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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华人:甚么样的少数民族?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六章 华人:甚么样的少数民族?(1) 王赓武著   作者以前曾谈到南洋华人作为东南亚的一个“跨国”社会集团的告终。当时这股社会力量的强大表现,促使了新加坡成立了南洋大学,这所大学在理论上是为该地区全体华人服务的。这所新大学表明,我们即将目睹一个可以称为跨国的少数民族的知识和文化中心成长起来。但是有其他迹象表明,这是一种类似帕金森定律(Parkinsonian Law)的现象--全盛时期结束之后才修建起宏伟的建筑物。首先,在整个东南亚,甚至某种程度上在马来联邦,都有已被证明的本地民族主义力量。其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海外华人政策的转变,这是周恩来在万隆宣布的,而且在宣布后不久就开始制度化了。值得一提的是兴起了一批本地出生的华商领袖,他们更加有组织地抵制“跨国主义”,而且正得到各个新的国家政府的鼓励,更加清楚地发表意见和更加不受老式的南洋“沙文主义”的控制。 然而对于华人继续“跨国”的担心依然存在。这主要是由这样一个事实造成的:中国是共产主义国家,共产主义为建立国际主义提供了新的基础,而中国人很容易在与他们有关系的地方把国际主义变成跨国的社团主义。那些寄希望于中国并且钦佩毛式共产主义成就的人,不会放弃“南洋华人”的思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及六十年代南洋大学学生的激进思想证实了这种担心,其程度之大,以致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该大学学生中,来自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以外者是何等之少,以及该大学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已经变成了一所马来-中国大学,而且后来变成了一所新加坡大学。 对于一个中国共产主义主导的跨国主义的担心并未在越战期间有所减退。如果说有甚么区别的话,这种担心是变本加厉了;这是由于这场战争日益迫近拥有大量“华人”人口的地区,如曼谷、槟榔屿、吉隆坡及新加坡等。但是人们注意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对该地区多数具有中国血统的人有着一些强烈的消极影响。这是多数“华人”第一次与中国所发生的事情感到疏远,特别是因为有些暴力和侵犯行为是直接针对归国的海外华人和仍在国外有亲属的华人。这种情况,加上1959-1961年农作物失收使人民陷于赤贫的情况大白于世,证明了中国并不是他们多数人的天地。1959年以来,中国未能保护在印度尼西亚的中国公民生命(及财产)--到1965年政变引起的屠杀达到了顶点--这就使那些仍然持怀疑态度的人进一步确信他们应当同...

第十五章 “外华”的教育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五章 “外华”的教育(注1) 王赓武著   本章所用“教育”一词,其意义为正规教育。这种正规教育通常是在特定的政治框架之内构筑成的,由经济上的盈余和某种社会大众的投资予以支持,同时也或多或少地受一国的文化传统的影响。对前往海外谋生的华人(那些在海外的华人,香港、台湾的华人,和中国东南沿海一些地方的华人,那些在“外华”领域的华人)而言,教育与文化传统的关系特别难于论述,本世纪尤为如此。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其一生中不得不面对一种以上的文化,不管是西方的(有时候是殖民地的)还是本地的,以及部分是他们自己的中国文化。而且即使在他们思考何谓中国文化时,他们也会发现,那些汇合在一起形成中国传统之基础的各种各样因素有许多层次。有称之为大道统(Great Tradition)的,常常与朝廷的儒家学说等同,受到文人学士的拥护和中国寻常百姓的敬畏。还有并不确切地称之为小道统(Little Traditions)的,把通常认为的儒家价值观念与流行的佛教、道教及其他风俗、信念和惯例的各极不同组合混在一起。对去海外谋生的华人来说,大道统并不总是占优势的,甚至并不相干。在生活于远离中国首都和其他主要文化重镇的华人中,更为常见的倒是那些小道统,它们是当地的非正统的变种。这些社会中的每一个,为了生存和成功,从这些传统中摘取甚么以与外邦文化相协调,是一个饶有兴趣的课题,而我们对此尚知之不多。这里,为了作者本人的目的,将集中论述他们在教育方面的文化经历。 15.1 历史背景 讲一点历史背景会有所帮助。去海外谋生的华人所形成的社会,大体可分为三个类型。分散于诸如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各国的小社会(包括“唐人街”)是第一个类型的范例。生活于泰国、日本、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地土著中间的以商人为主的社会是第二个类型的范例。而第三个类型的社会则分布于以中国人为主的香港、新加坡和台湾等地。 就正规教育而言,三个类型的经历大不相同。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属于第一个类型的去海外谋生的华人,主要是在用英语或诸如法语或西班牙语等其他西方语言授课的学校接受教育。少数人到规模很小的私立华文学校去学一点基础汉语,但是他们在他们的家庭以外,与中国文化的接触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受的是西方教育,而且他们之中的多数人实质上是被培养成为加拿大人、美国人、澳大利亚人...

第十四章 儒家思想边陲上的小龙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四章 儒家思想边陲上的小龙 王赓武著   有一种新的惯常说法是应当把南韩、台湾、香港和新加坡归为一类,因为它们有共同的特征。在过去十年间它们的明显共同之处是经济上都表现得很成功。更为突出的是,它们都属于东亚的这样一部分:这部分比世界的其它发展中地区对旨在提高经济增长的措施更为迅速地作出了反应。它们在发展速度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这在全世界察觉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的经济奇迹之后不久就成了明显的事实。如果说,日本是工业繁荣的巨龙,那么,这四个地方就是小龙。 如果日本是典范,这四个地方和日本有其么共同之处呢?如果日本是因为掌握了西方所教的东西而达到顶峰的,这些小龙学到了甚么呢?它们直接从西方学到的东西与它们通过日本间接学到的东西相比,是同样重要还是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呢?抑或是一些别的甚么东西--一些它们都与日本共有的东西使它们能够如此迅速地学习日本以及帮助它们如此成功地消化和适应西方的经济运作和体制? 这一系列问题太复杂了,不可能在这里讨论。我只准备讨论的问题是,在帮助这五个国家用资本主义模式来促进现代经济发展方面,传统的儒家价值观念是否可能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儒家价值观念的传统,是因为它被认为是日本人、朝鲜人和中国人共同的独一无二的最重要因素,实际上也是整个东亚以及东亚人(特别是海外华人)最活跃的那些东南亚地区所共有的。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问题,对近来的学术研究是有益的,同时也是富争论性的,但是现在很清楚的是,对儒家学说的作用曾经有些过分的说法。 这个儒家价值观念传统也许是造成东亚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因素--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这个关系东亚各国的论题还有一个吊诡。这个吊诡是,儒家价值观念在中国最强,在日本最弱,然而工业化却在日本生根,资本主义发展最迅速的也是日本。而且就那几条小龙而言,它们都处于中国的边陲地区,其中距儒家思想中心最远者为新加坡。另一方面,中国本身(大陆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过去四十年的大部分时间内却选择了抵制以资本主义道路达到经济的迅速增长。意味深长的是,与中国陆地接壤的北韩和越南北方也都同样取社会主义道路而舍资本主义道路。这种吊诡还表明,虽然儒家价值观念或许曾有助于资本主义式工业化,但是过多地相信儒家学说或者过于接近儒家思想中心或许是这种发展的一个障碍。 在1912年清朝结束前的一...

第十三章 中国南部对海外华人的看法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三章 中国南部对海外华人的看法(1) 王赓武著   1983年7月和8月,我到中国南部四省旅行,并于福建的厦门、泉州及福州和广东省的广州停留。在与负责华侨事务的官员谈论中,以及在与这四个城市中各一所大学(分别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暨南大学)的学者的谈论中,我看到了对华侨问题,或总的说,对海外华人(2)问题的浓厚兴趣,或更确切地说是恢复了兴趣。而且我深为正在进行的大量工作和官员及学者们进行此项工作的条件之困难所感动。一些和我谈话的人送给我他们自己有关这个问题的著作,其中包括他们的学校机关或各种学会所出版的刊物。(3) 对海外华人问题的新的兴趣包括区分“华侨”与“华裔”(中国人的后代)及“华族”(血统华人)的各种尝试--这里只不过是举出可用于过去常被称为“华侨”的几个替换词语。根据官方正式声明和公开发表的文章及评论,以及与学术界同仁及当地专家的讨论,重新对海外华人发生兴趣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海外华人对“四个现代化”的价值。可以鼓励他们提供科学技术、专门知识或投资于现代工业企业。这是众所周知、不需再赘述的。海外华人可以对较快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第二,可以说成是统一战线工作。这主要关系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嬴得海外华人的同情,诸如与台湾的最终统一,中国解决香港前途的努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面成就等。 第三,纠正在所谓“文化革命”期间对归侨(回国的海外华人)及其在中国国内外的亲属的错误政策。这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问题,而且我相信,这个问题在华南的两三个省--大多数海外华人来自这两三个省--之外,是并不完全为人理解的。从现在来看,那些政策属于1966至1976十年间最不合理的政策,而且对中国现代化造成极大的灾难。在希望促进“四个现代化”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下,现在认为有必要对在那场针对回国海外华人及其家属的灾难性运动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一切受害者,予以补偿。 第四,处理种族关系这个更为微妙的问题。这是指在过去二十年间,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已经取得了外国国籍。这方面数字是不精确的。关于全球海外华人的确切数字,有许多不可靠的估计。看来,中国官员所用的数字是两千万,其中约百分之二十(即四百万)仍为华侨,也就是有资格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4)然而问题在于那些绝大多数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仍然自认为或被别人认...

第十二章 外华新政策领域(1)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二章 外华新政策领域(1) 王赓武著   本文力求阐明,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某些事态发展,标志着一个可以称之为“外华”(Externai China)的新政策领域(外华政策)(2)的出现。这个政策领域主要着眼于那些属于这种或那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中国国民,以及中国国内那些与国外华族有亲戚关系和认同的人们。这就意味着,它既不单单是与对外政策或中国以外的事务有关,也不仅仅是涉及传统意义上的海外华人或华侨(侨居在外的中国人),即一般理解为包括所有在中国之外具有中国血统的任何人。这一新的政策领域尚将中国国内的人民和各种问题包括在内,因此也关系到内政的若干方面。它涉及中国国内外的大批人民,与对内对外政策均有关联,并且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官员必须对有关问题协力处理的职责所在。目前看来,这个领域的范围是模糊不清和界限不明的。此外,由于其范围看来是如此广大和界限不明,这个领域似乎还在扩充,其头绪纷繁,较关系所有海外华人的旧政策领域尤为微妙复杂。(3) 新政策领域最好是通过分析其所包括的各类人员集团来加以理解。显然,生活在中国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是不包括在内的。如果说“外华”涉及所有现居国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加入外国国籍、与中国毫不相干的华人,那也未必妥当。先对两类人加以区分是有用的:一类是毋庸置疑的中国人,另一类是可以称之为华族但却是外国国民的人。概括言之,第一类人由三部分组成:华侨;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胞;归侨(归国华侨,和侨眷(华侨家属)。至于第二类人,则可将东南亚的华裔与定居于他处的华人加以区分。 12.1 华侨 先谈华侨似乎比较适宜。从某些方面看,整个“外华”问题是由对待中国境外华人的一些政策问题演化而来的。这些问题实际上肇始于十九世纪下半叶。“外华”问题始于国外出生的华人获得外国公民身分,和移居国外的劳工需要中国政府的官方保护。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随着各项新的政策对被称为华侨的一类人提供保护,并按照1909年《大清国籍条例》予以正式法律承认,问题遂发展到了高潮。在中华民国的统治下,尤其是在1928年至1949年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华侨问题变得日益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袭了众多与之相同的问题和政策,但自从五十年代后期以来,出于对“华侨”一词的日益审慎使用,已创立了一些新政策。“华侨”一词现...

第十一章 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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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海外华人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一章 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之研究 王赓武著 过去几十年间对东南亚华人的研究表明,华人已经有了变化,而且还能经历更多的变化。部分研究指出,一些人虽具有中国血统,但已不载认为自己是华人了。另一部分研究表明,有些具有中国血统的人,本对甚么才算是华人知之甚少,但又重新发现了他们的华人属性,并一直在努力重新华化。然而其他研究提出,许多华人具有双重认同。他们既认同于入籍国,又仍然意识到自己是华人。这些研究提出,人们可以接纳许多不同种类的华人身分。这类认同难以下定义,并且尽管有许多人着意推敲,常常还是仅以人们的自我认同为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找出合用的定义,但认同的概念(the concept of identity)无疑是含糊的,需要附加更多准则。本章论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学者就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所提出的主要看法,并将集中讨论各新兴的民族国家中的华人少数民族。 11.1 1950年前的认同概念:历史和中国民族主义 华人从未有过认同这一概念,而只有华人属性的概念(1),即身为华人和变得不似华人。虽然这意味着可能有程度的不同,可能有的人中国味多些,有的人中国味少些,但这并末引伸出认同的概念。因此,对于华人身分认同的研究,近几十年来,大部分是由社会科学家进行的。(2)从他们的研究当中,我们可以指出自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特别引人瞩目的一些身分问题: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国家(当地)认同(national identity)、乡社认同(communal identity)和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ty),与七十年代的种族认同(ethnic identity)和阶级身分(class identity)。1950年以前,在认同的概念还不大为人们使用之前,作者认为华人至少有两种看待其华人属性的方式,我们可以称之为华人的认同意识:一种方式可以称之为中国民族主义认同;另一种更富于传统和面向过去的方式,拟称之为历史认同。(3)显然,有关认同的看法已经有了改变,而且不时还有新的看法提出,因为中国和这个地区的情况有了变化,而且华人本身也都在变。本章所要考察的是,这些认同的概念为人们利用的方式和有些概念何以会比其他一些概念对人们更为有用。从我们研究这些认同概念的经验来看,我们发现,现代的东南亚华人,与当今的大多数人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