于有缺陷而不能进入正规学校。不过,政府现在经已致力为供给缺陷儿童教育。

    教长又说:在一九六二年,政府经已延长小学生离校年龄至十五岁,同时,并设立后期小学。

    马来亚大学是农科、化学、文学的最高学府,在不久之后,马大将设立医学院。虽然,在学术方面,我们经已得到若干进步,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为满足。最近政府经已设立了一个高等教育委员会,以便指导发展本邦高等技术教育。

    教育部长吸吁说:国语问题是每一个新生国家所面对的问题,每个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发展他们的语言成为共同的语言。在菲律宾,达雅洛语是他们的国语,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语就是他们的国语,在印度,是兴地语,在巴基斯坦是乌都语,在缅甸是缅甸语。这些国家,在发展彼等国语的同时,亦致力发展本身的文化。我们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家,自然要吸收邻国的经验,以便提高和丰富我们的语言文化,在此,我吸吁全体教员应该支持政府的国语政策。以本身作师范作用,使学生亦勤于学习国语。
    (26-4-62    报)


    (s)本邦教育部发言人昨日指出,全马69有十二间私立华文中学尚未申请政府津贴。

    教部发言人说,如果有关学校要申请明年的津贴,则须最迟在本年八月提出。否则要等待另外一年。

    此位发言人强调,有关华文中学申请稍迟,则至一九六五年中请仍是受欢迎的。

    但如果有意则必须提早申请,以便包括在明年的财政预算案内。

    教育部经保证每一申请津贴案大都受政府考虑。

    申请书须向所属州教育局提出。

    目前全马经有五十九间华文中学接受津贴,而转变为国民型中学。

    尚未申请津贴的十二间华文中学,柔佛和雪州各有四间,森美兰二间,槟城和马六甲各一间。

    有些华文中学不愿转变为国民型中学是由于一些条件,其一为学生必须参加政府主办的初级文凭考试。

    另外理由是一旦成为国民型中学,则不能继续开办班级容纳超龄和不合格学生。
    (15-5-63    报)


(十)马来亚中学考试由今年起将废除之。

    中央政府内阁今日在此间召开之会议,对中学深造制度检讨报告书予以研讨后,议决如上。

    官方发表之消息称,内阁今日会议之议决如下:

    (一)(A)由今年起,废除马来亚中学入学考试。

    (B)由一九六五年起,学生将由小学六年级自动升入中学一年级,而受广泛之学校教育,此措施之目的,乃确保所有儿童可以受九年的一般教育,而包括目前之六年小学教育,以及三年之初中教育在内(包括中学三年级),目前之中学深造制度,将以此代替之。

    (C)此广泛性之学校教育将以一般性之教育供给学生,俾协助他们确定其兴趣及能力,并确定何种教育最适应他们的能力。
   
    (二)内阁亦议决以一百巴仙建校基本津贴金,拨给非由政府拥有之所有辅助学校,但他们必需遵守在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下随时规定之需要及条款。
    (7-3-64 星洲日报)


附录:全国华文中学改制后形势表:

    自1960年达立报告书发表后,政府当局动用了一切人力物力进行宣传。宣传要点如下:

    (1)董事部不必为经费操心。
    (2)学生学费减少,减轻家长负担。
    (3)可以教华文。
    (4)有出路。


(A)1961年教育法令通过后,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计有52间:
州属  间数    校名
吉打   3    亚罗士打吉华、双溪大年新民、居林觉民。
槟城   9    钟灵、槟华女中、中华、菩提、协和、恒毅、修道院、圣心、日新等中学(一部份是教会中学)。
霹雳  14   太平华联、江沙崇华、实兆远南华、天定中学、华都牙也育群、和丰兴中、安顺三民、金宝培元、美罗中华、怡保育才、培南、霹雳女中、三德、玛利亚。
雪兰莪 7    加影育华、巴生光华、巴生中华、吉隆坡尊孔、吉隆坡中华、适耕庄育群、八打灵公教。
森美兰 3    芙蓉振华、马口启文、庇劳中华。
马六甲 3    育民、浮罗士邦华文中学、马六甲华文中学。
柔佛   4    昔加末昔华、利丰港培华、丰盛港培智、笨珍培群。
彭亨  7    文冬启文、公教、劳勿中竞、金马仑中学、立卑中华、关丹中华、淡马鲁华联。
丁加奴 1    中华维新。
吉兰丹 1    哥打峇鲁中华。

以上改制中学开始均兼办独立中学,唯多维持不久;生存下来的则发展成为真正“独立”,成了现在全国华文独中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

(B)不接受改制的中学有14间
州属  间数  校名
槟城   1    韩江。
雪兰莪 4    隆坡坤城、循人、巴生兴华、滨华。
森美兰 2    芙蓉中华、波德申中华。
马六甲 1 (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