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葬礼——鼓励火葬——清明扫墓

当代马华文存6文化卷·90年代

 

简化葬礼——鼓励火葬——清明扫墓

黄昆福

 

丹斯里林玉静对华社的贡献,我心中甚为饮佩,不过因为他身为华社最高领导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对华社都有相当的影响,所以如果华社对他的话有所反应,总是好的。

 

丹斯里林的话有两个要点值得提出并加以检讨:

 

(1)  他透露堂联将考虑发动简化华人葬礼的运动,以废除华人传统葬礼中的繁文。他说,华人传统的繁杂葬礼与办理丧事程序,应该随着不断前进的社会步伐而简化,以方便后人。

 

(2)  丹斯里林也说,堂联也鼓励华人选择火葬取代土葬,既可把土地作为发展用途,又可省掉后人逢清明须上山扫墓的麻烦。他认为,死人不应该和活人争土地。

 

他也认为土葬方式应该废除,因据他观察未来的子子孙孙对祖宗已没有印象与感情,叫他们哪会去扫祖宗的墓呢?

 

对于第一点有关发动筒化华人葬礼的运动,我们完全赞同,而且各州在当地大会堂的领导之下早已提倡多年。吉兰丹华社对葬礼简化的普遍施行,是众所周知的。

 

至于第二点,把土葬方式废除,代之以火葬,倒有些问题。我国是一个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多元种族的国家,各种族各宗教各有本身特殊的葬礼和葬法。就是华人社会本身,也是多元宗教的社会,有信奉佛教的,有信奉天主教和耶稣教的,甚至也有信奉回教的。要推广华人选择火葬取代土葬,甚至完全废除土葬,由堂联来推动是否恰当,也该慎重考虑,始可决定。

 

至于“死人不应该和活人争土地,把墓地作为发展用途”,我也有话说。大马不是也不同新加坡和香港。我国地广人还稀,华人墓园大多远离城市,发展地皮并不至于奇缺到要和死人争地,墓园也还不至于阻碍到国家发展。即使在鼓励火葬,也无须废除土葬的。

 

说到“未来的子子孙孙对祖宗已没有印象与感情,叫他们哪会去扫祖宗的墓?”这些忘祖失根的子孙不谈也罢!

 

至于“陆佑的后代如今各自在世界各地发展,总不能叫他们只为扫一个先人的墓而年年千里迢迢特地飘洋回来”,这则无关清明扫墓的事,因为他们太远不可能回乡扫墓,其他成千上万的华裔子孙,每年清明节却会到祖先的墓去祭扫的,毕竟清明的传统古节是不可能轻易被废除的。

 

清明节本是中国民间相沿数千年而具有深刻意义的一个古节。中华民族由于有传统的“饮水思源,慎终追远”的美德,所以于是日有祭祖、上坟、踏青,扫墓的风俗,借表对祖先的孝思。

 

华裔社会组织,以宗族家庭为基础,所以对宗祠祖先的祭祀,极为重视。春祭在清明、秋祭在重阳,这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传统古俗,也多为分布世界各地的宗社所施行不替。1千年来华人开始移居海外,都把这些习俗随身携带南下。远在吉兰丹的偏僻乡村华裔居民,尽管他们识的只是马来文,讲的只是当地土人语言,却不忘每年清明扫墓,冬至子年节糕,春节贴春联的习俗。

 

墓祭起源于秦、汉代承袭,相沿至唐才普及民间,同拜扫礼,千年不替。清明扫墓的主要意义,还是“饮水思远,慎终追远”这八个字。论语学而:“慎终追远,民德厚矣。”何晏集解:“惧终着,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是说居父母丧,祭祀祖先,要依礼尽衰,恭敬虔诚。

 

中华文化是儒家思想为其重点,而儒家的三纲领和八条目,就维系了中华民族2千年的社会道德重心,延续了中华民族二千年的文化命脉,无异的,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就在于这个民族的伦理道德,从这无形的伦理道德,长时期的在人民之间潜移默化,而孕育成有形的风俗与习惯。清明扫墓的习俗,就是由这个途径孕育而成,是中华文化菁华的部分而非其糟粕,岂可目之为“麻烦”而将其“省掉”?

 

我们今天的社会型态是趋向于工商、名利至上的社会,而生活也深深受到工商社会型态的影响。可是我们却是由五千年文化传统孕育而成的民族。这个文化传统在每个华裔的血液里留下了华族文化的“基因”。就因这些“基因”使华裔先贤,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能靠这基因所给予的无形的力量,赤手空拳,垦荒兴邦,为当地的开拓,立下不朽的功勋!维护文化,就是维护这些“基因”,不维护中华文化,就只有产生像丹斯林所说的“对祖宗已没有印象与感情”的失掉了根的未来的子子孙孙!

 

19-04-1993《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