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何罪

政治寓言——丁贤说故事


美丽何罪
郑丁贤

    从王丽涓命案,到黎明芮、高丽芳遇害,竟然有那么多共同点。

    歹徒同样丧尽天良,受害者都如花似玉;美丽与暴力,两者之间,似乎有着某种“恐怖连系”。

    高丽芳案山,受害者的父亲沉痛的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如此美丽。”听了之后,为之心酸,也引人深思这句话背后的悲凉。

    天下为人父母者,打从孩子还在娘胎,就祈祷孩子健全成长,此外,也期盼孩十明眸皓齿、眉清目秀,宛如下凡的天使。这不是一种虚荣浮华的心态,而是人皆有之的求美求善精神。

    美丽,不只是一种表象。人之所以为“人”,是身,心、灵三者的结合,心与灵之美当然重要,但是,身也占了三分之一。美丽的躯体外貌却不能强求,如果缺乏这个部分,只能说是一项遗憾,然而、如果拥有这个部分,那就是一份额外的福气。

    而作为父母者,若能孕育一个美丽的生命,那是何等幸运和值得荣耀的事;不过,随之而来的,却也是另一层担忧牵挂。

    当一个甜美可爱的小孩,逐渐蜕变成为亭亭玉立的美少女,尔后慢慢散发出女人芳菲嫋嫋的气质神态,或是艳丽逼人的光采,她就已经不是一个埋在人群之中的“她”,而是很多目光的交集中心。

    然而,在现实中,美丽已经不是单纯的美学,美女不可能像维纳斯雕像般,只接受欣赏者远远投来的赞叹,她们活在人群之中,也处在额外的危险之中。

    固然有一些男人是以精神美学的视角来欣赏女人,就好像艺术家鉴赏维纳斯雕像—样,但是,这毕竟是少数;有很多男人是以猥亵色情的目光来检视女人;更可怕的是,一些男人是以龌龊欲望来窥视女人,进行精神亵渎;最糟的是,还是有一些丧心病狂会失控而进行肉体侵犯。

    女人,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每天都被这些不同的目光浏览、检视和侵犯,她根本不晓得哪一些是美学家的目光,哪一些又是无聊低俗男子的目光,也很难发觉哪一些是具有侵犯性的高危险目光。

    美丽并没有罪,然而,在品流复杂的现实环境中,美丽却可能是致命的吸引力。

    王丽涓,黎明芮、高丽芳等小幸的美女,成为人性和社会沉沦下的牺牲者。高父沉痛的感受,是一个父亲最绝望下的泣诉,我们不应该将之曲解为这是对美丽的控诉。

    美丽无罪,它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成为歹徒罪行的藉口。我们不能把女人的美丽,视为她们的原罪,要她们承担这种附加风险。

    歹徒当然必须绳之以法,以还法治公正的裁决:而整体上,社会群众也要以正确的眼光来看待美丽。美丽需要被尊重,而不是被亵渎,从走天桥的模特儿,到商场上逛街购物的丽人、办公室的甜姐儿、邻家初长成的娇滴滴,都需要多一分尊重,而不是侵犯。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