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柯的哲学
贝奈戴托·克罗齐
克罗齐的《维柯的哲学》一书,以其意大利哲学史研究的独特视角,细致剖析了维柯在知识论、美学和神话学方面的思想。文本主要探讨了维柯对笛卡尔主义的批判,尤其是在真理标准上的差异,维柯认为真正的知识在于“创造”,而非“清楚明白的观念”。此外,克罗齐深入阐释了维柯对诗歌、语言和神话起源的理解,将其置于人类心智发展和文明演进的框架之中。书中也指出了维柯思想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和模糊之处,特别是在哲学、历史和经验科学之间界限的处理上。最终,克罗齐强调了维柯思想的原创性及其对后世哲学和历史学产生的深远影响,使其在现代思想史中占据了独特的地位。
贝奈戴托·克罗齐所著《维柯的哲学》的书由R. G. 柯林伍德译为英文,再由陶秀璈和王立志译为中文。本书旨在重新阐释维柯的哲学思想,校正现有的一些理解和评价,并引导读者深入领悟作者原意,特别关注维柯著作对后世哲学和历史思想的深远影响。
《维柯的哲学》详细章节书评
本书是克罗齐对18世纪意大利哲学家詹巴蒂斯塔·维柯思想的权威解读,它不仅深入剖析了维柯的核心哲学概念,更揭示了其思想的原创性、内在矛盾及其对后世的独特影响。克罗齐强调,其阐释并非简单的摘要,而是在深谙维柯作品的基础上,对必要之处进行补充,并融入自己的看法,旨在激发对维柯哲学的深入讨论。
前言
克罗齐在序言中指出,维柯哲学有必要重新阐释,原因在于维柯著作的影响力以及现有解读的不足。他明确表示,自己的阐释不是维柯作品的概要,而是在深刻理解其作品前提下,对关键之处进行补充和引导,以核查现有理解和评价。他灵活引用维柯原文,并融入自己的评论,旨在凝聚维柯思想的精髓,而非简单罗列。克罗齐对维柯怀有极大的崇敬,认为维柯是歌德赞誉的先辈,其思想具有世界性意义,对现代哲学带有浓厚的意大利气息至关重要。
第一章 维柯的知识论:第一阶段
本章详细阐述了维柯早期知识论对笛卡儿主义的批判。
- 笛卡儿主义的局限:笛卡儿以几何学为完美科学的典范,认为只有“清楚明白的观念”才是真理,从而贬低了历史、修辞和诗等知识形式。
- 维柯的核心原则——“真理即创造”:维柯直指笛卡儿判定科学真理的标准,提出“事物能被认识的条件是认知者是该事物的创造者”。他认为真正的知识在于“通过原因求真知”,即知道事物的属或样式,能够演绎并创造出该事物。
- 对自然世界的认知限制:既然只有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那么只有上帝拥有关于世界的科学知识。人类对自然世界只能拥有“意识”或“确定性”,而非“真理”或“科学”。
- 数学的特殊地位:维柯认为数学是人类唯一能拥有完美和演证性知识的领域,因为人类“创造了数学真理”。克罗齐在此指出,维柯虽然揭示了数学的建构性,但也可能夸大了其任意本性。
- 被笛卡儿忽视的知识的恢复:维柯将历史、自然观察、人类经验知识、修辞和诗等领域恢复了其价值和意义,认为它们与形而上学一样,都建立在“确定性”而非“真理”的基础之上。
- 维柯早期知识论的性质:它融合了理智主义和感觉主义,虽然不排斥神秘主义和不可知论,但其核心在于认识人类知识的局限。
第二章 维柯的知识论:第二阶段
本章探讨了维柯思想的关键性转变——道德科学的可能性。
- 历史研究的突破:维柯在对国家和法历史的深入研究中(为撰写安东尼奥·卡拉法的生平及参与自然权利论战)逐渐认识到,道德科学的基础可以非常牢固。
- 人类世界的完美知识:维柯意识到,人类可以拥有人类世界的完美知识,因为“人类曾亲自创造了这个世界”。这标志着“真理即创造”原则在人类事务领域的实现,将对人类事务的知识提升到“完美科学”的地位。
- 知识领域的扩展:这一发现扩大了维柯知识论的范围,将知识划分为自然世界(上帝创造,人不可知)、人类世界(人创造,人可知)和超自然世界(人不可企及)。
- 与笛卡儿主义的异同:维柯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加入了现代主观主义行列,但他将其限制在人类世界,并强调人类世界中的真理是“能动的”、“产品”而非“静止的”、“发现”。
- 对“几何方法”的重新理解:维柯坚持道德科学应以“严格的几何方法”发展,但并非指数学的演绎,而是指一种类比或综合的方法,从真理进展到直接结论,具有思辨性。
第三章 《新科学》的内在结构
本章分析了《新科学》的构成及其内在的模糊性。
- 三种探究类型:由于哲学与语文学关系的复杂性,《新科学》包含了三种研究:哲学研究(精神哲学)、历史研究(原始民族普遍历史)、经验研究(民族历史统一进程,社会学)。
- 克罗齐对《新科学》结构和风格的评价:尽管维柯对《新科学》进行了精心设计(分为五卷),但其著作仍然晦暗不明。克罗齐认为这不是因为维柯的语言晦涩,而是源于他思想中固有的概念模糊、关系理解不足以及任意要素的引入。
- 核心缺陷:维柯未能成功区分哲学(理念的、超时间的)和经验科学(实在的、具体的),导致“永恒的理想历史”与经验序列混淆,使得哲学概念和历史事实相互渗透、相互消融,从而产生矛盾和夸大其词的陈述。
第四章 知识的想象形式——诗和语言
本章聚焦于维柯对人类心灵低级形式——特别是想象的考察。
- 对原始心态的沉迷:维柯对“低级形式”的浓厚兴趣与笛卡儿主义的普遍化倾向形成对比。他致力于“降格到那些绝对野蛮未化的心灵中去”,理解原始人的混沌幻想。
- 诗的革命性理论:
- 维柯否定了将诗视为哲学修饰或娱乐的传统观点。
- 他认为诗是人类心灵的初级活动,先于理智和抽象思维。人类先用诗体言说,先用隐喻,诗是思想产生的必要条件。
- 诗与形而上学对立:诗沉浸于感觉,专注于殊相,加强想象力,而形而上学则使理智摆脱感觉,趋向共相。
- 语言的真正本性:
- 语言并非约定俗成或神授,而是自然产生的。
- 最初的语言是“无声的活动”或手势,充满象征性,后来才发展出清晰的口语和比喻。
- 维柯认为语言的真正起源在于“诗的原理”。
- 书写和刻画的起源:维柯区分了语言和书写的起源。象形文字是原始民族的普遍需要,而字母文字是自由协商的产物。
- 维柯美学思想的矛盾:尽管其诗论具有原创性,但维柯在诗的定义上存在矛盾,如将诗视为道德训诫、模仿、贫乏的产物等。其核心问题在于将诗性形式的哲学概念与粗陋文明的经验概念混淆。
第五章 知识的半想象形式——神话和宗教
本章探讨维柯对神话和宗教的深刻洞察。
- 神话的真实本性:维柯反对寓言说和历史起源说,认为神话不是寓言,而是原始心灵建构的“历史”,是现实事实的说明。神话创作者完全相信自己的创造。神话是诗性智慧和野蛮人智慧不可或缺的部分。
- 神话与诗的区分困难:维柯的神话学与诗学关系紧密,其对神话本性的界定因未能彻底区分两种形式而摇摆不定。他认为神话而非诗源于人类心灵的“贫乏”和无能,诞生了想象的普遍性。
- 宗教的起源:
- 理论起源:宗教产生于人类早期对自然现象(如闪电)的理解需要,是想象的共相、诗性的万物有灵论。
- 实践起源:源于对神的恐惧。
- 宗教对道德和文明的必要性:维柯强调,没有宗教,任何道德和文明都不可能产生。宗教是人类生活根基中的“上帝恐惧”,引导了最早的伦理制度(崇拜、婚姻、埋葬)。
- 对自然权利学派的批评:维柯批评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忽视了“神圣天意”作为道德和法律的根本原则。
- 启示宗教与自然宗教:维柯区分了犹太民族的启示宗教和异教民族的自然宗教,认为后者是人类自身在道德相对贫乏下对理论需求的产物。
第六章 道德意识
本章讨论维柯的实践理性学说。
- 实践先于理论:维柯暗示,人的理智与意志统一,而实践经验(社会制度和法律)是哲学概念形成的前提。
- 与自然权利学派的联盟与批判:维柯视格劳秀斯为“四大权威”之一,但他对自然权利学派的批判更为深刻,尤其反对其功利主义倾向。
- 反功利主义伦理学:
- 维柯认为功利并非道德的解释原则,因为它源于肉体本性,是偶然的,而道德是永恒的。
- 人类社会起源于“羞耻之心”或“道德意识”,而非功利或欺诈。这种内心恐惧和羞耻感是“一切美德之母”。
- “常识”或“共同意识”是各民族自然权利的源泉,是一种未经反思的判断,自发产生于人类共同的需要。
- 对激情的看法:维柯认为激情不应被根除,而应被缓和并转化为美德。人类通过克服残忍、贪婪、野心,发展出战士、商人和法官,从而促进国家繁荣。
- 实践确定性与权威:在实践意义上,“确定性”与“真理”相对,它意味着暴力、权威和纯粹意志,是“外部正义”的来源。
第七章 道德与宗教
本章再次深化道德与宗教的内在联系。
- 宗教唤醒道德意识:人类内在的恐惧和羞耻心是通过对天神的恐惧而被唤醒的。神的概念赋予人类意志以控制激情的能力,从而使道德成为实在。
- 宗教是文明的基础:没有宗教,无论是优雅的还是暴烈的,文明都无法生长。维柯批评霍布斯和斯宾诺莎(复活了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葛主义)未能理解社会和国家的本质,因为他们忽视了宗教的必要性。
- 天意的自然运作:维柯强调其天意是通过自然的手段(次要原因)而非超然的奇迹来运作,这与博叙埃的观点不同。他将宗教的实践含义视为道德本身。
- “自然状态”的新内涵:维柯赋予“自然状态”新的内容,认为它是一种前道德的、实际的无政府状态,但其中蕴含着道德的要求,这些要求通过人的自由意志自然地得到超越。
第八章 道德和法律
本章关注维柯的伦理学与法学思想。
- 对传统法律观念的批判:维柯驳斥了诸如“正义存在于均衡中”等传统的、缺乏原创性的法律论断,认为它们是毫无意义的。
- 道德心理学的观察:维柯在著作中融入了大量关于道德心理学的精确观察,例如关于笑的理论(源于失望的期望和心灵的软弱)。
- 法律与道德的混淆:维柯在系统阐述中未能明确区分法律与道德,他认为惩罚是社会对个人良知的支持。
- 激情的转化:他坚持激情不应被根除,而是要被转化(如残忍、贪婪、野心转化为战士、商人、法官)。
- 暴力时期的“正义”:在文明的早期阶段,强力崇拜占据主导,暴力成为一种“外部正义”的基础。他认为强者在道德上是“最好的”。
- 塔西佗的贡献:维柯认为塔西佗(作为探察“人之所是”者)补充了柏拉图(探察“人之应是”者),两者的结合才能构建关于永恒历史的真实观念。
第九章 法律的历史状况
本章阐述了维柯的法律史观及其社会发展阶段论。
- 心灵与社会阶段的对应:认知心灵经历从感觉、想象到反思,意志心灵从自然状态到实践确定性、实践真理,社会则从蛮荒、英雄/野蛮到文明。
- 各阶段的特点与必要性:在不同社会形态中,反思、想象、激情等主导作用不同,导致政府、法律、语言、风俗等各有其特征。维柯强调每个阶段对其自身而言都是“必需的”和“好的”。
- 拒绝抽象永恒法典:维柯反对自然权利学派建立脱离历史的抽象理想法律,而是将“永恒”置于历史之中。他认为法律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非不变的规则。
- 对柏拉图“理想国”的批判:维柯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乌托邦,因为它忽视了人类的原始自然状态和诗性智慧,并以文明人的标准衡量野蛮人。
- 维柯的“永恒共和国”:真正的永恒共和国是历史进程本身,涵盖所有历史阶段,由神圣天意和人类共同需要驱动。
- 《新科学》的实践方面:维柯认为其科学能提供“批评的新艺术”和“诊断的艺术”,以更好地理解民族历史,但其对实际政治行动的指导作用有限。
第十章 天意
本章详细阐述了维柯哲学中“天意”这一核心概念。
- 《新科学》作为“神圣天意的理性的民众神学”。
- 天意的双重含义:
- 主观意义:人类对高瞻远瞩的神的信仰(以神话或哲学形式出现)。
- 客观意义:天意在历史中的实际运作。历史中的行动者往往误解自身行为的真正结局,而真正的历史是超越个人意图、由集体力量产生的。
- 历史的动力:历史既不是命运也不是机遇的作品,而是必然性与自由共同作用的结果。天意是推动历史的自由而理智的心灵。
- 人类谬见的喜剧:维柯最精彩的洞察在于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奇特过程——人类的自私、错误的意图(如在洞穴中满足肉欲)却在天意的引导下,无意中促成了婚姻、家庭和国家的建立,实现了普遍的目的。
- 功利与道德的辩证统一:虽然个人受自爱和功利驱动,但天意将其束缚在正义的法则之下,最终使个人功利服务于公共善,恶也在本质上转化为善。
第十一章 重演律
本章探讨维柯著名的“重演律”。
- 哲学含义:心灵在经历进步之后,会遵循永恒本性重新陷入原始状态,然后再次上升,形成循环。
- 历史例证:文明最终走向“反思的粗野状态”,导致新的“感性的野蛮状态”来涤荡。中世纪被维柯视为这种重演的实例。
- 与前人理论的区别:维柯的重演律基于文化形式(经济、法律、宗教、艺术、科学、语言),并追溯到人类心灵的最内在源泉,而非简单的政治循环。
- 罗马历史的影响:维柯对罗马史的深入研究使其成为典型的历史范本,与重演律本身混淆,从而导致例外情况的出现。
- 对进步的看法:维柯的重演律并非必然与社会进步对立。克罗齐认为,每个重演周期都会因先前智慧的积累而日益丰富,是“同一中的差异”。然而,维柯本人由于天主教信仰的悲观主义和对超验存在的执着,未能充分发展进步观念。
第十二章 形而上学
本章聚焦维柯的实在概念。
- 实在的概念:维柯的形而上学断言自然界对人类而言是不可知的,因为只有上帝(其创造者)才了解它。而人类世界则是可知的。
- 形而上学的次要地位:在《新科学》中,维柯的形而上学被搁置一旁,因为它依赖于启示神学,与《新科学》的求真方式不同。
- 泛神论倾向的压抑:尽管《新科学》内在蕴含着将整个实在理解为心灵的泛神论倾向,但维柯的个人天主教信仰使其刻意压抑了这种倾向,从而没有在著作中明确展现。克罗齐认为,维柯的理论体系是“半泛神论的”。
- 对唯物主义的批判:维柯拒绝了伊壁鸠鲁和笛卡儿的物理学,认为它们将世界委托给了偶然性或命运,是“错误的见解”。他倾向于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柏拉图主义的形而上学,认为世界由数构成,万物原则在于永恒理念。
- 形而上学的点:维柯提出了“形而上学的点”作为其宇宙论的基本概念,它代表了一种内在的、无限的能量,是上帝的思想在宇宙中的体现。
- 信仰的限制:维柯的超验存在观念限制了他统一现实世界和获得全面人类世界知识的能力,也阻碍了他发展进步观念。
第十三章 历史的变迁——维柯历史论述的一般特征
本章概括了维柯历史论述的特点。
- 非“普遍历史”:《新科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普遍历史,未能叙述各民族和个人在事件中的特有角色。克罗齐认为赫尔德更符合历史哲学奠基人的称号。
- 圣俗历史的区分与弥合:维柯严格区分犹太民族的“神圣历史”(服从上帝直接行动)和异教民族的“世俗历史”(服从历史规律)。但他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找一致性,甚至以世俗历史论证来维护神圣历史,这是其著作中“最不成功但意义深远”的部分。
- 对共同特征的强调:维柯的历史研究旨在从哲学视角寻找事实证据,即演化和重演的观点,强调各民族和各时代所共有的共同特征。他分类历史事实,而非叙述和描写。
- 历史研究的缺陷:维柯在历史研究中存在材料贫乏、混淆范畴与事实、以及对精确性蔑视等问题。但他“在大事上却充满了批判意识”。
第十四章 晦暗不明的历史和传说时期的新原理
本章阐述了维柯研究史前史的新方法。
- 对历史偏见的批判:维柯批判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关于古代历史的偏见,如“宏大的意见”(认为古代更美好)、“民族的自负”(各民族都自称最初的民族)、“学者的自负”(学者将自己的观念投射到古人身上),以及“文化海峡”(认为知识通过漫长旅程传播而非自发产生)。
- 新的历史研究方法:
- 语言的词源学:将词源学视为揭示早期文明知识的第一源泉,认为语言是民族古代生活的最佳证据。
- 神话或传说的解释:将神话视为原始人类的“科学”,反映了他们的制度、发明和社会分裂,而非比喻或虚构。
- “古代世界的伟大片段”:利用古代历史学家、诗人的记载,以及碑铭、铸币、考古发现等作为史料。
- 比较法:将已知的发展过程与未知或部分已知过程进行比较,以重构原始民族的发展历程,强调自发发展。
第十五章 英雄的社会
本章详细描绘了维柯笔下的“英雄社会”。
- 英雄的真实形象:维柯剥去英雄身上的神圣光环,揭示他们无知、迷信、凶猛、自私,但也有身体强壮、虔诚、勇敢等品质。
- 对政治术语的重新理解:
- 君主:最初并非绝对君主,而是父主或贵族式的王,仅在家庭君主制时期存在。
- 人民与自由:“人民的”仅指贵族,自由仅指贵族的自由。
- 社会与法律特征:
- 英雄们对家人和仆人苛刻,父权制盛行,允许杀婴,婚姻是买卖。
- 生活艰苦,战争残酷,实行英雄奴隶制。
- “巨人法则”:维柯将原始社会习俗称为“巨人法则”,强调其残酷但“朴素”的特征,如迷信、享乐即合法等。
- 封建主义的普遍性:认为封建等级制存在于所有英雄社会,是永恒的原则。
- 财产起源:源于英雄为避免共产主义而划定的土地边界。
- 法律与武力:早期法律缺乏,导致决斗和复仇;后转化为言语程式神裁法;私法与经济制度相关,无货币,契约凭同意。
- 诗性语言与宇宙观:早期语言是诗性的,富有韵律和比喻。宇宙观狭隘,天堂在山巅,地球即耕地。
第十六章 荷马和原始诗
本章深入探讨维柯对荷马的解读。
- 荷马的“真面目”:维柯反对将荷马视为深奥哲学家或道德家的传统观点。他笔下的荷马英雄(如阿喀琉斯)充满激情、暴躁、自私,缺乏理性与人道。
- 荷马史诗的起源:维柯指出荷马史诗中存在诸多矛盾(人物性格、生活习俗、地理、语言),认为它们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希腊诸民族集体诗性精神的体现”**,是民歌长期累积、编辑的结果。
- 荷马的非凡之处:维柯认为荷马的伟大恰恰在于他不是哲学家,而是拥有强大想象力和崇高心灵的诗人。他的比喻无与伦比,其风格粗犷但磅礴。
- 对其他文学形式的洞察:维柯探讨了抒情诗、悲剧和喜剧的起源,并指出诗与散文的界限在古代是森严的。
- 圣经与原始诗:维柯认为《圣经》文献也体现了原始诗歌的特征,摩西的历史与荷马史诗风格相似。
第十七章 罗马历史与民主的兴起
本章以罗马史为例,阐述了英雄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变。
- 罗马起源:维柯认为罗马起源于“父主们的收容所”,而非特洛伊殖民者。他强调罗马文明的本土独立发展,而非模仿希腊。
- 王室时期:并非君主制,而是贵族制。国王的名字是制度的“理想化人物”象征。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户籍法被视为封建主自由的基础。
- 贵族与平民的斗争:这是罗马伟大的核心。维柯批判波吕比阿、马基雅维里等对这一斗争的误解,认为罗马的兴起在于其贵族和宗教的强大以及平民的勇敢。
- 平民权利的渐进争取:平民通过长期斗争逐步获得了非法定的土地占有权、护民官职位、十二铜表法(书面法律)、婚姻权(圣婚权)、公共官职、立法权,并最终废除债务奴役。
- 社会转型:随着平民的成功,家庭结构、所有权制度、立法形式、刑罚、战争方式都发生变化,社会趋向人性化和民主化。
- 君主制的兴起:维柯认为君主制是大众共和国无政府状态下的必然产物,它得到贵族(寻求舒适)和平民(寻求和平与保护)的欢迎。君主制进一步推进了法律和习俗的人性化。
- 文明的终结:君主制代表了文明的最高阶段,此后的发展只有腐败堕落,回到“反思的野蛮主义”和新的自然状态。
第十八章 野蛮主义的复归:中世纪
本章以中世纪为例,具体阐述了“重演律”的体现。
- 中世纪的地位:维柯是第一个试图理解中世纪“精神”的人,将其视为“第二个野蛮时期”或“野蛮主义的复归”,是理想重演律的实例。
- 与早期英雄社会的相似性:维柯列举了中世纪与早期社会的诸多相似之处:山顶寓所与要塞、教会避难所(类似独眼巨人的时代)、封建主义(古老法则的再现)、贵族与平民的区分、残酷的刑罚、习惯法取代成文法、文盲时代与象形文字的复苏、诗歌优于散文等。
- 但丁的地位:但丁被视为“第二个野蛮时期的荷马”,其《神曲》被比作《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体现了野蛮主义的真实、诚实和崇高。
- 脱离野蛮主义:维柯认为世界从第二个野蛮状态中浮现出来,得益于罗马法在意大利大学的再发现,这使人类重新认识了天赋平等的原则。
第十九章 维柯与当代文化的趋势
本章讨论维柯对其时代文化和教育的批判。
- “实践哲学”:维柯的实践哲学存在于学术圈,是对文化领域的批判。
- 教育方法的缺陷:
- 过早强调逻辑和批判(如高僧派逻辑)导致思想空洞、不具创造性,违反了先理解后判断的自然进程。
- 主张应先学习“论题法”(发明之术),通过诗歌、历史、修辞和语言训练来丰富思想。
- 批评代数学对想象、记忆和理解力的损害。
- 总体教育过于注重数学和抽象,缺乏具体内容,培养出空洞、好辩的一代人。
- 文化衰落的迹象:维柯认为其时代诗歌已死,语言学研究受贬低,普遍性知识取代了对事实的探究,怀疑主义盛行。法语被视为敌视诗歌和修辞的语言。
- 维柯的理想:他呼唤一种能整合所有知识领域、满足人思想和精神全面需求的“贤哲”。
- 克罗齐的评价:维柯的批判远超其时代,但他低估了怀疑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革命价值,其天主教信仰束缚了他,使其未能充分理解进步的意义。
第二十章 结论:维柯对后世哲学和历史思想的影响
本章总结维柯的遗产及其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 维柯思想的“重演”:克罗齐认为19世纪的唯心主义学说在很多方面是维柯思想的“重演”:
- 知识论:“真理即创造”原则在康德和黑格尔的思辨运动中再次出现。
- 哲学与语文学的统一:体现在康德的先验综合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
- 数学的限制:雅各比对斯宾诺莎主义和黑格尔抽象理智的批判。
- 美学与语言学:诗性逻辑、想象科学发展为美学(德国浪漫主义),语言被赫尔德和洪堡视为自由的诗性创造。
- 宗教与神话:被休谟视为自然事实,被黑尼视为象征性语言,宗教被视为“不完善的哲学”。
- 道德:对功利主义的批判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重现。
- 法律史学:法律史学派恢复了维柯对抽象自然法的批判,强调法律与民族社会生活紧密相联,是活生生的、变化的现实。
- 天意:黑格尔的“理性的狡计”和叔本华的“物种的狡计”是维柯天意思想的再现。
- 维柯的限制与进步:尽管维柯的“真理即创造”原则将世界分为可知的人类世界和不可知的自然世界,但他没有充分发展进步观念,这限制了他与后世哲学的完全契合。然而,他的历史发现与19世纪的历史研究高度一致。
- 对具体历史研究的影响:他质疑古代历史叙述,强调文献优于叙述,研究作为原始信仰仓库的语言,从社会角度解释神话,强调文明的自发发展。他重建了古希腊罗马文明的野蛮特征,强调贵族化和封建化趋势。他的阶级斗争理论被马克思和索雷尔信奉。尼布尔、蒙森、沃尔夫、萨维尼、梯叶里、尼采等后世学者都继承和发展了维柯的洞见。
附录一 维柯的生平与性格
本附录描绘了维柯的个人生活及其与思想的关联。
- 宗教信仰:维柯的信仰是虔诚而坚定的天主教徒,其思想的批判性并未动摇其内心信仰,甚至他会刻意避免可能引起教会审查的言论。
- 非政治性:维柯不热衷于政治,尽管身处那不勒斯复杂动荡的政治环境中,但他将精力专注于学术研究,对时事采取顺从和淡然的态度。他虽然为官方撰写颂词,但保持了思想的正直,拒绝阿谀奉承和恶意中伤。
- 生活困境:维柯一生经济拮据,家庭生活不幸,身体状况不佳,但他将所有这些磨难转化为哲学思考的动力。
- 哲学英雄主义:维柯的真正英雄主义体现在其哲学生活中,他克服个人疑虑和挫折,开辟科学新路,写出《新科学》。
- 学术理想:他追求“贵族式”的学术理想,旨在为最高水平的学者和后代留下不朽之作,而非迎合大众或编写手册。他热爱简洁和原创性,并坚持在学术争论中追求真理而非胜利。
- 孤独与未被理解:维柯的著作在当时并未得到应有的理解和认可,他的《新科学》问世时如同“掷向了沙漠”。但他最终通过哲学沉思获得了内心的平静与确信,将一生视为天意引导的必然进程。他的《自传》正是其将《新科学》应用于自身历史的尝试。
附录二 维柯以后的思想史
本附录概述了维柯思想在18世纪及以后被接受和传播的历程。
- 生不逢时:维柯的著作被认为是“生不逢时,过于早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未被广泛理解和追随。
- 间接影响:孟德斯鸠和沃尔夫的著作中被怀疑存在维柯思想的间接影响,尽管他们可能并非直接阅读维柯。
- 天主教的抵制:尽管维柯是正统天主教徒,但他的天意概念和自然起源理论与传统天主教神学有所偏离,引起了教会的猜忌。
- 那不勒斯革命者的推崇:18世纪末,那不勒斯的年轻革命者将维柯视为反教士思想家,积极研究并传播其著作,将其思想带到北意大利。
- 德国唯心主义的接纳:雅各比、巴德尔等德国哲学家认识到维柯的“真理即创造”原则与康德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思想有内在联系。
- 意大利民族复兴的再发现:19世纪的意大利民族复兴运动将维柯的地位提升至与但丁相当,并对他的思想进行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自由主义天主教徒的维柯与理性主义者的维柯)。
- 近代地位的起伏:1870年后维柯研究一度衰落,但20世纪末又重新兴起。克罗齐认为,维柯在现代哲学史中仍未得到公正对待,其重要性常被低估。
附录三 维柯知识论的来源
本附录辩护了维柯“真理即创造”原则的原创性。
- 驳斥“经院派起源”论:克罗齐驳斥了认为维柯的“真理即创造”原则源于经院哲学的观点,指出托马斯主义的“真理与实在可转换”与维柯的“真理即创造”并非同一。经院哲学认为上帝因理解而创造,而维柯暗示上帝因创造而理解。
- 潜在影响:克罗齐探讨了伽利略、邓斯·司各脱、奥卡姆以及保罗·萨尔皮等人的思想中可能存在的与维柯原则相似的言论,但强调维柯将这些零散的思考提升为一种普遍的哲学原则,并作为其新哲学的基础,这才是其原创性所在。
- 与笛卡儿的对比:维柯对笛卡儿直接知识学说的反驳,使得“只有事物的创造者才知道事物”获得了新的价值和意义。维柯从早期对笛卡儿的顺从逐渐转向批判,尤其是其对语言学研究的贬低。
- 数学与物理的差别:维柯可能受到数学与物理学对比的启发而建立其一般知识论。
- 克罗齐的立场:他强调哲学史撰写应摆脱偏见,客观理解思想家的真实历史情境,并承认自己的唯心主义信念也塑造了对维柯的解释。
克罗齐的《维柯的哲学》不仅是对维柯思想的权威性研究,更是一部充满思辨深度和人文关怀的著作。它将维柯从历史的尘埃中重新发掘出来,并将其定位为一位在知识论、形而上学、历史哲学、美学和伦理学领域都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思想家,其洞见超越了其所处的时代,对后世的哲学和历史研究产生了持续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