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和耕棰土地被分配他人 28垦殖民诉峇土地局州政府

星洲日报2015.02.03

开发和耕棰土地被分配他人 28垦殖民诉峇土地局州政府

    (麻坡2日讯)不满28年前开发和耕种的土地被分配给他人,28名来自峇株巴辖的垦殖民今日入禀麻坡高庭,起诉峇株巴辖土地局和柔州政府,并要求法庭谕令两造将土地分配给诉方。

    以哈山玛纳为主的28名垦殖民是通过律师哈山卡林提出诉讼,分别将峇株巴辖土地局和柔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哈山卡林在递交入禀书后,向记者表示,有关土上地位于峇株巴辖亚依淡往居銮路段,面积达59英亩,是由83名垦殖民在1987年开发和耕种,以种植油棕居多。

    他说,上述83名垦殖民在1987年曾集体向峇株巴辖土地局提出土地申请,每人缴交了5令吉的手续费,总计415令吉。

    他指出,垦殖民是于去年1月22日向土地局查询时,才发现他们开发的土地,已被州政府分配给另外的115人,他们多次向当局和柔州大臣反映不果后,决定入禀法庭。

1987年提出土地申请没下文

    哈山卡林说,起诉人在1987年提出土地申请后,曾多次向有关当局跟进,可是没有下文,在这段期间,他们也不曾接获申请遭拒绝正式通知,因此,峇株巴辖土地局和柔州政府在分配有关土地时,应优先考虑他们申请。

    他说·今日集体提出起诉的28人,有者是早年参与开发的垦殖民,有者则是他们的后裔,他们除了要求法庭谕令土地局和州政府将土地分配给他们,同时也提出辩方需承担堂费,以及法庭认为合理费用的诉求。

    多名民联领袖和公正党党要今日也出现在法庭,给予上述28名垦殖民精神上的支持,在场者包括峇吉里区国议员余德华。