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治国需社会共识?

中庸治国需社会共识?
安焕然
 
哲学家冯友澜在三松堂家中自题的堂联,表达了他的志向及其人生追求的境界。他这样写着:“阐旧邦以辅新命,极高明而道中庸”。其上联改写自《诗经》,意在阐扬传统文化之精髓,裨益于现代社会的建设。下联则出自《中庸》原文,指出人若要追求高明的理想,就在于平凡的中庸之道。
 
《中庸》指出,“中”是天下之根本,“和”是通贯天下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万物便能生长发育。
 
如果说“和”是处理关系、协调差异的一种原则,中庸之道则是叩问事物之两端,求取和谐平衡,它就必须把握住那个“度”。这是《中庸》所谓的“中节”。像钢琴师弹琴,指挥家指挥,必须把握住音乐的高低、刚柔、强弱、快慢的节奏感一样。
 
任何一种美德,执迷过火了,都有转化为恶行的可能。好的信念,善的行为,矫枉过正,也会走向谬误。东汉末年“孔融让梨”的故事,大家都熟悉,但这位“小时了了”的才子,在他担任地方官时,治世平平,有时甚至迂腐又残酷。有一次,他走访民间,看到有人举行丧礼,直觉丧家之子“哭而不哀”,竟把那人给杀了。
 
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的灭绝师太,又是另一极端典型。像这类人,历史和现实中其实很多。所谓“灭人欲”、“礼教杀人”,均是世人偏执于一隅的走极端。儒家之专制和腐朽,不是儒家思想本身的问题,而是世人根本不懂儒家中庸思想之真谛。同样的,“恐怖份子”决不是回教徒的代名词,也不是回教本身的问题,而是某些“人”的问题。至于那些令人厌恶的种族极端份子的喧嚣,大抵亦都是超过了中庸的那个“度”所致。
 
客观规律与社会规范是君子判断事物的行为准则,但君子处事,也不能死守成规,一成不变。因而,《中庸》又提出“时中”的概念。忽略时势变化,执迷一隅,不过是“刻舟求剑”的愚昧行举。
 
在礼乐崩坏的春秋时代,若仅执迷于礼,显然已不合时宜。孔子的超越性,在于他提出了“仁”,以“仁”来作为外在规范的“礼”的内在根据。至战国,子思等孔门后学又把孔子之仁,具体化为五常、五伦的德目准则。然而,随现代社会的变迁,五常、五伦终将淡出其作为社会规范的历史舞台。
 
近来,不论是国阵抑或民联,我们的政治人物也说:要中庸治国,中道行之。“一个马来西亚”、“中道大马”的口号频频喊着。
 
问题是,中庸之道欲行之于今日大马,其关键就在于,它有没有一些符合于当下社会,符合我们这个时代需求的“时中”准则。平等、透明、对话、相互尊重等等符合现代社会规范的意念,都应是当下实现“中庸”的坐标准绳。
 
在畅谈中庸、中道治国之际,我们的国家与社会,得先建立一些基本的社会共识。否则,它终究只是口号。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安焕然南方学院中文系主任201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